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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最早的小说《父亲进城》发在《花城》上,据说是作为散文投稿的,后来编辑一看,可以作为小说发啊,就成了中篇小说。我在审稿时,看到这篇小说情真意切,生活气息土得掉渣,里面父亲的形象太有典型意义了,就在《小说选刊》当头条发了。之后《新华文摘》也紧跟着转载,陈仓一时颇受关注。
陈仓的小说之路由此开启,这几年创作势头极为喜人。他长期坚持诗歌创作,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他的小说之路显得有些幸运,他自己也有些欣喜和意外。陈仓小说的成功在于,抓住了当下生活的一个痛点:城市与乡村的纠结。改革开放40年,对于更多的人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城乡生活变化带来的冲击——欣喜与焦虑。陈仓的进城系列,写农民进城之后的不适应和焦虑,老迈的父亲和年轻的妹妹在大都市里,迷失了自己,失去了魂似的。回到了塔儿坪或者大庙村之后,他们能找回自己,少了很多的焦虑。
自1979年高晓声发表《陈奂生上城》之后,当代作家描写农民进城的故事一直延续不断。这一新的小说板块的出现,打破原先乡土小说一统天下的格局。另一方面乡土小说在近年来也出现“再书写”的转机。“再书写”一个特征体现在对农民精神家园失落的描写,写回不去的无归宿的苦楚。进入新世纪之后,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加深了乡村文明的变迁和动荡。乡村文明的挽歌,在作家的笔下缓缓地流了出来。“再书写”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对家园的告别之后的回望,回望之后的回不去的喟叹。莫言小说中的“恋乡”和“怨乡”,曾打动无数读者。近些年来,大量的小说以“故乡”“还乡”作为书写的主题,和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那场“进城”(打工潮)遥远地呼应着。陈仓的小说属于乡土小说再书写潮流中的佼佼者。
虽然依然是城与乡的焦虑,不同的是人物从进城改成了返乡。《原始部落》这一篇,是这个系列的一篇,女主人公白小静与“我”在原始部落大庙村发生的故事,述说的是城市对人的精神的掏空。白小静,作为一个进城者,和之前那些小说里描寫过的外来工一样,显然受到过侮辱和欺凌,她来到大庙村与其说是寻求逃避,不如说是一场自我埋藏。埋藏那些苦难,埋藏那些记忆。当然在大庙村里,必然有一个守望者,这是陈仓小说的魂所在。在《摩擦取火》里是那个疯女人,在这篇小说里的“我”就是那个守望者,大庙村全村唯一留守的人,当然这个留守的人似乎带有更多的人文情怀,是作者理想中的“村民”。一男一女在荒芜的大庙村说的是关于生存、信仰和家园的问题,但背后隐藏着城市这座魔鬼如何戕害乡村的深刻主题。
陈仓在小说里善于捕获表达人物性格和小说内核的道具,这道具成为人物性格的一部分,也成为人物命运的象征,甚至暗示小说的主题。在《原始部落》里关于长枪的反复描述,就是很有意味的:“有一天晚上,我擦着修长的枪管,忽然有点喜出望外。那个谜语的关键,就是枪比自己高,自己比枪矮,用枪瞄准自己的脑袋或者胸口的时候,自己就够不着扳机了。如果是一杆短枪,或者是一把手枪,那开枪打死自己不就轻而易举了吗?于是,我和枪说话了。我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把你给锯一截下来吧?枪用黑洞洞的枪口嘲笑似的说,谁让你长得那么矮呀,你不能自己努力努力长高一点吗?你整天吃那么多饭喝那么多水,再长两三尺能有那么难吗?我说,你这个傻瓜,你虽然没有吃什么粮食,但是你也吃过几次黑火药,我们几辈人把你传下来,你长高了吗?而且我已经三四十岁了,早过了生长发育的年龄了。”这样的对话让道具人格化,也让小说在更大的范围里凝聚读者的想象力。
比起《父亲进城》单线条的叙述,《原始部落》在艺术上有了变化 开始尝试复调叙述,“我”作为乡村的守望者是一条线索,白小静作为都市的漂泊者是一条线索。他们在大庙村相遇,历史和现实,记忆与苦难,家园与困境,交织在一起。陈仓小说的诗性,在《原始部落》里得到充分的体现。
