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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决定》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决定》将支持创业、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改革等置于同等地位,足以凸显创业教育改革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2013年是大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一年。经济形势的不明朗,企业及社会的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使得原本就不乐观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无疑更加严峻。要突破就业瓶颈,解决就业难题,除政府、社会、企业等要完善用人保障制度,扩大就业岗位,消除就业歧视外,更重要的是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构建传统就业与自主创业齐头并进,多种就业途径共同促进的新型创业就业体制。作为人才培养重要阵地的高校,更应该承担起引导毕业生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技能的重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为创业教育做好顶层设计,各级政府促进创业机制及各种利好政策也将相继出台,社会创业氛围日渐浓厚,创业门槛相对降低。这一切都朝着有利于创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发展。高校作为创业教育实施机构,应从教育观念、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创业保障机制等方面全面推进创业教育改革。
第一,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中开展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但大部分高校都将创业教育作为就业指导课程的补充,无专业教材,一般由政工干部兼任创业教育导师,课时较少,这些做法严重背离了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初衷。为此,应转变教育观念,准确定位创业教育,从根本上推进高校创业教育改革。要转变观念,必须先摆脱唯“就业率论”的旧观念,消除将简单解决就业作为创业教育原动力的认识误区,将创业教育与知识教育置于同等地位,重点培养创新精神与创业思维,将创业教育看成高等教育的题中之义。
第二,构建完整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科学、完整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是推进创业教育改革的保证。构建完整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可从如下方面入手:一是专门开设创业教育系列课程,或将就业指导课程升格为创业就业指导并重的必修或限选课程,使学生加强创业知识的系统学习;二是将创业知识、专业技能、经营管理知识等内容渗透在各专业学科教学中,加强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融合;三是提高选修课比例,拓宽学生选择空间,多方面开展创业教育拓展教学,加强学生人文与科学素养培养。
第三,组建精于业务的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创业教师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创业教育的水平。要深化创业教育改革,高校必须改变由政工干部兼任创业就业导师的现状。一方面,应加快组建专任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加强理论培训及创业实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教师挂职,体验创业过程;另一方面,组建以行业专家及成功人士为主的创业教育兼职教师队伍,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讲解创业实践,以实际经历增强创业教育效果。
第四,加强创业实践,提供创业平台。增强创业实践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创业教育教师的共识,不仅有利于增强创业精神,也可以提升创业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创业平台又可以帮助具备一定创业技能的学生跨过创业准入门槛。为此,高校应全面整合资源,与当地政府、企业一道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机会及创业平台。一是根据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的创业实践。如低年级以参观工厂、聆听讲座等形式,加强创业启蒙教育;中高年级进行以创业设计大赛、创业实践大赛、创新项目研究为主的创业实践教育;高年级则可以进驻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器等,实地锻炼创业技能。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引企入校,在校内或校外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器,借助社会力量帮助学生将创业想法转变为现实。
第五,构建合理的创业保障体系。大学生创业有想法、有冲劲,但往往缺乏实践经验和资金等,因此,要促进大学生创业,必须构建完善的创业保障体系。除政府出台的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外,高校则应结合教学特点及办学实际,通过整合校友资源、毕业后的技能再培训等为创业毕业生提供创业保障。一是整合校友资源。校友资源是高校重要的办学资源。整合校友资源,不仅可以通过兼职导师、创业讲座等形式为学生进行示范教育,也可以充分利用校友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社会影响等资源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场所、创业基金、创业指导等。二是开展学生毕业后的技能再培训。随着毕业生创业规模的扩大,其创业企业对知识与技能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因此,高校可将培训范围扩大,覆盖至已毕业的创业大学生及其创业企业,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及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综上所述,《决定》作为纲领性文件,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改革指明了方向,也规划出宏伟蓝图。继续推进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就业,缓解高校教育与就业形势之间的矛盾,是高校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选择。只有从根本上改变高校对创业教育的认识,完善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并从创业平台和创业保障等方面保驾护航,创业教育改革才能向纵深发展,并取得理想的效果。
