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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能源供给与消费结构的不尽合理,大量化石能源被终端直接消费,给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已成为能源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7月21日至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视察湖北时提出,“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争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湖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湖北是一个能源消费大省,也是一个能源匮乏省份,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始终是关系湖北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我们在深入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就在湖北实施电能替代进行了深入分析。
实施电能替代是能源发展的重要趋势
电能作为二次能源,具有优质、高效、清洁等优点,能够在终端能源市场中广泛替代化石能源,促进能源使用效率提高。湖北的能源消费以化石能源为主,全面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效、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实施电能替代是提高发展质效的有效手段。研究表明,我国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可下降4%。1吨标准煤当量的电创造的经济价值分别为等当量石油、煤炭的3倍和17倍。因此,结合国家出台的环保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审批权下放等系列政策,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推进电气化建设与改造,提高能源消费终端电能占比,将有利于降低经济发展能耗,提升经济增长质量。
2.实施电能替代是构建“两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湖北的能源消费以煤为主,大量煤炭被终端直接消费。2011年,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13938万吨标煤,其中煤炭达9849万吨,占总量的70.7%,而电力消费占比仅为13.1%。全省煤炭消费中,终端消费比例达62.3%,大量燃煤直接消费严重污染了环境。据统计,2011年全省PM2.5的50%-60%来自燃煤排放,20%左右来自机动车排放。加大电能推广力度,推进工业、交通电气化,实现电能替代煤炭、石油等终端能源消费,能够大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电能替代是保障能源供应的重要举措。湖北能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煤炭生产与消费严重不平衡,石油、天然气大量依赖外调,煤炭、原油、天然气的自给率仅为9.4%、7.7%和9.2%。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同时,受成本上涨、运力有限等因素影响,原油、煤炭输入能力有限,只有充分发挥特高压及跨区电网优势,大量输入省外富余电能,全面实施电能替代,能够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不断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实施电能替代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
不同区域的能源供给、能源消费以及电网结构等特征不尽相同,因此,在实施电能替代过程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近年来,我们立足实际,针对湖北的能源现状,始终坚持以电为中心,充分依托“大电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发挥电能“便捷、安全、清洁、高效”的特点,实施电能替代战略,构建“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从远方来”的能源消费新模式,着力推进能源发展方式转变。
1.积极宣传电能替代消费理念。借助电能替代研讨会、媒体、营业厅等平台向社会大力宣传电能的绿色、环保和经济等优点。开展绿色电能进家庭、进企业等主题活动,引导社会理解和支持电能替代。组织开展电能替代研究测算,从测算电能替代预期收益和盈亏平衡点,让用户切实感受到电能改造后的便利和效益,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的口碑效应。
2.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能替代。加快各级电网发展,着力解决“两头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更高层次的枢纽型、更加坚强的受端型和更高水平的智能型的湖北电网。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建成投产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工程,为湖北新增北方火电300万千瓦,相当于“支援”一个葛洲坝电站,每年可节约电煤700余万吨。更加重视中低压电网发展,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实施改造升级,促进终端电网供电能力的提升,为实施电能替代奠定了坚实基础。
3.率先推出“绿色电力调度机制”。2008年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绿色电力调度机制”,在保障主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能,优先调度脱硫机组,合理转移发电量,发挥现有脱硫设施的减排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2012年,在统调用电量增长3.47%的同时,统调火力发电量同比下降9.17%,“一升一降”凸显绿色电力调度实效,相当于节约228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97万吨、二氧化硫1.94万吨。
4.积极服务支持新能源发展。积极服务生物质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出台《湖北省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实施细则》,开辟绿色通道,规范服务流程,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分布式能源电站(厂、场)26座,容量57.76万千瓦。其中,风电场7座,容量26.4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4座,容量29.5万千瓦;太阳能电站5座,容量1.84万千瓦。
5.加快电能替代新技术应用。在工业领域,抓住政府、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的机遇,推广实施煤炉、油炉改电炉工艺和电加热设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结合电气化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主动建设配套电源点和供电服务设施。加强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和运营,提高电动汽车竞争力。在商业领域,大力实施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等技术。在居民领域,大力宣传电能特点,积极推广电磁炉、空气能热泵、电阻丝地暖等设备。
实施电能替代需要政府及社会的支持
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推动能源消费安全、高效、清洁发展,既需要电网企业的不懈努力,也离不开政府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企业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合作,建立起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推动机制,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凝聚推动工作合力。结合湖北实际,我们认为当前实施电能替代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控制煤炭消费,大力推进煤改电。针对煤炭在终端被大量直接燃烧的现状,由政府部门主导推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出台燃煤锅炉关停计划和相关奖惩政策,在城市中心区强制淘汰、关停燃煤锅炉等低效用能设备。并配合做好集中供热、“煤改电”等工程建设,制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推广方案,大幅减少直燃煤。
2.推广电动汽车,引导新能源消费。在公交、出租、公务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电动汽车,政府部门应延续电动汽车已有的购置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出台诸如免购牌费及路桥通行费、停车费、不限号等优惠政策,并加大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从车辆准入、运营成本、城市规划等方面增强电动汽车市场竞争力。
