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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吉林银行白城分行收到两张来自银保监会的罚单,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控制”,被罚30万元,而此违法违规行为的负责人被处以警告。
同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一方面,股东增资款也迟迟未能到位。去年12月1日,股东亚泰集团公告称,决定以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5亿股,投资金额为15亿元。截至目前,吉林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并未发生变化,且亚泰集团持股股权未发生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于2014年年报中提到,争取3年时间上市;在2015年年报中,又将上市时间延迟至5年之后。
某大型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管被调查要看其属于什么级别,一般来说,银行高管被调查可能跟个人品行等有关,因为银行整体风控和运营体系都是较为严格的,一般情况下,高管被调查对银行并不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因为银行不是完全依靠个人来运行,但对银行的风格确实会产生一定变化。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向吉林银行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对方未做任何回应。
12月14日,吉林银行白城分行收到两张罚单。其中,吉林银行白城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罚款30万元。陈鹏作为该起违法违规事件的主要承办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处以警告。
除上述两张罚单,今年7月18日,吉林省银监局公布了9张罚单,其中有4张罚单直接针对吉林银行。吉林银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根据相关规定,罚款50万元,孙景阳对此负有管理责任、马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均被处以警告;此外,吉林银行长春分行也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款20万元。
某大型城商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告诉记者,分类不准确原因是很多的,但不准确的件数不会太多,五级分类本身依据、标准还是蛮清晰的,并且也是有个评审体系。如出差错会影响对业务的判断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
2017年数据显示,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未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中,但也有一些地区银保监局积极应对此现象。12月14日,陕西银保监局筹备组印发《关于加强辖内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通知》,其中包括要求各法人银行机构将存量逾期90天以上贷款于年底全部计入不良。
截至2018年6月底,吉林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高达777亿元,不良贷款率达到4.12%,相比3月底增加了44亿元,不良贷款率则上升了0.17%。截至2017年年末,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32.34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2%,同比上升0.01%。2013~2015年,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7%、1.07%、1.50%,总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根据罚单内容显示,若将“贷款五级分类准确”计算,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可能更高。
除了屡屡被罚,12月14日,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称,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述大型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管被调查要看什么级别,一般来说,银行高管被调查可能跟个人品行等有关,因为银行整体风控和运营体系都是较为严格的,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高管被调查对银行并不會造成巨大的影响,因为银行不是完全依靠个人来运行,但对银行的风格确实会产生一定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银行、分行、支行屡次成为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查询网站搜索“吉林银行”,出来5个被执行人记录,吉林银行、吉林银行松原分行、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吉林银行大连开发区支行、吉林银行沈阳分行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11月27日、11月7日、9月20日、2月22日被执行人。
根据上市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发布的半年报显示,公司持有吉林银行9.96%股权,带来的本期投资盈亏为1.58亿元,具体来看,亚泰集团最初投资成本为12.27亿元,期末账面值为24.60亿元,报告期损益为1.58亿元。2017年12月1日,亚泰集团曾发布公告称,决定以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5亿股,投资金额15亿元,持有股份增至12.26%,成为第二大股东;吉林银行的注册资本将从70.67亿元增至98.17亿元。截至目前,吉林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并未发生变化,且亚泰集团持股股权未发生变更。令人不解的是,亚泰集团有充裕的资金进行上述增资,亚泰集团管理层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6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8月8日起延期6个月(不超过6个月);2017年有11亿元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究其原因,或与吉林银行上市计划一再推迟有关。
北京某大型城商行资本运营副经理向记者表示,一家上市公司持有某银行股权,上市公司并不一定优先选择其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因为如果没有特别安排,持股关系也不会有助于提高收益或保本,在任何一家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都差不多,而且现在银行也不见得都爱规模。
吉林银行曾在2014年年报的公司发展战略中提到,创造条件上市,是吉林银行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同业影响力强的领先型商业银行的客观需要。吉林银行将着手制定上市工作方案,对满足上市条件、上市程序步骤、具体工作安排等做好系统筹划,力争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上市目标。
在其2015年年报中,公司又称,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壮大资本实力,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早日实现上市发展。公司将加快集团化发展步伐,力争未来5年,发起设立1~2家业务专营子公司,扩大股权投资规模,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上市金融集团。(思维财经出品)
