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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金融业中获取利润的方式直接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随着当前社会经济以及技术的进步,金融业也在不断发展,但是分业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发展。分业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只从事一项业务,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不利于新世纪以来金融业的多元化发展。在一个风险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地区,打破分业的限制往往能够有效的促进金融业的发展,相反,如果某一地区的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则分业更加稳健、安全,有利于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分业和混业各有利弊。本文主要立足于产业经济学视角,对金融业金融分业与混业进行思考,希望对相关从业者有帮助。
关键词:产业经济学;金融分业;混业
引言:随着金融交易技术的进步,当前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越来越多国家放弃了传统的金融分业管制政策。金融机构纷纷施行兼并展开多元化的经营。在当前的经营中金融分业以及混业的选择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主要问题之一。要想让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必须对混业经营能力进行积极培育,这样才能促使金融服务企业的资产结构不断优化,既能够实现资产的多元化,又能够有效地将资产风险分散,规避非系统性风险,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受压力。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增加投资业务,对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还能进一步密切银企关系,对于提升银企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对金融分业和混业的历史回顾
金融分业和混业经营理论有着长期的实践基础。在历史上分业和混业制度的演进主要有两个并行的实践过程。第一个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实施的是以混业为主的经营制度。但是随着1929年美国的金融危机爆发,大量的股票债券成为废纸,美国的银行大批量倒闭。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很多人认为造成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是混业经营,由此混业经营制度受到极大的质疑,随后不久美国通过法案,至此金融开始分业经营。在1970年后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的步伐逐渐放慢,国家资金支持力度放缓,企业的资金在这个过程中也更加倾向于向市场中进行筹集,分业经营的制度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被动摇。在美国本土的大量金融机构由于受到分业的限制,导致在国际市场竞争力逐渐下降。为了解决这样的情况,美国逐渐开始改变金融经营模式,开放跨行业经营以及竞争。除此之外,另一实践是部分国家实施的金融制度,这部分国家以北欧为主,其中以德国、瑞士等国家为代表。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这些国家起步较晚,为了能够保证自己在世界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些国家实施混业金融,并一直持续到现在,为这些国家在金融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奠定了基础。
上述是金融经营制度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两种发展历程。我国也有自身的金融经营制度演变,不同于上述的两种发展,我国金融体制结构的发展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在发展的过程中也经历很多探索。在1979年前我国金融体制更多倾向于“大一统”的经营模式,当时的金融行业都直接受到国家的统筹管控,这种方式属于混业模式。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各大专业银行以及新成立的商业银行逐渐开始对信托投资以及公司证券等方面进行投入,这个时期我国的混业模式逐渐开始完善,形成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格局。到1993年我国开始对金融业进行全面整顿,在这个过程中有步骤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并在国内金融市场中实施分业经营与管理。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面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为了增强国内金融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国内对金融混业的呼声逐渐开始高涨。
二、产业经济学视角下商业银行业
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看银行,其本质上也是企业的一种,其经营也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和约束。在经营过程中银行拥有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资本,同时银行的经营也以获取利润为根本目标。在当前的银行业中商业银行主要目的是盈利以及生存,因此商业银行的发展必然受到全球市场、互联网金融的影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制度日益完善,商业银行的影响力在金融体系中越来越小。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增加自身的收入是商业银行生存以及发展的必然需求。这是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不以商业银行意志为转移。因此,在当前的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需要增加一些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保证商业银行的顺利發展。金融机构只有将资产投入工商企业的生产与服务中才能够使金融资产得到充分利用。这种用途经过一些金融手段,如出售以及租赁等方式,帮助商业银行通过自己多样化的经营活动保证自身的资产完整。商业银行的资产可以划分为专用资产以及非专用资产。在商业银行的非专用资产,主要是针对其他金融行业,如证券、保险、等从业机构的非专用性。例如,在金融机构中,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甚至交易平台等都是属于金融机构的非专用资产。这些资产的适用性非常强,能在多个金融机构中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与普遍性。因此,如果商业银行在运营的过程中不能有效对这批非专用资产进行合理的处置,势必造成资源的闲置,减少利润的来源。
