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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宇》涉及了相当微妙的主题,但从我处理该主题的方式看,我似乎不应该受到那方面的非议。
——纳撒尼尔·霍桑
这是霍桑在《红字》出版后致出版商菲尔茨的信中表明的立场。对此,美国布朗大学霍桑研究专家兰德尔·斯图尔特评价道:“的确,他以贞洁的方式处理了一个涉及不贞的主题。尽管他从轻发落了海斯特和亚瑟的罪过,但他从未让他们享受到幸福。”可以说,霍桑在《红字》主题的处理方式上采取了折中、保留的态度,而这一定程度上正反映了他的女性观。霍桑曾经一度迷恋着他笔下的主人公形象,对其抱着强烈的怜悯和同情;然而这毕竟是一部探讨原罪观的作品,在此基础上,霍桑对人类社会的男女关系问题进行了合乎那个时代的“理性思考”,并且,不可避免地使自己创作意识中历史的积淀在《红字》中烫下了永久的“猩红色”烙印。
自从西方女权主义理论兴起以来,国内学术界对于《红字》中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的关注和解读体现了一种较为极端化的倾向,多数人单方面或一厢情愿地从纯粹的“女权主义”角度进行关照,对海斯特的最终定位是——清教主义统治下具有独立意识的,坚强的女权主义战士,一个反抗不合理婚姻,追求自由纯洁爱情,期待男女平等地位的伟大女性,“爱的圣徒”等等;或走向另外一种极端,认为霍桑的《红字》是对“十九世纪女权主义理想的解构”,霍桑在作品中仍宣扬和肯定了当时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男权思想,即作品宣扬了霍桑的男权意识、社会意识和妇女观。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侍商榷,我们应该通过细读文本、考察作家所处的时代以及作家本人的全部创作动机来给出比较中肯的结论。
纳撒尼尔·霍桑是新英格兰地区清教徒移民望族的后裔,其第一代祖先威廉·哈桑于1630年从英国来到英属北美马萨诸塞湾殖民地,这位历来为霍桑所津津乐道的显要人物,官至下议院议长和塞勒姆民军少校。对于这位祖先,霍桑怀着极为复杂的感情在《海关》一文中这样描述道:我们那位最早祖先的形象,被家族的传统赋予一种暗淡阴沉的庄严特性。我回忆起来,早在我孩提时,这形象便出现在我的想象之中,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脑际,导致了我对过去的一种深切感情,但我不认为这种感情与当前的塞勒姆镇有什么关系,而似乎与生活在这里的诅先有着更密切的关系。最早的祖先样子严肃,蓄着大胡子,穿着黑色的大斗篷,带着尖顶帽。他很久以前便来到这里,来时携着《圣经》和利剑,带着庄严的姿态漫步在人迹稀少的街道上,俨然是这里的一个大人物,仿佛是一个能制造战争又能缔造和平的人物。
接下来,作者继续坦言:“然而,随他们怎么瞧不起我吧!反正家族天性中的一些特性已经和我的纠结在一起,不分彼此了。”
从这些怀旧以追忆先祖的文字叙述中不难看出,清教徒祖先的丰功伟绩和斑斑劣迹深深地影响了霍桑的一生,想象力丰富的霍桑遗传了自己清教徒祖先“天性中的一些特性”,并最终促使他在自己的一系列创作中融人了他“对过去的一种深切感情”。《红字》就是这种感情的典型产物,霍桑的清教主义家族背景以及霍桑对祖先的矛盾而复杂的深厚情感——对加尔文教“罪”的观念的笃信使得清教主义的原罪观成为霍桑创作意识中具有深沉意蕴的历史积淀;同时对于清教主义统治弊端的洞察义使得作品体现了一种对于这种统治的揭露和抨击。然而,更重要的还在于原罪观念的确立决定了《红字》的最终基调和悲剧结局,使得作品中17世纪的波士顿社会始终弥漫着一种灰色、阴沉、忧郁的气氛。
