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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弗兰纳里·奥康纳是美国南方一位杰出的小说家,在不到20年的创作生涯中,她创作出了31部短篇小说和两篇长篇小说,展示出她对人生、社会、自然、宗教的独特见解。1971年她的短篇小说全集获得了美国全国图书奖。本文试从《天竺葵》中的父女关系、种族关系、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冲突来凸显奥康纳对南方文化以及种族主义的关怀。
关键词:冲突;种族关系;南方文化;回归自然
引言:
美国南方女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被誉为“继福克纳之后美国南方最伟大的作家”,曾经三次获得欧·亨利短篇小说奖,她的《短篇小说全集》 (The Complete stories of Flannery O’connor)获得美国全国图书奖。美国著名诗人托马斯·默顿(Thomas Merton)在奥康纳逝世后曾评论说“......她用一切手段真诚地揭示了人类的堕落与耻辱。”《短篇小说全集》的开篇《天竺葵》,作者利用这样一个并不鲜见的故事揭示出一系列的社会现实问题:失去根基的老人的孤独,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无法沟通,黑人与白人的矛盾,现代都市文明对人性的禁锢以及人们对回归自然的向往。
父女关系
《天竺葵》中达德利先生的女儿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孤独无依的父亲从南方乡下带到了她位于纽约的家。然而,他没有感到一丝安慰和快乐,他把这种无助落寞怪罪到他那突发奇想的决定上。达德利先生对南方幸福美好的回忆当中却是没有妻子也没有女儿的。虽然女儿把他照顾地无微不至,但是只要父女两个人在一间房子里独处时,总是女儿先提出话题。并且,“在她觉得应该起身去做事之前,她的话已经讲完了”。父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上个楼梯都喘的厉害,本应该是需要女儿的照顾。自古以来,子女赡养父母是古今中外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是他却只求女儿不要管他,让她摆脱那“该死的义务”。在他固执偏见的眼里,即便他已是寄居在女儿家,女儿仍然是可有可无,无声无息的。当隔壁黑人邻居要搬进来的时候,女儿阻止他和那个黑鬼谈话,让他不要和黑人扯上关系。“你的家教可不是和那些自以为和你一样的黑鬼挨门住着,而你竟然认为我要跟那样的人搅和在一起。”父亲认为女儿把他当成白痴,还胆敢对他说教。父亲为此大怒,认为女儿应有的良好家教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女儿的形象是绝不会和父亲顶嘴的,也更不能是把父亲想成是要竭力想和黑人邻居扯上关系的人。
在女儿身上,读者既可以看到反抗和叛逆的一面,也有服从与保守的一面,两种相反的价值观之间因时因地发生着相互的转换。女儿的出现让他觉得喉咙发紧,这时的达德利老人处于失语的状态,老人完全没有必要来到大城市來安享晚年,养老金足以糊口。这与传统的父女关系相悖,不是相亲相爱,而是充满了冲突。究其原因,还是由于达德利的因循守旧,顽固不化而导致的。年轻的女儿似乎比年老的父亲更加清楚的意识到:南方自从内战以后,社会各个阶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北方工业文明的强行植入,引起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变革,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黑人已经不再是受压迫的“他者”,而是拥有自己的选择权利的解放者。经历不同,所处的时代不同,观念也不同,导致新老两代对黑人的态度也有所转变,这也进一步恶化了父女之间的关系,加深了新一代和老一代之间的冲突。
种族关系
在奥康纳的作品中,种族隔离虽被打破,但是种族歧视一直存在。在她的许多作品中,她使用了“黑鬼”等带有明显种族歧视的字眼,美国南方社会的种族隔离思想深植百人心中白人对黑人之间的歧视显而易见。
在奥康纳所生活的南方社会里,阶级、种族观念根深蒂固,白人和黑人两个社会泾渭分明。黑人不仅要面对黑白世界的冲突,而且遭受到各种势力的压榨,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奥康纳小说中多次涉及到白种人和黑种人的对抗问题。奥康纳就当时存在的种族问题指出的道路是:皈依上帝。在上帝的面前,白人与黑人将彼此宽容、彼此相爱,将真正地理、尊重。”[4]女儿认为黑人只会住他付得起的房子,父女之间也因为这个黑人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老达德利想当然地以为这个黑鬼肯定是隔壁住客请的佣人。
