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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社会上许多行业常采用经济手段——罚款来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的确,罚款在规范、强化管理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校园历来被认为是一块传播知识和文化的圣地,与钱是不搭边的。然而,曾几何时,罚款在校园中也悄悄地盛行起来,成为有些教育者手中的“杀手锏”。笔者两年前应聘于一所中专学校,一开始对此做法颇不以为然,在干了一段时间的班主任工作后,对个中缘由多了一些了解。不知是由于中专生的生活比普通中学生的生活更富多样性、发散性,少了一些紧迫性,还是由于现阶段教育功能的退化,人们感到现在的学生难管了、难教了,做学生工作时仅靠“嘴上功夫”——说教似乎已有些力人从心了。于是,在实行了一段时间的传统管理后,我也听从别人的建议,有条件地对学生中的某些违纪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过了一段时间后,确实产生了显著的效果:迟到、缺课的少了;自修课也安静了;宿舍、教室比以前干净了;同学中打架、斗殴的现象也少了……这一切都是钱——这一种神奇的魔棒所产生的效用。然而,好景不长,学生中违纪现象时有反复,有些学生在犯了错误后认为只要罚款就没事了,因而犯了罚,罚了又犯,进入了恶性循环;更有甚者,有的学生为了弄钱,又引发出其它一些更为严重的问题来……
这使我不得不重新正视这一事实并进行深刻的反思:
首先,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分,学生的言行、思维方式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上各种思潮的影响。学生既是一个文化人,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人、经济人,谁都知道无钱的日子不好过,尤其对学生这纯消费阶层来说,钱就更显出了它的重要性。因此,通过经济手段来帮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也就不难理解了。以前总认为对学生罚款是错误的。现在看来,社会在变,人在变,教育并不是万能的,教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也不能指望教育能解决一切问题。因此,象社会上其它部门一样,在对学生的管理过程中,适当地采取一些经济手段应该说有一定效果,但其合理性、合法性及最终效果值得商议。
其次,学校的工作有其特殊性,它是一个培养人、塑造人的地方,学生是受教育者,中专学生多是未成年人,对他们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不能变。教育工作者不能人为地淡化、削弱教育的功能,以罚代教,不做过细的思想工作,用罚款代替一切。罚款虽然能暂时抑制某些现象的发生,从表面上造就一幅太平景象,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弄不好还会引发其它一些“后遗症”。教育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也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人的思想问题,要以理服人,谈心、说服、批评等还应是我们的主要工作手段。教育虽不是万能的,但更不是无能的。
第三,罚款作为特殊部门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不承认其作用与存在的合理性是不现实的。在班级管理中有条件地把罚款作为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是否可行,在罚款的范围与数目上又如何把握好“度”,以防止引发其它的问题都值得思考。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不应忘记自己身上担负的职责与使命,只图省事,一罚了之。这样的教育是不可取的,也是不成功的,至少可以说是畸形的。
校园历来被认为是一块传播知识和文化的圣地,与钱是不搭边的。然而,曾几何时,罚款在校园中也悄悄地盛行起来,成为有些教育者手中的“杀手锏”。笔者两年前应聘于一所中专学校,一开始对此做法颇不以为然,在干了一段时间的班主任工作后,对个中缘由多了一些了解。不知是由于中专生的生活比普通中学生的生活更富多样性、发散性,少了一些紧迫性,还是由于现阶段教育功能的退化,人们感到现在的学生难管了、难教了,做学生工作时仅靠“嘴上功夫”——说教似乎已有些力人从心了。于是,在实行了一段时间的传统管理后,我也听从别人的建议,有条件地对学生中的某些违纪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过了一段时间后,确实产生了显著的效果:迟到、缺课的少了;自修课也安静了;宿舍、教室比以前干净了;同学中打架、斗殴的现象也少了……这一切都是钱——这一种神奇的魔棒所产生的效用。然而,好景不长,学生中违纪现象时有反复,有些学生在犯了错误后认为只要罚款就没事了,因而犯了罚,罚了又犯,进入了恶性循环;更有甚者,有的学生为了弄钱,又引发出其它一些更为严重的问题来……
这使我不得不重新正视这一事实并进行深刻的反思:
首先,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分,学生的言行、思维方式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上各种思潮的影响。学生既是一个文化人,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人、经济人,谁都知道无钱的日子不好过,尤其对学生这纯消费阶层来说,钱就更显出了它的重要性。因此,通过经济手段来帮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也就不难理解了。以前总认为对学生罚款是错误的。现在看来,社会在变,人在变,教育并不是万能的,教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也不能指望教育能解决一切问题。因此,象社会上其它部门一样,在对学生的管理过程中,适当地采取一些经济手段应该说有一定效果,但其合理性、合法性及最终效果值得商议。
其次,学校的工作有其特殊性,它是一个培养人、塑造人的地方,学生是受教育者,中专学生多是未成年人,对他们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不能变。教育工作者不能人为地淡化、削弱教育的功能,以罚代教,不做过细的思想工作,用罚款代替一切。罚款虽然能暂时抑制某些现象的发生,从表面上造就一幅太平景象,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弄不好还会引发其它一些“后遗症”。教育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也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人的思想问题,要以理服人,谈心、说服、批评等还应是我们的主要工作手段。教育虽不是万能的,但更不是无能的。
第三,罚款作为特殊部门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不承认其作用与存在的合理性是不现实的。在班级管理中有条件地把罚款作为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是否可行,在罚款的范围与数目上又如何把握好“度”,以防止引发其它的问题都值得思考。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不应忘记自己身上担负的职责与使命,只图省事,一罚了之。这样的教育是不可取的,也是不成功的,至少可以说是畸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