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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社区组织基础上农村水利供给依赖筹资方面的“一事一议”和组织方面的“农户用水协会”两大制度。但在实践中,“一事一议”制度因缺乏强制性而不能克服不交费农户的搭便车问题,而不同性质的水利使农户用水协会的协调与组织成本极高,从而使这两大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为此,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通过增加国家对农村社会的转移支付,以外部资源来整合农村社区的内部资源,在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的双向良性互动中,既建立起合理的农村水利建设成本分摊机制,又夯实农村社会的合作基础,从而真正构建起符合不同区域农村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