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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不管怎样改,怎样变,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不可改变的,就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尤其是语文课堂教学更是如此。在课堂教学中,老师和学生应该是互动的合体。学生作为学习的独立的个体,其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决定他们应该是老师的朋友。老师作为课堂教学的施动者,应该赋予学生必要的自由活動时间和自我发挥空间,应该尊重学生的内心思维活动。我认为,在课堂教学中,老师至少要做到两点,即允许学生说话,允许学生选择。让学生在独立平等、轻松和谐的环境中发展自己的学习个性,实现学习活动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一、允许学生说话
说话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课堂教学应该建立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老师应该调动学生进行积极思维,保护学生的表达欲望,让学生养成主动思维的习惯,成为自己思想感情的主人。允许学生说话,让学生有什么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畅谈中培养敢想敢说、勇于提问,勇于争辩的创新品质,最大限度地释放各自的潜能。
让学生说话,要允许学生插话。课堂插话的学生通常是认真听课,积极思考的学生,他们插话常常是不由自主、脱口而出。这种不由自主的脱口而出恰恰可能就是学生思维灵感火花的迸发,而这种迸发是不遵守时间的,这火花像流星一样可能会转瞬即逝,同时它又可能是模糊的,抑或是片面的。当它出现时,必须立即去巩固它、补充它。创造常常需要灵感,灵感往往是创造性飞跃的前奏。因此,老师要允许学生“不由自主”地说话,并给予足够的关注,适时地抓住学生思维灵感的火花,积极诱发、保护学生的学习创造性。
让学生说话,要允许学生争论。课堂教学中的争论可能在同学之间,也可能在师生之间。作为初中的学生,他们自以为成熟,有见解,但实际上逻辑思维能力较弱,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和从众心理。因此,有老师参与、引导的争论不仅可以深化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和认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还可以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求异创新的主动性,对巩固学习所起的作用不可小觑。在课堂上给学生相对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争论,对学生的观点给予足够的尊重和保护,并适时点拨引导,让学生的分析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异创新能力和个性发展潜力在不断的语言交锋中得到培养与发展。
让学生说话,要允许学生失言。当学生得到表达的充分自由以后,失言也就不可避免。在插话与争论中出现的失言,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因为表达和思维发展的不均衡而辞不达意,可能是因为一时思路不畅而结结巴巴,可能是因为暂时性的思考目标转移而答非所问,等等。对于这些虽意会而不能言传的失言,老师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面对学生的此类失言、失态,此时,老师亲切的目光、倾听的神情、鼓励的言语、精当的点拨,会使学生得到放松,消除胆怯和懊恼,最终豁然开朗而信心倍增,甚至在今后受益于一段人生。
二、允许学生选择
选择是自主意识的行动表现。在选择中,特别是在自主选择中,学生的自主意识被唤醒,创造力的培养才有可能。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老师处于不可动摇的主宰地位,而学生则是亦步亦趋地奉命执行。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老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强制性的灌输扼杀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阻碍了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因此课堂教学不应当只服从老师,学生的学习不应当由老师任意摆布。课堂教学应当逐步减少强制性和划一性,增强开放性和选择性,为学生思考、探索、发现、创新提供最大的空间。“选择”是一个范畴很大的概念,在此我从读法的选择、学法的选择、学习伙伴的选择三个方面作简要说明。
“读”是我国古老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每一节课的教学都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自主地选择与课问相关的内容和阅读方式,变被动阅读为主动阅读,想怎么读就怎么读。可以大声朗读,可以小声试读,也可以无声地边读边想。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有助于审题,有助于思考,有助于理解。通过“读”得到启发,从而有了收获,于是读出兴趣,读出激情,如此良性循环,最终达到读以致用。
学习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因人而异的。在学习过程中,有的学生长于预习,他们先进行大预习,再进行小预习,在预习中发现问题,然后在课堂上通过新授课着重解决这些问题。也有不少学生习惯于先听新授课并认真记录,课后整理笔记,提炼知识点,在复习中加以巩固,还有的学生是在练习中进行学习,他们通常是刻苦认真的学生,他们喜欢做练习,在做题中感受到成功,获得成就感。
在课堂教学中,老师不应当规定学生采用哪一种学习方法,而应当鼓励学生自主地选择他所习惯的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并不断地优化学法的运用效率,发展学生的选择能力。无论采用哪种学习方法,只要行之有效,老师就应当认可,并在必要时加以引导和推广,使学生在学法的运用上更加得心应手,在学法的选择上有更大的余地。
虽说学生是独立的学习的个体,但学习活动是具有社会性的。每时每刻,每一个人都处在交际关系的网络中。正是这种关系赋予了人的主体性的力量。因而在教学中(无论是课内、课外)必须重视师生群体活动,努力促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同学之间可以互为学习伙伴,这些伙伴可以是老师分配指定的,也可以是同学之间自主选择的。作为老师,一方面要允许学生根据平时的交往,自由结对,促使伙伴间智力的相互激发,情感的相互感染,操作的相互配合,学习结果的相互评价;另一方面要有被学生选作学习伙伴的心理准备,要有充当学生学习伙伴的精神与勇气,在轻松和谐、合作交流的学习氛围中,真正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对老师来说,在师生互动过程中要做到允许学生说话,允许学生选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学生的插话、争论、失言以及被学生选作伙伴,会使老师面临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意外”,会让老师措手不及,这就对老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既要做专家,有尽可能高深的专业水平,又要做杂家,有尽可能广博的知识面,还要做心理学家和雄辩家,有尽可能宽广的胸襟气量,有尽可能敏捷的应变能力,还要有尽可能年轻的心态,不断改变自己的角色定位,得到学生的认同,让学生有亲近感。只有这样才能在各种“意外”甚至尴尬面前,应对自如,游刃有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学生在独立平等、轻松和谐的环境中发展自己的学习个性,实现学习活动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一、允许学生说话
