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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廉政文化,是廉洁从政的道德观念行为及在其指导、影响下形成的一系列廉政制度、社会风尚、价值观念、社会评价的总和,廉政文化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融合,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指导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得到了丰富与发展。
【关键词】 廉政;文化;起源;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46-0095-02
廉政文化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中华民族发展的全过程。廉政文化以廉政为思想内容,以文化为表现形式,在历朝历代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形成并发展,对历朝历代的统治阶层的政治统治发挥着政治性导向作用。反腐倡廉、廉政建设,一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廉政建设的重要主题。从中国历史上夏商周建立到灭亡,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及后来历朝历代由盛而衰、由衰而盛的反复更替,始终存在着真善美、假恶丑的斗争,反贪腐与贪腐的斗争,贯穿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也形成了“以廉为本”的执政思想。所以说,在推进反腐倡廉、廉政制度建设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丰富的廉政文化。
一、廉政文化的起源
中国的廉政文化起源比较早,从三皇五帝时期就已经萌芽,夏商周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原始时代是公有制的时代,不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现象,而随着原始公社体的解体和私有制的产生,贪污腐败现象随之产生,人类才真正开始了廉政建设,人类的文明史也开始不断地前进和发展。秦汉时期,一些先进的思想家及政治家对廉政文化已经有记载并有很深的认知,开始把廉政建设与国家兴衰、民族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记载廉政文化的语言文字,在先秦時已出现。老子的《道德经》中有此观点,“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是老子处事待人的态度观点。这里的“廉”,谓棱角,锋利。表示遇事随机而定,圆融灵活。《吕氏春秋·忠廉》中对“廉”的界定:“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意思是,面对大的物质利益的诱惑却不改变做人的准则。《孟子·离娄下》篇中说,“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这里的“廉”,意为不苟取,与“贪”相对。《淮南子·原道训》中提出,“夫得其得者,不以奢为乐,不以廉为悲”,这里的“廉”有“俭”之意,与“奢”相对。屈原在《楚辞·卜居》中写“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表明自己的洁身自好,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这里的 “廉”是清白高洁的意思。晏婴在《晏子春秋》中认为,“廉,政之本也。”认为廉政是为政的根本。《管子》中记载的“廉政”,提出了治国的“四维”论,即“礼、义、廉、耻”,是积极的治国理念观点。
儒家提倡“仁政”“德治”。儒家经典之《周礼》,对廉政做了更系统深入的阐述。《周礼·天官·小宰》云:“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指善于行事,能获得公众好评);二曰廉能(指能行政令,较好地贯彻各项法令);三曰廉敬(指不懈于位,恪尽职守);四曰廉正(指不倾邪,品行方正);五曰廉法(指守法不失,执法不移);六曰廉辨(指临事分明,头脑清楚,不疑惑)。”
上述“六廉”,是当时国家为“正群吏”“断群吏之制”所制,六条都以“廉”字开头。夏商周时期是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初级阶段,一些统治阶层滥用公共权利,贪腐现象严重,“六廉”思想的提出,正是对腐败现象长期存在进行的深入思考,正是对全部大臣和一切大小官吏提出的要求,要求为政者在执政过程中坚持“以廉为本”,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较高的能力。在《周礼》中,衡量一个官吏是否廉政,不仅涉及该官吏的品德,还得看他的能力。这里,廉政的意义已不简单是廉洁的简单含义,更是拓宽到廉政的深层内涵。历代统治者倡行廉政的基本思想,基本都是由“六廉”出发。这些思想的出发点是维护统治集团利益,在特定阶段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并在维护一个国家应有的正义层面具有积极意义。
先秦时期的廉政思想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廉政文化的源头,对后期廉政文化的形成、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二、廉政文化的发展
