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好物不惧岁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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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和如植物的90后学长,又如海底孤独的鲸,常在旧时光中与从前的自己碰面。对于未来,心存光亮,觉得时间会眷顾愚笨但努力的人。
  在“过剩时代”,我们总能轻松找到每一种事物的替代品,但在某个物件上有过的情感却难以复制。有些事物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了,与之相关的时光也变得残损不堪,所以我珍惜生活中的每一个物件,像爱恋人一样爱它们。
  我的布制钱包已经用了九年。深藍色牛仔布褪成浅蓝,边角也不再整齐,有了抚不平的皱褶。好几次跟朋友去逛街吃饭,付钱时拿出它,好多人都投来嫌弃的目光。朋友问我为什么不换一个,这么旧了,我没直接回答,只陪着她笑:摸惯了,换个新的手就不认识了。
  我喜欢用旧的字帖和羊毫脱落的毛笔。字帖是水写的那种,用笔蘸水即可在特定纸质的帖子上书写,水干字消失,内容是王羲之的《兰亭序》。闲暇时我常从书柜里取出它,静下心写上几个字,特别是写到“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和“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两处时,内心尤为澄净,笔下的羊毫也写得慢,仿佛在细细咀嚼,轻轻回忆。
  这本水写字帖被我写了无数遍,已是垂垂老矣。最近一次拿出它,才看清楚它现在的模样:红色线条已经模糊,水蘸上去后成墨的效果也不明显,纸张更是发黄。毛笔上的羊毫也不白了,黑的黑,掉的掉。竹制的笔杆表面早已不复油亮顺滑,有了大大小小的黑点,洗也洗不掉,仿佛人的心中无法去除的污迹。
  时常触碰它们,彼此有了感情,日后若再用新的纸、新的笔都不顺手。我见它们老去,身体里竟翻起酸液,捣得内心不是滋味。
  手里离不开的还有书。我的居室尽被书筑墙,它们把我围困,给我爱,我像缺爱的人竭力抱住这些沉默却忠诚的情人。
  博尔赫斯说,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样子。所以我期待去天堂做客的那天。中意的书看过一次是不够的,隔三差五翻翻,才能细细品到个中说不明道不破的味道。
  经常去二手书店里淘书。看到有些书未被太多人翻阅就沦落至此,跟着其他旧书一起发出霉味,感觉自己是在面对一群过早衰老的人,多少有点替这些书遗憾。
  我承认自己也喜欢新事物:海边的日出、刚出世的孩童、新开的饮品店、初绽的凌霄花,但这种喜欢往往只是眼睛的想法,我的手不干。我的手早已不如幼童那般光鲜饱满,时间有时变成刀,刻它,有时成为鬼,吸它。它的皮和血,都已伤痕累累。或许是新事物让它有压力,所以它选择跟它一样被时间刻了痕迹的事物。
  时间真不是个好东西。曾在台北看过蔡明亮导演的电影《天桥不见了》。影片里陈湘琪扮演的角色在车站前不断地徘徊,像在等谁,又好像等不到谁。市声嘈杂,天气闷热,她神情抑郁,心情焦躁,想站在对面高楼上把这一切看得清楚些。这时一女人拉着行李箱横穿马路要到对面去,她便跟着过去,警察吹起口哨,拦住她们。在与警察的争执中,她辩称自己原想走天桥的,可天桥因城市建设被拆了。天桥不见了,记忆像被挖掉一截。事物模样的改变或消失,影响着原本依靠它、习惯它的人群。
  人与人相识,讲缘,人与物,同样如此。画满青春符号的笔记本、以孤独为食的多肉植物、桌角层层堆叠的CD……每件日常物品,都住着我们的灵魂,在相当寂寞而艰难的时光里,它们支撑我们前行,让我们走到现在。它们在时间里浸泡,而时间又把它们酿制成了绝妙的酒醋。真希望这酒醋能珍藏得再久一点,等到坛边青苔长出,覆盖所有光阴,我会将它取出,尝一口,提醒舌苔,别忘记过往的味道。
  李宗盛说:“多年以后审视摩挲旧物对我来说,往往意味着自己与人生某些部分的和解与释然。”
  旧物的意义是它随时为我们铺设一条可回去的路,看见那扇叫作昨天的门仍旧敞开,欢迎着面对世事已经学会放下的我们。
  风来雨去,因为它们,所有的旧时光才如此温暖,让人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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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是那种很好看的人,哪怕是穿着我们觉得丑陋不堪、非得每周一和周三在学校的威逼下才穿起来的校服,特别是白T恤衫相间蓝色牛仔裤和白色布鞋,恰到好处地熨贴在她的身上,匀称而大方。她扎着马尾辫,自然地垂于后背,笑起来的时候很甜,浅浅的酒窝镶嵌在白皙的脸上,一双深邃的眼眸,好看极了。似乎顷刻就能把人融化。所以我向来不敢直视她,只是偷偷地看,远远地看。  她是个很认真的女孩,学习一丝不苟,以至于在我看她低
