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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素质教育理念下的新课程目标关注学生内部发展,这对政治教学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体悟教学适应了由注重形式向注重实质转变的需要,它通过提升学生自主发展来提高学生发展的品质,并以此为基础促进学生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教材导悟 学中求悟 深究得悟
素质教育理念下的新课程目标赋予了学生发展崭新的涵义。从横向看,它是由知识、技能、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为核心构成的素质结构。从纵向看,它体现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化、发展过程的自主化、发展趋势的可持续化。这一重在关注学生的内部发展的思想反映到政治教学领域,就成为当前每一个政治教学工作者必须面对并加以解决的问题:究竟如何改变过去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怎样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呢?在此背景下,体悟教学的思想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实现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全新视角。
一、体悟教学法的内涵和特点
体悟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启悟”与“导向”下,进行学习的“体悟”和“自悟”的学习过程。“体”是体察、体会,是手段、方法和过程;“悟”是领悟、感悟,是结果、目的。
体悟教学强调通过教师的一定教学方法使学生在学习中对所学知识有所内化与领会(对于活动课则强调感受与领会),能够把自己已有的经验与现实学习结合起来,从而把从书本、教师和其它媒体中获取的知识在自己头脑中进行信息的协调、整合,从而渐悟出解决学习、生活的手段和方法。体验教学法特点主要有:
1.非理性思维。体悟强调的是对知识的—种升华,是主客观的合一,是内化到人言行举止中的德性。对于这种境界的理解,任何殚思竭虑的理性分析都不可能收到最佳的效果。只有通过非理性思维摆脱理性的束缚,才能获得自我意会性的观念。
2.过程的模糊性和不可重复性。由客观知识或理性的情感体系向德性的过渡不是简单的量的积累过程,它超越了逻辑思维的框架,往往是在某种特定情境、偶然因素的触发之下出现的跳跃式的升华过程。因此,它的过程与科学认知相反,具有不可重复性。
3.整体性。体悟的条件是客观知识、理性情意在量上积累到相当的程度。其过程是对个体积累的知识进行全面的直觉整合,从而形成自我意会的观念体系。
4.开放性。体悟不一定在有计划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当量的积累达到成熟之后,引发质变的情境或因素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甚至日常生活或社会中习以为常的事件也可能成为触发点。
二、体悟教学法的实施策略
1.教材导悟,使学生于启思激趣中获得知识与技能。教师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把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浓缩为几个主要问题,让学生处于问题之中,把思维直接引向问题。教师的引导要体现四性:情感性(情感沟通,营造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心理氛围。);启发性(促进交流,平等对话,诱思交融,互动共识。);促进性(不仅仅局限于传递,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是在于开窍,引路。促进。);反馈性(沟通教与学,学与学的多向反馈)。例如在讲授“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时,我设计了以下的教学过程:师:各位法官,今天我们又接到一个有关财产继承的官司,请各位先温习一下相关法律条款(课本内容),然后断案,最后我们评出今天的首席大法官。生:学生浏览课本(约5分钟)。
(多媒体显示)老张有八旬老母和姐姐张某,妻子早逝,下有一儿一女,均己成家,并有一个小孙子,他还有一位多年的好朋友李某。老张体弱多病,其子嫌负担重,不予照顾,虽然女儿死于车祸,但女婿王某悉心照料老人的起居。几年后,老张感到自己将要离开人世,遂将其81000元存款和一批珍贵书籍用遗嘱的形式作了一些安排:书籍留给姐姐,1000元送给老朋友李某……(遗嘱未写完)其子小张要求按照当地习俗由他继承其它80000元存款。老张的姐姐张某和女婿王某据理力争未果,遂诉诸法。(经过短暂的思考、分析,众学生陆续举手发言——断案,过程从略)学习者乐于探究,乐于学习的情感和愿望有利于催化学习的进程。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在激趣的同时启思,促使学生积极地探索、寻求答案,初步掌握了相关知识点,也为下面的学习蓄积了良好的心理倾向。
2.学中求悟,使学生于同化迁移中形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将知识或课堂构成块状,让学生在实践中捕捉、感悟信息,迁移技能技巧,能自解疑难,自辩是非,自探精深。仍以“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为例,在学生初步了解知识的基础上,我抓住契机对学生进行了引导:
生:老朋友李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他为什么可以“继承”1000元遗产呢?师:很好!老朋友李某确实不是法定继承人,他不能“继承”老张的遗产,但他可以接受1000元遗产。老张和李某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呢?生:赠予、馈赠。师:对!法律上称这种行为叫遗赠。生:如果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办呢?师:大家想一想,这些遗产总不会丢掉吧!生:充公、上缴国库。师: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继承人,为什么相对应的孙子女、外子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师: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既然有这样的规定,孙子有必要作为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吗?
