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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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一次重要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杨保建副主任还将就学习、宣传、贯彻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作重要讲话,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受高峰副省长委托讲3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近年来,大力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等,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全省学校保持了安全稳定的局面。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完善,如果我们的工作稍有松懈,各种治安问题就会出现反弹。尤其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矛盾凸现的特殊时期,学校及周边敏感性、突发性问题不断出现,如果我们重视不够,处理不当,一些涉及学校、学生的普通事件就可能转化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甚至可能转化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分析、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云南”的高度,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影响我省学校安全的问题和因素很多,要突出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决打击针对师生的刑事犯罪活动。打击刑事犯罪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首要环节。从我省的情况看,目前,针对学校师生的刑事案件主要有四类:一是敲诈勒索;二是“两抢一盗”;三是涉黄涉毒;四是校园暴力犯罪。这些案件严重地影响到学校正常秩序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公安、司法、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在学校及周边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快审快判,依法严肃处理。各地要把学校及周边的黑恶势力作为打击的重点,坚决予以铲除。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加大治安巡逻等工作力度,确保学校周边地区安全稳定。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做好校内安全保卫工作,充实校园治安防范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完善工作措施,构筑有效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防止发生校园暴力犯罪案件。
  (二)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的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近年,我省曾发生过数起学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造成学生伤亡的主要因素之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接送学生驾驶人员、交通工具及学校出入口交通秩序的管理,坚决防止学生因交通事故致死致伤致残。二是要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对校园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排查,尤其要加强对校园危房、楼梯、老化电路等方面的检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保安全。三是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周边饮食摊点的监管,确保学生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要认真做好学生饮用水源和食品的检测工作,坚决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网吧的清理整顿。近年来,学校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过有关部门的整治和管理,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一些地方管理不严、执法不力,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暴力游戏、沉湎聊天、淫秽色情三大网络公害严重影响着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网吧问题依然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目前,针对网吧的各项管理规定已经比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也比较清楚,关键就是要真正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网吧设置审批关,依法取缔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校园内的经营性网吧和任何形式的黑网吧,坚决整顿以电脑学校、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的网吧,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严厉打击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等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管理,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
  (四)切实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目前,学校周边尤其是高校周边的歌舞厅、录像厅、发廊、酒吧、KTV房、按摩房、成人用品店、出租屋等各种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场所还比较多,严重危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干扰了广大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大对这些场所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经营活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收缴各类淫秽色情读物、非法出版物。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各种店铺和流动摊贩的管理,严禁校门50米内摆摊设点。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师生创造积极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氛围。
  
  三、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及综治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分的保障。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分析学校及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决不能简单应付,得过且过。各级政府要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要加强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切实解决好办公室的专门人员、专用场地和专项经费问题,保证有足够的人做事、有足够的钱办事,充分发挥办公室在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的工作局面。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的职责和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进行严格的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及周边重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排查制度、整治项目交办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督办督察制度,确保整治项目落实到位。对于师生反映大、群众关注的问题,要严格要求,实行专项督办,限期解决。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及时交流情况,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创建“平安教育”、构建“平安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配亮◇
其他文献
(2008年4月3日)    同志们: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1月29日,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大对《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持召开今天的座谈会。下面,我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讲3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