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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佛教作为世界宗教之一,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藏传佛教是佛教在中国西藏社会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民族性的信仰文化,而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是唯物主义。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哲学在同一个社会如何得到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是现代社会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而对藏传佛教文化价值的认识和思考即是对这个问题的基础性研究课题。
关键词:藏传佛教;和谐发展;文化价值
一、 藏传佛教文化的内容
1. 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
据史料记载,佛教是在公元前6世纪的古印度,释迦摩尼即乔达摩·悉达多为探索人生的解脱之道而出家、苦行和坐禅而悟出的“四谛”、“五蕴”、“八圣道”、“十二因缘”等真理并且为众生传法而形成的,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入中国,公元7世纪,佛教传入吐蕃即现在的西藏,与吐蕃本土的苯教在文化冲突和斗争之下形成了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在西藏的发展经历了“前弘期”和“后弘期”两个阶段,并以公元11世纪印度阿底峡大师入藏弘法作为两个阶段的划分标志。公元15世纪,藏传佛教形成了宁玛派、萨迦派、噶当派、噶举派、格鲁派等派别。在西藏民主改革之前,西藏是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民主改革之后,藏传佛教在社会主义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下,经过了自身的改革,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健康发展之路。由此可见,藏传佛教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是由人类社会发展决定的,是物质社会的客观反映,同时这种意识形态又影响着物质世界的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这种意识形态进行正确而有力的指导,以发挥宗教在社会存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是社会的发展。
2. 藏传佛教文化的内容
从理论结构层面分析,藏传佛教文化有印度佛教中的小乘经部、大乘自序、应承、唯识论等哲学理论和印度佛、法、僧为唯一皈依与藏族本土苯教中的神学内容相结合的宗教神学理论,藏传佛教在实修层面有严格按照佛教经的经院性实修和按照民间的需求的世俗性实修两个层面,这些理论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融入了各位藏族传统文化和高僧见解,形成了独特的藏传佛教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宇宙观及本体论的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指导着僧尼和寺院的行为,也影响着他们对世俗社会的价值判断,影响着藏传佛教在民间社会的地位和功能。
从学科层面分析,藏传佛教有“内明”类学科和传统“共同明”类学科以及“文学”、“历史学”等新学科。“内明”和“共同明”是藏族的精英文化,“内明”包括中观、因明、般若、俱舍论等显宗和密宗两类,其内容主要关于佛教神学、哲学理论和生命观等。“共同明”类学科有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小五明,小五明有历算学、诗学、辞藻学、韵律学、戏剧学。藏传佛教学科在世俗社会多元文化的影响和自身传统精英文化发展之下,不断地形成了完整而又具有特色的学科体系。
二、 藏传佛教的文化价值思考
在宗教社会学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中强调宗教对社会整体的功能,其中有从宗教对维系社会结构的静态分析,也有从宗教对社会发展功能的动态分析。涂尔干认为宗教是人类群体的“集体表现”,是“集体”的,也就是社会的①。李向平认为宗教可以“使道德的价值、情感和行为体系的规范具有认识上的意义”,宗教“平衡了合理期待行为后果和实际能看到的结果之间的差异”②。韦伯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方面认为,宗教是调节人类生存的体系,宗教是通过道德的方式来实现其社会功能的。还有学者从宗教有其维系社会秩序的神圣力量,它对苦难、死亡等无秩序现象进行一定的解释和合理化论证,也就变成了另一种秩序的角度进行分析。这些理论是否适合中国的现状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但是这些理论给我们提供一种研究宗教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视角和宗教为社会发展提供正功能的可能性探讨,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宗教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藏传佛教的功能有宗教性功能和世俗性功能,宗教性功能有实体性功能如内部的凝聚功能、神职人员的支撑功能等,神圣性功能如社会认同功能、行为规范功能、心里消解功能、群体功能和情操美育功能;世俗性功能有经济、文化功能等。在现代文化多元、意识形态多样化、个性化的形势下,宗教往往发挥在科学无法解释的伦理问题、价值问题和心理问题上,越来越多的发挥在解释功能、心理消解功能、信仰治疗功能等文化价值的世俗性功能方面,这也是藏传佛教在适应现代文明不断理性化、保持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的结果。藏传佛教追求宽容而不是为我独尊,追求自我反省而不是心存怨恨,追求道德伦理和奉献社会的精神,这是现代社会所需的有道德取向,也是藏传佛教文化发展的趋势。
