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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目前,高校校级层面对所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形式不一,考核内容不够明确,大多数学校没有制定自己的考核指标体系。再者,教学、教辅部门工作性质和机关各职能处室工作性质不太相同,不能用统一的指标考核。因此,研究制定科学、系统、规范、切实可行的高校教学、教辅单位和机关职能处室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中高校二级单位是指其下属的以行政处级为单位的部门,其中包括:机关各职能处室;以教学科研为主的各学院、系部;教辅单位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重点实验室、实习中心等。
制定二级单位考核指标体系的意义
1.贯彻中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的需要
2010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党委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因此必须按照中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科学、务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在考核内容中要做到覆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规范化考核的需要
一项工作的考核,必须以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若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被考核单位工作起来就会很盲目;同时考核机构也无法用统一的尺度去衡量每个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优劣。高校所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也是如此,必须依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考核。
3.探索创新、与时俱进的需要
检查、考核是为了评定某项工作的等级,其目的是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为了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传统的考核方法是以被考核部门写总结、考核部门听汇报为主,因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所以,带来的问题是套话、空话较多,无实际内容,考核部门因无考核标准,也不好进行符合实际的等级评定,达不到检查、考核的目的,所以要探索创新、与时俱进,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的模式与借鉴
1.教育部本科教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模式
要制定一套科学、系统、务实的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先思考采用什么样的考核指标体系模式(体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已使用多年,是对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近10年来,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都是采用这个评估标准。它的指标体系就是根据本科教育的各项工作设立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其中二级指标分为重要指标和一般指标,不同的观测点有不同的权重,根据观测点等级(ABCD)确定二级指标的等级;根据二级指标等级(ABCD)确定学校总体评估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模式的借鉴
借鉴教育部科学的考核评估方案,结合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学校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时同样采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的模式,但二级指标不分重点和一般,等同对待,主要观测点要根据工作的重要程度和开展工作的难易度给出不同的权重。
教学教辅单位、机关职能处室因工作性质和侧重点不同,分别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被考核部门最终的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根据二级指标的考核等级(ABCD)确定,二级指标的考核等级(ABCD)根据观测点的考核等级(ABCD)确定。每个观测点都有具体翔实的工作内容,最后一栏增加该观测点工作的亮点与不足,等级为“A”就该有亮点,否则就有不足。
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
1. 考核指标要做到系统全面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涉及的面非常宽,从中央到北京市纪委、教工委、教育纪工委等都有系列的文件和明确的要求。在制定考核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观测点时,一定要研读大量上级文件、政策和工作要求,一定要做到考核内容全方位、全覆盖,不能有缺项,否则考核指标就会不完整、不成体系。
2.一、二级考核指标的制定
机关职能处室和教学教辅单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处级干部人数、教职工人数也不同,所以一二级指标内容确定也应不同,制定原则如下:
教学、教辅单位侧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侧重部门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及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侧重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侧重部门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大学生廉洁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教学、教辅单位设8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
机关职能处室侧重部门规范化管理;侧重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侧重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侧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面覆盖及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机关职能处室设5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
3.观测点指标的制定
观测点设在二级指标之下,观测点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应开展的各项工作项目、指标的汇总,其内容不同,权重也不同,其完成落实情况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体现。所以其内容一定要具体详实,符合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一定要结合学校及二级单位的实际,但同时也不能因为某项工作的目前现状不佳或二级单位整体完成情况不理想而减少考核项目或降低考核标准。
在制定观测点具体内容前,对学校二级单位进行了广泛的调研,了解掌握了实际情况,最终教学教辅单位设44个主要观测点;机关职能处室设37个主要观测点。其中多个观测点都是考虑了学校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和建议的,如领导干部不与民争利、争誉;党政联席会议工作规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内容要具体明确;教学单位内部人员引进、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各种评优;部门创收与分配;设备维修配件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如何形成主管、采购、验收、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机制;对专项负责人、学术带头人、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开展廉洁教育,防止商业贿赂、防范学术不端和严肃财经纪律等。 4.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要做到及时修订
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每年都有新的精神,学校自身情况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一、二级指标内容,特别是观测点的数量和内容,要做到及时修改和更新,以适应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学校的实际工作。
考核的办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1.考核的办法
上述的两套考核指标体系就像一面镜子、一把尺子,它是评价学校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标准,每个部门都应依据这个指标体系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考核的办法是以学校各二级单位部门自评为主、学校检查组(专家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学校检查组进行重点评估时,主要检查各个观测点工作的支撑材料。
2.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防止部门自评等级过高。根据经验,考核指标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二级单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评估等级不为优秀就有“问题”,所以,他们自评时在观测点、二级指标上打“A”的较多,看不到或不愿承认自己工作的不足。这是一个误区,应高度重视,要通过查看其打“A”的支撑材料来加以限制。当然,也可以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那样,再制定出每个观测点的“A”“C”两个打分标准,低于“A”的打“B”,低于“C”的打“D”。
二是要注意通过适当调整部门考核等级标准,来控制等级为优秀的数量,确保考核客观真实。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时,我们明确了部门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的标准,在18项二级指标中,A≥12且D=0 为优秀;A B≥12且D≤2 为良好;D≤5 为合格(教学、教辅考核指标体系)。
3.对教学、教辅单位进行广泛民主测评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还设计了《教学、教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表》,共12项内容,这些内容就是考核指标体系中的主要内容,要求所在部门的所有教职工匿名填写,对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进行评价,通过采取群众对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民主测评,来验证各部门上报的考核指标体系自评等级,这一办法比检查组下去检查更能反映部门的工作实际。
教职工的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及时反馈给各部门,以便更好地指导教学、教辅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运用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高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必将促进高校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是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关键。本文所阐述的考核指标体系,只是我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的一个探索,各高校可借鉴此考核指标的框架结构和模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体系内容,特别是主要观测点的内容。
