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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由上海行政区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社会团体,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在百姓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桥梁”作用日益显现。前不久,针对今年以来理财产品集中出现的“零收益”、“负收益”现象,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所主办的“2008上海银行业公众理财投资教育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在为期3个月的活动中,银行同业公会将致力于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帮助个人投资者树立起正确投资的理念、加深对理财投资产品的认识。
近期,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理事长、农行上海市分行行长郑鑫就当前理财产品及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热点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双向结合促进理财教育
《理财周刊》:很多人都觉得,银行同业公会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自律组织,此次推出理财投资教育活动则不仅仅面对商业银行,也是针对公众的一项大型活动。您能谈一谈为什么想要推出这样的活动吗?
郑鑫:今年以来,由于相关市场的不利变化,理财产品市场出现了一些“零收益”与“负收益”的情况,虽然这本身是产品在相应市场条件下的正常表现,因为任何有风险的市场都会有涨有跌,但是今年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或“负收益”情况受到社会的广泛和密切关注。这一方面反映了理财产品市场的巨大发展和百姓理财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社会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视程度的提高。
部分投资者对“零收益”与“负收益”产品感到不满,主要是对产品期初的收益预期最终没有实现,对发生的风险难以理解和承受。造成这种结果出现的原因可能是银行产品销售过程中对风险的揭示不够充分,也可能是投资者对理财产品认知不足,过分追求潜在收益而忽略相应的风险。
所以我们觉得,开展公众理财教育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出售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也要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大众投资人。只有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推动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理财周刊》:那么对于改善现在的状况,银行同业公会有哪些计划和活动呢?
郑鑫:针对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着手从以下两个方面改善和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健康发展。
一是在理财产品的销售、设计端,我们希望协助银行规范并完善理财设计、有效控制销售环节风险,使理财产品和相应目标客户相符合,也就是说把理财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使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的同时,更要通过充分的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帮助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最为适合的理财产品,以获得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称的投资回报。
其次,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知能力,正确把握收益和风险关系,倡导理性的投资理念,在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选择银行理财产品。从6月20日到9月20日,我们正在举办“2008上海银行业公众理财投资教育系列活动”,就邀请上海地区经营零售业务的中外资银行共同参与,目的就在于通过集中的、持续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投资理财意识,帮助投资者充分认识和了解银行理财产品。希望通过我们不断地共同努力,解决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投资理财能力缺失、对银行理财产品认知度较低等突出难点。具体来说,要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避免陷入盲目跟风,只求收益、不讲风险的误区。帮助公众提高投资理财基本技能,有效规避操作风险。帮助公众认识和了解银行理财产品,根据自身实际作出合理选择。
销售环节更加规范
《理财周刊》:通过与投资者的接触,我们也发现,银行的销售环节往往是导致投资者未能正确理解理财产品风险的薄弱环节。目前上海的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规范销售有哪些举措?
郑鑫:这几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理财产品不断创新。但与此同时,在一些商业银行中也有少数的现象,如出现了产品风险揭示不甚到位,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理财业务人员销售和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近期,根据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上海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结合自身情况,对理财业务的各个环节,尤其是针对销售环节进行了规范和完善,采取了多项措施,以杜绝不规范销售的行为。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也可以以此为依据,判断银行在销售过程中是不是很好地遵循了规范。
具体的措施有:首先,在产品设计方面,健全产品设计管理机制。特别是理财产品命名,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和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第二,在规范宣传方面,各商业银行规范了产品的宣传材料,加强了理财产品宣传和营销的合规性管理。我们所强调的内容包括:在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材料的首页“最醒目”位置揭示风险,并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而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宣传和介绍材料中也不再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第三,在人员管理方面,通过对理财业务人员管理,要求建立起完善的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并将理财业务人员与一般产品销售人员进行区分。我想,从上述三个方面加强对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管理,可以帮助投资者正确理解理财产品风险,从而规避投资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理财周刊》:除了商业银行自身的这些措施之外,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提高自己的理财产品选择能力?
郑鑫:我想,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在正式认购产品之前要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特别是未曾投资过的全新理财产品,注意产品收益和风险的条件关系。遇到疑问要及时咨询。其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到资产配置比例、流动性要求、个人收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各个方面,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理财周刊》:这次银行同业公会举办的公众理财投资教育系列活动是否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活动?
郑鑫:无论是《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五家大型银行社会责任问题的意见》,还是上海银监局国内首家发布的《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都对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理财产品的提供者和市场引导者,在大力发展理财业务的过程中,切实树立“卖者有责”理念,主动、深入、有效且持续地开展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是银行金融机构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和具体体现,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为促进会员单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向社会公众宣传和树立银行业良好形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是公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此次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活动是公会组织的对金融消费者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今后公会将在上海银监局的指导下,每年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每次会确定不同的主题,形成对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进行持续的、深入的宣传教育,以进一步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培育基本的风险防范能力,倡导理性的理财投资理念。
多方协作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理财周刊》:中小企业融资也是目前金融发展过程中多方关注的一个话题。这段时间以来,各家商业银行也通过丰富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的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新的途径。在这一方面,银行同业公会是否也计划推出一些活动,以发挥桥梁的作用?