三、 发展藏传佛教文化与创建和谐社会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重大的理论创新也是艰巨的历史任务,同时,藏传佛教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文化价值条件。首先,藏传佛教的伦理禁欲主义有助于抑制人类的物质欲望、减少资源浪费、消除社会不满情绪、稳定社会。藏传佛教有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诸善广为”的爱国理念,有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其次,藏传佛教中“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克己利他”的教义规范人们的行为,倡导慈善和济贫济弱、服务众生,有助于引导佛教以及社会企业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佛界援建希望小学、孤儿院、医院,援助灾区等等,都是其见证。再次,藏传佛教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教义和不邪淫不妄语不偷盗的戒律,与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相符合,有助于和谐生活、和谐社会的构建。总之,藏传佛教界应该多多挖掘和整理其理论层面和学科层面的优秀文化资源,发挥自身的文化价值优势,同时一定要克服和纠正其对社会负面和消极的因素,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单位:西藏大学)
本文是“藏传佛教文化与和谐社会”项目成果之一,系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基金科研项目
注释:
①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84页。
②J.M.Yinger:《宗教社会学经典快读》,李向平、博敬民译,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229页。
参考文献:
[1]尕藏才旦. 藏传佛教文化概论[M]. 甘肃民族出版社. 2009.
[2]多尔吉 刘勇 王川. 藏传佛教的文化功能与社会作用[M]. 中国藏学出版社. 2011.
[3]乔根锁 魏冬 徐东明. 藏汉佛教哲学思想比较研究[M].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4]谭全万. 藏汉佛教寺院的社会功能[M].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1.
[5]于洪. 北京藏传佛教史[M].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1.
[6]涂尔干.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
[7]J.M.Yinger. 李向平 博敬民译. 宗教社会学经典快读[M].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6.
关键词:藏传佛教;和谐发展;文化价值
一、 藏传佛教文化的内容
1. 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
据史料记载,佛教是在公元前6世纪的古印度,释迦摩尼即乔达摩·悉达多为探索人生的解脱之道而出家、苦行和坐禅而悟出的“四谛”、“五蕴”、“八圣道”、“十二因缘”等真理并且为众生传法而形成的,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入中国,公元7世纪,佛教传入吐蕃即现在的西藏,与吐蕃本土的苯教在文化冲突和斗争之下形成了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在西藏的发展经历了“前弘期”和“后弘期”两个阶段,并以公元11世纪印度阿底峡大师入藏弘法作为两个阶段的划分标志。公元15世纪,藏传佛教形成了宁玛派、萨迦派、噶当派、噶举派、格鲁派等派别。在西藏民主改革之前,西藏是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民主改革之后,藏传佛教在社会主义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下,经过了自身的改革,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健康发展之路。由此可见,藏传佛教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是由人类社会发展决定的,是物质社会的客观反映,同时这种意识形态又影响着物质世界的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这种意识形态进行正确而有力的指导,以发挥宗教在社会存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是社会的发展。
2. 藏传佛教文化的内容
从理论结构层面分析,藏传佛教文化有印度佛教中的小乘经部、大乘自序、应承、唯识论等哲学理论和印度佛、法、僧为唯一皈依与藏族本土苯教中的神学内容相结合的宗教神学理论,藏传佛教在实修层面有严格按照佛教经的经院性实修和按照民间的需求的世俗性实修两个层面,这些理论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融入了各位藏族传统文化和高僧见解,形成了独特的藏传佛教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宇宙观及本体论的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指导着僧尼和寺院的行为,也影响着他们对世俗社会的价值判断,影响着藏传佛教在民间社会的地位和功能。
