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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我对北外的《英语学习》杂志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可以一直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初,那时候我父亲被开除党籍军籍,在老家的一个砖瓦厂里劳动改造。我们住在一间黑乎乎的小屋里,煤卫之类是完全谈不上了,墙上有好些小洞和裂缝,冬天风呜呜地进来,夏天又有各种小动物爬进爬出,抓蟋蟀都不用跑到门外去。不过呢,在所有倒霉的人里面,我们的生活应该不算特别恶劣。我们有一只八根管子的小煤油炉,饭勉强能吃饱,到了月底还能到附近的小镇上去割点肥肉来熬油渣做成美味菜饭。父亲带过去的东西很少,有一只泡沫塑料夹层的红色保温盒是特别珍惜的,因为他喜欢吃热食,当对营养味道无能为力的时候,能够保持一点温度也是好的。
还有一只剥去壳子只剩机芯的电唱机,一直藏着掖着不敢拿出来,但是两只木制小书架却是明明白白地放满了书,让我今天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奇怪。当年在福州的时候,他的书有一千多本,后来出事了,其中的大部分当然必须要处理掉。哪些可以留下呢?这当然是极痛苦的选择,要政治上没有问题,又要不能太乏味,否则留着也没有什么意思。
最后带到砖瓦厂的有两百多本,现在回想一下,比较多的是历史、军事和科技类的书,英文俄文的也很不少,包括毛选,马恩著作的英文和俄文版,俄汉辞典,英华大辞典,俄文版的苏联少年课外活动全书,伊林的《人怎样变成巨人》,《苏联电影剧本选》,《英语的历史》,吕叔湘的《中国人学英文》,林语堂的《开明英文文法》,一些商务印书馆出的英语注释读物,如《三人出游记》之类。还有就是1958年到1966年的《英语学习》杂志。
父亲一直对学英语有一种浓厚的兴趣,这方面他可怜得很,因为战乱,过早离开了学校,没有课堂,没有老师,更不可能出国,全靠自学,还有几张灵格风(Linguaphone)唱片。不过几十年下来,我估计他的水平相当不俗,至少应该有全国英语统考八级以上的实力,也翻译过好几本书,听BBC完全不在话下,这方面比另一个也是几十年不间断学英语的某某人要强得多。
动机?最早还是文学青年的时候,想的是直接从原文领略大师的风采,到后来动机就比较多样化。父亲说,当时要看点好看有趣的东西已经不容易了,占主导地位的话语方式令人气闷不堪,倒是外语还能给人一种新鲜感。一方面可以看一点用汉语看不到的读物,不过更重要的也许是语言本身(表达方式、思维方式)对人的新奇刺激。这也是俄罗斯形式主义流派所说的“陌生化”的意思吧,或者干脆就是饥不择食了。建国后也学过俄语,但是学来学去,觉得实在是太难了。到了50年代末,又觉得两国关系越来越不妙,反倒是学英语还来得保险点。俄语式微之时,《英语学习》出笼,这里面不知道是碰巧还是有什么必然性。有一点不可不注意,就是在狠斗封资修的“文革”中,国家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英语教学和英语类书籍的出版,上海更是在“文革”中就开设了英语学习的专类电台,远见还是有的。
尽管有这种“外国语是人生斗争的一种武器”的基本国策,还是觉得哪里不大对头,有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感觉,不能做到理直气壮,唯恐别人侧目而视,当做异类。当然这种危险性也是一种刺激感,反过来又会增加学习的乐趣。我猜测,当时其他学英语的人,有我父亲这样复杂感受的,应该不在少数。
这一切同我,一个八九岁的小学生,又有什么关系?要知道,在一个知识匮乏的年代,对知识的渴望是最强烈的。正是发育长身体的年纪,胃口很大。学校里一天到晚唱“小铅笔,削削尖,批林批孔我争先”,回到家里没有电视,更没有蜡笔小新,连农村有线广播到了八点半都会结束。但是碰巧家里又有几百本书,你说我的热情会朝哪个方向喷射呢?自从学会了用《新华字典》以后,我的阅读欲望可以说是到了一种疯狂的程度。回想那时候对各种书本的无条件的热爱,我现在会惭愧,会心醉神迷,会被多年前那个小小的饥饿的我所感动,也会高度地认同高玉宝和《高玉宝》。毫不夸张地说,无论看得懂看不懂,我把家里所有中文书都一本本啃了个遍,等到实在翻不出什么新花样的时候,便把焦急而无奈的小手伸向了《英语学习》。那个时候还没有双语宝宝,小学里不教英文,我连一个字母都不认识,怎么会去读《英语学习》?这真的是饥不择食了。但另一方面,它有好多插图,有一些中英文对照的文章。更重要的是,里面有不少童话! 一本分明是成人的杂志,却大登童话,这也是一种鲜明的时代特征吧。在政治和艺术标准既清晰又模糊的年代,相对于令人心惊肉跳的资产阶级文学而言,小孩子的童话应该比较纯洁干净,保险系数也比较大吧,没想到无意中倒便宜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孩。