郑鑫: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也是同业公会非常关心的问题。每年我们都定期举办“上海银行界小企业金融服务洽谈会”(简称“金洽会”),像今年的“金洽会”是在4月份举办的,反响也很不错。我们希望把金洽会建设成一个平台,帮助小企业了解金融,帮助银行同业交流经验,从而带动资金、产品、服务、知识、信息的交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支持小企业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也可以通过金洽会的宣传,向社会表达发展小企业金融的愿望。
近期,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理事长、农行上海市分行行长郑鑫就当前理财产品及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热点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双向结合促进理财教育
《理财周刊》:很多人都觉得,银行同业公会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自律组织,此次推出理财投资教育活动则不仅仅面对商业银行,也是针对公众的一项大型活动。您能谈一谈为什么想要推出这样的活动吗?
郑鑫:今年以来,由于相关市场的不利变化,理财产品市场出现了一些“零收益”与“负收益”的情况,虽然这本身是产品在相应市场条件下的正常表现,因为任何有风险的市场都会有涨有跌,但是今年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或“负收益”情况受到社会的广泛和密切关注。这一方面反映了理财产品市场的巨大发展和百姓理财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社会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视程度的提高。
部分投资者对“零收益”与“负收益”产品感到不满,主要是对产品期初的收益预期最终没有实现,对发生的风险难以理解和承受。造成这种结果出现的原因可能是银行产品销售过程中对风险的揭示不够充分,也可能是投资者对理财产品认知不足,过分追求潜在收益而忽略相应的风险。
所以我们觉得,开展公众理财教育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出售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也要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大众投资人。只有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推动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理财周刊》:那么对于改善现在的状况,银行同业公会有哪些计划和活动呢?
郑鑫:针对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着手从以下两个方面改善和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健康发展。
一是在理财产品的销售、设计端,我们希望协助银行规范并完善理财设计、有效控制销售环节风险,使理财产品和相应目标客户相符合,也就是说把理财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使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的同时,更要通过充分的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帮助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最为适合的理财产品,以获得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称的投资回报。
其次,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知能力,正确把握收益和风险关系,倡导理性的投资理念,在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选择银行理财产品。从6月20日到9月20日,我们正在举办“2008上海银行业公众理财投资教育系列活动”,就邀请上海地区经营零售业务的中外资银行共同参与,目的就在于通过集中的、持续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投资理财意识,帮助投资者充分认识和了解银行理财产品。希望通过我们不断地共同努力,解决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投资理财能力缺失、对银行理财产品认知度较低等突出难点。具体来说,要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避免陷入盲目跟风,只求收益、不讲风险的误区。帮助公众提高投资理财基本技能,有效规避操作风险。帮助公众认识和了解银行理财产品,根据自身实际作出合理选择。
销售环节更加规范
《理财周刊》:通过与投资者的接触,我们也发现,银行的销售环节往往是导致投资者未能正确理解理财产品风险的薄弱环节。目前上海的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规范销售有哪些举措?
郑鑫:这几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理财产品不断创新。但与此同时,在一些商业银行中也有少数的现象,如出现了产品风险揭示不甚到位,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理财业务人员销售和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近期,根据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上海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结合自身情况,对理财业务的各个环节,尤其是针对销售环节进行了规范和完善,采取了多项措施,以杜绝不规范销售的行为。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也可以以此为依据,判断银行在销售过程中是不是很好地遵循了规范。
具体的措施有:首先,在产品设计方面,健全产品设计管理机制。特别是理财产品命名,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和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第二,在规范宣传方面,各商业银行规范了产品的宣传材料,加强了理财产品宣传和营销的合规性管理。我们所强调的内容包括:在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材料的首页“最醒目”位置揭示风险,并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而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宣传和介绍材料中也不再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第三,在人员管理方面,通过对理财业务人员管理,要求建立起完善的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并将理财业务人员与一般产品销售人员进行区分。我想,从上述三个方面加强对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管理,可以帮助投资者正确理解理财产品风险,从而规避投资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理财周刊》:除了商业银行自身的这些措施之外,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提高自己的理财产品选择能力?
郑鑫:我想,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在正式认购产品之前要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特别是未曾投资过的全新理财产品,注意产品收益和风险的条件关系。遇到疑问要及时咨询。其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到资产配置比例、流动性要求、个人收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各个方面,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理财周刊》:这次银行同业公会举办的公众理财投资教育系列活动是否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活动?
郑鑫:无论是《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五家大型银行社会责任问题的意见》,还是上海银监局国内首家发布的《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都对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理财产品的提供者和市场引导者,在大力发展理财业务的过程中,切实树立“卖者有责”理念,主动、深入、有效且持续地开展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是银行金融机构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和具体体现,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为促进会员单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向社会公众宣传和树立银行业良好形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是公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此次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活动是公会组织的对金融消费者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今后公会将在上海银监局的指导下,每年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每次会确定不同的主题,形成对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进行持续的、深入的宣传教育,以进一步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培育基本的风险防范能力,倡导理性的理财投资理念。
多方协作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理财周刊》:中小企业融资也是目前金融发展过程中多方关注的一个话题。这段时间以来,各家商业银行也通过丰富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的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新的途径。在这一方面,银行同业公会是否也计划推出一些活动,以发挥桥梁的作用?
郑鑫: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也是同业公会非常关心的问题。每年我们都定期举办“上海银行界小企业金融服务洽谈会”(简称“金洽会”),像今年的“金洽会”是在4月份举办的,反响也很不错。我们希望把金洽会建设成一个平台,帮助小企业了解金融,帮助银行同业交流经验,从而带动资金、产品、服务、知识、信息的交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支持小企业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也可以通过金洽会的宣传,向社会表达发展小企业金融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