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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开始,“代表联络”这一命题在中央最高层文件中频繁露面。2012年十八大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代表联络机制”,三者之间一脉相承、一以贯之、接续递进。从党的十八大点题,到十八届三中全会解题,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破题,“代表联络机构”和“代表联络机制”虽一字之差,却使代表联络从狭义走向广义,体现出更丰富的内涵、更高的目标和更严的标准,走出了一条环环相扣、接续递进之路。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设计,明确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代表平时工作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要行使好权利,履行好义务,必须由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作为代表执行职务的集体参谋助手,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为代表从事工作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代表联络即伴随人大制度的产生而产生,随人大制度的完善而逐步完善。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1984年全国人大办公厅设立联络局,负责全国人大代表与地方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联络,为各地作出了示范。1992年《代表法》颁布,明确人大常委会应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条件。2005年中央9号文件出台,对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等进行规范。2010年代表法修改,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建立完善代表联络机构提供了法律支撑。党的十八大综合考虑各地代表联络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代表联络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一环。2017年十九大报告根据各地实践,提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围绕“两个机关”建设,各级探索代表联络的工作内容及方式方法,推动代表联络工作落地生根、落实见效。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集成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代表联络改革创新成果,总结提升实践经验,提出“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将推动代表联络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既是形势必然,又是前进方向,更是工作要求,体现出中央对代表联络的重视与期待。
一是代表联络由建机构走向建制度。十八大针对各地代表联络机构不健全、保障能力不足等现状,提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7年来,各地大力推进代表联络机构设立完善,很好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作用,推动代表联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也面临新形势下的新课题。诸如,如何形成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的便捷有效联系网络、如何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个性化服务、如何在新时代将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转化为治理效能等等。四中全会聚焦发挥制度优势,将代表联络机制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制度并提,通过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代表在助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今后代表联络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
二是代表联络由单维度走向系统性。一直以来,各级人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与代表联络较为通畅。同时,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相比来说,“一府一委两院”同代表的联系则相对薄弱,代表联络呈现出单维度。全会提出“完善代表联络机制”,既对人大与代表、代表与群众联系提出要求,更对 “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提出要求。国家机关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到及时表达与传递,也通过代表反映国家机关工作存在的困难,发挥监督支持作用,共同推进工作。由此,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紧密联络,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闭环体系。
三是代表联络由随机性走向规范性。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代表联络机制是人大制度、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就是要加强代表联络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近年来,代表联络虽然得到重视,但仍然存在随机性、选择性、机动性。“代表代表,会后就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代表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四中全会要求全面盘点前期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议事规则以及代表活动、履职学习、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支持、规范和指导代表执行职务,提升代表联络水平。这正是四中全会的目标性、前瞻性、针对性所指。
一是坚定不移把握代表联络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中央交付给人大的光荣使命。代表联络为代表服务,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把全会精神贯彻到代表联络中。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导和推进代表联络机制建设。要引导代表坚定制度自信,对党绝对忠诚,对党领导建立和发展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对忠诚,带头做根本政治制度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代表联络纳入党委工作部署。人大党组要定期向党委汇报代表联络机制建设情况,争取党委支持,做到与党委工作同心,确保代表联络的正确方向。
二是积极推动代表联络体系平稳运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其一,各级国家机关应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虚心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统筹规范,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的工作機制和平台,增强联系代表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互动性,推动代表联络体系高效运转,夯实国家治理的民意基础。其二,各级人大要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等,引导代表做好上传下达,宣传方针政策,反映群众诉求,时时处处彰显代表联络的群众期待、民生关切、民本情怀,真正把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难所盼带上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全力推进代表联络机制创新高效。全会指出,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努力做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代表联络是人大工作最活跃的部分,要把握新时代代表联络规律特点,坚持依法规范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将创新精神融入代表联络中。对于代表联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要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正在开展的工作,要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安排;对于探索创新的工作,要因地制宜,大胆尝试,以点带面。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代表联络的规律和措施、方法,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更好地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积极探索完善代表联络平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加代表联络活力、动力、影响力。
四是全面提升代表联络服务保障水平。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代表联络机构的主责主业,就是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和保障。要以保障代表履职为出发点,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落脚点,以提高代表履职实效为总要求,为代表提供良好服务。要强化代表履职学习,推进代表培训精细化、专业化。为代表履职提供知情知政、活动经费、时间安排、言论自由等多方面的保障。把代表宣传上升到宣传人大制度、宣传民主政治的高度,切实讲好代表故事、唱响代表声音、塑造代表形象。探索代表履职激励评价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问题导向和鲜活实践,推动全会精神落实。