我最喜欢头几年的《英语学习》,因为英汉对照的读物的特别得多。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王尔德的《忠实的朋友》,马尔兹的《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斯托夫人的《汤姆叔的小屋》,契诃夫的《套中人》。我最早看《牛虻》,就是读的《英语学习》上的片断,讲蒙泰尼里到狱中去看望牛虻。那时候读到牛虻突然抓住主教的手臂,突然低声说:“把手给我……快……只要一会儿……只要一分钟,”尽管茫茫然不知这个革命者要反动派的手干什么,还是有莫名的触动。
也有《泸定桥的战斗》这样的革命英雄故事,从头到尾讲的都是“林彪师”如何如何。《国防部长彭德怀告台湾同胞书》我也看得津津有味,那种强烈的风格连一个小学生也都为之震撼,等到多年以后才知道那背后果然有神圣的捉刀者。当然也有虽然是双语,但却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让一个小学生感兴趣的,比如周扬的《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
可惜的是,双语的文章越来越少,到后来几乎完全限于重大政论之类。比如前面提到的《牛虻》的连载,1960年第3期是中英文对照的,到了第4期续的时候就只有注释,不给译文了,毫无连续性可言,令人绝望。而且这里的情形近乎挑逗:美味可口的东西就在眼前,可惜手太短,够不着。情急之下,我作出了一个小孩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硬着头皮看文章下面的注解。不是通过看注解来学语言,而是通过看注解来猜测内容,把注解本身当故事来读。大蛋糕吃不到,刮点边上的小屑屑意思一下也不无小补。其实这种手法我在读毛选的时候也用过,对一个孩子来说,后面的注解总是要有趣得多,有人物,有细节,甚至还有故事。 这种儿童式的颠三倒四的阅读法,如果以德里达的眼光看去,可否成为注解颠覆正文的解构式批评的注解?或者可以视为伟大的中国传统批注文化在当代特殊语境下的潜在发展?
后来就粉碎了“四人帮”,我进了中学,真的开始学英语了。但是很奇怪,虽然发蒙甚早,但是从初一到高一,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不好,可见小时候读《英语学习》同英语是毫无关系的。到了高一下半学期,对英语突然产生爆发式的兴趣。这里面的首要原因,同我父亲几十年前一样,还是希望直接从原文领略大师的风采,现实的原因则是高考,两者加在一道,使我对英语本身有近乎变态的热情。当时我每天听5套不同地区的外语广播讲座,对申褒青、杨小石等名师的口音和讲课风格了如指掌。阅读的胃口更大,曾经从北京二外一次性邮购了一套几十本英语阅读丛书。也就在这一时期,我重新发现了家里尘封已久的《英语学习》。
突然之间,那些童话和故事变得可以理解了,小时候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味大蛋糕唾手可得了,虽然味道稍有些变质,这份欣喜仍然可想而知。更加让人动心的是,里面很多文章的作者,我慢慢开始知道那是些了不得的人物。稍微举几个:朱光潜、陈嘉、王佐良、许国璋、周珏良、杨周翰、李赋宁、葛传槼。这些大师级的人物凑齐了来给一个薄薄的普及性的学习类刊物撰稿,这样的盛况现在是不大可能有了吧。
许国璋,在80年代和90年代的中国完全是一个传说中的名字。据说《许国璋英语》的印数仅次于毛选,许先生过海关的时候,海关官员一看到护照上许国璋三个字,立刻鞠躬免检送行。我读到一篇桂清杨先生的文章,写许先生是清华和西南联大的高材生,当年意气风发,才华横溢。后赴英国留学,精研英国17世纪、18 世纪文学,尤钟情于雪莱,同学朋友亦昵称其为Shelley。
对于许先生这样的逸才秀拔之辈,新中国成立后要让他们夹起尾巴做人,估计也不太容易,稍不留神就会露出马脚。在1962年4期的《英语学习》中,有一篇许先生解读赏析雪莱《云》的文章,写得清新可喜,文采飞扬,到了结尾处,一股激越之气仿佛要破纸而出:
“我爱读雪莱之诗,我喜爱他的《云》。但是,我不是说《云》是雪莱最高的杰作。本诗各节,并非尽美——诗律严,诗人又复刻意求工,有几处遂不免斧凿有迹矣。词气回荡,叱咤风云,我崇西风之歌;剔透空灵,绘声绘影,我爱致云雀之章;节奏明快,歌咏优美,我唯《云》之歌是选。意义深远,以宇宙的心声为自己的心声,西风歌自然是高出其他多多的……”