说话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课堂教学应该建立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老师应该调动学生进行积极思维,保护学生的表达欲望,让学生养成主动思维的习惯,成为自己思想感情的主人。允许学生说话,让学生有什么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畅谈中培养敢想敢说、勇于提问,勇于争辩的创新品质,最大限度地释放各自的潜能。
让学生说话,要允许学生插话。课堂插话的学生通常是认真听课,积极思考的学生,他们插话常常是不由自主、脱口而出。这种不由自主的脱口而出恰恰可能就是学生思维灵感火花的迸发,而这种迸发是不遵守时间的,这火花像流星一样可能会转瞬即逝,同时它又可能是模糊的,抑或是片面的。当它出现时,必须立即去巩固它、补充它。创造常常需要灵感,灵感往往是创造性飞跃的前奏。因此,老师要允许学生“不由自主”地说话,并给予足够的关注,适时地抓住学生思维灵感的火花,积极诱发、保护学生的学习创造性。
让学生说话,要允许学生争论。课堂教学中的争论可能在同学之间,也可能在师生之间。作为初中的学生,他们自以为成熟,有见解,但实际上逻辑思维能力较弱,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和从众心理。因此,有老师参与、引导的争论不仅可以深化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和认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还可以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求异创新的主动性,对巩固学习所起的作用不可小觑。在课堂上给学生相对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争论,对学生的观点给予足够的尊重和保护,并适时点拨引导,让学生的分析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异创新能力和个性发展潜力在不断的语言交锋中得到培养与发展。
让学生说话,要允许学生失言。当学生得到表达的充分自由以后,失言也就不可避免。在插话与争论中出现的失言,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因为表达和思维发展的不均衡而辞不达意,可能是因为一时思路不畅而结结巴巴,可能是因为暂时性的思考目标转移而答非所问,等等。对于这些虽意会而不能言传的失言,老师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面对学生的此类失言、失态,此时,老师亲切的目光、倾听的神情、鼓励的言语、精当的点拨,会使学生得到放松,消除胆怯和懊恼,最终豁然开朗而信心倍增,甚至在今后受益于一段人生。
二、允许学生选择
选择是自主意识的行动表现。在选择中,特别是在自主选择中,学生的自主意识被唤醒,创造力的培养才有可能。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老师处于不可动摇的主宰地位,而学生则是亦步亦趋地奉命执行。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老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强制性的灌输扼杀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阻碍了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因此课堂教学不应当只服从老师,学生的学习不应当由老师任意摆布。课堂教学应当逐步减少强制性和划一性,增强开放性和选择性,为学生思考、探索、发现、创新提供最大的空间。“选择”是一个范畴很大的概念,在此我从读法的选择、学法的选择、学习伙伴的选择三个方面作简要说明。
“读”是我国古老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每一节课的教学都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自主地选择与课问相关的内容和阅读方式,变被动阅读为主动阅读,想怎么读就怎么读。可以大声朗读,可以小声试读,也可以无声地边读边想。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有助于审题,有助于思考,有助于理解。通过“读”得到启发,从而有了收获,于是读出兴趣,读出激情,如此良性循环,最终达到读以致用。
学习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因人而异的。在学习过程中,有的学生长于预习,他们先进行大预习,再进行小预习,在预习中发现问题,然后在课堂上通过新授课着重解决这些问题。也有不少学生习惯于先听新授课并认真记录,课后整理笔记,提炼知识点,在复习中加以巩固,还有的学生是在练习中进行学习,他们通常是刻苦认真的学生,他们喜欢做练习,在做题中感受到成功,获得成就感。
在课堂教学中,老师不应当规定学生采用哪一种学习方法,而应当鼓励学生自主地选择他所习惯的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并不断地优化学法的运用效率,发展学生的选择能力。无论采用哪种学习方法,只要行之有效,老师就应当认可,并在必要时加以引导和推广,使学生在学法的运用上更加得心应手,在学法的选择上有更大的余地。
虽说学生是独立的学习的个体,但学习活动是具有社会性的。每时每刻,每一个人都处在交际关系的网络中。正是这种关系赋予了人的主体性的力量。因而在教学中(无论是课内、课外)必须重视师生群体活动,努力促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同学之间可以互为学习伙伴,这些伙伴可以是老师分配指定的,也可以是同学之间自主选择的。作为老师,一方面要允许学生根据平时的交往,自由结对,促使伙伴间智力的相互激发,情感的相互感染,操作的相互配合,学习结果的相互评价;另一方面要有被学生选作学习伙伴的心理准备,要有充当学生学习伙伴的精神与勇气,在轻松和谐、合作交流的学习氛围中,真正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对老师来说,在师生互动过程中要做到允许学生说话,允许学生选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学生的插话、争论、失言以及被学生选作伙伴,会使老师面临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意外”,会让老师措手不及,这就对老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既要做专家,有尽可能高深的专业水平,又要做杂家,有尽可能广博的知识面,还要做心理学家和雄辩家,有尽可能宽广的胸襟气量,有尽可能敏捷的应变能力,还要有尽可能年轻的心态,不断改变自己的角色定位,得到学生的认同,让学生有亲近感。只有这样才能在各种“意外”甚至尴尬面前,应对自如,游刃有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学生在独立平等、轻松和谐的环境中发展自己的学习个性,实现学习活动的主动性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