三、金融业政府规制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在当前的金融业中,政府规制的动机往往基于市场失灵的情况。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其中的问题日益增多,政府规制也开始涉及到其他动机。在金融分业的规制中,政府主要出于对史上金融混业所带来的风险的担忧,从而不断增加对这方面的规制。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很多管理者认为商业银行进行证券、股票等方面的经营对联邦的储备体系信用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导致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受到影响。因此,在当时的美国推出分业管理制度。我国后来建设金融管理制度也主要参照当时的美国主流看法。在1993年前后我国的金融制度刚刚起步,国内很多的金融工作人员对风险控制了解不足,国内金融发展较为混乱,再加上我国当时经济刚刚起步,实施分业经营与管理制度有其历史合理性,所以才会在当时实施分业管理制度,但是分业经营与管理制度在本质上与市场原则违背,对经济的长期发展不利,因此在后来我国逐渐改变金融的管理模式。金融管理与大部分政府规制不同,以往的政府规制多数出于对政治利益服务,很少基于控制金融风险考虑。作为政府自然优先考虑降低金融风险,在1986年“怀特研究报告”的出现才动摇了美国金融分业制度的合理性。怀特认为在1930年后美国破产的银行共占有总数的26.3%,其中混业经营的银行只占混业银行总数的7.2%,并且这些混业经营的银行将资产投资到证券的总数不到总资产的10%。因此,当时政府宣称的规制收益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缺少事实数据的支持,自然这种论调也就不成立。但是政府对金融业的规制百害无一利,在政府的规制中新的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方式会不断创新。传统的分业管理制度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丧失在金融市场中的统治力,金融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也逐渐对自身的发展进行调整,以此对自身的现状进行优化。以美国为例,在1999年前美国的商业银行几乎全部被排在世界十大银行之外,美国的发展也陷入一定的困境中,因此美国商业银行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我国在2000年左右也陷入了这样的情形中,我国经济不景气也是源自于这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金融体系地位不断下降,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较为严重。 四、混业经营是银行业市场选择的结果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对金融市场适应性的竞争,只有能适应市场,并且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保证自身竞争性的商业银行才能保证自身的发展壮大。这就需要政府规制的支持,在历史中美国的商业银行受到过分业经营的限制,导致当时的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受到的限制极其严重,其中包括商业银行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利率争揽活期存款。在受到限制后,1970年前后商业银行逐渐开发出新的支付方式,即“可转让支付凭证账户”。这一账户的存在直接让客户在支付上存在很大的便利,增强商业银行的资本获取能力,使其在金融市场中获得足够的资金,以此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随后在后续的几十年时间内,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大大增加,加剧了商业银行自由化发展的情况,在竞争中存活下来的商业银行无一不具有强大的利润获取以及极强的生存能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刻,尤其需要加强银行在融资活动中的主导地位,这样才能在资本市场中占有先机,并且在当前的市场中我国应该不断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走出去”的能力,加强人民币国际化能力,维持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主导地位。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通过向客户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对于银行业务拓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便于银行利用客户资源延伸业务链条;同时,混业经营也实现了银行网点、人员的共用,如证券业、保险业等可以与商业银行协同发展,接受银行客户委托买卖有价证券及办理保险业务,極大地方便了银行客户的资产“一条龙”运作;除此之外,金融业共用新技术、信息和资源,可以大大降低各自经营成本,不仅有利于推动金融业良性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五、结束语
商业银行选择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发展从无数商业银行失败的教训中总结出的最优发展模式,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也符合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混业经营主要是多种业务、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通过混业经营更有利于提升资金利用效率,能够激发资金的活性,增强流动速率;除此之外,混业经营能够促使我国金融多行业的相互协调统筹,发挥合力作用,能够有效的提升金融服务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如今我国的混业经营也已发展到关键时刻,国外资本不断对我国金融市场发起冲击,国内金融业也急切需要冲破现有束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当前金融市场已经具备与国外竞争的实力,因此在这个关键的节点我国更需要增强金融行业融资、获利的渠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增强我国经济的实力,实现我国百年计划。
参考文献:
[1]贾若.金融混业监管背景下的资本监管制度[N].中国保险报,2019-10-08(007).
[2]蒲劭颖,兰日旭.混业经营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选择探析[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9(09):5-9+13.
[3]胡建兵.金融“混业经营”须筑牢风险防火墙[N].中国商报,2019-08-09(P02).
[4]华梦云,李响,黄朦.混业经营趋势下中国金融监管组织架构探究[J].商讯,2019(16):31-32.