我猜测写到这里的时候,许先生定然是把自己当做云,或云雀,或西风,而忘了自己身在何年何月何日了。
王佐良先生的名字我后来更加熟悉,因为我研究生读的是比较文学,佐良先生的《论契合》被视为中国比较文学的重大成就。不过,每当我想起佐良先生,首先想到的是最早在《英语学习》上看到的他翻译的培根《论读书》:
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 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 for ornament, is in discourse; and for ability, 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佐良先生在后面的赏析说中,培根第一句话就妙,9个字道出全文主旨,单刀直入,毫无废话。而佐良先生翻成中文,一共用了14个字,干净利落,无以复加,更难得的是把培根挥洒自信的口吻也传了过来。这样的译笔,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在所有为《英语学习》撰稿的这些大师当中,作为高中生的我最崇拜的还是葛传槼。请恕我冒昧直呼先生之名,但是非如此不能传达我的无限崇敬和怀念,因为那时的中学老师和学生都这么光秃秃地称呼他,叫来叫去叫惯了。葛传槼三个字是一个巨大的象征,一个整体,如果在那后面加点什么反倒别扭,我的同时代人一定能理解我的意思。
葛传槼的掌故,陆谷孙先生在《万象》上有生动的记述。我这里想从中学生和中学教师的角度补充一些。当年,老师说,要学好英语,当然要学好语法,但是光有语法还不行,比语法更高级的是惯用法(usage),在一个绝对正确的语法上面,还有一个更加正确的习惯用法。或者,换成参加高考的学生听得进去的语言:语法是高考的基础,惯用法是高考拿到高分的必要条件。而葛传槼,老实说,就是全中国(现在看来可能是全世界)关于英语惯用法最大的权威。对我们这些中学生来说,大大小小的语法权威是奥林普斯山的众神,而葛传槼就是众神之神宙斯。
老师讲课,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内容,一类是紧扣课本的基础语法和意义解释;另一类是比较高级的内容,对教科书进一步引申发挥,这时候,老师最惯用的口头禅是:葛传槼的《英语惯用法辞典》怎么说怎么说。老师也会用葛传槼的事迹来对我们进行励志。(以下故事纯凭记忆,不实之处以陆谷孙先生文章为准)传说中的葛传槼中学辍学,在一个印刷厂里当小学徒,借排字的机会学会了英语,而且练就一身惯用法的独门内功,竟然写信给英国的惯用法掌门人福勒(H.W. Fowler),指出福勒兄弟编撰的《简明牛津英语词典》中的错误。福勒接信惊服,回信向葛传槼表示感谢与敬意。于是葛传槼一举成名天下闻,后来连美国人编惯用法词典都要写信过来向他请教。对于一代代中国学生学英语讲英语的方式,葛传槼有漫长、深远、决定性的影响。
我那时候对老师那本秘笈般的《英语惯用法辞典》极为艳羡,必欲得之而后快。后来经过无数周折,竟然如愿,整个过程相当漫长复杂,这里且不去说它。简言之,我拿了一本部编中学英语高考大纲词汇表,把《英语惯用法辞典》与这些词汇短语相关的内容统统照抄了一遍。当时教育部有严格规定,绝对不许高考出卷时超出这些词汇和短语。我心想这下定然万无一失,结果高考英语拿了97分,扣掉的3分竟是高考大纲词汇表上没有的短语! 结论是,如果当年没有轻信高考大纲,而是直接把《英语惯用法辞典》从头到尾抄一遍的话,高考是可以拿100分的,如果进考场之前没有得神经病的话。 葛传槼在《英语学习》上的文章非常之多。从1963年起,他每期都主持一个“问答栏”,回答读者的各种疑难问题,感觉是没有一个问题可以难倒他,而且他的回答总是简洁明快,切中要害,绝对是一代名师的风格。他还开设“英语自学从谈”和“理解点滴”的专栏。有一回他谈自学英语中的语法问题,告诫读者不可为语法而语法,走火入魔:对于语法有特殊兴趣的人,往往愈钻研愈深入,愈深入愈有趣,愈过瘾。把一两个词追根究底,剖析毫芒,有时竟会弄到语法游戏上去。例如研究至多可能连续用几个that,造出七个的句子:It is true for all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signifies is not the one to which I refer. 这种学习方法实用价值甚少,应该避免。
说是避免,倒更像是在怂恿和鼓励。本来我对英语语法就相当感兴趣,看到葛传槼用来警醒世人的这7个that,更如火上浇油一般,心醉神迷,不能自持。看了薄冰的语法书,又看张道真的语法书,接着看埃克斯利的《英语综合语法》,最后到新华书店的内部销售处去搞了一部影印的伦道夫·夸克的《当代英语语法》,有砖头那么厚,差点就立志去当个英语语法学家了。
