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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的本质规定性是一个知识论的命题。在孔子看来,这一命题可以表述为:(一)知识不是外在于生命的东西。作为求知的活动,它是生命的现实化存在;作为求知活动的结果,它确证着生命之在。(二)这个以"求知"方式来实现生命的存在者必然是一个"无知者"。他只有作为一个"无知者",才能以"求知"的方式来实现他生命的存在;而这一"求知"方式,就是他与他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联系方式和交往方式。简单地说,中庸的本质规定性就是,认识到知识与生命的勾连关系,并且认识到知识与生命的勾连是后天的。这种知识论立场,无疑是属于"人"的。而秦汉之际成书的《中庸》篇以"诚"字立论,虽然深化了对知识与生命之勾连关系的理性自觉,继承和发挥了上述知识论命题的第一个方面,但由于这个"诚"字被独断地命名为存在论和宇宙创生论双重意义上的本体,知识与生命的勾连就变成先天的了。这种知识论立场,无疑是属于"神"的。它改变和颠覆了上述知识论命题的第二个方面,开启了宋明理学以"独断"解说"中庸"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