3.完善财税政策,突出宏观性调控。政府主导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各种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终端能源消费价格。结合国家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规范化肥等高耗能行业电价,减少电力的变相补贴;对环保型终端用户实行优惠电价政策,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4.加快电网建设,保障能源可靠供应。争取政府支持,由政府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在电网规划衔接、电网项目审批、项目占地征用、电力拆迁补偿、电力行政执法、电力政策宣传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优惠政策,为电网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电网均衡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支点杂志2013年12月刊)
实施电能替代是能源发展的重要趋势
电能作为二次能源,具有优质、高效、清洁等优点,能够在终端能源市场中广泛替代化石能源,促进能源使用效率提高。湖北的能源消费以化石能源为主,全面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效、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实施电能替代是提高发展质效的有效手段。研究表明,我国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可下降4%。1吨标准煤当量的电创造的经济价值分别为等当量石油、煤炭的3倍和17倍。因此,结合国家出台的环保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审批权下放等系列政策,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推进电气化建设与改造,提高能源消费终端电能占比,将有利于降低经济发展能耗,提升经济增长质量。
2.实施电能替代是构建“两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湖北的能源消费以煤为主,大量煤炭被终端直接消费。2011年,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13938万吨标煤,其中煤炭达9849万吨,占总量的70.7%,而电力消费占比仅为13.1%。全省煤炭消费中,终端消费比例达62.3%,大量燃煤直接消费严重污染了环境。据统计,2011年全省PM2.5的50%-60%来自燃煤排放,20%左右来自机动车排放。加大电能推广力度,推进工业、交通电气化,实现电能替代煤炭、石油等终端能源消费,能够大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电能替代是保障能源供应的重要举措。湖北能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煤炭生产与消费严重不平衡,石油、天然气大量依赖外调,煤炭、原油、天然气的自给率仅为9.4%、7.7%和9.2%。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同时,受成本上涨、运力有限等因素影响,原油、煤炭输入能力有限,只有充分发挥特高压及跨区电网优势,大量输入省外富余电能,全面实施电能替代,能够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不断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实施电能替代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
不同区域的能源供给、能源消费以及电网结构等特征不尽相同,因此,在实施电能替代过程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近年来,我们立足实际,针对湖北的能源现状,始终坚持以电为中心,充分依托“大电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发挥电能“便捷、安全、清洁、高效”的特点,实施电能替代战略,构建“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从远方来”的能源消费新模式,着力推进能源发展方式转变。
1.积极宣传电能替代消费理念。借助电能替代研讨会、媒体、营业厅等平台向社会大力宣传电能的绿色、环保和经济等优点。开展绿色电能进家庭、进企业等主题活动,引导社会理解和支持电能替代。组织开展电能替代研究测算,从测算电能替代预期收益和盈亏平衡点,让用户切实感受到电能改造后的便利和效益,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的口碑效应。
2.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能替代。加快各级电网发展,着力解决“两头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更高层次的枢纽型、更加坚强的受端型和更高水平的智能型的湖北电网。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建成投产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工程,为湖北新增北方火电300万千瓦,相当于“支援”一个葛洲坝电站,每年可节约电煤700余万吨。更加重视中低压电网发展,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实施改造升级,促进终端电网供电能力的提升,为实施电能替代奠定了坚实基础。
3.率先推出“绿色电力调度机制”。2008年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绿色电力调度机制”,在保障主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能,优先调度脱硫机组,合理转移发电量,发挥现有脱硫设施的减排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2012年,在统调用电量增长3.47%的同时,统调火力发电量同比下降9.17%,“一升一降”凸显绿色电力调度实效,相当于节约228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97万吨、二氧化硫1.94万吨。
4.积极服务支持新能源发展。积极服务生物质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出台《湖北省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实施细则》,开辟绿色通道,规范服务流程,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分布式能源电站(厂、场)26座,容量57.76万千瓦。其中,风电场7座,容量26.4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4座,容量29.5万千瓦;太阳能电站5座,容量1.84万千瓦。
5.加快电能替代新技术应用。在工业领域,抓住政府、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的机遇,推广实施煤炉、油炉改电炉工艺和电加热设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结合电气化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主动建设配套电源点和供电服务设施。加强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和运营,提高电动汽车竞争力。在商业领域,大力实施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等技术。在居民领域,大力宣传电能特点,积极推广电磁炉、空气能热泵、电阻丝地暖等设备。
实施电能替代需要政府及社会的支持
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推动能源消费安全、高效、清洁发展,既需要电网企业的不懈努力,也离不开政府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企业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合作,建立起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推动机制,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凝聚推动工作合力。结合湖北实际,我们认为当前实施电能替代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控制煤炭消费,大力推进煤改电。针对煤炭在终端被大量直接燃烧的现状,由政府部门主导推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出台燃煤锅炉关停计划和相关奖惩政策,在城市中心区强制淘汰、关停燃煤锅炉等低效用能设备。并配合做好集中供热、“煤改电”等工程建设,制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推广方案,大幅减少直燃煤。
2.推广电动汽车,引导新能源消费。在公交、出租、公务等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电动汽车,政府部门应延续电动汽车已有的购置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出台诸如免购牌费及路桥通行费、停车费、不限号等优惠政策,并加大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从车辆准入、运营成本、城市规划等方面增强电动汽车市场竞争力。
3.完善财税政策,突出宏观性调控。政府主导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各种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终端能源消费价格。结合国家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规范化肥等高耗能行业电价,减少电力的变相补贴;对环保型终端用户实行优惠电价政策,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4.加快电网建设,保障能源可靠供应。争取政府支持,由政府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在电网规划衔接、电网项目审批、项目占地征用、电力拆迁补偿、电力行政执法、电力政策宣传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优惠政策,为电网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电网均衡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支点杂志2013年1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