同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一方面,股东增资款也迟迟未能到位。去年12月1日,股东亚泰集团公告称,决定以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5亿股,投资金额为15亿元。截至目前,吉林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并未发生变化,且亚泰集团持股股权未发生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于2014年年报中提到,争取3年时间上市;在2015年年报中,又将上市时间延迟至5年之后。
某大型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管被调查要看其属于什么级别,一般来说,银行高管被调查可能跟个人品行等有关,因为银行整体风控和运营体系都是较为严格的,一般情况下,高管被调查对银行并不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因为银行不是完全依靠个人来运行,但对银行的风格确实会产生一定变化。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向吉林银行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对方未做任何回应。
问题不断
12月14日,吉林银行白城分行收到两张罚单。其中,吉林银行白城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罚款30万元。陈鹏作为该起违法违规事件的主要承办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处以警告。
除上述两张罚单,今年7月18日,吉林省银监局公布了9张罚单,其中有4张罚单直接针对吉林银行。吉林银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根据相关规定,罚款50万元,孙景阳对此负有管理责任、马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均被处以警告;此外,吉林银行长春分行也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款20万元。
某大型城商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告诉记者,分类不准确原因是很多的,但不准确的件数不会太多,五级分类本身依据、标准还是蛮清晰的,并且也是有个评审体系。如出差错会影响对业务的判断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
2017年数据显示,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未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中,但也有一些地区银保监局积极应对此现象。12月14日,陕西银保监局筹备组印发《关于加强辖内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通知》,其中包括要求各法人银行机构将存量逾期90天以上贷款于年底全部计入不良。
截至2018年6月底,吉林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高达777亿元,不良贷款率达到4.12%,相比3月底增加了44亿元,不良贷款率则上升了0.17%。截至2017年年末,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32.34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2%,同比上升0.01%。2013~2015年,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7%、1.07%、1.50%,总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根据罚单内容显示,若将“贷款五级分类准确”计算,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可能更高。
除了屡屡被罚,12月14日,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称,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述大型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管被调查要看什么级别,一般来说,银行高管被调查可能跟个人品行等有关,因为银行整体风控和运营体系都是较为严格的,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高管被调查对银行并不會造成巨大的影响,因为银行不是完全依靠个人来运行,但对银行的风格确实会产生一定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银行、分行、支行屡次成为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查询网站搜索“吉林银行”,出来5个被执行人记录,吉林银行、吉林银行松原分行、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吉林银行大连开发区支行、吉林银行沈阳分行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11月27日、11月7日、9月20日、2月22日被执行人。
如何破局
根据上市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发布的半年报显示,公司持有吉林银行9.96%股权,带来的本期投资盈亏为1.58亿元,具体来看,亚泰集团最初投资成本为12.27亿元,期末账面值为24.60亿元,报告期损益为1.58亿元。2017年12月1日,亚泰集团曾发布公告称,决定以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5亿股,投资金额15亿元,持有股份增至12.26%,成为第二大股东;吉林银行的注册资本将从70.67亿元增至98.17亿元。截至目前,吉林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并未发生变化,且亚泰集团持股股权未发生变更。令人不解的是,亚泰集团有充裕的资金进行上述增资,亚泰集团管理层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6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8月8日起延期6个月(不超过6个月);2017年有11亿元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究其原因,或与吉林银行上市计划一再推迟有关。
北京某大型城商行资本运营副经理向记者表示,一家上市公司持有某银行股权,上市公司并不一定优先选择其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因为如果没有特别安排,持股关系也不会有助于提高收益或保本,在任何一家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都差不多,而且现在银行也不见得都爱规模。
吉林银行曾在2014年年报的公司发展战略中提到,创造条件上市,是吉林银行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同业影响力强的领先型商业银行的客观需要。吉林银行将着手制定上市工作方案,对满足上市条件、上市程序步骤、具体工作安排等做好系统筹划,力争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上市目标。
在其2015年年报中,公司又称,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壮大资本实力,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早日实现上市发展。公司将加快集团化发展步伐,力争未来5年,发起设立1~2家业务专营子公司,扩大股权投资规模,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上市金融集团。(思维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