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和龙市菜营子沟遗址调查与试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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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吉林和龙;菜营子沟遗址;砸击法;新石器时代
  【摘要】菜营子沟遗址位于吉林省和龙市海兰江支流福洞河南岸的二级阶地上,2020年4月在对和龙市进行旧石器考古调查时发现,并采集到石制品196件。同年10月对遗址进行试掘,出土石制品、陶片若干。石制品原料以黑曜岩为主,另有少量石英岩、石英砂岩、凝灰岩等;类型包括石核、石片、石叶、细石叶、端刮器、边刮器、钻器、砍砸器、磨制工具等;剥片方式以锤击法和砸击法为主,其中砸击技术最具特色,打制石器均选择片状毛坯,多为单向加工。通过出土的陶片可以推测该遗址的年代为新石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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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16CKG002)和吉林省2020—2022年省级文物保护项目“吉林省长白山地区旧石器考古专项调查”
  2020年4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长白山地区旧石器考古专项调查的过程中,于和龙市福洞镇菜营子沟村东南约166米的二级阶地上发现了菜营子沟遗址,并采集到石制品196件,遗址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同年10月,于调查区东南方向、福洞河南岸的一个南北向舌状台地上进行了试掘。发掘区高出水面7米,地理坐标129°06’54.3574"E,42°34’57.6008"N,海拔500米,东距福洞河约308米,东南距福洞镇2.3千米,西南距和龙市10千米(图一)。此次试掘采集石制品 30件,发掘出土石制品5件、陶片10件。

一、地层概况


  本次试掘布设1米×1米的探沟一个,地层自上而下可分为3层,分别为:
  第①层,灰褐色黏土质粉砂土,厚15~20厘米,土质疏松,内含植物根系;
  第②层,黄褐色细砂土,厚45厘米,土质疏松,部分夹杂直径1厘米以下的小块砾石,未见文化遗物;
  第③层,灰黑色砂土,文化层,厚38~40厘米,土质疏松,部分夹杂小块砾石,砾石直径多在1厘米以下,最大的不超过5厘米,出土有石制品、陶片;
  ③层下为生土层,为暗黄色砂岩风化粗砂。

二、出土遗物


  (一)石制品
  菜营子沟遗址共发现石制品231件,其中采集品226件,发掘出土5件,包括石核、石片、石叶、细石叶、端刮器、边刮器、砍砸器、钻器、石镞、琢背小刀、断块、残片以及磨制工具。原料以黑曜岩为主,还有少量凝灰岩、石英岩、石英砂岩、页岩。
  1.石核
  共7件,均为采集品,砸击或锤击而成,其中两极石核3件,单台面石核3件,多台面石核1件。
  CY∶178,黑曜岩两极石核,块状毛坯,砸击而成。长40毫米,宽52.6毫米,厚13毫米,重26克。台面数量为2:台面1为线台面,可观察到3个剥片疤,分别位于两个剥片面,其中最大片疤长39.7毫米,宽18.1毫米;台面2为破碎台面,可观察到5个剥片疤,均为砸击形成的崩裂片疤。核身两面均略鼓,两极较为薄锐(图二,1)。
  CY∶179,黑曜岩两极石核,块状毛坯,砸击而成。长30.2毫米,宽56.7毫米,厚11.5毫米,重17.1克。台面数量为2:台面1为线台面,可观察到5个剥片疤,位于同一剥片面,剥片均较小,最大剥片疤长10.1毫米,宽10.3毫米;台面2为线台面,可观察到5个剥片疤,位于两个剥片面,为砸击形成的崩裂片疤。核身一面略平,一面微鼓,两极较为薄锐,有效剥片少(图二,2)。
  CY∶181,黑曜岩两极石核,块状毛坯,砸击而成。长18.7毫米,宽26.3毫米,厚11毫米,重5.7克。台面数量为4:台面1为素台面,形状不规则,台面长22毫米,宽8.4毫米,台面角99.5°,可观察到3个片疤,位于同一剥片面,最大剥片疤长8.6毫米,宽9.3毫米;台面2为线台面,可观察到4个剥片疤,位于两个剥片面,为台面1剥片砸击形成的崩裂片疤;台面3为破碎台面,可观察到4个剥片疤,位于同一剥片面,最大剥片疤长21.2毫米,宽9.6毫米;台面4为线台面,可观察到5个剥片疤,为台面3剥片砸击形成的崩裂片疤。核身两面略鼓,两极一面较为薄锐,一面平坦,可能经过修理,核体可见大量崩裂片疤,存在一定数量的有效剥片(图二,3)。
  CY∶184,石英岩单台面石核,块状毛坯,锤击而成。长89.7毫米,宽116.7毫米,厚50.4毫米,重628克。台面为素台面,呈四边形,长110.5毫米,宽58.7毫米,台面角71°,可观察到3个剥片疤,位于同一剥片面,最大剥片疤长66.6毫米,宽46.4毫米(图二,4)。
  2.石片



