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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农機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应做好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一个关键问题。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难点在农业。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機械化”,农业機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农业機械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繁荣了农村经济,农业機械化正逐渐改变“三农”落后的面貌。已成为缩短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二、阻碍农機化发展进程的因素
1.农业機械装备不合理。大中型农機具较少,小型、微型機具居多,配套率较低,农機作业范围较窄,从而制约农機具整体功能。在种植业和农产品粗加工领域,已基本上由機械取代了役畜生产,但是多数为小型機械,对农业提质增效作用不高,影响了农业由粗放型向生产集约化生产的转变。
2.农民的观念更新不够。目前,广大农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难改变,农民对科技含量高的新機具、新技术的接受还处于观望状态。与今天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3.经济性制约农民收入低,买機用機都遇到困难。农业機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使用成本高,农民购機的积极性低。
4.体制方面的制约,由于土地经营分散,农户家庭式作业与大中型機械大规模作业矛盾突出,致使农機作业费用
提高,效益下降。
5.农機化服务体系薄弱。社会整体的服务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市(县)、乡(镇)機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機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機推广网出现断层,使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
6.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中国与竞争力强的国家之间的主要差距在于农业機械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均较低,农业装备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7.法制力度不够,假冒伪劣农機产品充斥市场,使农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农具权益保证体系不够完善,农機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尚未健全,农機具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力保护,农機化发展尚需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科学发展农機化的措施及对策
1.强化农機化科技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機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农业機械化的发展,要从宣传教育人手,支持开发引进具有市场需求的农业機械产品,力争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機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提升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2.建立和完善农機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植农機龙头企业、农機专业户,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服务,帮助其优化機具配置,拓宽服务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农機社会化服务中的各级作用;二是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機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提高农機利用率和农機经营效益:三是要加强农機化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機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法制化管理機制,真正使农機化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
4.实行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機械化连片作业创造条件。农业機械化是以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基础的。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某种产业开发,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以利于機械化作业。
5.加大国家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機械化。
6.全面推进农機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機装备水平。全面推进大型农機具的发展速度,使多种機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機械,努力实现农機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作物农機具向兼顾经济作物农機具转变。
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要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就必须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学发展农业機械化。
401520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姜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应做好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一个关键问题。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难点在农业。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機械化”,农业機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农业機械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繁荣了农村经济,农业機械化正逐渐改变“三农”落后的面貌。已成为缩短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二、阻碍农機化发展进程的因素
1.农业機械装备不合理。大中型农機具较少,小型、微型機具居多,配套率较低,农機作业范围较窄,从而制约农機具整体功能。在种植业和农产品粗加工领域,已基本上由機械取代了役畜生产,但是多数为小型機械,对农业提质增效作用不高,影响了农业由粗放型向生产集约化生产的转变。
2.农民的观念更新不够。目前,广大农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难改变,农民对科技含量高的新機具、新技术的接受还处于观望状态。与今天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3.经济性制约农民收入低,买機用機都遇到困难。农业機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使用成本高,农民购機的积极性低。
4.体制方面的制约,由于土地经营分散,农户家庭式作业与大中型機械大规模作业矛盾突出,致使农機作业费用
提高,效益下降。
5.农機化服务体系薄弱。社会整体的服务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市(县)、乡(镇)機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機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機推广网出现断层,使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
6.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中国与竞争力强的国家之间的主要差距在于农业機械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均较低,农业装备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7.法制力度不够,假冒伪劣农機产品充斥市场,使农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农具权益保证体系不够完善,农機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尚未健全,农機具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力保护,农機化发展尚需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科学发展农機化的措施及对策
1.强化农機化科技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機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农业機械化的发展,要从宣传教育人手,支持开发引进具有市场需求的农业機械产品,力争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機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提升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2.建立和完善农機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植农機龙头企业、农機专业户,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服务,帮助其优化機具配置,拓宽服务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农機社会化服务中的各级作用;二是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機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提高农機利用率和农機经营效益:三是要加强农機化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機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法制化管理機制,真正使农機化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
4.实行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機械化连片作业创造条件。农业機械化是以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基础的。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某种产业开发,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以利于機械化作业。
5.加大国家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機械化。
6.全面推进农機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機装备水平。全面推进大型农機具的发展速度,使多种機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機械,努力实现农機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作物农機具向兼顾经济作物农機具转变。
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要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就必须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学发展农业機械化。
401520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