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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和发展将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较大的裨益。我国应当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统一的、有序的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对此,本文主要介绍了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展望,仅供参考。
【关键词】 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投资绩效
一、我国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
1、工程招投标成为了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保护控制的手段,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
工程承发包双方是构成项目工程招投标的两个最为重要的主体,招投标活动集中的表现为双方利益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因而,在该交易活动的管理过程中,要保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首先必须严格限制与双方利益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咨询、设计以及施工等单位参与其中。国外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一般会聘请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进行活动的监督。而在我国,交易活动的监督往往都是由政府承担的,且人为的将工程前期的决策和后期的施工划分为两个阶段,从而为每个阶段划分配政府监管职责。这种计划管理体制的办法应用于现行的经济活动中,必然严重的影响市场竞争的良性有序发展,极大的影响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投资方一旦找不到最公正的招标主持者,便会使自身的利益面临被侵害的风险,于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投资方往往会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方式来维护白身的合法利益或者谋取更多的不当利益。这样一来,便造成了如今建筑工程市场中的公开商谈时,投标方以政府文件压制招标方,招标方以市场供需压制投标方的现象。
2、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十分严重,极大的妨碍了工程建设市场的开放和统一
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政企分离,在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完善的今天,政企尚未做到完全的分开,这使得各个地方政府和机构的领地观念不能实现有效的根除。在政绩和部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分割工程招标管理,以各种理由逃避招投标,内定施工承包商等行为,极大的阻碍了先进建筑企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为贪污腐化提供了孕育的温床。这种优不胜劣不汰的机制十分不利于招投标原则的推广和应用。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应当尽快对现行的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进行市场分割消除改革,以便更好的在市场经济发展浪潮的推动下确立统一、开放、竞争和持续的发展态势。
总之,现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具有行政干预过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缺失、合同法律约束力度不足以及造价管理制度转为落后等众多问题。
3、投资建设主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工程招投标是涉及承发包双方主体利益的市场交易活动,因此,管理这个交易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必须与市场主体中的咨询、设计、施工等企业及投资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行政和经济隶属关系,确保招投标双方的正当利益得到独立、公正地维护,招投标双方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制约。在国际建筑市场上,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工作由以独立、公正、信誉为本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承担。而目前我国对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仍属政府职能范畴,并按照传统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前期决策和后期实施2个阶段,被分割成2个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用计划管理实施的办法来管理市场运行,会导致整个行业的垄断格局,这种管理格局忽略了管理生产行业与管理交易市场的差别。行业主管部门是一个与招标方无直接关系,而与投标方密切相关的部门,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缺少独立、公正的地位,难以公正处理招投标双方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随着投资计划控制职能的逐渐转变,对建筑行业的外部制约就出现了严重的空位、脱节。这是造成建设市场中许多不合理、不正当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由于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处在同一行业,故在衡量和处理招投标双方利益时,不可避免地会优先考虑投标方的利益。例如:不严格限制议标方式;工程定额、价格费用修订时,调整合同价格;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1万元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将投标方的风险压力降低到最低限度而设置的行业保护性措施。这种行业保护措施又助长了建筑企业依赖政府保护,不求竟争发展的消极状态。
招标方在建筑市场上找不到公正的主持者,缺乏利益保障,便凭买方市场优势,采用各种不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或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这就造成現在建设工程市场交易过程中,公开商谈时,投标方以“政府文件”压招标方,私下商谈合同时,招标方以“市场供求”压投标方的巨大反差现象。
二、促进我国项目工程招投标体制管理发展的有效措施
1、加快招投标管理体制的法律规范建设
加强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法律规范建设是确保招投标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的依据和重要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能够极大的减少和降低行政权力对招投标交易活动的不正当干预,极大的消除市场管理人员的随意性,是快速推进工程市场交易秩序不断统一和规范的重要基石和动力。
2、下大力气消除阶段化和分割化的招投标保护格局
地方保护主义是制约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的重要原因,而具体到地方保护主义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表现,主要表现为阶段化和条块分割的格局。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需要下大力气和决心打破阶段化和条块分割的格局,需要重视市场的调节和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应当及时的将工程招投标工作从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构建独立的发包双方的综合管理机构。
3、重视工程招标单位资质的管理
招标单位资质问题对整个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影响较大。严格招标单位的资质管理,重视专业化咨询代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推广是有效规范招标活动的重要途径和措施。现阶段,我国在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招标单位资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许多工程招投标活动仅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报价作为中标单位的选择依据,缺乏专业化的投标单位分析和管理,针对这种情况,应用专业化咨询代理来明晰投标单位的管理工作,有利于确保招标标活动的正确性。 4、加强投资建设管理制度转变的步伐