(执笔人:王奇志 李东娟)
[责任编辑:张 雯]
制定二级单位考核指标体系的意义
1.贯彻中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的需要
2010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新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党委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因此必须按照中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科学、务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在考核内容中要做到覆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规范化考核的需要
一项工作的考核,必须以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若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被考核单位工作起来就会很盲目;同时考核机构也无法用统一的尺度去衡量每个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优劣。高校所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也是如此,必须依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考核。
3.探索创新、与时俱进的需要
检查、考核是为了评定某项工作的等级,其目的是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为了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传统的考核方法是以被考核部门写总结、考核部门听汇报为主,因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所以,带来的问题是套话、空话较多,无实际内容,考核部门因无考核标准,也不好进行符合实际的等级评定,达不到检查、考核的目的,所以要探索创新、与时俱进,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的模式与借鉴
1.教育部本科教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模式
要制定一套科学、系统、务实的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先思考采用什么样的考核指标体系模式(体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已使用多年,是对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近10年来,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都是采用这个评估标准。它的指标体系就是根据本科教育的各项工作设立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其中二级指标分为重要指标和一般指标,不同的观测点有不同的权重,根据观测点等级(ABCD)确定二级指标的等级;根据二级指标等级(ABCD)确定学校总体评估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模式的借鉴
借鉴教育部科学的考核评估方案,结合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学校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时同样采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的模式,但二级指标不分重点和一般,等同对待,主要观测点要根据工作的重要程度和开展工作的难易度给出不同的权重。
教学教辅单位、机关职能处室因工作性质和侧重点不同,分别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被考核部门最终的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根据二级指标的考核等级(ABCD)确定,二级指标的考核等级(ABCD)根据观测点的考核等级(ABCD)确定。每个观测点都有具体翔实的工作内容,最后一栏增加该观测点工作的亮点与不足,等级为“A”就该有亮点,否则就有不足。
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
1. 考核指标要做到系统全面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涉及的面非常宽,从中央到北京市纪委、教工委、教育纪工委等都有系列的文件和明确的要求。在制定考核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观测点时,一定要研读大量上级文件、政策和工作要求,一定要做到考核内容全方位、全覆盖,不能有缺项,否则考核指标就会不完整、不成体系。
2.一、二级考核指标的制定
机关职能处室和教学教辅单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处级干部人数、教职工人数也不同,所以一二级指标内容确定也应不同,制定原则如下:
教学、教辅单位侧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侧重部门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及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侧重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侧重部门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大学生廉洁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教学、教辅单位设8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
机关职能处室侧重部门规范化管理;侧重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侧重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侧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面覆盖及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机关职能处室设5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
3.观测点指标的制定
观测点设在二级指标之下,观测点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应开展的各项工作项目、指标的汇总,其内容不同,权重也不同,其完成落实情况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体现。所以其内容一定要具体详实,符合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一定要结合学校及二级单位的实际,但同时也不能因为某项工作的目前现状不佳或二级单位整体完成情况不理想而减少考核项目或降低考核标准。
在制定观测点具体内容前,对学校二级单位进行了广泛的调研,了解掌握了实际情况,最终教学教辅单位设44个主要观测点;机关职能处室设37个主要观测点。其中多个观测点都是考虑了学校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和建议的,如领导干部不与民争利、争誉;党政联席会议工作规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内容要具体明确;教学单位内部人员引进、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各种评优;部门创收与分配;设备维修配件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如何形成主管、采购、验收、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机制;对专项负责人、学术带头人、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开展廉洁教育,防止商业贿赂、防范学术不端和严肃财经纪律等。 4.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要做到及时修订
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每年都有新的精神,学校自身情况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一、二级指标内容,特别是观测点的数量和内容,要做到及时修改和更新,以适应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学校的实际工作。
考核的办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1.考核的办法
上述的两套考核指标体系就像一面镜子、一把尺子,它是评价学校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标准,每个部门都应依据这个指标体系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考核的办法是以学校各二级单位部门自评为主、学校检查组(专家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学校检查组进行重点评估时,主要检查各个观测点工作的支撑材料。
2.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防止部门自评等级过高。根据经验,考核指标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二级单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评估等级不为优秀就有“问题”,所以,他们自评时在观测点、二级指标上打“A”的较多,看不到或不愿承认自己工作的不足。这是一个误区,应高度重视,要通过查看其打“A”的支撑材料来加以限制。当然,也可以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那样,再制定出每个观测点的“A”“C”两个打分标准,低于“A”的打“B”,低于“C”的打“D”。
二是要注意通过适当调整部门考核等级标准,来控制等级为优秀的数量,确保考核客观真实。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时,我们明确了部门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的标准,在18项二级指标中,A≥12且D=0 为优秀;A B≥12且D≤2 为良好;D≤5 为合格(教学、教辅考核指标体系)。
3.对教学、教辅单位进行广泛民主测评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还设计了《教学、教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表》,共12项内容,这些内容就是考核指标体系中的主要内容,要求所在部门的所有教职工匿名填写,对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进行评价,通过采取群众对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民主测评,来验证各部门上报的考核指标体系自评等级,这一办法比检查组下去检查更能反映部门的工作实际。
教职工的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及时反馈给各部门,以便更好地指导教学、教辅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运用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高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必将促进高校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是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关键。本文所阐述的考核指标体系,只是我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的一个探索,各高校可借鉴此考核指标的框架结构和模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体系内容,特别是主要观测点的内容。
(执笔人:王奇志 李东娟)
[责任编辑:张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