[5]李峰.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探析[J].清华金融评论,2019(02):79-84.
[6]苏丽芳.论互联网金融分业监管的困局与破解[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8,16(06):21-26.
作者简介:杨欣(1973- ),男,陕西西安人,现为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产业组织与中小企业融资
关键词:产业经济学;金融分业;混业
引言:随着金融交易技术的进步,当前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越来越多国家放弃了传统的金融分业管制政策。金融机构纷纷施行兼并展开多元化的经营。在当前的经营中金融分业以及混业的选择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主要问题之一。要想让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必须对混业经营能力进行积极培育,这样才能促使金融服务企业的资产结构不断优化,既能够实现资产的多元化,又能够有效地将资产风险分散,规避非系统性风险,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受压力。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增加投资业务,对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还能进一步密切银企关系,对于提升银企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对金融分业和混业的历史回顾
金融分业和混业经营理论有着长期的实践基础。在历史上分业和混业制度的演进主要有两个并行的实践过程。第一个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实施的是以混业为主的经营制度。但是随着1929年美国的金融危机爆发,大量的股票债券成为废纸,美国的银行大批量倒闭。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很多人认为造成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是混业经营,由此混业经营制度受到极大的质疑,随后不久美国通过法案,至此金融开始分业经营。在1970年后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的步伐逐渐放慢,国家资金支持力度放缓,企业的资金在这个过程中也更加倾向于向市场中进行筹集,分业经营的制度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被动摇。在美国本土的大量金融机构由于受到分业的限制,导致在国际市场竞争力逐渐下降。为了解决这样的情况,美国逐渐开始改变金融经营模式,开放跨行业经营以及竞争。除此之外,另一实践是部分国家实施的金融制度,这部分国家以北欧为主,其中以德国、瑞士等国家为代表。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这些国家起步较晚,为了能够保证自己在世界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些国家实施混业金融,并一直持续到现在,为这些国家在金融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奠定了基础。
上述是金融经营制度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两种发展历程。我国也有自身的金融经营制度演变,不同于上述的两种发展,我国金融体制结构的发展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在发展的过程中也经历很多探索。在1979年前我国金融体制更多倾向于“大一统”的经营模式,当时的金融行业都直接受到国家的统筹管控,这种方式属于混业模式。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各大专业银行以及新成立的商业银行逐渐开始对信托投资以及公司证券等方面进行投入,这个时期我国的混业模式逐渐开始完善,形成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格局。到1993年我国开始对金融业进行全面整顿,在这个过程中有步骤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并在国内金融市场中实施分业经营与管理。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面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为了增强国内金融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国内对金融混业的呼声逐渐开始高涨。
二、产业经济学视角下商业银行业
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看银行,其本质上也是企业的一种,其经营也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和约束。在经营过程中银行拥有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资本,同时银行的经营也以获取利润为根本目标。在当前的银行业中商业银行主要目的是盈利以及生存,因此商业银行的发展必然受到全球市场、互联网金融的影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制度日益完善,商业银行的影响力在金融体系中越来越小。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增加自身的收入是商业银行生存以及发展的必然需求。这是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不以商业银行意志为转移。因此,在当前的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需要增加一些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保证商业银行的顺利發展。金融机构只有将资产投入工商企业的生产与服务中才能够使金融资产得到充分利用。这种用途经过一些金融手段,如出售以及租赁等方式,帮助商业银行通过自己多样化的经营活动保证自身的资产完整。商业银行的资产可以划分为专用资产以及非专用资产。在商业银行的非专用资产,主要是针对其他金融行业,如证券、保险、等从业机构的非专用性。例如,在金融机构中,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甚至交易平台等都是属于金融机构的非专用资产。这些资产的适用性非常强,能在多个金融机构中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与普遍性。因此,如果商业银行在运营的过程中不能有效对这批非专用资产进行合理的处置,势必造成资源的闲置,减少利润的来源。
