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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华尔街的金融风波对世界经济的冲击,最终在2008年下半年以急转直下的经济态势体现了出来,且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2009年上半年。就我国而言,在经历了几个季度的疲软之后,经济有了较为明显的复苏迹象。据统计,2009年一季度我国的经济增长率为6.1%,低于2008年第四季度的6.8%,而到200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经济增长率分别为7.9%,9.0%。一方面,为应对此次金融危机,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相对优惠的税收措施对经济的复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此次经济危机也暴露了我国经济的两个短板:一是我国经济的外向型特征越来越明显。2004年,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只有0.4%,但到了2007年,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上升为2.3%。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外经济体疲软,造成我国出口能力下降,使得我国经济增长率跌入近10年最低谷,而到2009年,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渐复苏,我国出口能力又逐漸加强,经济增长率逐渐提高。由此可见,出口能力与经济增长直接相关,而且依存度越来越大。二是就业压力增大。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还有社会层面的。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出口受到抑制,大量工厂开工不足甚至倒闭,失业人数增多,就业压力陡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下降。理论上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国民消费能力,在就业压力的掣肘下,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因此,扩大内需,大力发展社会保障应该是未来财税政策的着力点之一。
二、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利用合理的制度积极扩大内需
1、发展社会保障
国民的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国民消费的前提使他们有能力消费,有信心消费,有胆量消费。在没有能力和信心消费的条件下,通过发展社会保障提高他们消费的胆量,不仅仅是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预算内的社会保障支出约占财政支出的13.2%,与发达国家30—40%的比率相差很远,即使与中等发达国家20%的比率相比也还有很大的提高余地。
2、利用财税政策积极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就业或创业,对在西部就业或创业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工资补助或提供高于东部地区的创业基金。稳定学生的就业或创业,就是稳定了劳动力与消费能力。同时这些大中专毕业生能在工作中创造更多的经济财富和社会价值。
(二)完善增值税、消费税税率结构
有针对性调整增值税税率:首先,对于生活必须品,可以借鉴国外的征收方法,使用低税率政策,在一些地方还可以尝试零税率政策。其次,完善增值税税率的梯级制度,即降低总税率的同时,增加多个税率级别,扩大征税的范围。例如,针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盐、自来水、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生活必须品征收较低的税,而对于汽车,电子消费品则征收较高的税。
调整消费税税率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的分配,对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产品或过度消费有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对社会环境造成影响的消费品在现有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调高税率或进一步扩大从量和从价复合计征的范围,用以补贴国民的食品、药品、住房、教育需要。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1、提高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
如果按当前的2000元作为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那么大多数人的工薪所得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达不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即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应将当前工薪所得的的费用扣除标准由2000元调至2600元或3000元比较适宜。
2、提高工薪所得的第一级数税率和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
我国工薪所得的第一级数税率为5%,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为5%,显然将5%作为第一级数税率和5%的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有点过小。可以在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同时,提高第一级数的税率和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这既保证了税收收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又有利于低收入者增加收入,扩大消费。
3、将遗产和赠与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将遗产和赠与所得纳入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调节居民的收入差距,保证地方财政收入,也有利于促进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税收体系。
4、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所得,应当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建立纳税档案,采取分月预缴,年度终了按其全年的工薪所得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这样就可以更好地落实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制度。
5、建立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我国居民的个人所得来源多样化,因此可以将所有的收入来源进行细分,然后按照以下五类进行归类:劳务所得,投资所得,营业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对于那些投资性的,费用扣除少或不存在费用扣除的,如投资所得,偶然所得可以实行分类征收的方法。而对于普遍意义上的劳务所得,营业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可以实行综合征收的办法或可以采取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法。
(四)通过财税政策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的财税政策应当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一,建立稳定的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量。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有信用的担保机构和制度体系,将中小企业、第三方担保机构、金融单位结合起来,政府对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监管,甚至还可以入股第三方担保机构以提高其信用。另外,给民间资本的借贷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第二,通过财税政策,鼓励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创新。国家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迁移到中西部地区,如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其实施税收、贷款优惠政策,还可以提供一些专项补助资金,对企业的产品设计、技术培训、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提供帮助。第三,加快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我国正处在工业化时期,服务业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小企业作为服务业的生力军,在旅游、游戏、餐饮、酒店、家政等产业上应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国家可以通过财税政策,将部分资金分流到第三产业的发展道路上来。
本轮金融危机并未完全过去,但通过此次金融危机,我国外向型的经济依赖和内向消费不足的两个特点被完全暴露。因此从财税政策本身而言,也应着力解决外向型的经济模式,扩大内需,促进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我国当前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而且由于就业压力持续增加,稳定的经济增长不仅仅是经济内在要求,也是社会政治稳定的要求,因此必须出台合理的财税政策,保就业,保增长。
