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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法院泛化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版权法兜底条款为音乐喷泉等非典型作品信息法益提供补充保护的司法实践,引发了版权法公有领域的式微化困境,为此需遵循司法裁判的谦抑性原则与形式逻辑,限制前述兜底条款的泛化适用,将不属于作品的信息法益归属于公有领域,以降低作品的后续创作成本及风险,促进作品信息资源的最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