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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基础教育市场化改革的缘起
1.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往的计划经济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经济,改革后的市场经济则是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并存,形成了多种经营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格局。这种转变也影响了教育领域的改革,为其提供了一个可借鉴参考的模式。于是在教育领域中,开始逐步推行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这一变化,必然导致基础教育由单一的政府投资、管理走向多元的投资、管理的发展之路,不断将可行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教育领域中来。
2.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义务教育是中国的基础教育,称为强制教育、免费教育或普及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在义务教育投资中,国家和地方政府是最主要的投资者,但从实际投资来看,中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目前中国基础教育开始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国家将基础教育的投资下放到了地方。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及相应的财税体制,往往因为财力、教育观念滞后等因素不能保障该拨的教育费用到位。据统计,中国目前义务教育所需经费中,财政负担只占50%,其余均由学校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国家不允许收取学生的学费,学校又很难弥补差额的财政负担。经费的缺乏导致基础教育要发展就只能寻求其他途径的资金注入。
3.家长强烈的择校意愿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能力素质的培养,义务教育阶段接受教育优劣的竞争,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才能优先获得发展机会,这些因素激发了家长期望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内在需求。而目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同时,中国公民人均收入在不断上升,除满足日常开销外,大部分家庭都有能力在教育上进行投资,这在客观上为家长支付择校费用提供了客观条件。
4.西方国家教育市场化改革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基础教育改革运动。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各国普遍把矛头指向由政府包揽下来的、通过税收来维持的庞大教育机器;另一方面,尽管不同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和采取的形式有所不同,但把教育与市场结合起来,是各国基础教育体制重构中的共同特点,市场化的改革举措成为许多西方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这次改革一直持续到现在,教育凭证、特许学校等的实施,使中国看到,在教育领域改革中同样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选择权的赋予达到刺激学校改革的目的。
二、中国基础教育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发展
1.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是中国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称,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是相对公办教育而言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才的需求多样化、多层次、多规格,过去由国家包办的单一办学体制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间出现了矛盾。正是在这一矛盾下,民办教育成为教育供给的有益补充。民办学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一办学体制,为教育领域注入新的动力,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约经历了起步探索(1978~1987)、稳步发展(1987~1991)、大力发展(1992年初~1999年初)、从补充走到并重(1999年初至今)四个阶段。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人数上,民办教育都有了很大发展,尤其2002年12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办学自主权、公益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择校
在中国,“择校”是近年来主要出现在城市中的一种现象。表现为:为接受优质教育,家长放弃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并缴纳就读费用(择校费)的教育选择现象。
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2001年国务院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据统计,当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其中初中达69.15%,小学达41.49%。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中,就近入学者占71.2%,“电脑派位”者占5.3%,择校和借读者分别占17.2%和2.8%(另有“其他”类占3.6%),即择校(含借读)的比例在公办学校已经达到20%(占样本总数的18.6%),该比例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更高,达到27.8%。
3.公校办民校
所谓的“公校办民校”特指公办学校以种种方式参与开办民办学校的行为。这些公办学校是教学质量较高的重点学校,他们利用自己本身的声誉创办民营性质的“分校”“公办民助学校”“民办公助学校”“转制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等。尽管这些学校的名称不一样,但是一般说来他们都具备以下几个共同点:依托公办学校或直接挂公办学校的牌子,公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阁学校管理的核心层,在招生、收费、用人和分配上采用民营机制,新办的民校要向其母体公办学校提供经济上的回报。
三、中国基础教育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1.改革滋生了教育腐败现象
市场化的教育改革作为一种体制性的改革,它的出发点是好的,其目标是立足于减少甚至去除各种教育腐败现象。但是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一般在改革的过程中,腐败往往会以改革伴生物的形式出现。在中国,长期依靠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支持的学校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而中国的市场经济尚未发育成熟,相当多的规则还缺乏可操作性,这必然会给一些人带来可乘之机。同时,教育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目的是解决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这其中必然少不了“钱”的问题。
2.择校引发了高收费、乱收费问题
中国基础教育市场化改革之后,政府不再是学校惟一的投资主体,拥有更大的自主权的学校被允许向社会寻找办学资金,通过社会融资解决学校的财政压力,因此成为地方政府支持教育改革的依据之一。但是,中国相应的收费标准和法律规范,几乎很难找到相应规定,这样就造成了形式多变、名目繁多的资助费、择校费,形成教育收费复杂化、混乱化的局面。
3.有碍教育公平的实现
首先,目前中国的优质教育资源还是十分有限的,无法满足适龄儿童全部接收优质教育的需求;其次,由于中国有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学生择校,因而一些公办学校通过“改制”摇身一变成为“民办学校”,加入到收取择校费用的行列中来。这些所谓的“民校”借助原有的名声、公家的资源、优秀的教师来招揽生源,收取高额的择校费用,使真正的民办学校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严重有碍教育市场的公平竞争。
