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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表现为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人才的成才环境有待改善,以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来培养技能型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运作模式尚待健全。为此,建议探索适应我国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加快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的社会环境,健全和完善职工教育体系。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培养 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问题 建议
[作者简介]周锋(1963- ),男,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教授,博士。(上海 200041)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22-0033-02
实现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需要大批高技能人才;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也需要大批高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培育众多“中国工匠”,其实也就是培育众多高技能人才。“十二五”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产业发展要加快实现“高质高能”转型升级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行业、产业和岗位技能人才“招工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技能型人才的总体素质和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比例一般在40%以上相比,我国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尚不适应。一是高技能人才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二是高技能人才年龄结构老化,青年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整体技能和水平很难适应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挑战;三是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行业、企业的职业培训机制和技术等级制度,目前的职业培训中常常出现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脱节”的现象。
2.高技能人才的成才环境有待改善。一些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仍普遍存在着“重学历、轻能力”的现象,技能型劳动者得不到重视和重用,其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也都相对偏低。在许多企业中,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薪酬结构比例不够合理。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技能型人才流失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都导致许多家长不太愿意让子女去报考高职院校或从事技能型的工作,高技能人才队伍存在“断层”危机。
3.以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来培养技能型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运作模式尚待健全。部门条块分割造成政出多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培养体系仍需健全,各行各业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系列的考评体系以及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仍需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双师型”教师严重短缺,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软、硬件建设都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构建完善高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议
1.探索适应我国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一是选择一些具有一定资质和社会信誉度的高职院校进行试点,与相关的大型骨干企业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组织编写反映企业岗位需求、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模块式职业培训课程体系。二是要着力推进“直通车”式双证融通,推动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方式的改革,在中职院校试点的基础上向高职院校推广,通过“学分银行”做好学分认证型和证书认可型的“双证融通”探索,激发“双证融通”制度的创新优势。三是试点开展推行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即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使技能型人才通过在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学习和实践后能够脱颖而出,积极探索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四是在必要时还可通过出国培训的途径来强化培养具有高端技能的“工匠”及应用型人才。
2.加快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 ”国家战略,在现有骨干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基础上,着重在未覆盖的行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发展建设一批示范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做好公共实训基地的选址布点工作,并做好专题调研和专家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工作,确保基地建设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合理性。
3.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的社会环境。一是改革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方法,使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成果与教授们的科研成果一样得到社会承认。要鼓励有相当实践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并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二是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发挥其重要作用。三是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师资队伍建设,选定同时具备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进行专门培训,不断提高这些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薪酬待遇。最后,要架构职业教育的“立交桥”,建立和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衔接机制,打通从中职学校升入高职学校进而升入应用型本科院校和硕士阶段的升学通道,健全和完善“高技能—高薪酬—高待遇”的技能型人才成才新机制。要开辟多种入学渠道,推进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企业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并举,建立合理的衔接机制,丰富终身教育的内涵。
4.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健全和完善职工教育体系。合理使用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企业应按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也应按相关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此外,還应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产业工人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根据高端技能的技术含量、智能化程度等对在企业生产、工作一线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实行“技能—绩效—薪酬”挂钩新机制,以吸引更多技艺高超和技能精湛的能手和工匠们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成为各行各业的技术骨干力量。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培养 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问题 建议
[作者简介]周锋(1963- ),男,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教授,博士。(上海 200041)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22-0033-02
实现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需要大批高技能人才;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也需要大批高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培育众多“中国工匠”,其实也就是培育众多高技能人才。“十二五”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产业发展要加快实现“高质高能”转型升级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行业、产业和岗位技能人才“招工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技能型人才的总体素质和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比例一般在40%以上相比,我国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尚不适应。一是高技能人才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二是高技能人才年龄结构老化,青年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整体技能和水平很难适应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挑战;三是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行业、企业的职业培训机制和技术等级制度,目前的职业培训中常常出现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脱节”的现象。
2.高技能人才的成才环境有待改善。一些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仍普遍存在着“重学历、轻能力”的现象,技能型劳动者得不到重视和重用,其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也都相对偏低。在许多企业中,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薪酬结构比例不够合理。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技能型人才流失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都导致许多家长不太愿意让子女去报考高职院校或从事技能型的工作,高技能人才队伍存在“断层”危机。
3.以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来培养技能型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运作模式尚待健全。部门条块分割造成政出多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培养体系仍需健全,各行各业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系列的考评体系以及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仍需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双师型”教师严重短缺,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软、硬件建设都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构建完善高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议
1.探索适应我国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一是选择一些具有一定资质和社会信誉度的高职院校进行试点,与相关的大型骨干企业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组织编写反映企业岗位需求、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模块式职业培训课程体系。二是要着力推进“直通车”式双证融通,推动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方式的改革,在中职院校试点的基础上向高职院校推广,通过“学分银行”做好学分认证型和证书认可型的“双证融通”探索,激发“双证融通”制度的创新优势。三是试点开展推行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即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使技能型人才通过在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学习和实践后能够脱颖而出,积极探索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四是在必要时还可通过出国培训的途径来强化培养具有高端技能的“工匠”及应用型人才。
2.加快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 ”国家战略,在现有骨干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基础上,着重在未覆盖的行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发展建设一批示范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做好公共实训基地的选址布点工作,并做好专题调研和专家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工作,确保基地建设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合理性。
3.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的社会环境。一是改革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方法,使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成果与教授们的科研成果一样得到社会承认。要鼓励有相当实践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并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二是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发挥其重要作用。三是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师资队伍建设,选定同时具备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进行专门培训,不断提高这些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薪酬待遇。最后,要架构职业教育的“立交桥”,建立和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衔接机制,打通从中职学校升入高职学校进而升入应用型本科院校和硕士阶段的升学通道,健全和完善“高技能—高薪酬—高待遇”的技能型人才成才新机制。要开辟多种入学渠道,推进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企业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并举,建立合理的衔接机制,丰富终身教育的内涵。
4.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健全和完善职工教育体系。合理使用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企业应按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也应按相关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此外,還应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产业工人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根据高端技能的技术含量、智能化程度等对在企业生产、工作一线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实行“技能—绩效—薪酬”挂钩新机制,以吸引更多技艺高超和技能精湛的能手和工匠们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成为各行各业的技术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