三、金融业政府规制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在当前的金融业中,政府规制的动机往往基于市场失灵的情况。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其中的问题日益增多,政府规制也开始涉及到其他动机。在金融分业的规制中,政府主要出于对史上金融混业所带来的风险的担忧,从而不断增加对这方面的规制。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很多管理者认为商业银行进行证券、股票等方面的经营对联邦的储备体系信用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导致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受到影响。因此,在当时的美国推出分业管理制度。我国后来建设金融管理制度也主要参照当时的美国主流看法。在1993年前后我国的金融制度刚刚起步,国内很多的金融工作人员对风险控制了解不足,国内金融发展较为混乱,再加上我国当时经济刚刚起步,实施分业经营与管理制度有其历史合理性,所以才会在当时实施分业管理制度,但是分业经营与管理制度在本质上与市场原则违背,对经济的长期发展不利,因此在后来我国逐渐改变金融的管理模式。金融管理与大部分政府规制不同,以往的政府规制多数出于对政治利益服务,很少基于控制金融风险考虑。作为政府自然优先考虑降低金融风险,在1986年“怀特研究报告”的出现才动摇了美国金融分业制度的合理性。怀特认为在1930年后美国破产的银行共占有总数的26.3%,其中混业经营的银行只占混业银行总数的7.2%,并且这些混业经营的银行将资产投资到证券的总数不到总资产的10%。因此,当时政府宣称的规制收益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缺少事实数据的支持,自然这种论调也就不成立。但是政府对金融业的规制百害无一利,在政府的规制中新的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方式会不断创新。传统的分业管理制度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丧失在金融市场中的统治力,金融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也逐渐对自身的发展进行调整,以此对自身的现状进行优化。以美国为例,在1999年前美国的商业银行几乎全部被排在世界十大银行之外,美国的发展也陷入一定的困境中,因此美国商业银行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我国在2000年左右也陷入了这样的情形中,我国经济不景气也是源自于这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金融体系地位不断下降,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较为严重。 四、混业经营是银行业市场选择的结果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对金融市场适应性的竞争,只有能适应市场,并且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保证自身竞争性的商业银行才能保证自身的发展壮大。这就需要政府规制的支持,在历史中美国的商业银行受到过分业经营的限制,导致当时的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受到的限制极其严重,其中包括商业银行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利率争揽活期存款。在受到限制后,1970年前后商业银行逐渐开发出新的支付方式,即“可转让支付凭证账户”。这一账户的存在直接让客户在支付上存在很大的便利,增强商业银行的资本获取能力,使其在金融市场中获得足够的资金,以此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随后在后续的几十年时间内,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大大增加,加剧了商业银行自由化发展的情况,在竞争中存活下来的商业银行无一不具有强大的利润获取以及极强的生存能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刻,尤其需要加强银行在融资活动中的主导地位,这样才能在资本市场中占有先机,并且在当前的市场中我国应该不断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走出去”的能力,加强人民币国际化能力,维持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主导地位。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通过向客户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对于银行业务拓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便于银行利用客户资源延伸业务链条;同时,混业经营也实现了银行网点、人员的共用,如证券业、保险业等可以与商业银行协同发展,接受银行客户委托买卖有价证券及办理保险业务,極大地方便了银行客户的资产“一条龙”运作;除此之外,金融业共用新技术、信息和资源,可以大大降低各自经营成本,不仅有利于推动金融业良性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五、结束语
商业银行选择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发展从无数商业银行失败的教训中总结出的最优发展模式,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也符合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混业经营主要是多种业务、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通过混业经营更有利于提升资金利用效率,能够激发资金的活性,增强流动速率;除此之外,混业经营能够促使我国金融多行业的相互协调统筹,发挥合力作用,能够有效的提升金融服务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如今我国的混业经营也已发展到关键时刻,国外资本不断对我国金融市场发起冲击,国内金融业也急切需要冲破现有束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当前金融市场已经具备与国外竞争的实力,因此在这个关键的节点我国更需要增强金融行业融资、获利的渠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增强我国经济的实力,实现我国百年计划。
参考文献:
[1]贾若.金融混业监管背景下的资本监管制度[N].中国保险报,2019-10-08(007).
[2]蒲劭颖,兰日旭.混业经营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选择探析[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9(09):5-9+13.
[3]胡建兵.金融“混业经营”须筑牢风险防火墙[N].中国商报,2019-08-09(P02).
[4]华梦云,李响,黄朦.混业经营趋势下中国金融监管组织架构探究[J].商讯,2019(16):31-32.
[5]李峰.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探析[J].清华金融评论,2019(02):79-84.
[6]苏丽芳.论互联网金融分业监管的困局与破解[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8,16(06):21-26.
作者简介:杨欣(1973- ),男,陕西西安人,现为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产业组织与中小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