当年带到砖瓦厂的那套《英语学习》,后来竟被我父亲在一次搬家前夕,“处理”掉了,让我痛惜了很久。多亏好友严晓星神通广大,帮我在网上又搞到了一套,而且比当年的还要全。30多年后,重新翻到当年苦苦猜测想象的那些注释,心中感慨无限。
重读《英语学习》,好像还依稀听到了一些历史的节拍和变奏。一套《英语学习》,当然也就是中国当代史的某种小而化之的版本。我手头最早的一期《英语学习》出版于1958年11月15日,里面没有一篇文章是英国人或美国人写,唯一的一篇外国文章《废料创造奇迹》(好像有点大跃进的味道)来自莫斯科,其他全是国货。有国防部长告台湾同胞书,红军革命斗争故事,关于十月革命的对话,毛主席诗词英译。还有一篇是讲一个4岁的小女孩在广州横渡珠江800米,以抗议美帝武装干涉中东。小女孩立志要拿广州市游泳冠军,然后到北京去见毛主席。
下面一期还是差不多的内容,不过总算有了一篇印度的民间故事。再下一期(1959年1期)终于有了一篇货真价实的英国人写的文章,是英国共产党名誉主席威廉·加拉赫(William Gallacher)回忆自己童年的。然后就开始有一点童话或英美进步作家的小说。
到了1962年第1期,情况开始有比较明显的改变。英美文学的比重开始加大。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开设了一个“英美文学欣赏”的专栏,第一篇登的就是王佐良对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Sonnet XVIII)的分析讲解。此等变化,绝非偶然。6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大跃进”以来的“左”倾错误,文化教育领域也随之着手制定具体政策。 1961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和故事片创作会,周恩来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要解决艺术民主的问题。陈毅在1962年广州会议上提出要为知识分子“脱帽加冕”,即脱“资产阶级”之帽,加“劳动人民”之冕。据说陈毅在这个会议上还朝大家鞠了躬。有意思的是,1962年第3期的《英语学习》登了一篇陈毅谈外语学习的文章,颇有呼应之意。陈毅鼓励大家学外语不要有顾虑:“据说有那么一种人,他们反对人家讲外语,这是非常奇怪的现象。不让人家讲外语,那我们为什么要办外语学院呢?既然你只让说汉语,那你上北大中文系去好了。这是一种反常的现象,非常不健康。”陈毅要大家学地地道道的外语,外语学院至少在课堂上不许讲汉语,搞本行、搞专业非常重要,不要动不动就扣人一顶“个人主义”的帽子。
1961年,吴晗《海瑞罢官》上演,邓拓发表《燕山夜话》,汪曾祺写了《羊舍一夕》。1962年,《洞箫横吹》恢复上演,陈翔鹤写《广陵散》。这股宽松之气与《英语学习》风格的改变,应该是一脉相承的吧。从这样的角度,也许还能理解“英美文学欣赏”中选择《约翰逊博士致吉士菲尔伯爵书》之类篇章时的特殊含义。
“英美文学欣赏”有密尔顿和华兹华斯,布莱克的《伦敦》,济慈的《秋颂》,斯威夫特的讽刺散文,巴特勒的《众生之道》,兰姆的小品文,吉朋自传片段,菲尔丁《大伟人魏尔德传》片断等等,一共16篇。这16篇文章,是古典主义在中国的最后一抹夕阳,我以为写中国当代文化史是应该记上一页的。最后一篇是 1963年7、8期合刊中的《汤姆沙耶》选段,然后就戛然而止。这个也绝不是偶然的。1962年秋天,毛泽东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 1963年1月,柯庆施、张春桥、姚文元在上海部分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提出“写十三年”。风向又转了,小说和童话越来越少,越南人民革命斗争故事之类的读物越来越多。然后就是一步步朝文革走了。1964年10期登京剧《芦荡火种》剧照和英汉对照,翻译得着实不坏,不知又是出自哪个名家之手?
Tiao: This is no ordinary woman.
Ah-ching: What trick is Tiao Teh-yi up to?
Tiao: She has sharp eyes, a ready tongue.
Ah-ching: He hides daggers in his smile.
Tiao: She’s neither humble nor pert.
Ah-ching: He’s neither fish nor fowl.
...
