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奸党"是明清刑事法律上特有的条文,为此前诸朝所无,在清代,"奸党"罪条经过一系列修改,最终在清末修律的时候被废止。考察其被设立至废除的过程可以看出,法律罪条的嬗变背后所体现的是立法语境的转换。语言是思想的工具,语言的转换,必定意味着立法思路的改变,而归根结底是社会转型所导致,"奸党"罪条的嬗变过程即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