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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项目:本文系广东省2012年省级工程项目“分类分层次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摘要:“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理念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在培养过程中所采取的某种能够稳定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机构框架和运行组织方式”。星海音乐学院“分类分层次舞蹈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验,自始至终贯穿“教育公平”的教育理念,将其体现在分类、分层次的教育全过程设计上,落脚在分类、分层次的评价标准中,为舞蹈教育改革探索创新之路。
关键词:教育公平;人才培养;分类分层次;创新实验
星海音乐学院在高等艺术专业教育改革的大潮中,以“教育公平”为基本理论基础,实施“分类分层次”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教育公平”,是分类分层次教育的理论基础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将“教育公平”作为未来十年教育工作的核心发展目标。教育公平,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是舞蹈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教育改革的实现途径。教育公平有三层含义:一是入学机会公平,二是教育过程公平,三是教育结果公平。“扩大招生”,部分解决了艺术教育公平之“有学上”的“机会均等”问题,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才能真正解决“教育公平”之“上好学”的“机会均等”问题,才能保证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形式是实现教育机会的公平,但最终目标是实现每一个学生的成功发展,这也是教育发展的终极目标。
要达到这个目标,主要是做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体现教育公平最基本的公平。舞蹈考生个体差异很大,包括身体条件、文化基础、智力程度、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和方法等差异,入校时高考文化分最高的有500多分,最低者200分;技术水平最好的经过了五年职业舞蹈中等教育,可以完成高难度舞蹈动作,而普通高中生有的只能达到业余基础水平。如果统统按照“高精尖”的培养要求教学,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就出现了不容忽视的“教育放弃”现象,使学生失去了获得教育关注、教育期望与资源的公平机会,并且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自我全面发展的机会,从而造成教育过程中教育公平的缺失。要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一定的学习成果,“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是关键;“分类、分层次”教学是行之有效的策略。
2“教育公平”,体现在分类、分层次的教育全过程设计上
2.1目标设计分类分层
舞蹈专业学生在经过大学第一年的舞蹈基本素质教育后,实行“目标分层”教学。根据不同的身体条件和知识结构,通过“双向选择”,分别按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不同方向实施目标化管理,使所有学生都能获得均等的接受舞蹈教育的机会,从而激活学习兴趣,提升学习效率。
2.2课程设计分类分层
课堂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逻辑起点和实践起点。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不同层次学生的个体特征,设计不同体系、不同程度的课程,重视基本素养的逐步形成和提高。重新设计知识结构和教学内容,强调课程的社会应用等功能,为各个层面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符合现代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新的分层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采用“课程群模式”,将课程分为专业素质类、专业技能类、人文综合类三个板块,不同类型的学生分配权重各异:
专业类型课程板块
专业素质类专业技术类人文综合类
表演型30%50%20%
教学型20%60%20%
创编型10%65%25%
综合型15%60%25%
1)专业素质类: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间舞、视唱练耳、乐理等,强化肢体各项机能,解决肢体软开度、肌肉力度、弹跳;强化对音乐符号、音乐节奏认识与感受。课程目的保证课程单一性、纯粹性、基础性。2)专业技能类:包括表演类课程和艺术实践类课程,例如、舞蹈剧目排练实践、舞蹈教学法、舞蹈编舞法、钢琴声乐小组课、舞蹈解剖学等。3)人文综合类:包括文化类、社科类、教育类、社会实践类的课程,例如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实践、合唱指挥、奥尔夫教学法、西方舞蹈名作欣赏、中国舞蹈名作欣赏、中国舞蹈史、西方舞蹈史、市场营销、团队建设、法律等课程。不同的人才培养层次的课程设置按相适应的学分比例分配。
3“教育公平”,落脚在分类、分层次的评价标准中
所谓评价标准,是指人们在评价活动中应用于对象的价值度和界限。评价的客观性因素是评价标准具有科学性的重要依据。是指相对于评价准则所规定的方面,所确定的优良程度的要求,它是事物质变过程中量的规定性。评价标准是评价活动方案的核心部分,星海音乐学院的分类分层教学不是简单地把学生按成绩分成A、B、C,在实际教学中,而是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心理特征,创新评价方式,先后建构了比较系统的评价模式。
(1)目标性评价模式——积极实施由“教育评价之父”拉尔夫·泰勒提出的“目标评价模式”,即确定课程目标;根据目标选择课程;根据目标组织课程;根据目标评价课程。具体分为七个步骤:第一确定教育计划的目标;第二,根据行为和内容来界说每一个目标;第三,确定使用目标的情景;第四,设计呈现情境的方式;第五,设计获取记录的方式;第六,确定评定时使用的计分单;第七,设计获取代表性样本的手段。
(2)发展性评价模式——强调用明确的、具体的行为方式来陈述目标,并以预先规定的教育目标为心来设计、组织和实施评价,从而确定学生通过课程教学所取得的进步,亦即确定学习达到教育目标的程度,找出实際结果与课程之间的差距,并利用这种信息反馈作为修订课程计划或更新课程目标的依据。发展式评价包括四个步骤:“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成果评价”。
(3)激励性评价模式——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出现的具体情况适时的利用激励性语言进行评价,不但拉近教师与学生间的距离,而且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练习的积极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主要运用如下几种方式:融通式、鼓励式、参入式、期望式、宽容式等,让舞蹈学习条件好和基础差的学生都在健康阳光的心境中轻松愉快的学习。