中文就不用抄了,大家一望便知是哪一段。1965年第4期《英语学习》登出一篇原载于《新建设》的名为《评〈英美文学欣赏〉》的文章,对《英语学习》只谈欣赏,不加批判的倾向提出严厉批评:“对于文化遗产,俞是精华,愈要批判;对于注释的读物,其艺术性愈高者,愈要批判。”作者一眼就看穿了《约翰逊博士致吉士菲尔伯爵书》的危险内涵:“文学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也不可能有真正‘独立的’作家。今天强调作家的独立只能意味着向党和人民闹‘独立’”。从 1964年下半年起,英美小说(含进步作家)几乎完全绝迹。1966年第5期登姚文元《评“三家村”》,1966年6期之后停刊。
1978年《英语学习》复刊,恰好赶上高考、“四化”和“向科学进军”的好日子,于是一下子成为全国最热门的刊物之一。再往后,人们学英语走向世界的劲头有增无减,从“牛糠”“许国璋英语”“托福”到“快速英语”“疯狂英语”“雅思”“新东方”,再到今天“双语宝宝”的新概念,大有举国若狂之势。在这样一波波热潮的冲击下,《英语学习》还是保持了不少读者,但面对如此众多的竞争对手,慢慢也就丧失其原有的中心位置,当然更开不出当年那样的“英美文学欣赏”栏目了。
《英语学习》创刊的年头,正是我们把国门关上的时候,不过并没有完全关严,还是有意无意留下了一些门缝,《英语学习》正是那门缝之一。想想那些先贤大师们为这本装帧粗陋的小刊物倾注的心血,想想他们戴着脚镣跳舞时的激情和无奈,想想我父亲那样的读者在掌握一种陌生而暧昧的语言中所隐含的渴望,我仿佛看到了既被默许又受阻遏的某种历史的线索。从当年断断续续的涓涓细流到今天泥沙俱下的全球化狂流,我应该感到宽慰吧,可为什么还是会有止不住的失落和惆怅?
还有一只剥去壳子只剩机芯的电唱机,一直藏着掖着不敢拿出来,但是两只木制小书架却是明明白白地放满了书,让我今天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奇怪。当年在福州的时候,他的书有一千多本,后来出事了,其中的大部分当然必须要处理掉。哪些可以留下呢?这当然是极痛苦的选择,要政治上没有问题,又要不能太乏味,否则留着也没有什么意思。
最后带到砖瓦厂的有两百多本,现在回想一下,比较多的是历史、军事和科技类的书,英文俄文的也很不少,包括毛选,马恩著作的英文和俄文版,俄汉辞典,英华大辞典,俄文版的苏联少年课外活动全书,伊林的《人怎样变成巨人》,《苏联电影剧本选》,《英语的历史》,吕叔湘的《中国人学英文》,林语堂的《开明英文文法》,一些商务印书馆出的英语注释读物,如《三人出游记》之类。还有就是1958年到1966年的《英语学习》杂志。
父亲一直对学英语有一种浓厚的兴趣,这方面他可怜得很,因为战乱,过早离开了学校,没有课堂,没有老师,更不可能出国,全靠自学,还有几张灵格风(Linguaphone)唱片。不过几十年下来,我估计他的水平相当不俗,至少应该有全国英语统考八级以上的实力,也翻译过好几本书,听BBC完全不在话下,这方面比另一个也是几十年不间断学英语的某某人要强得多。
动机?最早还是文学青年的时候,想的是直接从原文领略大师的风采,到后来动机就比较多样化。父亲说,当时要看点好看有趣的东西已经不容易了,占主导地位的话语方式令人气闷不堪,倒是外语还能给人一种新鲜感。一方面可以看一点用汉语看不到的读物,不过更重要的也许是语言本身(表达方式、思维方式)对人的新奇刺激。这也是俄罗斯形式主义流派所说的“陌生化”的意思吧,或者干脆就是饥不择食了。建国后也学过俄语,但是学来学去,觉得实在是太难了。到了50年代末,又觉得两国关系越来越不妙,反倒是学英语还来得保险点。俄语式微之时,《英语学习》出笼,这里面不知道是碰巧还是有什么必然性。有一点不可不注意,就是在狠斗封资修的“文革”中,国家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英语教学和英语类书籍的出版,上海更是在“文革”中就开设了英语学习的专类电台,远见还是有的。
尽管有这种“外国语是人生斗争的一种武器”的基本国策,还是觉得哪里不大对头,有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感觉,不能做到理直气壮,唯恐别人侧目而视,当做异类。当然这种危险性也是一种刺激感,反过来又会增加学习的乐趣。我猜测,当时其他学英语的人,有我父亲这样复杂感受的,应该不在少数。
这一切同我,一个八九岁的小学生,又有什么关系?要知道,在一个知识匮乏的年代,对知识的渴望是最强烈的。正是发育长身体的年纪,胃口很大。学校里一天到晚唱“小铅笔,削削尖,批林批孔我争先”,回到家里没有电视,更没有蜡笔小新,连农村有线广播到了八点半都会结束。但是碰巧家里又有几百本书,你说我的热情会朝哪个方向喷射呢?自从学会了用《新华字典》以后,我的阅读欲望可以说是到了一种疯狂的程度。回想那时候对各种书本的无条件的热爱,我现在会惭愧,会心醉神迷,会被多年前那个小小的饥饿的我所感动,也会高度地认同高玉宝和《高玉宝》。毫不夸张地说,无论看得懂看不懂,我把家里所有中文书都一本本啃了个遍,等到实在翻不出什么新花样的时候,便把焦急而无奈的小手伸向了《英语学习》。那个时候还没有双语宝宝,小学里不教英文,我连一个字母都不认识,怎么会去读《英语学习》?这真的是饥不择食了。但另一方面,它有好多插图,有一些中英文对照的文章。更重要的是,里面有不少童话! 一本分明是成人的杂志,却大登童话,这也是一种鲜明的时代特征吧。在政治和艺术标准既清晰又模糊的年代,相对于令人心惊肉跳的资产阶级文学而言,小孩子的童话应该比较纯洁干净,保险系数也比较大吧,没想到无意中倒便宜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孩。