“代表联络”的探索历程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设计,明确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代表平时工作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要行使好权利,履行好义务,必须由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作为代表执行职务的集体参谋助手,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为代表从事工作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代表联络即伴随人大制度的产生而产生,随人大制度的完善而逐步完善。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1984年全国人大办公厅设立联络局,负责全国人大代表与地方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联络,为各地作出了示范。1992年《代表法》颁布,明确人大常委会应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条件。2005年中央9号文件出台,对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等进行规范。2010年代表法修改,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建立完善代表联络机构提供了法律支撑。党的十八大综合考虑各地代表联络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代表联络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一环。2017年十九大报告根据各地实践,提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围绕“两个机关”建设,各级探索代表联络的工作内容及方式方法,推动代表联络工作落地生根、落实见效。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集成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代表联络改革创新成果,总结提升实践经验,提出“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将推动代表联络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既是形势必然,又是前进方向,更是工作要求,体现出中央对代表联络的重视与期待。
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代表联络”的重大发展
一是代表联络由建机构走向建制度。十八大针对各地代表联络机构不健全、保障能力不足等现状,提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7年来,各地大力推进代表联络机构设立完善,很好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作用,推动代表联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也面临新形势下的新课题。诸如,如何形成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的便捷有效联系网络、如何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个性化服务、如何在新时代将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转化为治理效能等等。四中全会聚焦发挥制度优势,将代表联络机制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制度并提,通过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代表在助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今后代表联络的根本遵循、行动指南。
二是代表联络由单维度走向系统性。一直以来,各级人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与代表联络较为通畅。同时,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相比来说,“一府一委两院”同代表的联系则相对薄弱,代表联络呈现出单维度。全会提出“完善代表联络机制”,既对人大与代表、代表与群众联系提出要求,更对 “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提出要求。国家机关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到及时表达与传递,也通过代表反映国家机关工作存在的困难,发挥监督支持作用,共同推进工作。由此,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紧密联络,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闭环体系。
三是代表联络由随机性走向规范性。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代表联络机制是人大制度、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就是要加强代表联络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近年来,代表联络虽然得到重视,但仍然存在随机性、选择性、机动性。“代表代表,会后就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代表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四中全会要求全面盘点前期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议事规则以及代表活动、履职学习、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支持、规范和指导代表执行职务,提升代表联络水平。这正是四中全会的目标性、前瞻性、针对性所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是坚定不移把握代表联络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中央交付给人大的光荣使命。代表联络为代表服务,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把全会精神贯彻到代表联络中。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导和推进代表联络机制建设。要引导代表坚定制度自信,对党绝对忠诚,对党领导建立和发展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对忠诚,带头做根本政治制度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代表联络纳入党委工作部署。人大党组要定期向党委汇报代表联络机制建设情况,争取党委支持,做到与党委工作同心,确保代表联络的正确方向。
二是积极推动代表联络体系平稳运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其一,各级国家机关应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虚心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统筹规范,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的工作機制和平台,增强联系代表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互动性,推动代表联络体系高效运转,夯实国家治理的民意基础。其二,各级人大要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等,引导代表做好上传下达,宣传方针政策,反映群众诉求,时时处处彰显代表联络的群众期待、民生关切、民本情怀,真正把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难所盼带上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全力推进代表联络机制创新高效。全会指出,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努力做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代表联络是人大工作最活跃的部分,要把握新时代代表联络规律特点,坚持依法规范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将创新精神融入代表联络中。对于代表联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要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正在开展的工作,要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安排;对于探索创新的工作,要因地制宜,大胆尝试,以点带面。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代表联络的规律和措施、方法,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更好地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积极探索完善代表联络平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加代表联络活力、动力、影响力。
四是全面提升代表联络服务保障水平。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代表联络机构的主责主业,就是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和保障。要以保障代表履职为出发点,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落脚点,以提高代表履职实效为总要求,为代表提供良好服务。要强化代表履职学习,推进代表培训精细化、专业化。为代表履职提供知情知政、活动经费、时间安排、言论自由等多方面的保障。把代表宣传上升到宣传人大制度、宣传民主政治的高度,切实讲好代表故事、唱响代表声音、塑造代表形象。探索代表履职激励评价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问题导向和鲜活实践,推动全会精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