2013年是大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一年。经济形势的不明朗,企业及社会的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使得原本就不乐观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无疑更加严峻。要突破就业瓶颈,解决就业难题,除政府、社会、企业等要完善用人保障制度,扩大就业岗位,消除就业歧视外,更重要的是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构建传统就业与自主创业齐头并进,多种就业途径共同促进的新型创业就业体制。作为人才培养重要阵地的高校,更应该承担起引导毕业生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技能的重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为创业教育做好顶层设计,各级政府促进创业机制及各种利好政策也将相继出台,社会创业氛围日渐浓厚,创业门槛相对降低。这一切都朝着有利于创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发展。高校作为创业教育实施机构,应从教育观念、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创业保障机制等方面全面推进创业教育改革。
第一,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中开展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但大部分高校都将创业教育作为就业指导课程的补充,无专业教材,一般由政工干部兼任创业教育导师,课时较少,这些做法严重背离了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初衷。为此,应转变教育观念,准确定位创业教育,从根本上推进高校创业教育改革。要转变观念,必须先摆脱唯“就业率论”的旧观念,消除将简单解决就业作为创业教育原动力的认识误区,将创业教育与知识教育置于同等地位,重点培养创新精神与创业思维,将创业教育看成高等教育的题中之义。
第二,构建完整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科学、完整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是推进创业教育改革的保证。构建完整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可从如下方面入手:一是专门开设创业教育系列课程,或将就业指导课程升格为创业就业指导并重的必修或限选课程,使学生加强创业知识的系统学习;二是将创业知识、专业技能、经营管理知识等内容渗透在各专业学科教学中,加强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融合;三是提高选修课比例,拓宽学生选择空间,多方面开展创业教育拓展教学,加强学生人文与科学素养培养。
第三,组建精于业务的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创业教师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创业教育的水平。要深化创业教育改革,高校必须改变由政工干部兼任创业就业导师的现状。一方面,应加快组建专任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加强理论培训及创业实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教师挂职,体验创业过程;另一方面,组建以行业专家及成功人士为主的创业教育兼职教师队伍,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讲解创业实践,以实际经历增强创业教育效果。
第四,加强创业实践,提供创业平台。增强创业实践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创业教育教师的共识,不仅有利于增强创业精神,也可以提升创业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创业平台又可以帮助具备一定创业技能的学生跨过创业准入门槛。为此,高校应全面整合资源,与当地政府、企业一道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机会及创业平台。一是根据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的创业实践。如低年级以参观工厂、聆听讲座等形式,加强创业启蒙教育;中高年级进行以创业设计大赛、创业实践大赛、创新项目研究为主的创业实践教育;高年级则可以进驻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器等,实地锻炼创业技能。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引企入校,在校内或校外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器,借助社会力量帮助学生将创业想法转变为现实。
第五,构建合理的创业保障体系。大学生创业有想法、有冲劲,但往往缺乏实践经验和资金等,因此,要促进大学生创业,必须构建完善的创业保障体系。除政府出台的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外,高校则应结合教学特点及办学实际,通过整合校友资源、毕业后的技能再培训等为创业毕业生提供创业保障。一是整合校友资源。校友资源是高校重要的办学资源。整合校友资源,不仅可以通过兼职导师、创业讲座等形式为学生进行示范教育,也可以充分利用校友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社会影响等资源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场所、创业基金、创业指导等。二是开展学生毕业后的技能再培训。随着毕业生创业规模的扩大,其创业企业对知识与技能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因此,高校可将培训范围扩大,覆盖至已毕业的创业大学生及其创业企业,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及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综上所述,《决定》作为纲领性文件,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改革指明了方向,也规划出宏伟蓝图。继续推进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就业,缓解高校教育与就业形势之间的矛盾,是高校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选择。只有从根本上改变高校对创业教育的认识,完善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并从创业平台和创业保障等方面保驾护航,创业教育改革才能向纵深发展,并取得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