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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上海那天,我身上还穿着牛仔外套。
我回到宿舍把行李箱所有东西倒了出来。洗了个澡。一个宿管阿姨敲门进来看到了满地的狼藉,她扫了我一眼,关门离开。
我无暇顾及,背起书包赶去兼职。经过门卫室我翻了一下信箱,把写有我名字的那些信封塞进书包。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开始奔跑起来,因为我快要迟到了。我的信也在我的书包里奔跑起来,它们也迟到了吗?
早在暑假,就有一个姑娘说要给我寄信。坚持而执拗。但当时我东跑西跑,居无定所,只好让她等等。她说好的我等等,等等再等等。兼职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着书包里的信,就像,一个喜欢网购的人说不定只是迷恋拆快递。而快递和信的区别在于,前者你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后者你不知道,尤其当它来自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兼职完后我又得赶去上课,但我还是停下来买了杯奶茶。明晃晃的阳光让我皮肤发烫。我选了一个很靠后的座位,然后从书包取出信。
哦老天。这个叫共工的姑娘给我写了一叠信。一个硕大的信封,里面还有一个信封。我忍不住笑起来。
从七月到九月,她似乎随时随地提笔给我写信,用的是很普通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条纹纸,但她的字很漂亮。她在信里写她在厦门落叶的街头卖土笋冻的阿嬷被没收的手机讨厌的课程新买的口红不定时发作的胃痛最近听的歌看的书等一切事情。每封信开头都是同样的两个字:日安。这让我想到七月与安生里,出走的安生寄回来的每封明信片最后都是同样的四个字:问候家明。
同时,她在好多封信里反复提到酷这件事情。
在奶咖店喝几杯冷饮拍拍屁股回家挨骂一点也不酷。
我觉得桌游比桌球更加酷。
满大街上只有我一个人穿着校裤,这才叫酷。
……
她从我的文章分析我的喜好并从中找出彼此的共同特征,她甚至对我小说里的虚构人物产生了疑惑:“老实来说,这有点颠覆我对阿宝的一贯印象。”我感动得想哭。
我能说什么呢?
我经常用阿宝这个名字,其实是因为我懒得去想新的名字了啊。
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个年代明明有100种快捷的通讯软件,却还是有人选择一种这么麻烦且笨拙的方式。只有天真的人才会写信。漂洋过海的纸张里蕴含着一种非常羞涩,非常脆弱,非常温柔的东西。而且里面不会有表情包来压榨你的流量。
还有一个高三的姑娘,用两页漂亮的信纸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她在信的开头写:“爱上你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咯,那时的你应该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被很多很多的人喜欢着吧。感觉你就是属于我的。”以及可能我们每个人都有过的那种可爱的占有欲:“自己的偶像被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还蛮不是滋味的,占有欲太强了,不过我依旧祝福你。你的征途是星辰和大海,你永远都是自由的。”
哦姑娘我该怎么告诉你,我跟很早以前没什么两样,也真的并没有很多很多人喜欢着我。但凡写字这件事还能让我感到快乐,我就会一直写下去。不是非得要很多很多人喜欢我。我也有过一些非常需要别人肯定的时刻,但终究那不是我的目的。
关于书信,有一本很有名的书,查令十字街84号。我看完《北京遇上西雅图2》后当晚回到房间酒店就让小强帮我在网上买了这本书。两个通信了20多年的人,而直到弗兰克辞世他们都没见过一面。最后一封信是汉芙写给前往伦敦度假的朋友的。
英国是汉芙小姐魂牵梦萦的地方。文学就像暗涌的夕阳,任何一座城市经其浸染都会变得格外迷人。我当初非要来上海,我哥说,你急什么,等你毕业有大把机会去上海玩。
我说,不,我就要现在去。
我知道自己,也许永远都不会想要来上海……玩。
你有没有试过因为太渴望抵达一个地方太想得到一样东西而感到心力交瘁呢?
