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释“敢以烦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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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烛之武退秦师》中“若亡郑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一句,《教学参考书》(苏教版)根据王力先生的意见,译为“如果灭掉郑国对您有什么好处,那就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麻烦您了”。此译句把“以”后省略的“之”解释为“亡郑这件事”,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而把“烦”译作“麻烦”,不是很确切,因为“麻烦”可以理解为“烦扰”和“烦劳”两种不同的意思;至于把“敢”理解为“冒昧”,笔者认为很值得商榷。
  
  一
  
  如果把“麻烦”理解为“烦扰”、“搅扰”,全句译为“如果灭掉郑国对您有好处,那我就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来搅扰您(休息)了”,其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冒昧”作为谦词,能体现说话人谦卑的态度,但这并不能改变译句本身所陈述的一个事实,那就是“灭掉郑国对您没好处,我却要来烦扰您”。试想,秦君兴师动众,只为图利而来,你如今既扫他兴致(说他无益),又扰他清静(以烦执事),岂非不识时务,自寻死路?作为一个智士,烛之武岂会如此“冒昧”?这显然不合情理。可能是译者误解为“拿(这件事)烦扰您是冒昧的了”,但译句里的“冒昧”是形容词用作状语,表谦敬语气,而这里的“冒昧”是形容词用作谓语,是对“烦扰对方”的否定,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总之,这个译句让人不知所云,更不要说表达“亡郑无益于秦”的意思了。
  
  二
  
  如果把“麻烦”理解为“烦劳”,全句译为“如果灭掉郑国对您有好处,那我就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烦劳您了”,即“烦劳您动手把郑国给灭了”,这样翻译虽然语气谦敬,也能表达“亡郑无益”的意思,但仍存在不少破绽。
  首先,表意无力,且不符合事实。“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那请您灭了它吧。”稍加分析就可发现,这句话说理的基本结构是“如果(一件不该做的事)你认为是对的,那么你就去做吧”,例如:“如果吸毒对你有好处,那么你就去吸吧。”这种说理方式流露出一些“不耐烦”的语气,隐含着一种“请便”“放任”甚至带有一点“威胁”的态度。从说理效果上说,就有一点“理屈词穷”的嫌疑,言下之意就是“你不想听,我也不必再说什么,如果您要灭郑国,那就随你的便”,这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聪明如烛之武之辈,应该也不会如此“冒昧”的。更何况,这也不符合事实,因为接下去烛之武对“亡郑无益”的道理进行了条分缕析。综上所述,尽管“冒昧”一词极表谦敬语气,但它不但不能改变语句内在的“锋芒”,反而削弱了说理的效果。把极度谦敬的语气和放任自便的态度杂糅在一起,正是很多读者对此译句感到“无所适从”的原因所在。
  其次,不合情理。为了博得秦伯的信任,烛之武一方面处处为秦伯着想,另一方面语气极尽谦卑恭敬,态度极尽真诚恳切,即使是在假设对秦国有利的前提下向秦伯提出请求(译者把“敢”译为“冒昧”,理由大概也在于此)。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要忘了,请求的内容是“灭了自己的国家”。正如郑伯所说“然郑亡,子亦有不利也”,这也正是烛之武挺身而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按常理推测(秦伯自然应该也会如此推测),烛之武的立场和内心应是不会乐见郑国灭亡的,那么,我们又怎能想象,烛之武会用非常真诚恳切的语气说“如果对您有益,就烦劳您灭了我的国家”。相反,他说得越真诚,秦伯就越觉得他言不由衷,居心叵测。除非他是叛逃而来,但他显然不是。还有,秦伯与晋国联兵,其意图就是“亡郑”,而今“亡郑”又是举手之劳,不管“亡郑”是有益还是无益,也不管你是真情还是假意,今天你郑國的一个已经“退休”的大夫半夜三更跑来请求“亡郑”,是否有点不伦不类?说白了,这件事(指请求亡郑)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第三,与上文矛盾。上句“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直言秦晋联军之强大和郑国灭亡之必然,坦陈郑国已经无条件地自认灭亡,暗含无需对方动手之意,而这里又何必还要“冒昧地烦劳对方动手”呢?这是矛盾一。前一句“自认灭亡”,是为了将郑国置身于事外(对于一个“亡国”来说,自然已无利害可以考虑),暂时掩盖自己“救郑”的真实意图(我今天前来,已与郑国无关,因而也不是为郑国当说客来的),从而消除对方对自己的戒心,为自已争取说服对方的机会。而根据假设复句和因果复句转换原则,该译句的含义就是“因为亡郑对您无益,所以您不应该动手亡郑”,语意失之于直白,态度失之于急躁,“自认灭亡”的郑国一下子又被牵进“是非圈”,而自己的真实意图也被暴露无遗,难免引起秦伯的猜忌和提防。这是矛盾二。
  第四,上下文不连贯。揣摩原文此句和前句(“郑既知亡矣”)可知,前句是郑国自认灭亡的实情,此句是亡秦无益的判断,前后应该是转折关系,即“郑既知亡矣。(然)亡郑无益于秦”。如果译为“郑国已经知道灭亡了。(但是)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那请您灭了它吧。”是否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还有,根据假设关系复句的语法特点,原文语意的重点应该落在前半句(“若亡郑有益于秦”),表达“亡郑无益”的意思,这样与下文“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句语意紧接,语气连贯;如果把后半句(“敢以烦执事”)译为“那么请您灭了郑国吧”,根据语感,后文应该要紧接一句“但是,灭了郑国以后……”一类的话,然后再展开论述“灭郑”的后果,这样就改变了行文方向,势必造成上下文的气阻意断。
  