自美国南北战争以来,南方的种植园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北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影响,新思想、新观念也强有力地冲击着旧有的传统观念和社会秩序。内战后的美国加快了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此外,黑人的经济情况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他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可以打猎—一项老达德利认为是属于南方贵族的娱乐项目。如今它成为一种大众娱乐项目,一些收入较高的黑人也去打猎,故事中的黑人就时常去猎鹿。然而达德利却觉得这种运动不属于黑人,它是美国白人的专利。白人与黑人搅在一起则是降低了自己的高贵身份,这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文中提到达德利在黑人邻居家里瞥见一位胖女人坐在沙发上,戴着眼镜;而乡下的女仆也是费尽心机攒钱去买一副眼镜,当她去医院看医生的时候,医生却说她眼睛很好,根本不需要配眼镜。但她一意孤行,自己花钱买了一副,并在每周六戴上它。“在《审判日》中,塔纳在驯服强健的黑人劳工科勒曼时,塔纳认为那个黑人视力不好,需要戴上他制作的‘眼镜’来认清时事。”眼镜在这两部作品中,无不表征着坦纳老人对黑人的鄙夷态度,认为他们肤浅,作为南方社会中的“他者”,追随主流文化,想试图和白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平起平坐似乎还想超越这种关系。文中的邻居虽然是一个黑人青年,但是他却内化了白人的种族主义。隔壁的黑人西装革履,穿着闪闪发光的棕色皮鞋,这与南方乡下的黑人形象是截然相反的。
在故事的最后,天竺葵被风吹倒,从高楼上摔了下去,他那回归自然的强烈愿望瞬时被击的粉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南方梦也破裂了。他想下楼去拾起那象征着自然文明的天竺葵,但一想到隔壁的黑鬼和他一起走过的楼梯,“他不要下去,不要让黑鬼拍他的背”。从某种程度上,他不仅在心理上筑起了和黑人之间的种族隔阂,而且拒绝在行动或者肢体上与他有任何的亲密接触。 天竺葵后面系着的绿色蝴蝶结他也觉得像是“露蒂仕礼拜日总穿的衣服后面系的结”,他心想黑鬼都喜欢腰带。这不是他心中的天竺葵,他喜欢的天竺葵绝“不是这种淡粉色的玩意儿呢”。这当是南方艳阳里的天竺葵,它根须强劲,茎杆挺拔,色彩绚烂,满载生命力。续写篇《审判日》与《天竺葵》惊人地相似:主人公都是从乡村到城市与女儿同住的老父亲,故事都发生在白色人种与有色人种混居的公寓楼里,邻居都有一个黑人,老父亲在乡下时都是与黑人打交道的高手,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终日郁郁寡欢,发现黑人邻居时都兴奋地要再大显与黑人打交道的好身手,都无一例外地遭到女儿的警告阻止,并失败告终。坦纳老人厌倦了都市的喧嚣与冰冷,待在家里又觉着孤独,女儿常常自言自语,且不让其参与;他与黑人邻居搭讪,又因与生俱来的沾沾自喜的白人优越感表现得太过强烈,因此激怒了黑人,后遭到暴打,引发中风而卧床不起。他一心想回到大自然,在回归途中,也正是因为那白人优越感,他被黑人弄死在楼梯上。
白人不愿放弃那所谓的高傲、优越感使得自己承受着巨大的羞辱,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奥康纳作品中老人悲剧的根源。
回归自然
奥康纳擅长描写现代文明生活的苦涩,世态炎凉,她笔下的人物形象通常在象征着科技文明的大城市里感到孤独、绝望。“这一分钟纽约是时髦的、拥挤的,下一分钟却是肮脏的、死寂的。”在都市文明与回归自然的冲突中,奥康纳旗帜鲜明地做出了抉择。