我压根不喜欢旅行。我知道自己去哪里都一个鬼样子。只要有24小时便利店。只要能买到酸奶和三明治。当我说憧憬一个城市,我是想要在那里生活一阵子。我想在那里有一个房间,可以写作哭泣呕吐蓬头垢面暴饮暴食卖弄风情。而不是赶路拍照赞美消磨期待粉饰回忆过往云烟。直到我腻歪,或者忘记腻歪一直呆到死。
大多数信我都没有回。很可能是,我一封也没回。五月份的时候寄出一些明信片。可能我很累,可能我无话可说,可能我已经失去了这一部分浪漫。
我写过一叠从没寄出的信。你猜怎么着。是写给我老爸的。我怎么可能寄出去。我在信里试图跟他探讨同性恋的问题。都是睡不着的时候开着台灯写的。
实际上,交流本身就是一件始终带有荒谬意味的事情。我总是对一些不可能的事情怀着撕心裂肺的愤怒和伤感。你看,我爸都70岁了,我居然还想跟他讨论同性恋。我有够疯的。我16岁的时候,还因为鬼节应不应该烧纸这种问题跟他吵架吵到哭对他吼摔房门。是我活该。
我睡得太少,梦得太多。
当我牵着他的手陪他去看医生。当我戴着手套替他染头发。当我坐在家里看电影等待打麻将晚归的他。当我安静下来,看到一个老年人落寞的躯壳。我惊觉于自己的残忍,曾为一个迟暮英雄没有在猛烈挣扎中毁灭而感到失望。
哦我要走了。我不能老这样。我要去做那些未完成的事情。我大概要走得更远些。累了就睡觉。不能再把自己的睡眠搅得乱七八糟的。
下次我再给你写信的时候,我希望只是因为我想你了,而不是我想死了。
不知道是不是每個收信的日子都会遇到有这么好的阳光,亲爱的汉芙小姐。
阳光终将会治愈我,对吗。
编辑/张春艳
我回到宿舍把行李箱所有东西倒了出来。洗了个澡。一个宿管阿姨敲门进来看到了满地的狼藉,她扫了我一眼,关门离开。
我无暇顾及,背起书包赶去兼职。经过门卫室我翻了一下信箱,把写有我名字的那些信封塞进书包。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开始奔跑起来,因为我快要迟到了。我的信也在我的书包里奔跑起来,它们也迟到了吗?
早在暑假,就有一个姑娘说要给我寄信。坚持而执拗。但当时我东跑西跑,居无定所,只好让她等等。她说好的我等等,等等再等等。兼职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着书包里的信,就像,一个喜欢网购的人说不定只是迷恋拆快递。而快递和信的区别在于,前者你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后者你不知道,尤其当它来自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兼职完后我又得赶去上课,但我还是停下来买了杯奶茶。明晃晃的阳光让我皮肤发烫。我选了一个很靠后的座位,然后从书包取出信。
哦老天。这个叫共工的姑娘给我写了一叠信。一个硕大的信封,里面还有一个信封。我忍不住笑起来。
从七月到九月,她似乎随时随地提笔给我写信,用的是很普通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条纹纸,但她的字很漂亮。她在信里写她在厦门落叶的街头卖土笋冻的阿嬷被没收的手机讨厌的课程新买的口红不定时发作的胃痛最近听的歌看的书等一切事情。每封信开头都是同样的两个字:日安。这让我想到七月与安生里,出走的安生寄回来的每封明信片最后都是同样的四个字:问候家明。
同时,她在好多封信里反复提到酷这件事情。
在奶咖店喝几杯冷饮拍拍屁股回家挨骂一点也不酷。
我觉得桌游比桌球更加酷。
满大街上只有我一个人穿着校裤,这才叫酷。
……
她从我的文章分析我的喜好并从中找出彼此的共同特征,她甚至对我小说里的虚构人物产生了疑惑:“老实来说,这有点颠覆我对阿宝的一贯印象。”我感动得想哭。
我能说什么呢?