在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同历史时期的具有进步思想的执政者,遵照历史发展的规律,采取先进的、顺应历史发展的执政措施,维护了国家的安定与繁荣,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些廉政措施中,既包括制度建设,也包括理论建设。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失败的统治者,在执政措施方面倒行逆施,政德失范,导致政风涣散、国家灭亡。历代先进的思想家和改革家在总结思考这些正反执政理念与措施的利弊基础上,形成了以“防腐反贪”“反腐倡廉”为思想主题的廉政文化。在发展的历史中,廉政文化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创新性、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政治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秦朝《秦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古代法制建设逐步系统化。在此背景下,秦汉时期的廉政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秦律中的很多具体律文,如《仓律》《今布律》等律文,都有很多对官吏监督和考核的内容。秦朝还设御史大夫,对官府和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纠举弹劾。在任用官吏方面实行“试守”制度,严格实行上计考课制度来整饬吏治,以一系列严格的监察措施保证对官吏的选拔任用。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中提出了考核官吏的“五善”“五失”标准,主要考核官吏的德行和为政能力。原文如下: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吏有五失:一曰夸以迣,二曰贵以大(泰),三曰擅制割,四曰犯上弗智(知)害,五曰贱士而贵货贝。”(出自《睡虎地秦基竹简·为吏之道》)
《为吏之道》为秦朝治吏的纲领性文件,对为官者的品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作为官员履职的考核标准,要求为政官员要忠于朝廷、廉洁奉公、办事妥当、勤政爱民、礼让待人。能做到这五点,则“必有大赏”,反之“吏贪必惩”。 秦始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行政机构,实行中央集权制,并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监察制度,并形成了配套的一系列法典制度,不仅维护了皇帝的专制统治,更为后世国家制度的发展规划提出了基本的模式。汉朝汉武帝实施的“六条问事”监察制度及“十金法”等汉律,更是对后世国家管理和廉政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秦汉时期的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使得廉政文化的内容更丰富、深刻。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国家民族的不幸对廉政文化的内容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百姓渴望清廉的政治和勤政廉洁爱民的好官吏。北魏孝文帝肃贪治吏措施及颁布的《三等黜陟法》,对北魏统治前期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汉魏时期的曹操关注民生,他主张“爱民亲民”“举贤任能”“犯而必诛”的廉政思想。蜀国丞相诸葛亮勤政为国、公正廉洁、举才唯贤,受到后人的广为称颂。西魏大臣苏绰拟定的“先治心、敦教化、尽地力、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的《六条诏书》,成为古代治国的范本。
隋唐两代在一统天下,南北大融合的大背景下,在建章立制、治国理政方面,形成了很丰富且成熟的廉政思想和文化。隋文帝严肃吏治,奖廉惩恶,形成了清明的廉政之风。他创设科举取士制度,经过唐代的发展成熟,一直沿用至清朝末期,可以说成为整個封建社会举贤纳才的基本制度。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把德才作为任用的条件。隋文帝还改革国家官吏体制,精简机构,实行“五省六部制”、言谏职官制度,改革了官场积弊,保证了隋朝开朝不久的政局稳定和经济发展。唐朝时期统治者实行的《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唐六典》等律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唐朝时期的反腐倡廉得以制度化、法制化,并通过精简官僚机构和官员,进一步推动了廉政建设,丰富并完善了廉政文化。
宋代对科举制度、考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宋代殿试制度的确立,保证了官吏选拔的公平公正。宋初为法制建设时期,制定了基本法律《刑统》,还颁发了不少有关廉政的刺令,还有“六察官”监察制度,实行行政权与检察权的分立,相互约束和制衡。宋朝政治清明,贤臣辈出,像包拯、范仲淹、欧阳修等受百姓敬仰的名臣,严于职守、清贪肃弊、爱护百姓,对廉政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明代初期,开国皇帝朱元璋进行了严酷的吏治改革,主张治国用重典,在《大明律》的基础上指导编修《大诰》,制定了一系列刚猛的廉政措施,并大力推进廉政制度建设。设立都察院,赋予御史充分的监督权,监督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乃至皇亲国戚的品行,用严酷的手段惩治贪腐,这样的改革客观上促进了明代初年的政治清明和社会稳定。清代传承了明朝的各种廉政措施和制度建设,历朝统治者结合现实对监察制度进行了改革,对各级官吏进行严格的监察和考核。到雍正年间,国家的各项法规制度基本定型,在严惩腐败、革除旧弊的同时,要求官员廉洁自律,对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影响。康熙、雍正等清朝统治者建章立制、整饬吏治、惩治贪腐,为巩固统治、促进康乾盛世的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更为清朝的长治久安打下了良好基础。
千百年来,腐败现象发生的过程,也伴随着人类防腐倡廉的斗争史。中国历代上层统治者为国家的安定发展都推出过一系列廉政措施,沉淀了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在历朝历代的发展中,是德政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深度融合。历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不断思考和总结前代兴衰存亡的历史规律,形成了“以廉为本”及居安思危、盛不忘衰、查微杜渐,以及自强不息、与时俱进的执政理念和“修身”“齐家”“治国”的理念,指导并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当今社会,要继续继承并发展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王石.中国历史上的廉政[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2]刘黎明.以史为鉴:历代廉政反腐启示录[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
