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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是国家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救助政策,也是维系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陕西省延长县民政局针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结合实际,创新改革,夯实责任,全力抓好农村低保核查和重新评定工作,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深入基层调研 确定工作方案
延长县农村低保自2004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做较大调整,矛盾和问题突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延长县民政局开展了细致的调研工作。民政局成立了3个工作组,由局长高锦鹏、副局长严相安、低保办主任常胜莲亲自带队,从2010年10月开始,历时半个月,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征求群众意见,对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调研中发现,个别行政村存在如死亡不去报、户口迁出的不停保、生活条件好转的仍在保等问题;低保对象确定存在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等问题;少数行政村不按程序申报,导致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等问题。
为此,延长县民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讨论,制定了《延长县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同时还配套制定了《延长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暂行办法》,统一了统计范围和方法。两个文件的出台为重新评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精心组织安排 落实工作责任
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量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工作稍有不细,就会酿成新的矛盾,为此,延长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15日报请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各乡镇乡镇长、民政工作站站长、民政助理员、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李金涛、民政局局长高锦鹏分别就开展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上同时还成立了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局长高锦鹏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和低保办主任任副组长,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机构。
会后,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三级干部会,就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夯实了责任,明确了要求,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宣传农村低保重新評定工作方案,教育群众正确对待农村低保,端正对农村低保救助政策的认识,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一户保一人”等问题,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政策原则 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求每个行政村召开村民大会公开评议,凡未召开村民大会,由包村干部和村干部擅自确定的一律重新评定。为了避免行政村评议流于形式,要求每个村组上报低保户档案的必须附行政村全体村民评议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需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村监委会、村民代表签字。
二是坚持农村低保责任追究制,推行谁调查,谁签字负责,凡被群众举报有意错保的追纠其行政责任,有效遏制了腐败事件的发生。
三是坚持做到上下联动,一方面要深入乡镇村组,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实情;另一方面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从侧面了解掌握低保对象评定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为了防止错保和漏保等问题的出现,民政局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给乡镇进行调查处理,坚决按照原则办事。通过上下联动,使低保对象确定更加准确,同时把问题和矛盾消化到了基层。
近年来,陕西省延长县民政局针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结合实际,创新改革,夯实责任,全力抓好农村低保核查和重新评定工作,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深入基层调研 确定工作方案
延长县农村低保自2004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做较大调整,矛盾和问题突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延长县民政局开展了细致的调研工作。民政局成立了3个工作组,由局长高锦鹏、副局长严相安、低保办主任常胜莲亲自带队,从2010年10月开始,历时半个月,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征求群众意见,对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调研中发现,个别行政村存在如死亡不去报、户口迁出的不停保、生活条件好转的仍在保等问题;低保对象确定存在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等问题;少数行政村不按程序申报,导致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等问题。
为此,延长县民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讨论,制定了《延长县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同时还配套制定了《延长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暂行办法》,统一了统计范围和方法。两个文件的出台为重新评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精心组织安排 落实工作责任
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量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工作稍有不细,就会酿成新的矛盾,为此,延长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15日报请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各乡镇乡镇长、民政工作站站长、民政助理员、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李金涛、民政局局长高锦鹏分别就开展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上同时还成立了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局长高锦鹏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和低保办主任任副组长,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机构。
会后,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三级干部会,就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夯实了责任,明确了要求,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宣传农村低保重新評定工作方案,教育群众正确对待农村低保,端正对农村低保救助政策的认识,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一户保一人”等问题,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政策原则 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求每个行政村召开村民大会公开评议,凡未召开村民大会,由包村干部和村干部擅自确定的一律重新评定。为了避免行政村评议流于形式,要求每个村组上报低保户档案的必须附行政村全体村民评议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需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村监委会、村民代表签字。
二是坚持农村低保责任追究制,推行谁调查,谁签字负责,凡被群众举报有意错保的追纠其行政责任,有效遏制了腐败事件的发生。
三是坚持做到上下联动,一方面要深入乡镇村组,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实情;另一方面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从侧面了解掌握低保对象评定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为了防止错保和漏保等问题的出现,民政局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给乡镇进行调查处理,坚决按照原则办事。通过上下联动,使低保对象确定更加准确,同时把问题和矛盾消化到了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