  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这里的“敢”应理解为“岂敢”,“烦”应理解为“烦扰”“打扰”,全句应译为:“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那么我)岂敢拿(亡郑这件事)来打扰您(休息)?”与前面这种译法相比,这样翻译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语意明确,毫不枝蔓。一方面,把“烦”译为“麻烦”,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烦劳对方做某事,一是烦扰对方休息,而把“麻烦”改为“烦扰”,把“烦”的词义锁定为“烦扰”,意为深夜造访,影响了秦伯休息,而不是“烦劳”秦伯“灭了郑国”,这样语意简捷,不再让人捉摸不定。另一方面,“岂敢”一词,把本来已确定的意思表现得更加鲜明有力。
  其次,说理透彻,极为有力。烛之武夜闯军营,不但有刺探军情之嫌,而且有烦扰主帅之实,追究其罪,难免一死,如果所言之事无关秦国利益,性命自然难保,这是一个毋容置疑的事实。了解了这一点,也就可以理解译句(烛之武说辞)的妙处了。烛之武正是以自己的身家性命作为担保,来证明“亡郑无益”的道理:“如果亡郑对秦有益,我今天来打扰您秦伯,岂不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当然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所以亡郑对秦无益。”如此推理,如此辨说,确凿明白,透彻有力,具有不容辩驳的说服力。而反问句式的运用,更是强化了说理的气势,强调了自己的观点。
  再次,合情合理,有利有节。既然夜闯军营,其罪非轻,那么烛之武自然有必要为自己开脱一下:如果不是事关秦国利益,我岂敢打扰您休息?这样既亮明自己的观点,又可博取秦伯的谅解和好感,为进一步劝说秦伯争取机会,可谓一举两得。有观点在一味肯定“冒昧”一词表示谦卑语气的同时,认为“岂敢”一词,语气太过生硬。其实,这是一种天大的误解。反问句虽然表示强烈的语气,但是是否表谦敬语气,还要看语句的内容。我们应该可以看到,“岂敢烦扰您休息”,语气相当谦卑而恭敬,当可增添秦伯对他的好感。而这又与“冒昧请对方灭郑”的不伦不类不同,因为烛之武身为敌国之臣,深夜搅扰对方主帅,本属不该,态度谦卑,理所当然。这样既不违背自身立场,又无损于国家尊严,真可谓有理有节,不卑不亢。
  最后,前后一致,上下连贯。因为烦扰秦伯是一个已然的事实,以此作为假设的结果来反证“亡秦无益”的道理,不会有枝蔓之虞,也就是说该译句的语意重点只落在“亡秦无益”上。明白这一点后,我们再去读上下文,就不难发现文脉的畅通无阻。上句直言郑国自认灭亡,暗含今番前来不为郑国之意(自然也没有烦劳您秦伯动手灭郑之意),这句就只说亡郑无益于秦(根本不涉及烦劳您灭郑之事),前后一致,不枝不蔓。而下句紧扣“亡郑无益于秦”这一中心,一一分析具体的理由,上下连贯,衔接紧密。
  其实,“岂敢”和“冒昧”的争论,时来已久,只是大多数观点的理由不够全面充分,难以说服对方。笔者不胜“冒昧”,不吝笔墨,试着从语境和逻辑等角度,多方比较,仔细辨析,得出一个“自以为是”、“勉强可以服人”的结论。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章玲芳,赵火夫,教师,现居浙江诸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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