  共发现142件,除3件为发掘出土外,其余均为采集所得。完整石片87件,以Ⅵ型石片(以人工台面、人工背面为特征的剥片)[1]为主,共84件;另有2件Ⅱ型石片(自然台面、背面同时包含自然石皮与人工背面的剥片)。1件Ⅴ型石片(人工台面、背面同时包含自然石皮与人工背面的剥片)。不完整石片55件,包括近端石片22件,中段石片4件,遠端石片13件,左裂片1件,右裂片1件,无特征断片14件。
  CY∶180,完整的两极石片,采集品,Ⅵ型。黑曜岩砸击而成,长30毫米,宽33.9毫米,厚8.7毫米,重6.9克。线台面,打击点较明显,打击泡内凹,可见同心波,石片远端呈羽状,可见大量崩裂片疤,背面有5个较为明显的剥片疤(图三,1)。
  CY:182,完整的两极石片,采集品,Ⅵ型。黑曜岩砸击而成,长20.1毫米,宽22.7毫米,厚5.2毫米,重2克。线台面,打击点较明显,打击泡外凸,可见同心波,石片远端呈羽状,背面有2个较为明显的剥片疤(图三,2)。   CY③∶1,完整石片,发掘出土,Ⅵ型。石英砂岩锤击而成,长30毫米,宽37.8毫米,厚6.6毫米,重6.6克。线台面,打击点较明显。
  CY③∶2,完整石片,发掘出土,Ⅵ型。页岩锤击而成,长19.8毫米,宽9.2毫米,厚2.3毫米,重0.4克。點台面,半锥体较明显,打击泡较平,可见同心波,远端呈羽状内卷,背面有2个同向片疤(图三,4)。
  CY③∶3,近端石片,发掘出土。黑曜岩锤击而成,长4.5毫米,宽5.2毫米,厚0.4毫米,重0.1克。台面破碎,打击点和半锥体较明显,打击泡外凸,可见同心波和放射线,远端缺失(图三,5)。
  3.石叶
  共19件,均为采集品,其中完整石叶9件,不完整石叶10件。不完整者包括近端石叶3件,中段石叶5件,远端石叶2件。
  CY∶99,完整石叶,黑曜岩锤击而成。长53.3毫米,宽23.5毫米,厚9.4毫米,重12.2克。打击点集中,打击泡外凸,可见唇与细小的锥疤,同心波和放射线较为清晰。素台面,长16.2毫米,宽5.2毫米,石片角115.2°,背缘角74°。背面3条同向片疤和2条纵脊,远端呈关节状。两侧均发现使用痕迹(图四,1)。



  CY∶102,完整石叶,黑曜岩锤击而成。长43.5毫米,宽22.5毫米,厚6.5毫米,重4.6克。打击点集中,打击泡微凸,可见锥疤,同心波和放射线较为清晰。自然台面,长6.1毫米,宽2.6毫米,石片角113.7°,背缘角78.5°。背面有4条同向片疤,远端呈羽状。两侧均发现使用痕迹(图四,2)。
  CY∶103,完整石叶,黑曜岩锤击而成。长62.1毫米,宽23毫米,厚12.6毫米,重13.9克。打击点集中,打击泡微凸,可见较大的锥疤,同心波和放射线较为清晰。素台面,长13.2毫米,宽4.8毫米,石片角115°,背缘角82°。背面有多向片疤9条,远端呈羽状。两侧均发现使用痕迹(图四,3)。
  CY:100,完整石叶,黑曜岩锤击而成。长44.3毫米,宽22.7毫米,厚7.7毫米,重6.5克。打击点集中,打击泡外凸,同心波较明显。素台面,长15.7毫米,宽4.2毫米,石片角117.5°,背缘角83.5°。背面有2条同向片疤和一条纵脊,近端有疑似剥细石叶留下的痕迹,远端呈阶梯状。两侧均发现使用痕迹(图四,4)。
  4.细石叶
  共3件,均为采集品,包括完整细石叶1件和中段细石叶2件。
  CY∶152,完整细石叶,黑曜岩压制而成。长16.8毫米,宽6.3毫米,厚2.3毫米,重0.2克。打击点集中,打击泡微凸,可见细小的锥疤,同心波和放射线较为清晰。点台面,背面有3条同向片疤和一条纵脊,远端呈羽状(图四,5)。
  CY∶153,中段细石叶,原料为黑曜岩,长13.6毫米,宽9.4毫米,厚1.2毫米,重0.2克。近端及远端缺失,背面有3条同向片疤和2条纵脊(图四,6)。
  5.断块、残片
  本文将断块、残片界定为石制品打制过程中碎裂的块体或片体,未见明显可辨认的人工打击痕迹。共发现断块28件,残片8件。除1件断块为试掘出土外,其余均为采集所得。从原料上看,除3件断块原料为石英岩外,其余均为黑曜岩。