然而,自幼对清教徒祖先崇拜有加的霍桑却因为父亲的早逝而成为一个社会边缘人。其父,纳撒尼尔’哈桑船长在1808年的长途航行中病逝于荷属圭业那。由于当时社会中妇女的无权地位(妇女财产继承权的被剥夺),为了生存,霍桑母亲只得携带3个幼子回到娘家。于是,4岁的霍桑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尽管哈桑夫人的娘家是—个热情好客的家庭,尽管舅舅、姨妈们对霍桑宠爱有加,使他度过了快乐、幸福的童年,但日渐成人的霍桑逐渐通晓世事并愈来愈明显地表现出对自己一家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尴尬处境的敏感。16岁时,霍桑在是否继续求学以及就读哪所大学的问题上面临着艰难抉择,因为他不能想象自己还要靠罗伯特舅舅再供养四年;最终出于经济条件的考虑,他放弃了开销颇高的哈佛大学,选择了鲍登学院,主要因为霍桑对自己赖人供养的地位相当敏感。从幼年到独立谋生之前的这段生活,给霍桑的人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自己与母亲的困境以及后来与众多女权主义者的接触、交往,使得他在自己的创作中对女性、特别是对社会边缘女性抱有特殊的亲切感,加强了对女性种种无权地位问题的思考,这些思考在《红字》中又与原罪观的探讨一起集中地体现在女主人公海斯特身上。
1849年夏,霍桑从海关去职。政敌的压力、一家生计的难以维持、母亲的病故使得霍桑几近心力交瘁,在复杂的情感状态中,妻子的坚强给了他继续创作的力量,于是,霍桑开始着手《红字》的创作,并在《红字》中把对母亲和妻子的依恋、尊敬、赞美转化为对海斯特形象的赞美、怜悯与同情。“红字”是霍桑在海关供职时在一堆多年前的废弃文件中偶然找到的,尽管霍桑一再申明:“我自始至终把自己局限于老稽查官写的那七大页材料里”,“我力争做到的是故事梗概的真实性。”但在发现“红字”之初,作者头脑中尘封已久的原罪观念先人为主,起了主宰作用,在《海关》中霍桑这样分析他当时的心情:
我拿起它放在自己胸口试了一试。我似乎觉得——读者可以笑出声,但千万不要怀疑我说的话——我当时经受了一种不完全是肉体上的感觉,而是像一股滚烫的热流袭上身来;仿佛那个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烧红的烙铁。我一阵颤栗,不由自主地松手让红字掉落在地板上。
于是,作者理智的分析让位于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深厚的原罪观念,并将这种意识贯穿于《红字》创作的始终,使之成为一部“燃烧着地狱烈焰”的作品。海斯特这个清教社会中的另类边缘女性的生存发展轨迹鲜明地折射出霍桑的创作心理和女性观。海斯特·白兰的罪恶表面上是一桩通奸罪,而从《圣经》与神话原型方面考虑,其罪恶又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罪,作者所探讨的“红字”的内容及其结果超越了具体的事件和历史时空,具有了广泛的概括性。
在霍桑的笔下,海斯特·白兰是以一个具有威严仪态的高傲的贵妇人的形象出现的,在这里,霍桑的立场远远不同于那些冷酷无情的波士顿居民,他将自己怜悯的笔触毫不犹豫地指向这个犯罪的妇人:这个抱着孩子的母亲,闪耀着母性的光辉,以一种从容不迫的姿态面对着全体居民和邻人。“凡是以前见过她的人,预想她会在灾难的云雾中黯然失色的人,这时都觉得惊奇了,甚至怔了一怔,他们看见她闪现着非常美丽的光,简直使那围绕着她的不幸和罪恶结成一轮光圈。”在众多“正颜厉色”的男人和冷酷刻薄的女人们的注视和冷言恶语之下,海斯特·白兰从狱门走向市场的绞刑台——这个 注定要让她一生难以忘怀的受耻辱的刑台。对此霍桑禁不住评价道:“我想,无论个人的过失是怎样的,再也没有像这种违反我们通常人性的暴行,禁止罪人隐藏他耻辱的面孔的暴行,更为穷凶极恶的了。而这种惩罚的本意却是如此。”在“市场”一章里霍桑对他所偏爱的女土人公形象进行了大量的言语赞美和无声的支援,对审判海斯特的苛刻的公众一方则予以无情的抨击,有关海斯特的一系列正面描写体现了作者对海斯特敢于蔑视;反抗清教统治,追求自由人性的肯定。