在某种意义上,这本小说的书名《天竺葵》是一个隐喻。“同时在这经历了战败和破产的‘国中之国’里还酝酿了一种‘回忆文化’,以怀念一个世纪并不存在的‘美好’的过去,来发泄南方人对战后现实的不满”。[2]280-281老人每天坐在窗前看着对门的那盆天竺葵,并仔细的观察主人把天竺葵搬出搬进的时间。天竺葵让他想起了老家里一位患小儿麻痹症的男孩。天竺葵种在花盆里像是对它的一种摧残,正是男孩由于身体原因被困在轮椅上的一种投射。对门的那株天竺葵和小男孩一样,他们都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整天把天竺葵放在窗台上,任凭烈日的曝晒;小男孩也只能每天坐在轮椅上,等人被人推出去散散心。天竺葵是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象征着乡村自然生活。对很多年长的南方白人来说,旧南方“是一个田园式的世界,居住着友善的主人,高雅的淑女和快乐的奴隶”。他想回到那里,因为那里有他珍贵的回忆,是他的心灵家园和精神寄托。老人因为看了一部叫做《大城节奏》的电影,一心想来这个“重要的地方”——纽约来看看。心里秉持着这个念头,再加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失去了妻子,生活孤独,就被女儿带到了她住的城市。可是,理想与现实始终是有差距的,城市里那堆砌的层层高楼,密不透风,都是钢筋和混凝土的味道,没有一丝乡土气息,楼梯道也像是“遛狗”。在他看来,女儿的家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家”。楼道里的人全都长得一模一樣,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梦境中,那一条条“遛狗道”更像是一个无底洞,没有尽头,即使身在女儿的家中,心中依然缺乏归属感,变成了心理上的流亡者。达德利先生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后才慢慢意识到女儿女婿的存在。在他眼中,说“Nah”的女婿是一个十足的怪人,城里人不知道负鼠这个动物,他对现代都市是鄙夷的。虽然奥康纳笔下的现代文明城市存在许多弊病,但是它“为乡村的教案、自满和盲目的自以为是提供了必要的解毒剂”。[3]29
或许对于达德利先生来说,他只有回到那乡下种着“天竺葵”的家,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找到属于他的那份南方怀旧情结以及那高高在上的白人优越感。然而,饱含着他思乡之情的天竺葵纵然一逝,他回归自然的梦想自然也就破碎了。
奥康纳对自然的关怀不仅仅是体现在文学作品中。1949年,她独自来到纽约市谋生。在她的短篇小说作品中,经常把纽约作为西方人异化的城市。不久之后,离开纽约去康涅狄格农场,并开始创作。1950年12月,她也患上了和父亲一样的病—红斑狼疮。1951年,她回到佐治亚,与母亲住在农场度过了人生最后的14个春秋。她终身未嫁,大部分的时间都和她的母亲待在农庄里面,这为她对于南方乡村生活的创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1964年,奥康纳的身体每况愈下,红斑狼疮再次复发,她用超人的意志力战胜病痛。她在医院的病床上还是坚持写作。“她的家乡为她的长、短篇小说找到了丰富的源泉,她的作品刻画出笃信或反对宗教的南方人的生活,勾勒出南方社会的阶级冲突,还描绘了她在家乡佐治亚州的乡土特色,使其成为20世纪美国文学最富有韵味的一部分。”[5]293
结语:
奥康纳清醒而理智地诠释着社会现实。她笔下的人物是美国现代文明社会弊端的受害者,人性的扭曲是时代的产物。开放式的结局里给读者一种莫名的惆怅和悬念,奥康纳很少描写他们的内心世界,他们只活在现实世界中。一句话:孤独、无聊、失落使他们冷酷。奥康纳作品关注种族问题,美国南方文化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方方面面。种族主义不仅破坏了父女间的关系,而且由于老人那高高在上沾沾自喜的白人优越感和现代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冲突使得他想回归南方家乡的梦想破裂。
参考文献:
[1]弗兰纳里·奥康纳 著. 陈笑黎 译. 北京 天竺葵 [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
[2]黄梅.怪诞—美国现代南方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C]//外国文学研究集刊:第五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3]Lucinda H.MacKethan.Redeeming Blackness: Urban Allegories of O’Connor, Percy and Toole [J]. Studies in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 1994(02): 29-39
[4]William J, Cooper Jr, Thomas E Terrill. The American South: S History [M]. Vol. 2, New York: McGraw-Hill, Inc., 1991.