我最喜欢头几年的《英语学习》,因为英汉对照的读物的特别得多。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王尔德的《忠实的朋友》,马尔兹的《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斯托夫人的《汤姆叔的小屋》,契诃夫的《套中人》。我最早看《牛虻》,就是读的《英语学习》上的片断,讲蒙泰尼里到狱中去看望牛虻。那时候读到牛虻突然抓住主教的手臂,突然低声说:“把手给我……快……只要一会儿……只要一分钟,”尽管茫茫然不知这个革命者要反动派的手干什么,还是有莫名的触动。
也有《泸定桥的战斗》这样的革命英雄故事,从头到尾讲的都是“林彪师”如何如何。《国防部长彭德怀告台湾同胞书》我也看得津津有味,那种强烈的风格连一个小学生也都为之震撼,等到多年以后才知道那背后果然有神圣的捉刀者。当然也有虽然是双语,但却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让一个小学生感兴趣的,比如周扬的《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
可惜的是,双语的文章越来越少,到后来几乎完全限于重大政论之类。比如前面提到的《牛虻》的连载,1960年第3期是中英文对照的,到了第4期续的时候就只有注释,不给译文了,毫无连续性可言,令人绝望。而且这里的情形近乎挑逗:美味可口的东西就在眼前,可惜手太短,够不着。情急之下,我作出了一个小孩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硬着头皮看文章下面的注解。不是通过看注解来学语言,而是通过看注解来猜测内容,把注解本身当故事来读。大蛋糕吃不到,刮点边上的小屑屑意思一下也不无小补。其实这种手法我在读毛选的时候也用过,对一个孩子来说,后面的注解总是要有趣得多,有人物,有细节,甚至还有故事。 这种儿童式的颠三倒四的阅读法,如果以德里达的眼光看去,可否成为注解颠覆正文的解构式批评的注解?或者可以视为伟大的中国传统批注文化在当代特殊语境下的潜在发展?
后来就粉碎了“四人帮”,我进了中学,真的开始学英语了。但是很奇怪,虽然发蒙甚早,但是从初一到高一,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不好,可见小时候读《英语学习》同英语是毫无关系的。到了高一下半学期,对英语突然产生爆发式的兴趣。这里面的首要原因,同我父亲几十年前一样,还是希望直接从原文领略大师的风采,现实的原因则是高考,两者加在一道,使我对英语本身有近乎变态的热情。当时我每天听5套不同地区的外语广播讲座,对申褒青、杨小石等名师的口音和讲课风格了如指掌。阅读的胃口更大,曾经从北京二外一次性邮购了一套几十本英语阅读丛书。也就在这一时期,我重新发现了家里尘封已久的《英语学习》。
突然之间,那些童话和故事变得可以理解了,小时候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味大蛋糕唾手可得了,虽然味道稍有些变质,这份欣喜仍然可想而知。更加让人动心的是,里面很多文章的作者,我慢慢开始知道那是些了不得的人物。稍微举几个:朱光潜、陈嘉、王佐良、许国璋、周珏良、杨周翰、李赋宁、葛传槼。这些大师级的人物凑齐了来给一个薄薄的普及性的学习类刊物撰稿,这样的盛况现在是不大可能有了吧。
许国璋,在80年代和90年代的中国完全是一个传说中的名字。据说《许国璋英语》的印数仅次于毛选,许先生过海关的时候,海关官员一看到护照上许国璋三个字,立刻鞠躬免检送行。我读到一篇桂清杨先生的文章,写许先生是清华和西南联大的高材生,当年意气风发,才华横溢。后赴英国留学,精研英国17世纪、18 世纪文学,尤钟情于雪莱,同学朋友亦昵称其为Shelley。
对于许先生这样的逸才秀拔之辈,新中国成立后要让他们夹起尾巴做人,估计也不太容易,稍不留神就会露出马脚。在1962年4期的《英语学习》中,有一篇许先生解读赏析雪莱《云》的文章,写得清新可喜,文采飞扬,到了结尾处,一股激越之气仿佛要破纸而出:
“我爱读雪莱之诗,我喜爱他的《云》。但是,我不是说《云》是雪莱最高的杰作。本诗各节,并非尽美——诗律严,诗人又复刻意求工,有几处遂不免斧凿有迹矣。词气回荡,叱咤风云,我崇西风之歌;剔透空灵,绘声绘影,我爱致云雀之章;节奏明快,歌咏优美,我唯《云》之歌是选。意义深远,以宇宙的心声为自己的心声,西风歌自然是高出其他多多的……”