星海音乐学院在“教育公平”机制下,分类分层次培养舞蹈人才,已初见成效。
摘要:“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理念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在培养过程中所采取的某种能够稳定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机构框架和运行组织方式”。星海音乐学院“分类分层次舞蹈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验,自始至终贯穿“教育公平”的教育理念,将其体现在分类、分层次的教育全过程设计上,落脚在分类、分层次的评价标准中,为舞蹈教育改革探索创新之路。
关键词:教育公平;人才培养;分类分层次;创新实验
星海音乐学院在高等艺术专业教育改革的大潮中,以“教育公平”为基本理论基础,实施“分类分层次”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教育公平”,是分类分层次教育的理论基础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将“教育公平”作为未来十年教育工作的核心发展目标。教育公平,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是舞蹈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教育改革的实现途径。教育公平有三层含义:一是入学机会公平,二是教育过程公平,三是教育结果公平。“扩大招生”,部分解决了艺术教育公平之“有学上”的“机会均等”问题,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才能真正解决“教育公平”之“上好学”的“机会均等”问题,才能保证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形式是实现教育机会的公平,但最终目标是实现每一个学生的成功发展,这也是教育发展的终极目标。
要达到这个目标,主要是做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体现教育公平最基本的公平。舞蹈考生个体差异很大,包括身体条件、文化基础、智力程度、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和方法等差异,入校时高考文化分最高的有500多分,最低者200分;技术水平最好的经过了五年职业舞蹈中等教育,可以完成高难度舞蹈动作,而普通高中生有的只能达到业余基础水平。如果统统按照“高精尖”的培养要求教学,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就出现了不容忽视的“教育放弃”现象,使学生失去了获得教育关注、教育期望与资源的公平机会,并且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自我全面发展的机会,从而造成教育过程中教育公平的缺失。要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一定的学习成果,“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是关键;“分类、分层次”教学是行之有效的策略。
2“教育公平”,体现在分类、分层次的教育全过程设计上
2.1目标设计分类分层
舞蹈专业学生在经过大学第一年的舞蹈基本素质教育后,实行“目标分层”教学。根据不同的身体条件和知识结构,通过“双向选择”,分别按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不同方向实施目标化管理,使所有学生都能获得均等的接受舞蹈教育的机会,从而激活学习兴趣,提升学习效率。
2.2课程设计分类分层
课堂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逻辑起点和实践起点。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不同层次学生的个体特征,设计不同体系、不同程度的课程,重视基本素养的逐步形成和提高。重新设计知识结构和教学内容,强调课程的社会应用等功能,为各个层面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符合现代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新的分层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采用“课程群模式”,将课程分为专业素质类、专业技能类、人文综合类三个板块,不同类型的学生分配权重各异:
专业类型课程板块
专业素质类专业技术类人文综合类
表演型30%50%20%
教学型20%60%20%
创编型10%65%25%
综合型15%60%25%
1)专业素质类: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间舞、视唱练耳、乐理等,强化肢体各项机能,解决肢体软开度、肌肉力度、弹跳;强化对音乐符号、音乐节奏认识与感受。课程目的保证课程单一性、纯粹性、基础性。2)专业技能类:包括表演类课程和艺术实践类课程,例如、舞蹈剧目排练实践、舞蹈教学法、舞蹈编舞法、钢琴声乐小组课、舞蹈解剖学等。3)人文综合类:包括文化类、社科类、教育类、社会实践类的课程,例如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实践、合唱指挥、奥尔夫教学法、西方舞蹈名作欣赏、中国舞蹈名作欣赏、中国舞蹈史、西方舞蹈史、市场营销、团队建设、法律等课程。不同的人才培养层次的课程设置按相适应的学分比例分配。
3“教育公平”,落脚在分类、分层次的评价标准中
所谓评价标准,是指人们在评价活动中应用于对象的价值度和界限。评价的客观性因素是评价标准具有科学性的重要依据。是指相对于评价准则所规定的方面,所确定的优良程度的要求,它是事物质变过程中量的规定性。评价标准是评价活动方案的核心部分,星海音乐学院的分类分层教学不是简单地把学生按成绩分成A、B、C,在实际教学中,而是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心理特征,创新评价方式,先后建构了比较系统的评价模式。
(1)目标性评价模式——积极实施由“教育评价之父”拉尔夫·泰勒提出的“目标评价模式”,即确定课程目标;根据目标选择课程;根据目标组织课程;根据目标评价课程。具体分为七个步骤:第一确定教育计划的目标;第二,根据行为和内容来界说每一个目标;第三,确定使用目标的情景;第四,设计呈现情境的方式;第五,设计获取记录的方式;第六,确定评定时使用的计分单;第七,设计获取代表性样本的手段。
(2)发展性评价模式——强调用明确的、具体的行为方式来陈述目标,并以预先规定的教育目标为心来设计、组织和实施评价,从而确定学生通过课程教学所取得的进步,亦即确定学习达到教育目标的程度,找出实際结果与课程之间的差距,并利用这种信息反馈作为修订课程计划或更新课程目标的依据。发展式评价包括四个步骤:“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成果评价”。
(3)激励性评价模式——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出现的具体情况适时的利用激励性语言进行评价,不但拉近教师与学生间的距离,而且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练习的积极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主要运用如下几种方式:融通式、鼓励式、参入式、期望式、宽容式等,让舞蹈学习条件好和基础差的学生都在健康阳光的心境中轻松愉快的学习。
星海音乐学院在“教育公平”机制下,分类分层次培养舞蹈人才,已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