项目法人制是衡量工程建设企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全面推行各种项目法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切实摈弃传统指令式的管理方式,在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实现市场竞争定价机制,等等这些都是实现投资建设管理体制转变的前提。
5、积极筹建全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体系
工程交易中心是一个集各种服务和管理为一体的有形交易场所,该交易场所所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咨询、法律、开标、评标、商议、开工手续等等。全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和监督,同时又能极大的方便承包方和发表方以及招投标中间机构的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能够极大的限制工程交易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在现有的招标级别和管理机构不变的前提下,选择不分行业,就地就近选择交易市场入市交易,处规定内容由招标管理机构负责以外,其余活动都可在交易中心内完成。
6、全国各地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中心是一个集各项服务和管理功能(包括信息、咨询、法律、開标、评标、商议、开工手续等功脚于一体的有形交易场所,其既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监督,又方便承发包双方及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能有效制止工程交易活动中不规范、不正当的行为。各类建设项目在划定的级别和招标管理机构不变的前提下,可以不分行业,就地就近自行选择交易市场人市交易,除规定内容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核准外,其余招投标活动均可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完成。
7、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
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与公平性是其价值所在,在投标竞争中优胜劣汰,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因此,加强招投标信息的公开性,从招标信息的发布,到投标人的竞标情况再到中标信息的发布,要扩大信息发布的渠道。只有在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足够多时,才能更好的实现优胜劣汰,实现招标人效益最大化;及时发布有关的竞标者的情况,只有参与竞标的人数越多,竞争越激烈,投标人通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的可能性才会越小,相应地招标人及代理人通过权力寻租,中饱私囊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及时发布中标情况,通过行业专家,政府监督机构来监管招投标活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三、结束语
总之,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产生于市场经济,又服务于市场经济。我国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投资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相配套、协调,逐步建立起一个有利于推动建设市场统一规范、有序发展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新体制。
参考文献:
[1]徐占华,吕楠.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功能设计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14,06:120-121.
[2]王德宝,倪涛,胡春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浅析[J].科技创业家,2014,08:34.
[3]那海珍,王建巍.浅析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展望[J].门窗,2013,12:328+331.
[4]赵立林.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展望[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17:40-41.
【关键词】 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投资绩效
一、我国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
1、工程招投标成为了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保护控制的手段,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
工程承发包双方是构成项目工程招投标的两个最为重要的主体,招投标活动集中的表现为双方利益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因而,在该交易活动的管理过程中,要保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首先必须严格限制与双方利益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咨询、设计以及施工等单位参与其中。国外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一般会聘请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进行活动的监督。而在我国,交易活动的监督往往都是由政府承担的,且人为的将工程前期的决策和后期的施工划分为两个阶段,从而为每个阶段划分配政府监管职责。这种计划管理体制的办法应用于现行的经济活动中,必然严重的影响市场竞争的良性有序发展,极大的影响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投资方一旦找不到最公正的招标主持者,便会使自身的利益面临被侵害的风险,于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投资方往往会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方式来维护白身的合法利益或者谋取更多的不当利益。这样一来,便造成了如今建筑工程市场中的公开商谈时,投标方以政府文件压制招标方,招标方以市场供需压制投标方的现象。
2、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十分严重,极大的妨碍了工程建设市场的开放和统一
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政企分离,在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完善的今天,政企尚未做到完全的分开,这使得各个地方政府和机构的领地观念不能实现有效的根除。在政绩和部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分割工程招标管理,以各种理由逃避招投标,内定施工承包商等行为,极大的阻碍了先进建筑企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为贪污腐化提供了孕育的温床。这种优不胜劣不汰的机制十分不利于招投标原则的推广和应用。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应当尽快对现行的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进行市场分割消除改革,以便更好的在市场经济发展浪潮的推动下确立统一、开放、竞争和持续的发展态势。
总之,现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具有行政干预过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缺失、合同法律约束力度不足以及造价管理制度转为落后等众多问题。
