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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机构. 在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经验做法,结合湖北法院工作实际,经省高级法院党组研究,于2017年10月23日成立了“湖北省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省法院及地方法院院领导、资深法官组成,同时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及著名律师、专家学者担任特邀委员合计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