1.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往的计划经济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经济,改革后的市场经济则是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并存,形成了多种经营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格局。这种转变也影响了教育领域的改革,为其提供了一个可借鉴参考的模式。于是在教育领域中,开始逐步推行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这一变化,必然导致基础教育由单一的政府投资、管理走向多元的投资、管理的发展之路,不断将可行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教育领域中来。
2.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义务教育是中国的基础教育,称为强制教育、免费教育或普及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在义务教育投资中,国家和地方政府是最主要的投资者,但从实际投资来看,中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目前中国基础教育开始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国家将基础教育的投资下放到了地方。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及相应的财税体制,往往因为财力、教育观念滞后等因素不能保障该拨的教育费用到位。据统计,中国目前义务教育所需经费中,财政负担只占50%,其余均由学校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国家不允许收取学生的学费,学校又很难弥补差额的财政负担。经费的缺乏导致基础教育要发展就只能寻求其他途径的资金注入。
3.家长强烈的择校意愿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能力素质的培养,义务教育阶段接受教育优劣的竞争,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才能优先获得发展机会,这些因素激发了家长期望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内在需求。而目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同时,中国公民人均收入在不断上升,除满足日常开销外,大部分家庭都有能力在教育上进行投资,这在客观上为家长支付择校费用提供了客观条件。
4.西方国家教育市场化改革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基础教育改革运动。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各国普遍把矛头指向由政府包揽下来的、通过税收来维持的庞大教育机器;另一方面,尽管不同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和采取的形式有所不同,但把教育与市场结合起来,是各国基础教育体制重构中的共同特点,市场化的改革举措成为许多西方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这次改革一直持续到现在,教育凭证、特许学校等的实施,使中国看到,在教育领域改革中同样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选择权的赋予达到刺激学校改革的目的。
二、中国基础教育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发展
1.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是中国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称,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是相对公办教育而言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才的需求多样化、多层次、多规格,过去由国家包办的单一办学体制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间出现了矛盾。正是在这一矛盾下,民办教育成为教育供给的有益补充。民办学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一办学体制,为教育领域注入新的动力,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约经历了起步探索(1978~1987)、稳步发展(1987~1991)、大力发展(1992年初~1999年初)、从补充走到并重(1999年初至今)四个阶段。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人数上,民办教育都有了很大发展,尤其2002年12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办学自主权、公益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择校
在中国,“择校”是近年来主要出现在城市中的一种现象。表现为:为接受优质教育,家长放弃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并缴纳就读费用(择校费)的教育选择现象。
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2001年国务院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据统计,当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其中初中达69.15%,小学达41.49%。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中,就近入学者占71.2%,“电脑派位”者占5.3%,择校和借读者分别占17.2%和2.8%(另有“其他”类占3.6%),即择校(含借读)的比例在公办学校已经达到20%(占样本总数的18.6%),该比例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更高,达到27.8%。
3.公校办民校
所谓的“公校办民校”特指公办学校以种种方式参与开办民办学校的行为。这些公办学校是教学质量较高的重点学校,他们利用自己本身的声誉创办民营性质的“分校”“公办民助学校”“民办公助学校”“转制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等。尽管这些学校的名称不一样,但是一般说来他们都具备以下几个共同点:依托公办学校或直接挂公办学校的牌子,公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阁学校管理的核心层,在招生、收费、用人和分配上采用民营机制,新办的民校要向其母体公办学校提供经济上的回报。
三、中国基础教育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1.改革滋生了教育腐败现象
市场化的教育改革作为一种体制性的改革,它的出发点是好的,其目标是立足于减少甚至去除各种教育腐败现象。但是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一般在改革的过程中,腐败往往会以改革伴生物的形式出现。在中国,长期依靠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支持的学校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而中国的市场经济尚未发育成熟,相当多的规则还缺乏可操作性,这必然会给一些人带来可乘之机。同时,教育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目的是解决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这其中必然少不了“钱”的问题。
2.择校引发了高收费、乱收费问题
中国基础教育市场化改革之后,政府不再是学校惟一的投资主体,拥有更大的自主权的学校被允许向社会寻找办学资金,通过社会融资解决学校的财政压力,因此成为地方政府支持教育改革的依据之一。但是,中国相应的收费标准和法律规范,几乎很难找到相应规定,这样就造成了形式多变、名目繁多的资助费、择校费,形成教育收费复杂化、混乱化的局面。
3.有碍教育公平的实现
首先,目前中国的优质教育资源还是十分有限的,无法满足适龄儿童全部接收优质教育的需求;其次,由于中国有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学生择校,因而一些公办学校通过“改制”摇身一变成为“民办学校”,加入到收取择校费用的行列中来。这些所谓的“民校”借助原有的名声、公家的资源、优秀的教师来招揽生源,收取高额的择校费用,使真正的民办学校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严重有碍教育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