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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乡村的建设必然成为中国现代法治化进程的重要突破口。如何在新时期的农村发展现状下探索出一条适合乡村法治化的道路,将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所在。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乡村社会;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0-0138-01
作者简介:蒋树鑫,硕士研究生,安徽省岳西县委党校讲师。
十八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的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总目标在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价值目标,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国农村的法治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法治乡村的建设必然成为中国现代法治化进程的突破口。据最新的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乡村常住人口达6296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6.27%①,因此,“不解决中国农村法律建设的问题,整个法律建设必将受阻。”②可以说,没有乡村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
一、乡村法治化的发展现状
中国是一个地理意义上的大国,其中乡村社会占有极大空间。中国社会的法律现代化转型,必然包括乡村社会的法律转型。中国乡村已经不是费孝通描述的传统乡土社会,而是一个新的乡土社会,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乡村经济的市场化、乡村社会的自治以及现代文明对于乡村社会“熟人”文化的冲击为乡村法治化的发展提供了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
首先,从经济发展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各地农村蓬勃开展,各地乡村经济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以乡镇企业为主导的乡村工业化推动农村的经济市场化趋势。灵活多样的经济形式解除了传统生产方式对于乡村成员的束缚,农村的基础社会关系趋向契约化。其次,从政治发展来看,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逐步增强,农村基层政治民主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农民对于社会问题的关心,对于法治进程的参与积极性更加强烈。再次,从文化发展来看,现代文明的成果在逐渐的瓦解乡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兴媒体促使乡村成员的视野分化,乡村日益开放化,社会成员间的家庭和人际关系不断理性化。因此,从法治实践的角度来看,乡村社会的新面貌为法律的生长培育了经济政治文化土壤,现代法律介入乡村生活,进而成为主要的乡村治理方式提供了现实条件。
二、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路径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十八届四中全会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为依法治国注入了新内容、赋予了新任务、描绘了新前景。就广大乡村地区来说,法治乡村建设要求探索出新的法治化道路。
第一,从法律创制层面,新时期下的法治乡村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乡村社会的特质,强调法律与乡土社会传统内在的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切合。“明智的创制者也并不从制定良好的法律本身着手,而是要事先考察一下,他要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于接受那些法律”③现代化的法律创制应该在借鉴西方先进法律思想的同时,尽可能全面的对传统的法律文化予以科学现代的诠释,科学系统的吸收、利用、提升和改进那些易被广大农民熟悉了解的村规民约和习惯惯例。只有这样,乡村的法治化才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进而影响法治推进的成效。
第二,从法律实施层面,新时期下的法治乡村建设应当充分完善乡村执法体制,保障执法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首先,应加强乡村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培训,力求执法者形成职业化的法律素养,通过具体的乡村执法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广大老百姓能够切实体会法律之程序和实体正义。其次,积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增强基层政府对乡村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基层机关工作队伍的法治化,充分调动村民的主体守法意识,积极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作用,有效利用乡村自治资源,搭建双向交流的宣传机制,借助乡村内部力量达到治理乡村的目的。
综上,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国描绘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乡村的法治化。法治乡村建设需要从乡村社会的现状出发,正视乡村法治建设的面临的困境,从而在法律创制、实施以及精神培育的层面探索出一条真正适合乡村法治现代化的新道路。
[注释]
①国家统计局网. http://data.stats.gov.cn/workspace/index?a=q&type=global&dbcode=hgnd&m=hgnd&dimension=zb&code=A030105®ion=000000&time=2013,2013.
②郑永流.当代中国农村法律发展道路探索[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③朱苏力.中国当代法律中的习惯—从司法个案透视[J].中国社会科学,2000(3).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乡村社会;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0-0138-01
作者简介:蒋树鑫,硕士研究生,安徽省岳西县委党校讲师。
十八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的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总目标在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价值目标,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国农村的法治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法治乡村的建设必然成为中国现代法治化进程的突破口。据最新的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乡村常住人口达6296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6.27%①,因此,“不解决中国农村法律建设的问题,整个法律建设必将受阻。”②可以说,没有乡村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
一、乡村法治化的发展现状
中国是一个地理意义上的大国,其中乡村社会占有极大空间。中国社会的法律现代化转型,必然包括乡村社会的法律转型。中国乡村已经不是费孝通描述的传统乡土社会,而是一个新的乡土社会,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乡村经济的市场化、乡村社会的自治以及现代文明对于乡村社会“熟人”文化的冲击为乡村法治化的发展提供了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
首先,从经济发展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各地农村蓬勃开展,各地乡村经济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以乡镇企业为主导的乡村工业化推动农村的经济市场化趋势。灵活多样的经济形式解除了传统生产方式对于乡村成员的束缚,农村的基础社会关系趋向契约化。其次,从政治发展来看,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逐步增强,农村基层政治民主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农民对于社会问题的关心,对于法治进程的参与积极性更加强烈。再次,从文化发展来看,现代文明的成果在逐渐的瓦解乡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兴媒体促使乡村成员的视野分化,乡村日益开放化,社会成员间的家庭和人际关系不断理性化。因此,从法治实践的角度来看,乡村社会的新面貌为法律的生长培育了经济政治文化土壤,现代法律介入乡村生活,进而成为主要的乡村治理方式提供了现实条件。
二、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路径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十八届四中全会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为依法治国注入了新内容、赋予了新任务、描绘了新前景。就广大乡村地区来说,法治乡村建设要求探索出新的法治化道路。
第一,从法律创制层面,新时期下的法治乡村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乡村社会的特质,强调法律与乡土社会传统内在的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切合。“明智的创制者也并不从制定良好的法律本身着手,而是要事先考察一下,他要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于接受那些法律”③现代化的法律创制应该在借鉴西方先进法律思想的同时,尽可能全面的对传统的法律文化予以科学现代的诠释,科学系统的吸收、利用、提升和改进那些易被广大农民熟悉了解的村规民约和习惯惯例。只有这样,乡村的法治化才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进而影响法治推进的成效。
第二,从法律实施层面,新时期下的法治乡村建设应当充分完善乡村执法体制,保障执法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首先,应加强乡村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培训,力求执法者形成职业化的法律素养,通过具体的乡村执法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广大老百姓能够切实体会法律之程序和实体正义。其次,积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增强基层政府对乡村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基层机关工作队伍的法治化,充分调动村民的主体守法意识,积极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作用,有效利用乡村自治资源,搭建双向交流的宣传机制,借助乡村内部力量达到治理乡村的目的。
综上,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国描绘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乡村的法治化。法治乡村建设需要从乡村社会的现状出发,正视乡村法治建设的面临的困境,从而在法律创制、实施以及精神培育的层面探索出一条真正适合乡村法治现代化的新道路。
[注释]
①国家统计局网. http://data.stats.gov.cn/workspace/index?a=q&type=global&dbcode=hgnd&m=hgnd&dimension=zb&code=A030105®ion=000000&time=2013,2013.
②郑永流.当代中国农村法律发展道路探索[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③朱苏力.中国当代法律中的习惯—从司法个案透视[J].中国社会科学,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