我猜测写到这里的时候,许先生定然是把自己当做云,或云雀,或西风,而忘了自己身在何年何月何日了。
王佐良先生的名字我后来更加熟悉,因为我研究生读的是比较文学,佐良先生的《论契合》被视为中国比较文学的重大成就。不过,每当我想起佐良先生,首先想到的是最早在《英语学习》上看到的他翻译的培根《论读书》:
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 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 for ornament, is in discourse; and for ability, 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佐良先生在后面的赏析说中,培根第一句话就妙,9个字道出全文主旨,单刀直入,毫无废话。而佐良先生翻成中文,一共用了14个字,干净利落,无以复加,更难得的是把培根挥洒自信的口吻也传了过来。这样的译笔,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在所有为《英语学习》撰稿的这些大师当中,作为高中生的我最崇拜的还是葛传槼。请恕我冒昧直呼先生之名,但是非如此不能传达我的无限崇敬和怀念,因为那时的中学老师和学生都这么光秃秃地称呼他,叫来叫去叫惯了。葛传槼三个字是一个巨大的象征,一个整体,如果在那后面加点什么反倒别扭,我的同时代人一定能理解我的意思。
葛传槼的掌故,陆谷孙先生在《万象》上有生动的记述。我这里想从中学生和中学教师的角度补充一些。当年,老师说,要学好英语,当然要学好语法,但是光有语法还不行,比语法更高级的是惯用法(usage),在一个绝对正确的语法上面,还有一个更加正确的习惯用法。或者,换成参加高考的学生听得进去的语言:语法是高考的基础,惯用法是高考拿到高分的必要条件。而葛传槼,老实说,就是全中国(现在看来可能是全世界)关于英语惯用法最大的权威。对我们这些中学生来说,大大小小的语法权威是奥林普斯山的众神,而葛传槼就是众神之神宙斯。
老师讲课,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内容,一类是紧扣课本的基础语法和意义解释;另一类是比较高级的内容,对教科书进一步引申发挥,这时候,老师最惯用的口头禅是:葛传槼的《英语惯用法辞典》怎么说怎么说。老师也会用葛传槼的事迹来对我们进行励志。(以下故事纯凭记忆,不实之处以陆谷孙先生文章为准)传说中的葛传槼中学辍学,在一个印刷厂里当小学徒,借排字的机会学会了英语,而且练就一身惯用法的独门内功,竟然写信给英国的惯用法掌门人福勒(H.W. Fowler),指出福勒兄弟编撰的《简明牛津英语词典》中的错误。福勒接信惊服,回信向葛传槼表示感谢与敬意。于是葛传槼一举成名天下闻,后来连美国人编惯用法词典都要写信过来向他请教。对于一代代中国学生学英语讲英语的方式,葛传槼有漫长、深远、决定性的影响。
我那时候对老师那本秘笈般的《英语惯用法辞典》极为艳羡,必欲得之而后快。后来经过无数周折,竟然如愿,整个过程相当漫长复杂,这里且不去说它。简言之,我拿了一本部编中学英语高考大纲词汇表,把《英语惯用法辞典》与这些词汇短语相关的内容统统照抄了一遍。当时教育部有严格规定,绝对不许高考出卷时超出这些词汇和短语。我心想这下定然万无一失,结果高考英语拿了97分,扣掉的3分竟是高考大纲词汇表上没有的短语! 结论是,如果当年没有轻信高考大纲,而是直接把《英语惯用法辞典》从头到尾抄一遍的话,高考是可以拿100分的,如果进考场之前没有得神经病的话。 葛传槼在《英语学习》上的文章非常之多。从1963年起,他每期都主持一个“问答栏”,回答读者的各种疑难问题,感觉是没有一个问题可以难倒他,而且他的回答总是简洁明快,切中要害,绝对是一代名师的风格。他还开设“英语自学从谈”和“理解点滴”的专栏。有一回他谈自学英语中的语法问题,告诫读者不可为语法而语法,走火入魔:对于语法有特殊兴趣的人,往往愈钻研愈深入,愈深入愈有趣,愈过瘾。把一两个词追根究底,剖析毫芒,有时竟会弄到语法游戏上去。例如研究至多可能连续用几个that,造出七个的句子:It is true for all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signifies is not the one to which I refer. 这种学习方法实用价值甚少,应该避免。
说是避免,倒更像是在怂恿和鼓励。本来我对英语语法就相当感兴趣,看到葛传槼用来警醒世人的这7个that,更如火上浇油一般,心醉神迷,不能自持。看了薄冰的语法书,又看张道真的语法书,接着看埃克斯利的《英语综合语法》,最后到新华书店的内部销售处去搞了一部影印的伦道夫·夸克的《当代英语语法》,有砖头那么厚,差点就立志去当个英语语法学家了。
当年带到砖瓦厂的那套《英语学习》,后来竟被我父亲在一次搬家前夕,“处理”掉了,让我痛惜了很久。多亏好友严晓星神通广大,帮我在网上又搞到了一套,而且比当年的还要全。30多年后,重新翻到当年苦苦猜测想象的那些注释,心中感慨无限。
