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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引言关于戏曲表演的“体验”与“表现”的关系,不仅在戏曲界内部,也不仅在中国戏剧界内部;而且在世界戏剧文化界也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老问题了。但是,问题并不因为它“老”就失去了它的现实意义。为了便于讨论问题,首先必须把问题的范围划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在这里,不妨引用一段二十年前(六十年代初)我在讲课时说过的“老”话,算作“旧话重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