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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中俄关系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指引下平稳快速发展。两国关系不仅对各自的安全与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也有着决定性影响。“条约”签订的背景和所规定的原则,都体现了中俄两国摒弃和超越冷战思维,共同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担当和责任。
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成为继承国,中苏关系过渡为中俄关系。中俄关系面临一个内外全新的局面。因为,俄罗斯独立后的外交政策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化,当时对中国来说存在一些疑虑,俄罗斯如果选择了西方,那么中俄关系就很难取得进展。尽管这样,中俄关系仍具有历史继承性。上世纪80年代中苏关系的正常化以及中国的新外交理念,使中俄关系建交伊始就处于一个较高的起点。两国力排众议,克服困难,双边关系连上三个台阶:从“互视为友好国家”(1992年)上升到“建设性的伙伴关系”(1994年),然后又升级为“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996年)。中俄两国通过调整外交政策,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两国找到了新的合作方向和共同利益,同时确定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现在回头来看,我国当时的对俄政策是去意识形态化,谋求俄罗斯成为中国周边安全的地缘依托,为国内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这一对外政策的理念在普京执政后得到深化,中国的对俄政策取得了更大的成功,这主要表现在两国政治互信达到一定高度,边界问题彻底解决,经贸关系突出能源合作,互补性强,军事合作逐渐加强。通过十年(1991-2001年)的磨合,中俄关系更注重两国国家利益的共性。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了中俄长期发展睦邻友好与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一条约为两国未来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将两国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坚定意志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也提出了“不结盟、不针对第三国、非意识形态化”等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准则。条约共有25条,有效期为20年,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互信、经济合作、战略合作,等等。2002年2月,条约正式生效。
第一,“条约”规定了两国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平等相待的非意识形态化的国家关系发展原则。
缔约双方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和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缔约双方在其相互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也不相互采取经济及其他施压手段,彼此间的分歧将只能遵循《联合国宪章》规定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以和平方式解决。缔约双方重申,承诺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将战略核导弹瞄准对方。缔约双方相互尊重对方根据本国国情所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确保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中方支持俄方在维护俄罗斯联邦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俄方支持中方在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俄方重申1992年至2000年期间两国元首签署和通过的政治文件中就台湾问题所阐述的原则立场不变。俄方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
作为政治和安全大国,同时也作为最大的邻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是发展双边关系的基础,也是新型大国关系的主要特点之一。
第二,中俄友好不针对第三国、永不结盟、不对抗。缔约双方将本着武器和武装力量合理足够的原则,努力确保本国的安全。缔约双方根据有关协定进行的军事和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缔约双方不参加任何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包括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缔约任何一方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缔约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条约”不影响缔约双方作为其他国际条约参加国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针对任何第三國。缔约双方反对可能对国际稳定、安全与和平造成威胁的行为,将在预防国际冲突及其政治解决方面相互协作。缔约双方将利用并完善各级别的定期会晤机制,首先是最高级和高级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要而迫切的国际问题定期交换意见、协调立场,以加强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中俄关系发展到今天,固然有共同面对外部环境的考虑,更是总结冷战时期大国关系教训的结果。“不结盟、不对抗”,一是因为世界是多极化的,坚持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这是当前大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基础;二是因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相互依存加深,大国的利益遍布世界,相互交织,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三是因为核威慑的制约是大国走向合作的强化剂。“不针对第三方和不意识形态化”,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利益与现实的国家利益并不总是一致,这是新型中俄关系的重要原则,指出了中俄关系的开放和包容。
第三,“条约”规定了中俄合作方向以及各种机制的保障。缔约双方将在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经贸、军技、科技、能源、运输、核能、金融、航天航空、信息技术及其他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和地方间经贸合作的发展,并根据本国法律为此创造必要的良好条件。缔约双方重视发展两国中央(联邦)立法和执行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中俄务实合作高质量发展是双边关系加深的长久内生动力。两国经贸合作“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特点将给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供更广阔发展空间。
第四,中俄是全球战略稳定的基石,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条约”规定,缔约双方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并大力促进恪守有关保障维护战略稳定的基本协议。缔约双方将积极推动核裁军和裁减化学武器进程,促进加强禁止生物武器的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相关技术的扩散。
第五,世代友好,永不为敌。“条约”指出,缔约双方决心积极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缔约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缔约双方将扩大和加深军事领域的信任措施,以加强各自的安全,巩固地区及国际环境稳定。