[5]朱羚瑶. 试论疾病对弗兰纳里·奥康纳文学创作的影响[J]. 速读,2017,09,293-294.
作者简介:杜胜男,女,1993年9月,湖北人,硕士学位,武汉理工大学,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关键词:冲突;种族关系;南方文化;回归自然
引言:
美国南方女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被誉为“继福克纳之后美国南方最伟大的作家”,曾经三次获得欧·亨利短篇小说奖,她的《短篇小说全集》 (The Complete stories of Flannery O’connor)获得美国全国图书奖。美国著名诗人托马斯·默顿(Thomas Merton)在奥康纳逝世后曾评论说“......她用一切手段真诚地揭示了人类的堕落与耻辱。”《短篇小说全集》的开篇《天竺葵》,作者利用这样一个并不鲜见的故事揭示出一系列的社会现实问题:失去根基的老人的孤独,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无法沟通,黑人与白人的矛盾,现代都市文明对人性的禁锢以及人们对回归自然的向往。
父女关系
《天竺葵》中达德利先生的女儿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孤独无依的父亲从南方乡下带到了她位于纽约的家。然而,他没有感到一丝安慰和快乐,他把这种无助落寞怪罪到他那突发奇想的决定上。达德利先生对南方幸福美好的回忆当中却是没有妻子也没有女儿的。虽然女儿把他照顾地无微不至,但是只要父女两个人在一间房子里独处时,总是女儿先提出话题。并且,“在她觉得应该起身去做事之前,她的话已经讲完了”。父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上个楼梯都喘的厉害,本应该是需要女儿的照顾。自古以来,子女赡养父母是古今中外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是他却只求女儿不要管他,让她摆脱那“该死的义务”。在他固执偏见的眼里,即便他已是寄居在女儿家,女儿仍然是可有可无,无声无息的。当隔壁黑人邻居要搬进来的时候,女儿阻止他和那个黑鬼谈话,让他不要和黑人扯上关系。“你的家教可不是和那些自以为和你一样的黑鬼挨门住着,而你竟然认为我要跟那样的人搅和在一起。”父亲认为女儿把他当成白痴,还胆敢对他说教。父亲为此大怒,认为女儿应有的良好家教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女儿的形象是绝不会和父亲顶嘴的,也更不能是把父亲想成是要竭力想和黑人邻居扯上关系的人。
在女儿身上,读者既可以看到反抗和叛逆的一面,也有服从与保守的一面,两种相反的价值观之间因时因地发生着相互的转换。女儿的出现让他觉得喉咙发紧,这时的达德利老人处于失语的状态,老人完全没有必要来到大城市來安享晚年,养老金足以糊口。这与传统的父女关系相悖,不是相亲相爱,而是充满了冲突。究其原因,还是由于达德利的因循守旧,顽固不化而导致的。年轻的女儿似乎比年老的父亲更加清楚的意识到:南方自从内战以后,社会各个阶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北方工业文明的强行植入,引起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变革,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黑人已经不再是受压迫的“他者”,而是拥有自己的选择权利的解放者。经历不同,所处的时代不同,观念也不同,导致新老两代对黑人的态度也有所转变,这也进一步恶化了父女之间的关系,加深了新一代和老一代之间的冲突。
种族关系
在奥康纳的作品中,种族隔离虽被打破,但是种族歧视一直存在。在她的许多作品中,她使用了“黑鬼”等带有明显种族歧视的字眼,美国南方社会的种族隔离思想深植百人心中白人对黑人之间的歧视显而易见。
在奥康纳所生活的南方社会里,阶级、种族观念根深蒂固,白人和黑人两个社会泾渭分明。黑人不仅要面对黑白世界的冲突,而且遭受到各种势力的压榨,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奥康纳小说中多次涉及到白种人和黑种人的对抗问题。奥康纳就当时存在的种族问题指出的道路是:皈依上帝。在上帝的面前,白人与黑人将彼此宽容、彼此相爱,将真正地理、尊重。”[4]女儿认为黑人只会住他付得起的房子,父女之间也因为这个黑人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老达德利想当然地以为这个黑鬼肯定是隔壁住客请的佣人。