  断块长度为7.8~43.6毫米,平均值21.9毫米;宽度为6.5~44.6毫米,平均值17.1毫米;厚度为1.7~21.7毫米,平均值7.8毫米;重量为0.2~48.3克,平均值5.2克。
  CY③∶4,试掘出土,原料为黑曜岩,长18.4毫米,宽12.8毫米,厚9.5毫米,重3.1克(图四,7)。
  6.工具
  共24件,包括打制石器17件、磨制工具7件,除一件石砧为发掘出土外,其余均为采集所得。原料多为黑曜岩,少量为石英岩。
  (1)打制工具
  包括边刮器7件,端刮器1件,砍砸器1件,钻器3件,石镞1件,石镞毛坯2件,琢背小刀1件以及工具残段1件。
  CY∶138,边刮器,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43.8毫米,宽24.2毫米,厚11.1毫米,重11.5克。有1凸刃,位于石片远端较为薄锐的一侧,刃缘为锤击法正向加工,单层修疤,两侧有反向加工的修型痕迹,长30.2毫米,刃角55°(图五,1)。
  CY∶188,边刮器,原料为凝灰岩,片状毛坯。长31.5毫米,宽20.2毫米,厚6毫米,重5.3克。刃缘数量为2:刃缘1为直刃,锤击法单向加工,长28.6毫米,刃角68.5°;刃缘2为凸刃,锤击法单向加工,长31.3毫米,刃角72°。可能为加工石镞的半成品(图五,2)。
  CY∶140,边刮器,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51毫米,宽32.9毫米,厚8.7毫米,重13克。刃缘数量为2:左侧刃缘1为凹刃,锤击法反向加工,长40.7毫米,刃角46°;右侧刃缘2为直刃,锤击法交互修理,单层修疤,石片背面修疤呈鱼鳞状,长39毫米,刃角48.5°。背面进行过减薄处理(图五,4)。



  CY∶144,端刮器,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57.3毫米,宽30.5毫米,厚11.4毫米,重18.9克。刃缘位于石片远端,正向加工成凸刃,修疤连续,长35.7毫米,刃角65°。接近通体修理,近端背面和腹面进行过减薄处理(图五,5)。   CY∶143,钻器,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42.6毫米,宽31.3毫米,厚8.8毫米,重8.1克。石片远端修理形成尖部,单肩,单层正向修疤,刃角62.5°。发现有使用痕迹(图六,1)。
  CY:145,钻器,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22.2毫米,宽18.6毫米,厚4.7毫米,重1.8克。石片近端修理形成尖部,单肩,单层双向修疤,尖刃角60°(图六,2)。
  CY∶147,钻器,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36.9毫米,宽12.7毫米,厚3.9毫米,重1.7克。石片远端修理形成尖部,单肩,左侧缘为交互加工形成,右侧缘为正向加工形成,均为单层修疤,尖刃角54°(图六,5)。
  CY∶139,三角形平底石镞,黑曜岩压制而成,片状毛坯,尖部残缺。残长25.6毫米,宽19.6毫米,厚3.8毫米,重2.2克。通体修理,器身遍布片疤,疤痕浅平,大小不一,未见明显棱脊(图六,3)。
  CY∶185,砍砸器,原料为石英岩,片状毛坯。长63毫米,宽51.3毫米,厚22.3毫米,重114.7克。刃缘位于石片远端,锤击法正向修理,刃长56.6毫米,刃角70.5°(图六,4)。
  CY∶220,琢背小刀,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26.7毫米,宽19.3毫米,厚8毫米,重2.6克。石片腹面左侧可观察到连续片疤5个,单层修疤,由背面向腹面加工,供抓握使用。腹面右侧为使用刃缘,刃长15毫米,刃角44.1°。存在使用痕迹(图六,6)。



  CY∶141,工具残段,原料为黑曜岩,片状毛坯。长21.8毫米,宽30.3毫米,厚5.2毫米,重4.1克。右侧采用压制法交互修理出一条直刃,刃长18毫米,刃角53.8°;远端采用压制法双向修理出一条凸刃,刃长32.9毫米,尖刃角46°。近端部分折断缺失,判断可能为工具残段(图五,3)。
  (2)磨制工具
  磨制工具包含有柄石锄1件,石砧1件,磨制工具残段5件。
  CY∶192,亚腰形石锄,原料为石英砂岩。长154毫米,宽155毫米,厚15.4毫米,重556.3克。一侧缺失,可能装木柄使用(图七,1)。
  CY③∶5,石砧,原料为石英砂岩。长288.2毫米,宽117毫米,厚50.2毫米,重2980克。表面可见磨制痕迹,一侧缺损(图七,2)。
  (二)陶片



