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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产法中职工优先受偿权利正当性的论证,民法的优先权理论碍于其局限,实际论证效果并不理想.而从经济法内物权(活劳动力权)出发,即可以得出:它是社会化生产正常运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护人作为首要的生产要素之所在;是当代人权法治化发展的必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有必要设立经济法内物权,从而为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提供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