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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民杂剧是清初杂剧的重要构成,其主要集中于历史题材的创作,通过对历史题材的建构达成对现实的反观和批判。遗民作家之心态映现于杂剧作品之中,表现为对历史事实的重写,如对时间、人物及题名等的改写等等,“托体稍卑”的杂剧文体因之拥有了“经国之大业”的地位和价值。遗民杂剧作家及其创作乃一种不可忽略的文学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