鉴于母亲年轻时的尴尬处境以及由此导致的自己一生的困窘、边缘地位,霍桑将女性问题纳入自己原罪观的视野,从而使这一古老的观念具有了新的意义和不同的内容。他没有简单地将海斯特定为清教社会中犯罪的淫荡妇人,而是已经敏感地意识到海斯特悲剧的根源在于特定时代男性社会中女性悲剧角色的扮演。为了与情人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海斯特·白兰在审判之后即忍辱含垢过起了修女般的苦修生活:她以做针线来养活自己,她的华丽的针线出现在许多富人的身上,而她自己平素则穿着最粗糙的颜色阴黯的服装,除了细心装饰自己的小珠儿之外,她把全部多余的资财都施舍给那些穷苦的人;尽管如此,她仍受到被她施舍的穷人的侮辱,受到上层阶级妇女“安详狠毒”的攻击,并且在事实上被视为一个“殉道者”,她为社会所抛弃,除了精灵般的孩子珠儿之外,她整整七年生活在清教社会的边缘地带,生活在一个人的孤独之中,生活在原本应该两个人公开承担而实际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心灵战争中,没有硝烟,但却并不宁静。同时,她的孤独,她对一切的隐忍磨练了她的心胸,使她将自己的热情、情绪转化为对人间事物睿智的思考,使她成为一个致力于思考如何构建男女和谐关系的先锋性人物。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红字》是——部宗教背景下的作品,它的任务只是旨在探讨原罪及其后果,在此前提下真实反映清教社会中具有女性自我意识的妇女的生存状况,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宗教观的局限性决定了霍桑的女性观毕竟是矛盾的,情节的发展趋势和故事的结局都应该归结为霍桑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罪恶观作祟的结果。他固执地强调着“红字”天意的作用,并且滥用了自己的想象力。他认为,海斯特胸前的那个红字不是一块普通的红布,而是被“地狱的火焰”烧得火红的罪恶的标记,并且已经“深深地烫进了海斯特的胸膛”;他别出心裁地设计了“牧师的夜游”一章,其中牧师及教堂的老丁役亲眼看到天空中巨大的A字的描述似乎只是为了突出暗示上天的惩罚。他安排了海斯特赎罪七年的苦难生活,一方面对海斯特苦修的美德给予肯定,另一方面又否定了她思想的过于自由,“她的命运的趋向使她成为一个自由人,在旁的妇女不敢踏进的领域山,红字便是她的护照。耻辱,绝望,寂寞!这些做了她的教师,而且是严峻粗野的教师,他们一面使她坚强,一面也交给她许多错误。”更重要的是,他让珠儿这个与海斯特相依为命的精灵似的小孩子作为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小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母亲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直至牧师和海斯特站在公众面前进行公开的忏悔,小珠儿才得以去除桀骜不驯的野性,恢复了人间女孩子应有的温柔。对此,霍桑着意渲染道:“她将在人类的欢喜和哀愁之间长大起来,永远不再与世界作对,而变成一个人世间的妇女。珠儿,作为一个痛苦的使者,对于她母亲的使命,也已完成了。”牧师的死去宣告了海斯特出逃计划和爱情希望的最后落空;最后,海斯特的回归使霍桑的原罪观念发展到顶点,他让海斯特特意从欧洲回到新英格兰继续负起那久已丢弃的耻辱,继续戴起那个代表罪恶的“红字”,继续进行她理所应该的伟大赎罪事业,“她曾在此地犯罪;她曾在此地悲伤;她还要在此地忏悔。”
因此,在以探讨“恶”以及原罪观为前提的作品《红字》中,霍桑虽然细致描写了在加尔文教严酷思想统治之下普通男女的生活和命运,并在作品中抨击了宗教迫害,但是他未能摆脱清教主义的影响,宗教神秘主义的原罪观左右了霍桑的创作,因此也就决定了他的女性观最终是矛盾的。霍桑在作品中对十九世纪的女权主义进行了—些思考,他并不否认天国神圣光辉照耀下的更合理的男人与女人的全部关系得以建构的可能性,他也对海斯特的一系列美德加以赞扬、美化;但他认为,真理的昭示只能由其他妇女来承担,海斯特是没有资格的,因为她犯了罪,违背了一个女人的本性。霍桑强调:女性解放,得到真正的权利与幸福,但前提是安守本分,与罪恶绝缘,在正常的人际关系中发展自我,在更坚实的基础上建立融洽的两性关系。
