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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裁判说理时要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和讲究文理,不断增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厚度。我国法官在裁判说理时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会说理、不愿说理和不敢说理的问题。法官无视程序事项、忽视法律事实、轻视法律适用是裁判文书缺乏说理性论证的直接表现。分析导致我国裁判说理困境的现实原因,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构建裁判说理评价机制、赋予法官法律解释权、加快推进司法和谐等手段,能够找寻克服我国裁判说理困境的有效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