3、投资建设主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工程招投标是涉及承发包双方主体利益的市场交易活动,因此,管理这个交易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必须与市场主体中的咨询、设计、施工等企业及投资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行政和经济隶属关系,确保招投标双方的正当利益得到独立、公正地维护,招投标双方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制约。在国际建筑市场上,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工作由以独立、公正、信誉为本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承担。而目前我国对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仍属政府职能范畴,并按照传统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前期决策和后期实施2个阶段,被分割成2个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用计划管理实施的办法来管理市场运行,会导致整个行业的垄断格局,这种管理格局忽略了管理生产行业与管理交易市场的差别。行业主管部门是一个与招标方无直接关系,而与投标方密切相关的部门,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缺少独立、公正的地位,难以公正处理招投标双方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随着投资计划控制职能的逐渐转变,对建筑行业的外部制约就出现了严重的空位、脱节。这是造成建设市场中许多不合理、不正当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由于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处在同一行业,故在衡量和处理招投标双方利益时,不可避免地会优先考虑投标方的利益。例如:不严格限制议标方式;工程定额、价格费用修订时,调整合同价格;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1万元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将投标方的风险压力降低到最低限度而设置的行业保护性措施。这种行业保护措施又助长了建筑企业依赖政府保护,不求竟争发展的消极状态。
招标方在建筑市场上找不到公正的主持者,缺乏利益保障,便凭买方市场优势,采用各种不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或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这就造成現在建设工程市场交易过程中,公开商谈时,投标方以“政府文件”压招标方,私下商谈合同时,招标方以“市场供求”压投标方的巨大反差现象。
二、促进我国项目工程招投标体制管理发展的有效措施
1、加快招投标管理体制的法律规范建设
加强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法律规范建设是确保招投标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的依据和重要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能够极大的减少和降低行政权力对招投标交易活动的不正当干预,极大的消除市场管理人员的随意性,是快速推进工程市场交易秩序不断统一和规范的重要基石和动力。
2、下大力气消除阶段化和分割化的招投标保护格局
地方保护主义是制约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的重要原因,而具体到地方保护主义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表现,主要表现为阶段化和条块分割的格局。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需要下大力气和决心打破阶段化和条块分割的格局,需要重视市场的调节和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应当及时的将工程招投标工作从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构建独立的发包双方的综合管理机构。
3、重视工程招标单位资质的管理
招标单位资质问题对整个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影响较大。严格招标单位的资质管理,重视专业化咨询代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推广是有效规范招标活动的重要途径和措施。现阶段,我国在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招标单位资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许多工程招投标活动仅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报价作为中标单位的选择依据,缺乏专业化的投标单位分析和管理,针对这种情况,应用专业化咨询代理来明晰投标单位的管理工作,有利于确保招标标活动的正确性。 4、加强投资建设管理制度转变的步伐
项目法人制是衡量工程建设企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全面推行各种项目法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切实摈弃传统指令式的管理方式,在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实现市场竞争定价机制,等等这些都是实现投资建设管理体制转变的前提。
5、积极筹建全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体系
工程交易中心是一个集各种服务和管理为一体的有形交易场所,该交易场所所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咨询、法律、开标、评标、商议、开工手续等等。全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和监督,同时又能极大的方便承包方和发表方以及招投标中间机构的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能够极大的限制工程交易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在现有的招标级别和管理机构不变的前提下,选择不分行业,就地就近选择交易市场入市交易,处规定内容由招标管理机构负责以外,其余活动都可在交易中心内完成。
6、全国各地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中心是一个集各项服务和管理功能(包括信息、咨询、法律、開标、评标、商议、开工手续等功脚于一体的有形交易场所,其既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监督,又方便承发包双方及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能有效制止工程交易活动中不规范、不正当的行为。各类建设项目在划定的级别和招标管理机构不变的前提下,可以不分行业,就地就近自行选择交易市场人市交易,除规定内容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核准外,其余招投标活动均可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完成。
7、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
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与公平性是其价值所在,在投标竞争中优胜劣汰,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因此,加强招投标信息的公开性,从招标信息的发布,到投标人的竞标情况再到中标信息的发布,要扩大信息发布的渠道。只有在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足够多时,才能更好的实现优胜劣汰,实现招标人效益最大化;及时发布有关的竞标者的情况,只有参与竞标的人数越多,竞争越激烈,投标人通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的可能性才会越小,相应地招标人及代理人通过权力寻租,中饱私囊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及时发布中标情况,通过行业专家,政府监督机构来监管招投标活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三、结束语
总之,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产生于市场经济,又服务于市场经济。我国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投资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相配套、协调,逐步建立起一个有利于推动建设市场统一规范、有序发展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新体制。
参考文献:
[1]徐占华,吕楠.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功能设计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14,06:120-121.
[2]王德宝,倪涛,胡春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浅析[J].科技创业家,2014,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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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立林.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展望[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17: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