——纳撒尼尔·霍桑
这是霍桑在《红字》出版后致出版商菲尔茨的信中表明的立场。对此,美国布朗大学霍桑研究专家兰德尔·斯图尔特评价道:“的确,他以贞洁的方式处理了一个涉及不贞的主题。尽管他从轻发落了海斯特和亚瑟的罪过,但他从未让他们享受到幸福。”可以说,霍桑在《红字》主题的处理方式上采取了折中、保留的态度,而这一定程度上正反映了他的女性观。霍桑曾经一度迷恋着他笔下的主人公形象,对其抱着强烈的怜悯和同情;然而这毕竟是一部探讨原罪观的作品,在此基础上,霍桑对人类社会的男女关系问题进行了合乎那个时代的“理性思考”,并且,不可避免地使自己创作意识中历史的积淀在《红字》中烫下了永久的“猩红色”烙印。
自从西方女权主义理论兴起以来,国内学术界对于《红字》中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的关注和解读体现了一种较为极端化的倾向,多数人单方面或一厢情愿地从纯粹的“女权主义”角度进行关照,对海斯特的最终定位是——清教主义统治下具有独立意识的,坚强的女权主义战士,一个反抗不合理婚姻,追求自由纯洁爱情,期待男女平等地位的伟大女性,“爱的圣徒”等等;或走向另外一种极端,认为霍桑的《红字》是对“十九世纪女权主义理想的解构”,霍桑在作品中仍宣扬和肯定了当时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男权思想,即作品宣扬了霍桑的男权意识、社会意识和妇女观。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侍商榷,我们应该通过细读文本、考察作家所处的时代以及作家本人的全部创作动机来给出比较中肯的结论。
纳撒尼尔·霍桑是新英格兰地区清教徒移民望族的后裔,其第一代祖先威廉·哈桑于1630年从英国来到英属北美马萨诸塞湾殖民地,这位历来为霍桑所津津乐道的显要人物,官至下议院议长和塞勒姆民军少校。对于这位祖先,霍桑怀着极为复杂的感情在《海关》一文中这样描述道:我们那位最早祖先的形象,被家族的传统赋予一种暗淡阴沉的庄严特性。我回忆起来,早在我孩提时,这形象便出现在我的想象之中,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脑际,导致了我对过去的一种深切感情,但我不认为这种感情与当前的塞勒姆镇有什么关系,而似乎与生活在这里的诅先有着更密切的关系。最早的祖先样子严肃,蓄着大胡子,穿着黑色的大斗篷,带着尖顶帽。他很久以前便来到这里,来时携着《圣经》和利剑,带着庄严的姿态漫步在人迹稀少的街道上,俨然是这里的一个大人物,仿佛是一个能制造战争又能缔造和平的人物。
接下来,作者继续坦言:“然而,随他们怎么瞧不起我吧!反正家族天性中的一些特性已经和我的纠结在一起,不分彼此了。”
从这些怀旧以追忆先祖的文字叙述中不难看出,清教徒祖先的丰功伟绩和斑斑劣迹深深地影响了霍桑的一生,想象力丰富的霍桑遗传了自己清教徒祖先“天性中的一些特性”,并最终促使他在自己的一系列创作中融人了他“对过去的一种深切感情”。《红字》就是这种感情的典型产物,霍桑的清教主义家族背景以及霍桑对祖先的矛盾而复杂的深厚情感——对加尔文教“罪”的观念的笃信使得清教主义的原罪观成为霍桑创作意识中具有深沉意蕴的历史积淀;同时对于清教主义统治弊端的洞察义使得作品体现了一种对于这种统治的揭露和抨击。然而,更重要的还在于原罪观念的确立决定了《红字》的最终基调和悲剧结局,使得作品中17世纪的波士顿社会始终弥漫着一种灰色、阴沉、忧郁的气氛。
