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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在中国由来已久,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下形成的,带有浓厚的本土色彩,理清其形成过程、产生原因是研究信访制度的前提,新时期信访功能已经与以前发生了改变,具有了一部分法律功能,这也造成信访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发生了本质转变,而与当前法治目标产生了矛盾,因此,在法治框架内信访制度该如何定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