  共10件,均为试掘出土,位于第③层地层堆积中,包括夹砂红陶陶片6件和夹砂灰陶陶片4件。其中1件夹砂红陶片上刻划“人”字纹(图八,1),2件夹砂灰陶片上戳印平行连线纹(图八,2、3),余皆为素面。

三、结语




  菜营子沟遗址采集和出土的石制品包括打制与磨制两类,其中打制石器具备较为一致的技术特征:①石制品原料以黑曜岩为主,比例达92%,此外还有少量石英岩、石英砂岩、凝灰岩、页岩的使用,原料的选择较为多样;②石制品共计231件,打制而成的石制品占97%,工具占10%,废片数量多,石叶、细石叶产品仍有发现,且存在压制工具;③石制品以中、小型为主,工具毛坯以片状为主,体现出较强的选择性;④剥片方式主要采用锤击法和砸击法,其中砸击法最具特色,在以往以黑曜岩为主要原料的遗址中较少发现;⑤工具类型主要包括边刮器、端刮器、钻器、砍砸器、石镞(含石镞毛坯)、琢背小刀等,以边刮器所占比例最大,刃缘加工方向以正向加工为主,修疤连续,也存在少量交互加工方式。
  从技术特征来看,砸击技术在旧石器早期即已出现,适应性较强,对原料要求较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剥片过程中原料自身的不足[2],且使用很有针对性——当石核因为个体较小无法采用锤击法进行剥片时,就采用砸击法。长白山地区黑曜岩资源主要分布在天池附近[3],菜营子沟遗址位于福洞河流域,附近没有黑曜岩资源分布,也较难获取黑曜岩原料,古人类选择使用砸击法处理黑曜岩,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对优质原料的珍惜和充分利用。
  菜营子沟遗址的石制品虽然以打制石器为主,却缺少雕刻器、细石叶石核等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典型遗物[4—6]。压制石镞、亚腰形石锄是典型的新石器时代遗物。试掘出土的夹砂陶片饰有刻划“人”字纹、戳印平行连线纹等,这类纹饰在吉林龙井市金谷[7]、和龙市兴城[8]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亦有发现。据此可以推测,该遗址的年代应不会早到旧石器时代,而是与金谷遗址、兴城遗址相近,属新石器时代,距今5500~4500年。



  菜營子沟遗址的调查与发掘,是在旧石器考古专项调查的支持下进行的,虽然最后认为该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遗址,但也获取了一批重要的考古材料,积累了经验,为完善该地区晚更新世至全新世考古学文化框架提供了重要线索。延边地区黑曜岩原料的利用历史悠久,上至旧石器时代,下至铁器时代,均有发现,单根据地表遗物判断遗址时代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未来的旧石器考古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选择重要遗址开展试掘工作,确定石制品的确切出土层位,对采集样品进行测年,科学地判断长白山地区以黑曜岩打制石器为主要石制品的地点的年代和性质。
  致谢:参与调查与试掘人员除本文作者外,还有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薛婷,汪清县文物管理所闫家海,吉林大学毕业生吴洋,赤峰学院毕业生罗迈。调查期间得到和龙市文物管理所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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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TOTH N.The Oldwan Reassessed:A Close Look at Early Stone Artifacts[J]. 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Science,1985(2):101—120.
  [2]马东东,裴树文.旧石器时代砸击法剥片技术相关问题探讨[J].人类学学报,2019(4):584—597.
  [3]刘爽,陈全家,崔剑锋,等.吉林省东部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黑曜岩制品原料来源探索[C]//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边疆考古研究:第16辑.北京:科学出版社, 2016:261—276.
  [4]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龙市文物管理所.吉林省和龙市新发现三处旧石器时代遗址[C]//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边疆考古研究:第23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1—9.
  [5]陈全家,赵海龙,方启,等.石人沟林场旧石器地点试掘报告[J].人类学学报,2010(4):373—382.
  [6]万晨晨,陈全家,方启,等.吉林和龙大洞遗址的调查与研究[J].考古学报,2017(1):1—24.
  [7]延边博物馆.吉林省龙井县金谷新石器时代遗址清理简报[J].北方文物,1991(1):3—16.
  [8]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博物馆,和龙县文物保管所.吉林省和龙县兴城遗址发掘简报[J].北方文物,1998(1):1—18.
  〔编辑:迟畅;责任编辑: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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