然而,自幼对清教徒祖先崇拜有加的霍桑却因为父亲的早逝而成为一个社会边缘人。其父,纳撒尼尔’哈桑船长在1808年的长途航行中病逝于荷属圭业那。由于当时社会中妇女的无权地位(妇女财产继承权的被剥夺),为了生存,霍桑母亲只得携带3个幼子回到娘家。于是,4岁的霍桑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尽管哈桑夫人的娘家是—个热情好客的家庭,尽管舅舅、姨妈们对霍桑宠爱有加,使他度过了快乐、幸福的童年,但日渐成人的霍桑逐渐通晓世事并愈来愈明显地表现出对自己一家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尴尬处境的敏感。16岁时,霍桑在是否继续求学以及就读哪所大学的问题上面临着艰难抉择,因为他不能想象自己还要靠罗伯特舅舅再供养四年;最终出于经济条件的考虑,他放弃了开销颇高的哈佛大学,选择了鲍登学院,主要因为霍桑对自己赖人供养的地位相当敏感。从幼年到独立谋生之前的这段生活,给霍桑的人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自己与母亲的困境以及后来与众多女权主义者的接触、交往,使得他在自己的创作中对女性、特别是对社会边缘女性抱有特殊的亲切感,加强了对女性种种无权地位问题的思考,这些思考在《红字》中又与原罪观的探讨一起集中地体现在女主人公海斯特身上。
1849年夏,霍桑从海关去职。政敌的压力、一家生计的难以维持、母亲的病故使得霍桑几近心力交瘁,在复杂的情感状态中,妻子的坚强给了他继续创作的力量,于是,霍桑开始着手《红字》的创作,并在《红字》中把对母亲和妻子的依恋、尊敬、赞美转化为对海斯特形象的赞美、怜悯与同情。“红字”是霍桑在海关供职时在一堆多年前的废弃文件中偶然找到的,尽管霍桑一再申明:“我自始至终把自己局限于老稽查官写的那七大页材料里”,“我力争做到的是故事梗概的真实性。”但在发现“红字”之初,作者头脑中尘封已久的原罪观念先人为主,起了主宰作用,在《海关》中霍桑这样分析他当时的心情:
我拿起它放在自己胸口试了一试。我似乎觉得——读者可以笑出声,但千万不要怀疑我说的话——我当时经受了一种不完全是肉体上的感觉,而是像一股滚烫的热流袭上身来;仿佛那个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烧红的烙铁。我一阵颤栗,不由自主地松手让红字掉落在地板上。
于是,作者理智的分析让位于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深厚的原罪观念,并将这种意识贯穿于《红字》创作的始终,使之成为一部“燃烧着地狱烈焰”的作品。海斯特这个清教社会中的另类边缘女性的生存发展轨迹鲜明地折射出霍桑的创作心理和女性观。海斯特·白兰的罪恶表面上是一桩通奸罪,而从《圣经》与神话原型方面考虑,其罪恶又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罪,作者所探讨的“红字”的内容及其结果超越了具体的事件和历史时空,具有了广泛的概括性。
在霍桑的笔下,海斯特·白兰是以一个具有威严仪态的高傲的贵妇人的形象出现的,在这里,霍桑的立场远远不同于那些冷酷无情的波士顿居民,他将自己怜悯的笔触毫不犹豫地指向这个犯罪的妇人:这个抱着孩子的母亲,闪耀着母性的光辉,以一种从容不迫的姿态面对着全体居民和邻人。“凡是以前见过她的人,预想她会在灾难的云雾中黯然失色的人,这时都觉得惊奇了,甚至怔了一怔,他们看见她闪现着非常美丽的光,简直使那围绕着她的不幸和罪恶结成一轮光圈。”在众多“正颜厉色”的男人和冷酷刻薄的女人们的注视和冷言恶语之下,海斯特·白兰从狱门走向市场的绞刑台——这个 注定要让她一生难以忘怀的受耻辱的刑台。对此霍桑禁不住评价道:“我想,无论个人的过失是怎样的,再也没有像这种违反我们通常人性的暴行,禁止罪人隐藏他耻辱的面孔的暴行,更为穷凶极恶的了。而这种惩罚的本意却是如此。”在“市场”一章里霍桑对他所偏爱的女土人公形象进行了大量的言语赞美和无声的支援,对审判海斯特的苛刻的公众一方则予以无情的抨击,有关海斯特的一系列正面描写体现了作者对海斯特敢于蔑视;反抗清教统治,追求自由人性的肯定。