自美国南北战争以来,南方的种植园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北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影响,新思想、新观念也强有力地冲击着旧有的传统观念和社会秩序。内战后的美国加快了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此外,黑人的经济情况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他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可以打猎—一项老达德利认为是属于南方贵族的娱乐项目。如今它成为一种大众娱乐项目,一些收入较高的黑人也去打猎,故事中的黑人就时常去猎鹿。然而达德利却觉得这种运动不属于黑人,它是美国白人的专利。白人与黑人搅在一起则是降低了自己的高贵身份,这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文中提到达德利在黑人邻居家里瞥见一位胖女人坐在沙发上,戴着眼镜;而乡下的女仆也是费尽心机攒钱去买一副眼镜,当她去医院看医生的时候,医生却说她眼睛很好,根本不需要配眼镜。但她一意孤行,自己花钱买了一副,并在每周六戴上它。“在《审判日》中,塔纳在驯服强健的黑人劳工科勒曼时,塔纳认为那个黑人视力不好,需要戴上他制作的‘眼镜’来认清时事。”眼镜在这两部作品中,无不表征着坦纳老人对黑人的鄙夷态度,认为他们肤浅,作为南方社会中的“他者”,追随主流文化,想试图和白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平起平坐似乎还想超越这种关系。文中的邻居虽然是一个黑人青年,但是他却内化了白人的种族主义。隔壁的黑人西装革履,穿着闪闪发光的棕色皮鞋,这与南方乡下的黑人形象是截然相反的。
在故事的最后,天竺葵被风吹倒,从高楼上摔了下去,他那回归自然的强烈愿望瞬时被击的粉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南方梦也破裂了。他想下楼去拾起那象征着自然文明的天竺葵,但一想到隔壁的黑鬼和他一起走过的楼梯,“他不要下去,不要让黑鬼拍他的背”。从某种程度上,他不仅在心理上筑起了和黑人之间的种族隔阂,而且拒绝在行动或者肢体上与他有任何的亲密接触。 天竺葵后面系着的绿色蝴蝶结他也觉得像是“露蒂仕礼拜日总穿的衣服后面系的结”,他心想黑鬼都喜欢腰带。这不是他心中的天竺葵,他喜欢的天竺葵绝“不是这种淡粉色的玩意儿呢”。这当是南方艳阳里的天竺葵,它根须强劲,茎杆挺拔,色彩绚烂,满载生命力。续写篇《审判日》与《天竺葵》惊人地相似:主人公都是从乡村到城市与女儿同住的老父亲,故事都发生在白色人种与有色人种混居的公寓楼里,邻居都有一个黑人,老父亲在乡下时都是与黑人打交道的高手,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终日郁郁寡欢,发现黑人邻居时都兴奋地要再大显与黑人打交道的好身手,都无一例外地遭到女儿的警告阻止,并失败告终。坦纳老人厌倦了都市的喧嚣与冰冷,待在家里又觉着孤独,女儿常常自言自语,且不让其参与;他与黑人邻居搭讪,又因与生俱来的沾沾自喜的白人优越感表现得太过强烈,因此激怒了黑人,后遭到暴打,引发中风而卧床不起。他一心想回到大自然,在回归途中,也正是因为那白人优越感,他被黑人弄死在楼梯上。
白人不愿放弃那所谓的高傲、优越感使得自己承受着巨大的羞辱,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奥康纳作品中老人悲剧的根源。
回归自然
奥康纳擅长描写现代文明生活的苦涩,世态炎凉,她笔下的人物形象通常在象征着科技文明的大城市里感到孤独、绝望。“这一分钟纽约是时髦的、拥挤的,下一分钟却是肮脏的、死寂的。”在都市文明与回归自然的冲突中,奥康纳旗帜鲜明地做出了抉择。
在某种意义上,这本小说的书名《天竺葵》是一个隐喻。“同时在这经历了战败和破产的‘国中之国’里还酝酿了一种‘回忆文化’,以怀念一个世纪并不存在的‘美好’的过去,来发泄南方人对战后现实的不满”。[2]280-281老人每天坐在窗前看着对门的那盆天竺葵,并仔细的观察主人把天竺葵搬出搬进的时间。天竺葵让他想起了老家里一位患小儿麻痹症的男孩。天竺葵种在花盆里像是对它的一种摧残,正是男孩由于身体原因被困在轮椅上的一种投射。对门的那株天竺葵和小男孩一样,他们都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整天把天竺葵放在窗台上,任凭烈日的曝晒;小男孩也只能每天坐在轮椅上,等人被人推出去散散心。天竺葵是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象征着乡村自然生活。对很多年长的南方白人来说,旧南方“是一个田园式的世界,居住着友善的主人,高雅的淑女和快乐的奴隶”。