刘彩文,女,汉族,山西太原人,硕士,助教,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关键词】 廉政;文化;起源;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46-0095-02
廉政文化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中华民族发展的全过程。廉政文化以廉政为思想内容,以文化为表现形式,在历朝历代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形成并发展,对历朝历代的统治阶层的政治统治发挥着政治性导向作用。反腐倡廉、廉政建设,一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廉政建设的重要主题。从中国历史上夏商周建立到灭亡,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及后来历朝历代由盛而衰、由衰而盛的反复更替,始终存在着真善美、假恶丑的斗争,反贪腐与贪腐的斗争,贯穿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也形成了“以廉为本”的执政思想。所以说,在推进反腐倡廉、廉政制度建设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丰富的廉政文化。
一、廉政文化的起源
中国的廉政文化起源比较早,从三皇五帝时期就已经萌芽,夏商周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原始时代是公有制的时代,不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现象,而随着原始公社体的解体和私有制的产生,贪污腐败现象随之产生,人类才真正开始了廉政建设,人类的文明史也开始不断地前进和发展。秦汉时期,一些先进的思想家及政治家对廉政文化已经有记载并有很深的认知,开始把廉政建设与国家兴衰、民族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记载廉政文化的语言文字,在先秦時已出现。老子的《道德经》中有此观点,“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是老子处事待人的态度观点。这里的“廉”,谓棱角,锋利。表示遇事随机而定,圆融灵活。《吕氏春秋·忠廉》中对“廉”的界定:“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意思是,面对大的物质利益的诱惑却不改变做人的准则。《孟子·离娄下》篇中说,“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这里的“廉”,意为不苟取,与“贪”相对。《淮南子·原道训》中提出,“夫得其得者,不以奢为乐,不以廉为悲”,这里的“廉”有“俭”之意,与“奢”相对。屈原在《楚辞·卜居》中写“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表明自己的洁身自好,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这里的 “廉”是清白高洁的意思。晏婴在《晏子春秋》中认为,“廉,政之本也。”认为廉政是为政的根本。《管子》中记载的“廉政”,提出了治国的“四维”论,即“礼、义、廉、耻”,是积极的治国理念观点。
儒家提倡“仁政”“德治”。儒家经典之《周礼》,对廉政做了更系统深入的阐述。《周礼·天官·小宰》云:“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指善于行事,能获得公众好评);二曰廉能(指能行政令,较好地贯彻各项法令);三曰廉敬(指不懈于位,恪尽职守);四曰廉正(指不倾邪,品行方正);五曰廉法(指守法不失,执法不移);六曰廉辨(指临事分明,头脑清楚,不疑惑)。”
上述“六廉”,是当时国家为“正群吏”“断群吏之制”所制,六条都以“廉”字开头。夏商周时期是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初级阶段,一些统治阶层滥用公共权利,贪腐现象严重,“六廉”思想的提出,正是对腐败现象长期存在进行的深入思考,正是对全部大臣和一切大小官吏提出的要求,要求为政者在执政过程中坚持“以廉为本”,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较高的能力。在《周礼》中,衡量一个官吏是否廉政,不仅涉及该官吏的品德,还得看他的能力。这里,廉政的意义已不简单是廉洁的简单含义,更是拓宽到廉政的深层内涵。历代统治者倡行廉政的基本思想,基本都是由“六廉”出发。这些思想的出发点是维护统治集团利益,在特定阶段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并在维护一个国家应有的正义层面具有积极意义。
先秦时期的廉政思想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廉政文化的源头,对后期廉政文化的形成、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二、廉政文化的发展
在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同历史时期的具有进步思想的执政者,遵照历史发展的规律,采取先进的、顺应历史发展的执政措施,维护了国家的安定与繁荣,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些廉政措施中,既包括制度建设,也包括理论建设。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失败的统治者,在执政措施方面倒行逆施,政德失范,导致政风涣散、国家灭亡。历代先进的思想家和改革家在总结思考这些正反执政理念与措施的利弊基础上,形成了以“防腐反贪”“反腐倡廉”为思想主题的廉政文化。在发展的历史中,廉政文化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创新性、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政治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秦朝《秦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古代法制建设逐步系统化。在此背景下,秦汉时期的廉政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秦律中的很多具体律文,如《仓律》《今布律》等律文,都有很多对官吏监督和考核的内容。秦朝还设御史大夫,对官府和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纠举弹劾。在任用官吏方面实行“试守”制度,严格实行上计考课制度来整饬吏治,以一系列严格的监察措施保证对官吏的选拔任用。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中提出了考核官吏的“五善”“五失”标准,主要考核官吏的德行和为政能力。原文如下: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吏有五失:一曰夸以迣,二曰贵以大(泰),三曰擅制割,四曰犯上弗智(知)害,五曰贱士而贵货贝。”(出自《睡虎地秦基竹简·为吏之道》)