鉴于母亲年轻时的尴尬处境以及由此导致的自己一生的困窘、边缘地位,霍桑将女性问题纳入自己原罪观的视野,从而使这一古老的观念具有了新的意义和不同的内容。他没有简单地将海斯特定为清教社会中犯罪的淫荡妇人,而是已经敏感地意识到海斯特悲剧的根源在于特定时代男性社会中女性悲剧角色的扮演。为了与情人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海斯特·白兰在审判之后即忍辱含垢过起了修女般的苦修生活:她以做针线来养活自己,她的华丽的针线出现在许多富人的身上,而她自己平素则穿着最粗糙的颜色阴黯的服装,除了细心装饰自己的小珠儿之外,她把全部多余的资财都施舍给那些穷苦的人;尽管如此,她仍受到被她施舍的穷人的侮辱,受到上层阶级妇女“安详狠毒”的攻击,并且在事实上被视为一个“殉道者”,她为社会所抛弃,除了精灵般的孩子珠儿之外,她整整七年生活在清教社会的边缘地带,生活在一个人的孤独之中,生活在原本应该两个人公开承担而实际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心灵战争中,没有硝烟,但却并不宁静。同时,她的孤独,她对一切的隐忍磨练了她的心胸,使她将自己的热情、情绪转化为对人间事物睿智的思考,使她成为一个致力于思考如何构建男女和谐关系的先锋性人物。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红字》是——部宗教背景下的作品,它的任务只是旨在探讨原罪及其后果,在此前提下真实反映清教社会中具有女性自我意识的妇女的生存状况,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宗教观的局限性决定了霍桑的女性观毕竟是矛盾的,情节的发展趋势和故事的结局都应该归结为霍桑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罪恶观作祟的结果。他固执地强调着“红字”天意的作用,并且滥用了自己的想象力。他认为,海斯特胸前的那个红字不是一块普通的红布,而是被“地狱的火焰”烧得火红的罪恶的标记,并且已经“深深地烫进了海斯特的胸膛”;他别出心裁地设计了“牧师的夜游”一章,其中牧师及教堂的老丁役亲眼看到天空中巨大的A字的描述似乎只是为了突出暗示上天的惩罚。他安排了海斯特赎罪七年的苦难生活,一方面对海斯特苦修的美德给予肯定,另一方面又否定了她思想的过于自由,“她的命运的趋向使她成为一个自由人,在旁的妇女不敢踏进的领域山,红字便是她的护照。耻辱,绝望,寂寞!这些做了她的教师,而且是严峻粗野的教师,他们一面使她坚强,一面也交给她许多错误。”更重要的是,他让珠儿这个与海斯特相依为命的精灵似的小孩子作为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小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母亲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直至牧师和海斯特站在公众面前进行公开的忏悔,小珠儿才得以去除桀骜不驯的野性,恢复了人间女孩子应有的温柔。对此,霍桑着意渲染道:“她将在人类的欢喜和哀愁之间长大起来,永远不再与世界作对,而变成一个人世间的妇女。珠儿,作为一个痛苦的使者,对于她母亲的使命,也已完成了。”牧师的死去宣告了海斯特出逃计划和爱情希望的最后落空;最后,海斯特的回归使霍桑的原罪观念发展到顶点,他让海斯特特意从欧洲回到新英格兰继续负起那久已丢弃的耻辱,继续戴起那个代表罪恶的“红字”,继续进行她理所应该的伟大赎罪事业,“她曾在此地犯罪;她曾在此地悲伤;她还要在此地忏悔。”
因此,在以探讨“恶”以及原罪观为前提的作品《红字》中,霍桑虽然细致描写了在加尔文教严酷思想统治之下普通男女的生活和命运,并在作品中抨击了宗教迫害,但是他未能摆脱清教主义的影响,宗教神秘主义的原罪观左右了霍桑的创作,因此也就决定了他的女性观最终是矛盾的。霍桑在作品中对十九世纪的女权主义进行了—些思考,他并不否认天国神圣光辉照耀下的更合理的男人与女人的全部关系得以建构的可能性,他也对海斯特的一系列美德加以赞扬、美化;但他认为,真理的昭示只能由其他妇女来承担,海斯特是没有资格的,因为她犯了罪,违背了一个女人的本性。霍桑强调:女性解放,得到真正的权利与幸福,但前提是安守本分,与罪恶绝缘,在正常的人际关系中发展自我,在更坚实的基础上建立融洽的两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