(王顺敖,1968年生,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税)
华尔街的金融风波对世界经济的冲击,最终在2008年下半年以急转直下的经济态势体现了出来,且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2009年上半年。就我国而言,在经历了几个季度的疲软之后,经济有了较为明显的复苏迹象。据统计,2009年一季度我国的经济增长率为6.1%,低于2008年第四季度的6.8%,而到200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经济增长率分别为7.9%,9.0%。一方面,为应对此次金融危机,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相对优惠的税收措施对经济的复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此次经济危机也暴露了我国经济的两个短板:一是我国经济的外向型特征越来越明显。2004年,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只有0.4%,但到了2007年,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上升为2.3%。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外经济体疲软,造成我国出口能力下降,使得我国经济增长率跌入近10年最低谷,而到2009年,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渐复苏,我国出口能力又逐漸加强,经济增长率逐渐提高。由此可见,出口能力与经济增长直接相关,而且依存度越来越大。二是就业压力增大。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还有社会层面的。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出口受到抑制,大量工厂开工不足甚至倒闭,失业人数增多,就业压力陡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下降。理论上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国民消费能力,在就业压力的掣肘下,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因此,扩大内需,大力发展社会保障应该是未来财税政策的着力点之一。
二、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利用合理的制度积极扩大内需
1、发展社会保障
国民的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国民消费的前提使他们有能力消费,有信心消费,有胆量消费。在没有能力和信心消费的条件下,通过发展社会保障提高他们消费的胆量,不仅仅是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预算内的社会保障支出约占财政支出的13.2%,与发达国家30—40%的比率相差很远,即使与中等发达国家20%的比率相比也还有很大的提高余地。
2、利用财税政策积极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就业或创业,对在西部就业或创业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工资补助或提供高于东部地区的创业基金。稳定学生的就业或创业,就是稳定了劳动力与消费能力。同时这些大中专毕业生能在工作中创造更多的经济财富和社会价值。
(二)完善增值税、消费税税率结构
有针对性调整增值税税率:首先,对于生活必须品,可以借鉴国外的征收方法,使用低税率政策,在一些地方还可以尝试零税率政策。其次,完善增值税税率的梯级制度,即降低总税率的同时,增加多个税率级别,扩大征税的范围。例如,针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盐、自来水、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生活必须品征收较低的税,而对于汽车,电子消费品则征收较高的税。
调整消费税税率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的分配,对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产品或过度消费有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对社会环境造成影响的消费品在现有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调高税率或进一步扩大从量和从价复合计征的范围,用以补贴国民的食品、药品、住房、教育需要。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1、提高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
如果按当前的2000元作为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那么大多数人的工薪所得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达不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即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应将当前工薪所得的的费用扣除标准由2000元调至2600元或3000元比较适宜。
2、提高工薪所得的第一级数税率和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
我国工薪所得的第一级数税率为5%,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为5%,显然将5%作为第一级数税率和5%的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有点过小。可以在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同时,提高第一级数的税率和级数之间的税率幅度,这既保证了税收收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又有利于低收入者增加收入,扩大消费。
3、将遗产和赠与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将遗产和赠与所得纳入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调节居民的收入差距,保证地方财政收入,也有利于促进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税收体系。
4、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所得,应当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建立纳税档案,采取分月预缴,年度终了按其全年的工薪所得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这样就可以更好地落实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制度。
5、建立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我国居民的个人所得来源多样化,因此可以将所有的收入来源进行细分,然后按照以下五类进行归类:劳务所得,投资所得,营业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对于那些投资性的,费用扣除少或不存在费用扣除的,如投资所得,偶然所得可以实行分类征收的方法。而对于普遍意义上的劳务所得,营业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可以实行综合征收的办法或可以采取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法。
(四)通过财税政策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的财税政策应当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一,建立稳定的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量。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有信用的担保机构和制度体系,将中小企业、第三方担保机构、金融单位结合起来,政府对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监管,甚至还可以入股第三方担保机构以提高其信用。另外,给民间资本的借贷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第二,通过财税政策,鼓励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创新。国家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迁移到中西部地区,如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其实施税收、贷款优惠政策,还可以提供一些专项补助资金,对企业的产品设计、技术培训、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提供帮助。第三,加快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我国正处在工业化时期,服务业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小企业作为服务业的生力军,在旅游、游戏、餐饮、酒店、家政等产业上应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国家可以通过财税政策,将部分资金分流到第三产业的发展道路上来。
本轮金融危机并未完全过去,但通过此次金融危机,我国外向型的经济依赖和内向消费不足的两个特点被完全暴露。因此从财税政策本身而言,也应着力解决外向型的经济模式,扩大内需,促进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我国当前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而且由于就业压力持续增加,稳定的经济增长不仅仅是经济内在要求,也是社会政治稳定的要求,因此必须出台合理的财税政策,保就业,保增长。
(王顺敖,1968年生,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