他想回到那里,因为那里有他珍贵的回忆,是他的心灵家园和精神寄托。老人因为看了一部叫做《大城节奏》的电影,一心想来这个“重要的地方”——纽约来看看。心里秉持着这个念头,再加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失去了妻子,生活孤独,就被女儿带到了她住的城市。可是,理想与现实始终是有差距的,城市里那堆砌的层层高楼,密不透风,都是钢筋和混凝土的味道,没有一丝乡土气息,楼梯道也像是“遛狗”。在他看来,女儿的家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家”。楼道里的人全都长得一模一樣,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梦境中,那一条条“遛狗道”更像是一个无底洞,没有尽头,即使身在女儿的家中,心中依然缺乏归属感,变成了心理上的流亡者。达德利先生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后才慢慢意识到女儿女婿的存在。在他眼中,说“Nah”的女婿是一个十足的怪人,城里人不知道负鼠这个动物,他对现代都市是鄙夷的。虽然奥康纳笔下的现代文明城市存在许多弊病,但是它“为乡村的教案、自满和盲目的自以为是提供了必要的解毒剂”。[3]29
或许对于达德利先生来说,他只有回到那乡下种着“天竺葵”的家,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找到属于他的那份南方怀旧情结以及那高高在上的白人优越感。然而,饱含着他思乡之情的天竺葵纵然一逝,他回归自然的梦想自然也就破碎了。
奥康纳对自然的关怀不仅仅是体现在文学作品中。1949年,她独自来到纽约市谋生。在她的短篇小说作品中,经常把纽约作为西方人异化的城市。不久之后,离开纽约去康涅狄格农场,并开始创作。1950年12月,她也患上了和父亲一样的病—红斑狼疮。1951年,她回到佐治亚,与母亲住在农场度过了人生最后的14个春秋。她终身未嫁,大部分的时间都和她的母亲待在农庄里面,这为她对于南方乡村生活的创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1964年,奥康纳的身体每况愈下,红斑狼疮再次复发,她用超人的意志力战胜病痛。她在医院的病床上还是坚持写作。“她的家乡为她的长、短篇小说找到了丰富的源泉,她的作品刻画出笃信或反对宗教的南方人的生活,勾勒出南方社会的阶级冲突,还描绘了她在家乡佐治亚州的乡土特色,使其成为20世纪美国文学最富有韵味的一部分。”[5]293
结语:
奥康纳清醒而理智地诠释着社会现实。她笔下的人物是美国现代文明社会弊端的受害者,人性的扭曲是时代的产物。开放式的结局里给读者一种莫名的惆怅和悬念,奥康纳很少描写他们的内心世界,他们只活在现实世界中。一句话:孤独、无聊、失落使他们冷酷。奥康纳作品关注种族问题,美国南方文化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方方面面。种族主义不仅破坏了父女间的关系,而且由于老人那高高在上沾沾自喜的白人优越感和现代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冲突使得他想回归南方家乡的梦想破裂。
参考文献:
[1]弗兰纳里·奥康纳 著. 陈笑黎 译. 北京 天竺葵 [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
[2]黄梅.怪诞—美国现代南方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C]//外国文学研究集刊:第五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3]Lucinda H.MacKethan.Redeeming Blackness: Urban Allegories of O’Connor, Percy and Toole [J]. Studies in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 1994(02): 29-39
[4]William J, Cooper Jr, Thomas E Terrill. The American South: S History [M]. Vol. 2, New York: McGraw-Hill, Inc., 1991.
[5]朱羚瑶. 试论疾病对弗兰纳里·奥康纳文学创作的影响[J]. 速读,2017,09,293-294.
作者简介:杜胜男,女,1993年9月,湖北人,硕士学位,武汉理工大学,研究方向: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