20年弹指一挥间,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条约”所规定的原则并未过时,其内涵完全具有现实方面的重大意义,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新冠疫情期间,中俄关系经受住考验,未来中俄还将继续携手加强合作,共谋发展。两国已商定将“条约”延期,并为其注入中俄关系新时代的内涵,展现中俄合作的新高度、新理念、新成就。
“条约”签署的背景
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成为继承国,中苏关系过渡为中俄关系。中俄关系面临一个内外全新的局面。因为,俄罗斯独立后的外交政策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化,当时对中国来说存在一些疑虑,俄罗斯如果选择了西方,那么中俄关系就很难取得进展。尽管这样,中俄关系仍具有历史继承性。上世纪80年代中苏关系的正常化以及中国的新外交理念,使中俄关系建交伊始就处于一个较高的起点。两国力排众议,克服困难,双边关系连上三个台阶:从“互视为友好国家”(1992年)上升到“建设性的伙伴关系”(1994年),然后又升级为“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996年)。中俄两国通过调整外交政策,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两国找到了新的合作方向和共同利益,同时确定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现在回头来看,我国当时的对俄政策是去意识形态化,谋求俄罗斯成为中国周边安全的地缘依托,为国内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这一对外政策的理念在普京执政后得到深化,中国的对俄政策取得了更大的成功,这主要表现在两国政治互信达到一定高度,边界问题彻底解决,经贸关系突出能源合作,互补性强,军事合作逐渐加强。通过十年(1991-2001年)的磨合,中俄关系更注重两国国家利益的共性。
“条约”规定了新型大国关系的相处之道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了中俄长期发展睦邻友好与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一条约为两国未来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将两国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坚定意志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也提出了“不结盟、不针对第三国、非意识形态化”等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准则。条约共有25条,有效期为20年,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互信、经济合作、战略合作,等等。2002年2月,条约正式生效。
第一,“条约”规定了两国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平等相待的非意识形态化的国家关系发展原则。
缔约双方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和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缔约双方在其相互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也不相互采取经济及其他施压手段,彼此间的分歧将只能遵循《联合国宪章》规定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以和平方式解决。缔约双方重申,承诺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将战略核导弹瞄准对方。缔约双方相互尊重对方根据本国国情所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确保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中方支持俄方在维护俄罗斯联邦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俄方支持中方在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的政策。俄方重申1992年至2000年期间两国元首签署和通过的政治文件中就台湾问题所阐述的原则立场不变。俄方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
作为政治和安全大国,同时也作为最大的邻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是发展双边关系的基础,也是新型大国关系的主要特点之一。
第二,中俄友好不针对第三国、永不结盟、不对抗。缔约双方将本着武器和武装力量合理足够的原则,努力确保本国的安全。缔约双方根据有关协定进行的军事和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缔约双方不参加任何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包括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缔约任何一方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缔约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条约”不影响缔约双方作为其他国际条约参加国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针对任何第三國。缔约双方反对可能对国际稳定、安全与和平造成威胁的行为,将在预防国际冲突及其政治解决方面相互协作。缔约双方将利用并完善各级别的定期会晤机制,首先是最高级和高级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要而迫切的国际问题定期交换意见、协调立场,以加强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中俄关系发展到今天,固然有共同面对外部环境的考虑,更是总结冷战时期大国关系教训的结果。“不结盟、不对抗”,一是因为世界是多极化的,坚持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这是当前大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基础;二是因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相互依存加深,大国的利益遍布世界,相互交织,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三是因为核威慑的制约是大国走向合作的强化剂。“不针对第三方和不意识形态化”,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利益与现实的国家利益并不总是一致,这是新型中俄关系的重要原则,指出了中俄关系的开放和包容。
第三,“条约”规定了中俄合作方向以及各种机制的保障。缔约双方将在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经贸、军技、科技、能源、运输、核能、金融、航天航空、信息技术及其他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和地方间经贸合作的发展,并根据本国法律为此创造必要的良好条件。缔约双方重视发展两国中央(联邦)立法和执行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中俄务实合作高质量发展是双边关系加深的长久内生动力。两国经贸合作“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特点将给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供更广阔发展空间。
第四,中俄是全球战略稳定的基石,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条约”规定,缔约双方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并大力促进恪守有关保障维护战略稳定的基本协议。缔约双方将积极推动核裁军和裁减化学武器进程,促进加强禁止生物武器的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相关技术的扩散。
第五,世代友好,永不为敌。“条约”指出,缔约双方决心积极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缔约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缔约双方将扩大和加深军事领域的信任措施,以加强各自的安全,巩固地区及国际环境稳定。
20年弹指一挥间,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条约”所规定的原则并未过时,其内涵完全具有现实方面的重大意义,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新冠疫情期间,中俄关系经受住考验,未来中俄还将继续携手加强合作,共谋发展。两国已商定将“条约”延期,并为其注入中俄关系新时代的内涵,展现中俄合作的新高度、新理念、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