从学科层面分析,藏传佛教有“内明”类学科和传统“共同明”类学科以及“文学”、“历史学”等新学科。“内明”和“共同明”是藏族的精英文化,“内明”包括中观、因明、般若、俱舍论等显宗和密宗两类,其内容主要关于佛教神学、哲学理论和生命观等。“共同明”类学科有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小五明,小五明有历算学、诗学、辞藻学、韵律学、戏剧学。藏传佛教学科在世俗社会多元文化的影响和自身传统精英文化发展之下,不断地形成了完整而又具有特色的学科体系。
二、 藏传佛教的文化价值思考
在宗教社会学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中强调宗教对社会整体的功能,其中有从宗教对维系社会结构的静态分析,也有从宗教对社会发展功能的动态分析。涂尔干认为宗教是人类群体的“集体表现”,是“集体”的,也就是社会的①。李向平认为宗教可以“使道德的价值、情感和行为体系的规范具有认识上的意义”,宗教“平衡了合理期待行为后果和实际能看到的结果之间的差异”②。韦伯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方面认为,宗教是调节人类生存的体系,宗教是通过道德的方式来实现其社会功能的。还有学者从宗教有其维系社会秩序的神圣力量,它对苦难、死亡等无秩序现象进行一定的解释和合理化论证,也就变成了另一种秩序的角度进行分析。这些理论是否适合中国的现状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但是这些理论给我们提供一种研究宗教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视角和宗教为社会发展提供正功能的可能性探讨,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宗教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藏传佛教的功能有宗教性功能和世俗性功能,宗教性功能有实体性功能如内部的凝聚功能、神职人员的支撑功能等,神圣性功能如社会认同功能、行为规范功能、心里消解功能、群体功能和情操美育功能;世俗性功能有经济、文化功能等。在现代文化多元、意识形态多样化、个性化的形势下,宗教往往发挥在科学无法解释的伦理问题、价值问题和心理问题上,越来越多的发挥在解释功能、心理消解功能、信仰治疗功能等文化价值的世俗性功能方面,这也是藏传佛教在适应现代文明不断理性化、保持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的结果。藏传佛教追求宽容而不是为我独尊,追求自我反省而不是心存怨恨,追求道德伦理和奉献社会的精神,这是现代社会所需的有道德取向,也是藏传佛教文化发展的趋势。
三、 发展藏传佛教文化与创建和谐社会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重大的理论创新也是艰巨的历史任务,同时,藏传佛教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文化价值条件。首先,藏传佛教的伦理禁欲主义有助于抑制人类的物质欲望、减少资源浪费、消除社会不满情绪、稳定社会。藏传佛教有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诸善广为”的爱国理念,有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其次,藏传佛教中“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克己利他”的教义规范人们的行为,倡导慈善和济贫济弱、服务众生,有助于引导佛教以及社会企业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佛界援建希望小学、孤儿院、医院,援助灾区等等,都是其见证。再次,藏传佛教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教义和不邪淫不妄语不偷盗的戒律,与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相符合,有助于和谐生活、和谐社会的构建。总之,藏传佛教界应该多多挖掘和整理其理论层面和学科层面的优秀文化资源,发挥自身的文化价值优势,同时一定要克服和纠正其对社会负面和消极的因素,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单位:西藏大学)
本文是“藏传佛教文化与和谐社会”项目成果之一,系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基金科研项目
注释:
①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84页。
②J.M.Yinger:《宗教社会学经典快读》,李向平、博敬民译,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229页。
参考文献:
[1]尕藏才旦. 藏传佛教文化概论[M]. 甘肃民族出版社. 2009.
[2]多尔吉 刘勇 王川. 藏传佛教的文化功能与社会作用[M]. 中国藏学出版社. 2011.
[3]乔根锁 魏冬 徐东明. 藏汉佛教哲学思想比较研究[M].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4]谭全万. 藏汉佛教寺院的社会功能[M].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1.
[5]于洪. 北京藏传佛教史[M].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1.
[6]涂尔干.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
[7]J.M.Yinger. 李向平 博敬民译. 宗教社会学经典快读[M].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