上述知识点的获得都是学生在自主学习,相互辩论中,不断推翻自己的基础上所获得的知识积累,而不是被动地灌输。这样,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就不是建立在简单的传授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理解基础之上的,以致于是终身难忘的。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独立地思考,摸索,在失误中推翻自己,在摸索中寻找正确的答案,这样,学生不仅经历了探索问题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学生经历了解决问题中酸甜苦辣的体验,对自己辛苦获得的结论有一种成功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会给学生的身心带来愉悦。这种愉悦,对于学生在今后人生道路上进行新的探索是一种激励和渴望。
三、关于体悟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体悟教学关注的是学生精神世界的拓展与提升,着眼于学生内在自主发展程度的提高,它自觉地规定了教学活动的目标追求:学生的发展。为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强调学生自主性的发挥。衡量一种教学是否是体悟教学不在于采用了什么教快乐阅读学方法,也不在于获得了多少知识技能。体悟教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教学活动目标是否指向学生内在新质的产生。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创新的过程。从学习结果看,学生不仅仅是理解、领会了存在于学生个体之外的知识及其内含的情感、价值观,而是通过体悟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自己的东西”。而这个过程只有在个体发挥了自主能动性的情形下才可能发生。可以说,体悟教学本身不存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无自主性的问题,它关注的是学生自主性的程度及如何发挥,这就对学生的地位进行了规定: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主体地位。
2.强调学生个体经验的整合。体悟既是一种精神经验、一种获得精神经验的方法,也是一种主体改造自身精神世界的活动。通过学习,学生选择、提炼并融合已有的知识经验、处事经验与精神经验,形成新的精神经验。渐悟是教学过程中体悟的基本形式,是在整合个体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
3.强调学生非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长期以来,学校教育都把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任务和目标,有意无意间,把学生非理性思维的发展置于听之任之的自然状态。结果是,一方面教育者费尽心思与手段提高受教育者的人文素养,另一方面,望着人文精神的彼岸却总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要摆脱这种事倍功半的局面,我们必须明确,人文精神是个体创新的思想体系,非理性思维则是人文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这一观念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之中,把非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目标。
(作者单位:江都市职教集团)
编辑 李文亮
[关键词]教材导悟 学中求悟 深究得悟
素质教育理念下的新课程目标赋予了学生发展崭新的涵义。从横向看,它是由知识、技能、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为核心构成的素质结构。从纵向看,它体现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化、发展过程的自主化、发展趋势的可持续化。这一重在关注学生的内部发展的思想反映到政治教学领域,就成为当前每一个政治教学工作者必须面对并加以解决的问题:究竟如何改变过去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怎样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呢?在此背景下,体悟教学的思想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实现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全新视角。
一、体悟教学法的内涵和特点
体悟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启悟”与“导向”下,进行学习的“体悟”和“自悟”的学习过程。“体”是体察、体会,是手段、方法和过程;“悟”是领悟、感悟,是结果、目的。
体悟教学强调通过教师的一定教学方法使学生在学习中对所学知识有所内化与领会(对于活动课则强调感受与领会),能够把自己已有的经验与现实学习结合起来,从而把从书本、教师和其它媒体中获取的知识在自己头脑中进行信息的协调、整合,从而渐悟出解决学习、生活的手段和方法。体验教学法特点主要有:
1.非理性思维。体悟强调的是对知识的—种升华,是主客观的合一,是内化到人言行举止中的德性。对于这种境界的理解,任何殚思竭虑的理性分析都不可能收到最佳的效果。只有通过非理性思维摆脱理性的束缚,才能获得自我意会性的观念。
2.过程的模糊性和不可重复性。由客观知识或理性的情感体系向德性的过渡不是简单的量的积累过程,它超越了逻辑思维的框架,往往是在某种特定情境、偶然因素的触发之下出现的跳跃式的升华过程。因此,它的过程与科学认知相反,具有不可重复性。
3.整体性。体悟的条件是客观知识、理性情意在量上积累到相当的程度。其过程是对个体积累的知识进行全面的直觉整合,从而形成自我意会的观念体系。
4.开放性。体悟不一定在有计划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当量的积累达到成熟之后,引发质变的情境或因素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甚至日常生活或社会中习以为常的事件也可能成为触发点。
二、体悟教学法的实施策略