陈仓开始走出了大庙村的步伐,大庙村或塔儿坪是陈仓小说的发祥地,是陈仓小说的根,他离不开这个根据地,但拓展和变化正是他最新的追求和梦想。
责任编辑 张颐雯
陈仓的小说之路由此开启,这几年创作势头极为喜人。他长期坚持诗歌创作,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他的小说之路显得有些幸运,他自己也有些欣喜和意外。陈仓小说的成功在于,抓住了当下生活的一个痛点:城市与乡村的纠结。改革开放40年,对于更多的人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城乡生活变化带来的冲击——欣喜与焦虑。陈仓的进城系列,写农民进城之后的不适应和焦虑,老迈的父亲和年轻的妹妹在大都市里,迷失了自己,失去了魂似的。回到了塔儿坪或者大庙村之后,他们能找回自己,少了很多的焦虑。
自1979年高晓声发表《陈奂生上城》之后,当代作家描写农民进城的故事一直延续不断。这一新的小说板块的出现,打破原先乡土小说一统天下的格局。另一方面乡土小说在近年来也出现“再书写”的转机。“再书写”一个特征体现在对农民精神家园失落的描写,写回不去的无归宿的苦楚。进入新世纪之后,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加深了乡村文明的变迁和动荡。乡村文明的挽歌,在作家的笔下缓缓地流了出来。“再书写”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对家园的告别之后的回望,回望之后的回不去的喟叹。莫言小说中的“恋乡”和“怨乡”,曾打动无数读者。近些年来,大量的小说以“故乡”“还乡”作为书写的主题,和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那场“进城”(打工潮)遥远地呼应着。陈仓的小说属于乡土小说再书写潮流中的佼佼者。
虽然依然是城与乡的焦虑,不同的是人物从进城改成了返乡。《原始部落》这一篇,是这个系列的一篇,女主人公白小静与“我”在原始部落大庙村发生的故事,述说的是城市对人的精神的掏空。白小静,作为一个进城者,和之前那些小说里描寫过的外来工一样,显然受到过侮辱和欺凌,她来到大庙村与其说是寻求逃避,不如说是一场自我埋藏。埋藏那些苦难,埋藏那些记忆。当然在大庙村里,必然有一个守望者,这是陈仓小说的魂所在。在《摩擦取火》里是那个疯女人,在这篇小说里的“我”就是那个守望者,大庙村全村唯一留守的人,当然这个留守的人似乎带有更多的人文情怀,是作者理想中的“村民”。一男一女在荒芜的大庙村说的是关于生存、信仰和家园的问题,但背后隐藏着城市这座魔鬼如何戕害乡村的深刻主题。
陈仓在小说里善于捕获表达人物性格和小说内核的道具,这道具成为人物性格的一部分,也成为人物命运的象征,甚至暗示小说的主题。在《原始部落》里关于长枪的反复描述,就是很有意味的:“有一天晚上,我擦着修长的枪管,忽然有点喜出望外。那个谜语的关键,就是枪比自己高,自己比枪矮,用枪瞄准自己的脑袋或者胸口的时候,自己就够不着扳机了。如果是一杆短枪,或者是一把手枪,那开枪打死自己不就轻而易举了吗?于是,我和枪说话了。我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把你给锯一截下来吧?枪用黑洞洞的枪口嘲笑似的说,谁让你长得那么矮呀,你不能自己努力努力长高一点吗?你整天吃那么多饭喝那么多水,再长两三尺能有那么难吗?我说,你这个傻瓜,你虽然没有吃什么粮食,但是你也吃过几次黑火药,我们几辈人把你传下来,你长高了吗?而且我已经三四十岁了,早过了生长发育的年龄了。”这样的对话让道具人格化,也让小说在更大的范围里凝聚读者的想象力。
比起《父亲进城》单线条的叙述,《原始部落》在艺术上有了变化 开始尝试复调叙述,“我”作为乡村的守望者是一条线索,白小静作为都市的漂泊者是一条线索。他们在大庙村相遇,历史和现实,记忆与苦难,家园与困境,交织在一起。陈仓小说的诗性,在《原始部落》里得到充分的体现。
陈仓开始走出了大庙村的步伐,大庙村或塔儿坪是陈仓小说的发祥地,是陈仓小说的根,他离不开这个根据地,但拓展和变化正是他最新的追求和梦想。
责任编辑 张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