作家粟碧婷的文字清丽、细腻、洁净,又如青草的汁液,沾着月光与泥土的味道,“散”得那么地道,又是那么周严。作家凭着自己的敏感与热爱,用指间的文字与碰撞,去揭示。生长在山野里的“大红袍”不仅花开无香,细嗅花枝竟然还有丝丝臭味,可是它依然热烈绽放,无论酷暑还是严寒,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自信与执着?由此,作家的思绪逐渐被拉伸,文字搭建之空间逐渐丰盈,期间的灵性与思想让读者有了某种内心与自然的相逢,而后又借
很显然,如果没有夜色的衬托,秦淮河断然不会有那么迷人的景象。曾经无数次在朱自清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流连忘返,那些细腻抒情的文字,让我对夜色中秦淮河的风光心驰神往。  现在,当我站在文德桥上,素有“六朝金粉、纸醉金迷” 的秦淮河,便醒目在眼前了。泊舫以及来来往往的游船上,璀璨的灯光浓墨重彩般泼在河面上——“火龙蜿蜒波崔嵬”。不错的,那多彩的波光,静中有动,动中亦有静,如梦似幻,让夜的情绪万千,
让我在树荫里把你采撷,在中午  在一声钟响和夏季由翡翠鸟负载的星期天  让我能触摸你的清凉,柠檬  让我像一杯纯净的淡水  浸洗你金黃而甜蜜的果实  让我在庭院里把你品尝,在黄昏  在绿色长廊和夏季由翡翠鸟负载的星期天  让我能说出你的名字,柠檬  讓我像一粒小小的种子  进入你透澈而甜蜜的核心
我最初拿着打工攒下的全部钱出国读书,银行卡上一度只剩下两块钱,那时几乎身边所有人对这件事都持反对态度,“为什么要读书呢?大学都毕业了啊,抓紧时间去赚钱不是更好吗?”    我嘴上坚持己念,心里也有顾虑,这样决意奉献给学习的两年青春,意味着我要把每一分钟都赋予用途。  白天上课,晚上打工,半夜写作业,想想那即将缺失的大把睡眠,和要靠不停打工来生存的日子,就知道这绝对不会是一条太容易的路。  这样的日
电影《匆匆那年》中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是这样的,有些事已经深深刻在记忆里,怎么能忘却呢?  想起高一入学后的远足拉练,我走了将近30公里的路回到校廣场,其他同学都累成狗,解散时我却像打了兴奋剂一样拔腿就跑,奔向操场。当时我心里想的只有“就要见到你了”,你说好作为学姐等我回来要陪我在草坪上吃肯德基的辣翅,我是真的一点都不觉得累。  想起高二那年,为你和高年级人打群架
俗气,就是有点人间气,就是不超前,就是落后时代30秒,但也不能落后太多。  说到俗气——生活俗气一点就舒服一点,舒服一点就感觉世界美好一点。我每天醒来可不是为了看到一个糟糕的世界。  如果你认为我已放弃了理想,这是你的看法。你也许会说我这是在凑合,说就说吧。  那么凑合: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凑合着。我并不为此而脸红。我喝最好的茶,听最好的音乐。  我从不靠近法律划出的边界,法律就是一条狗,你不走近
《古文观止》中的《陈情表》,是一篇千古传诵的佳作。作者李密因不愿在晋武帝手下为官,借口祖母年迈力衰需要他侍奉晨昏,请求辞去官职,其中有两句是“乌鸟私情,愿乞终养”。乌鸟即乌鸦,俗称孝鸟。在老乌鸦年老飞不动时,小乌鸦能反哺老乌鸦。以后人们用典时,以“乌私 ”两字代 “乌鸟私情”,表达奉养老人的意思。  乌鸦在我国常被人误解,民俗中以鸦噪为不祥之兆,所谓“乌鸦叫,灾祸到”,其实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 
我上次回家,看见我爸对着电脑发呆。桌面上是个网络棋牌室,上面空空落落,有很多把空着的椅子。  我随口问了句:没人陪你打?  他嗯了声,有点失落:坐了很久都没人来。  那个棋牌软件还是十多年前我帮他下载的,他不会下软件也懒得学,就一直玩这个;账号角色穿着一套很酷炫的衣服还戴着墨镜,是十年前我帮他在免费区里挑的,他不会换衣服也懒得换,就一直穿着。  十年了,估计再长情的人也该换地方了。  我叹了口气说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的高中数学是英语老师教出来的。  我的高中英语老师,他就是老皮。  该怎么形容他呢?国字脸,浓眉毛,平短的寸头里夹杂着些许白发,厚厚的眼镜片里反射出严厉的目光。随着年龄的增大,老皮的高度近视又添了远视,但这并不影响他锋利的眼神,好似一把尖刀,把你的胸膛层层剖开,直击灵魂最深处。  第一次接触老皮,是在开学的英语课堂上。那时候,我对这个瘦高的男人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他总是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