《为吏之道》为秦朝治吏的纲领性文件,对为官者的品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作为官员履职的考核标准,要求为政官员要忠于朝廷、廉洁奉公、办事妥当、勤政爱民、礼让待人。能做到这五点,则“必有大赏”,反之“吏贪必惩”。 秦始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行政机构,实行中央集权制,并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监察制度,并形成了配套的一系列法典制度,不仅维护了皇帝的专制统治,更为后世国家制度的发展规划提出了基本的模式。汉朝汉武帝实施的“六条问事”监察制度及“十金法”等汉律,更是对后世国家管理和廉政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秦汉时期的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使得廉政文化的内容更丰富、深刻。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国家民族的不幸对廉政文化的内容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百姓渴望清廉的政治和勤政廉洁爱民的好官吏。北魏孝文帝肃贪治吏措施及颁布的《三等黜陟法》,对北魏统治前期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汉魏时期的曹操关注民生,他主张“爱民亲民”“举贤任能”“犯而必诛”的廉政思想。蜀国丞相诸葛亮勤政为国、公正廉洁、举才唯贤,受到后人的广为称颂。西魏大臣苏绰拟定的“先治心、敦教化、尽地力、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的《六条诏书》,成为古代治国的范本。
隋唐两代在一统天下,南北大融合的大背景下,在建章立制、治国理政方面,形成了很丰富且成熟的廉政思想和文化。隋文帝严肃吏治,奖廉惩恶,形成了清明的廉政之风。他创设科举取士制度,经过唐代的发展成熟,一直沿用至清朝末期,可以说成为整個封建社会举贤纳才的基本制度。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把德才作为任用的条件。隋文帝还改革国家官吏体制,精简机构,实行“五省六部制”、言谏职官制度,改革了官场积弊,保证了隋朝开朝不久的政局稳定和经济发展。唐朝时期统治者实行的《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唐六典》等律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唐朝时期的反腐倡廉得以制度化、法制化,并通过精简官僚机构和官员,进一步推动了廉政建设,丰富并完善了廉政文化。
宋代对科举制度、考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宋代殿试制度的确立,保证了官吏选拔的公平公正。宋初为法制建设时期,制定了基本法律《刑统》,还颁发了不少有关廉政的刺令,还有“六察官”监察制度,实行行政权与检察权的分立,相互约束和制衡。宋朝政治清明,贤臣辈出,像包拯、范仲淹、欧阳修等受百姓敬仰的名臣,严于职守、清贪肃弊、爱护百姓,对廉政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明代初期,开国皇帝朱元璋进行了严酷的吏治改革,主张治国用重典,在《大明律》的基础上指导编修《大诰》,制定了一系列刚猛的廉政措施,并大力推进廉政制度建设。设立都察院,赋予御史充分的监督权,监督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乃至皇亲国戚的品行,用严酷的手段惩治贪腐,这样的改革客观上促进了明代初年的政治清明和社会稳定。清代传承了明朝的各种廉政措施和制度建设,历朝统治者结合现实对监察制度进行了改革,对各级官吏进行严格的监察和考核。到雍正年间,国家的各项法规制度基本定型,在严惩腐败、革除旧弊的同时,要求官员廉洁自律,对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影响。康熙、雍正等清朝统治者建章立制、整饬吏治、惩治贪腐,为巩固统治、促进康乾盛世的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更为清朝的长治久安打下了良好基础。
千百年来,腐败现象发生的过程,也伴随着人类防腐倡廉的斗争史。中国历代上层统治者为国家的安定发展都推出过一系列廉政措施,沉淀了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在历朝历代的发展中,是德政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深度融合。历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不断思考和总结前代兴衰存亡的历史规律,形成了“以廉为本”及居安思危、盛不忘衰、查微杜渐,以及自强不息、与时俱进的执政理念和“修身”“齐家”“治国”的理念,指导并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当今社会,要继续继承并发展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王石.中国历史上的廉政[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2]刘黎明.以史为鉴:历代廉政反腐启示录[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
刘彩文,女,汉族,山西太原人,硕士,助教,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