1.教材导悟,使学生于启思激趣中获得知识与技能。教师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把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浓缩为几个主要问题,让学生处于问题之中,把思维直接引向问题。教师的引导要体现四性:情感性(情感沟通,营造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心理氛围。);启发性(促进交流,平等对话,诱思交融,互动共识。);促进性(不仅仅局限于传递,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是在于开窍,引路。促进。);反馈性(沟通教与学,学与学的多向反馈)。例如在讲授“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时,我设计了以下的教学过程:师:各位法官,今天我们又接到一个有关财产继承的官司,请各位先温习一下相关法律条款(课本内容),然后断案,最后我们评出今天的首席大法官。生:学生浏览课本(约5分钟)。
(多媒体显示)老张有八旬老母和姐姐张某,妻子早逝,下有一儿一女,均己成家,并有一个小孙子,他还有一位多年的好朋友李某。老张体弱多病,其子嫌负担重,不予照顾,虽然女儿死于车祸,但女婿王某悉心照料老人的起居。几年后,老张感到自己将要离开人世,遂将其81000元存款和一批珍贵书籍用遗嘱的形式作了一些安排:书籍留给姐姐,1000元送给老朋友李某……(遗嘱未写完)其子小张要求按照当地习俗由他继承其它80000元存款。老张的姐姐张某和女婿王某据理力争未果,遂诉诸法。(经过短暂的思考、分析,众学生陆续举手发言——断案,过程从略)学习者乐于探究,乐于学习的情感和愿望有利于催化学习的进程。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在激趣的同时启思,促使学生积极地探索、寻求答案,初步掌握了相关知识点,也为下面的学习蓄积了良好的心理倾向。
2.学中求悟,使学生于同化迁移中形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将知识或课堂构成块状,让学生在实践中捕捉、感悟信息,迁移技能技巧,能自解疑难,自辩是非,自探精深。仍以“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为例,在学生初步了解知识的基础上,我抓住契机对学生进行了引导:
生:老朋友李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他为什么可以“继承”1000元遗产呢?师:很好!老朋友李某确实不是法定继承人,他不能“继承”老张的遗产,但他可以接受1000元遗产。老张和李某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呢?生:赠予、馈赠。师:对!法律上称这种行为叫遗赠。生:如果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办呢?师:大家想一想,这些遗产总不会丢掉吧!生:充公、上缴国库。师: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继承人,为什么相对应的孙子女、外子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师: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既然有这样的规定,孙子有必要作为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吗?
上述知识点的获得都是学生在自主学习,相互辩论中,不断推翻自己的基础上所获得的知识积累,而不是被动地灌输。这样,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就不是建立在简单的传授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理解基础之上的,以致于是终身难忘的。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独立地思考,摸索,在失误中推翻自己,在摸索中寻找正确的答案,这样,学生不仅经历了探索问题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学生经历了解决问题中酸甜苦辣的体验,对自己辛苦获得的结论有一种成功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会给学生的身心带来愉悦。这种愉悦,对于学生在今后人生道路上进行新的探索是一种激励和渴望。
三、关于体悟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体悟教学关注的是学生精神世界的拓展与提升,着眼于学生内在自主发展程度的提高,它自觉地规定了教学活动的目标追求:学生的发展。为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强调学生自主性的发挥。衡量一种教学是否是体悟教学不在于采用了什么教快乐阅读学方法,也不在于获得了多少知识技能。体悟教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教学活动目标是否指向学生内在新质的产生。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创新的过程。从学习结果看,学生不仅仅是理解、领会了存在于学生个体之外的知识及其内含的情感、价值观,而是通过体悟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自己的东西”。而这个过程只有在个体发挥了自主能动性的情形下才可能发生。可以说,体悟教学本身不存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无自主性的问题,它关注的是学生自主性的程度及如何发挥,这就对学生的地位进行了规定: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主体地位。
2.强调学生个体经验的整合。体悟既是一种精神经验、一种获得精神经验的方法,也是一种主体改造自身精神世界的活动。通过学习,学生选择、提炼并融合已有的知识经验、处事经验与精神经验,形成新的精神经验。渐悟是教学过程中体悟的基本形式,是在整合个体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
3.强调学生非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长期以来,学校教育都把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任务和目标,有意无意间,把学生非理性思维的发展置于听之任之的自然状态。结果是,一方面教育者费尽心思与手段提高受教育者的人文素养,另一方面,望着人文精神的彼岸却总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要摆脱这种事倍功半的局面,我们必须明确,人文精神是个体创新的思想体系,非理性思维则是人文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这一观念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之中,把非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目标。
(作者单位:江都市职教集团)
编辑 李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