我经常用阿宝这个名字,其实是因为我懒得去想新的名字了啊。
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个年代明明有100种快捷的通讯软件,却还是有人选择一种这么麻烦且笨拙的方式。只有天真的人才会写信。漂洋过海的纸张里蕴含着一种非常羞涩,非常脆弱,非常温柔的东西。而且里面不会有表情包来压榨你的流量。
还有一个高三的姑娘,用两页漂亮的信纸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她在信的开头写:“爱上你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咯,那时的你应该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被很多很多的人喜欢着吧。感觉你就是属于我的。”以及可能我们每个人都有过的那种可爱的占有欲:“自己的偶像被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还蛮不是滋味的,占有欲太强了,不过我依旧祝福你。你的征途是星辰和大海,你永远都是自由的。”
哦姑娘我该怎么告诉你,我跟很早以前没什么两样,也真的并没有很多很多人喜欢着我。但凡写字这件事还能让我感到快乐,我就会一直写下去。不是非得要很多很多人喜欢我。我也有过一些非常需要别人肯定的时刻,但终究那不是我的目的。
关于书信,有一本很有名的书,查令十字街84号。我看完《北京遇上西雅图2》后当晚回到房间酒店就让小强帮我在网上买了这本书。两个通信了20多年的人,而直到弗兰克辞世他们都没见过一面。最后一封信是汉芙写给前往伦敦度假的朋友的。
英国是汉芙小姐魂牵梦萦的地方。文学就像暗涌的夕阳,任何一座城市经其浸染都会变得格外迷人。我当初非要来上海,我哥说,你急什么,等你毕业有大把机会去上海玩。
我说,不,我就要现在去。
我知道自己,也许永远都不会想要来上海……玩。
你有没有试过因为太渴望抵达一个地方太想得到一样东西而感到心力交瘁呢?
我压根不喜欢旅行。我知道自己去哪里都一个鬼样子。只要有24小时便利店。只要能买到酸奶和三明治。当我说憧憬一个城市,我是想要在那里生活一阵子。我想在那里有一个房间,可以写作哭泣呕吐蓬头垢面暴饮暴食卖弄风情。而不是赶路拍照赞美消磨期待粉饰回忆过往云烟。直到我腻歪,或者忘记腻歪一直呆到死。
大多数信我都没有回。很可能是,我一封也没回。五月份的时候寄出一些明信片。可能我很累,可能我无话可说,可能我已经失去了这一部分浪漫。
我写过一叠从没寄出的信。你猜怎么着。是写给我老爸的。我怎么可能寄出去。我在信里试图跟他探讨同性恋的问题。都是睡不着的时候开着台灯写的。
实际上,交流本身就是一件始终带有荒谬意味的事情。我总是对一些不可能的事情怀着撕心裂肺的愤怒和伤感。你看,我爸都70岁了,我居然还想跟他讨论同性恋。我有够疯的。我16岁的时候,还因为鬼节应不应该烧纸这种问题跟他吵架吵到哭对他吼摔房门。是我活该。
我睡得太少,梦得太多。
当我牵着他的手陪他去看医生。当我戴着手套替他染头发。当我坐在家里看电影等待打麻将晚归的他。当我安静下来,看到一个老年人落寞的躯壳。我惊觉于自己的残忍,曾为一个迟暮英雄没有在猛烈挣扎中毁灭而感到失望。
哦我要走了。我不能老这样。我要去做那些未完成的事情。我大概要走得更远些。累了就睡觉。不能再把自己的睡眠搅得乱七八糟的。
下次我再给你写信的时候,我希望只是因为我想你了,而不是我想死了。
不知道是不是每個收信的日子都会遇到有这么好的阳光,亲爱的汉芙小姐。
阳光终将会治愈我,对吗。
编辑/张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