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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法律对旅游合同的性质未作界定 ,司法实践中对旅游纠纷如何适用法律一直争议很大。本文在分析了旅游合同的特性之后 ,主张旅游合同是一种类型结合的混合合同 ,旅游纠纷应分别准用《合同法》中最相类似的合同的明文规定 ,并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本文并对几种主要的旅游纠纷的法律适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