重读《英语学习》,好像还依稀听到了一些历史的节拍和变奏。一套《英语学习》,当然也就是中国当代史的某种小而化之的版本。我手头最早的一期《英语学习》出版于1958年11月15日,里面没有一篇文章是英国人或美国人写,唯一的一篇外国文章《废料创造奇迹》(好像有点大跃进的味道)来自莫斯科,其他全是国货。有国防部长告台湾同胞书,红军革命斗争故事,关于十月革命的对话,毛主席诗词英译。还有一篇是讲一个4岁的小女孩在广州横渡珠江800米,以抗议美帝武装干涉中东。小女孩立志要拿广州市游泳冠军,然后到北京去见毛主席。
下面一期还是差不多的内容,不过总算有了一篇印度的民间故事。再下一期(1959年1期)终于有了一篇货真价实的英国人写的文章,是英国共产党名誉主席威廉·加拉赫(William Gallacher)回忆自己童年的。然后就开始有一点童话或英美进步作家的小说。
到了1962年第1期,情况开始有比较明显的改变。英美文学的比重开始加大。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开设了一个“英美文学欣赏”的专栏,第一篇登的就是王佐良对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Sonnet XVIII)的分析讲解。此等变化,绝非偶然。6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大跃进”以来的“左”倾错误,文化教育领域也随之着手制定具体政策。 1961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和故事片创作会,周恩来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要解决艺术民主的问题。陈毅在1962年广州会议上提出要为知识分子“脱帽加冕”,即脱“资产阶级”之帽,加“劳动人民”之冕。据说陈毅在这个会议上还朝大家鞠了躬。有意思的是,1962年第3期的《英语学习》登了一篇陈毅谈外语学习的文章,颇有呼应之意。陈毅鼓励大家学外语不要有顾虑:“据说有那么一种人,他们反对人家讲外语,这是非常奇怪的现象。不让人家讲外语,那我们为什么要办外语学院呢?既然你只让说汉语,那你上北大中文系去好了。这是一种反常的现象,非常不健康。”陈毅要大家学地地道道的外语,外语学院至少在课堂上不许讲汉语,搞本行、搞专业非常重要,不要动不动就扣人一顶“个人主义”的帽子。
1961年,吴晗《海瑞罢官》上演,邓拓发表《燕山夜话》,汪曾祺写了《羊舍一夕》。1962年,《洞箫横吹》恢复上演,陈翔鹤写《广陵散》。这股宽松之气与《英语学习》风格的改变,应该是一脉相承的吧。从这样的角度,也许还能理解“英美文学欣赏”中选择《约翰逊博士致吉士菲尔伯爵书》之类篇章时的特殊含义。
“英美文学欣赏”有密尔顿和华兹华斯,布莱克的《伦敦》,济慈的《秋颂》,斯威夫特的讽刺散文,巴特勒的《众生之道》,兰姆的小品文,吉朋自传片段,菲尔丁《大伟人魏尔德传》片断等等,一共16篇。这16篇文章,是古典主义在中国的最后一抹夕阳,我以为写中国当代文化史是应该记上一页的。最后一篇是 1963年7、8期合刊中的《汤姆沙耶》选段,然后就戛然而止。这个也绝不是偶然的。1962年秋天,毛泽东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 1963年1月,柯庆施、张春桥、姚文元在上海部分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提出“写十三年”。风向又转了,小说和童话越来越少,越南人民革命斗争故事之类的读物越来越多。然后就是一步步朝文革走了。1964年10期登京剧《芦荡火种》剧照和英汉对照,翻译得着实不坏,不知又是出自哪个名家之手?
Tiao: This is no ordinary woman.
Ah-ching: What trick is Tiao Teh-yi up to?
Tiao: She has sharp eyes, a ready tongue.
Ah-ching: He hides daggers in his smile.
Tiao: She’s neither humble nor pert.
Ah-ching: He’s neither fish nor fowl.
...
中文就不用抄了,大家一望便知是哪一段。1965年第4期《英语学习》登出一篇原载于《新建设》的名为《评〈英美文学欣赏〉》的文章,对《英语学习》只谈欣赏,不加批判的倾向提出严厉批评:“对于文化遗产,俞是精华,愈要批判;对于注释的读物,其艺术性愈高者,愈要批判。”作者一眼就看穿了《约翰逊博士致吉士菲尔伯爵书》的危险内涵:“文学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也不可能有真正‘独立的’作家。今天强调作家的独立只能意味着向党和人民闹‘独立’”。从 1964年下半年起,英美小说(含进步作家)几乎完全绝迹。1966年第5期登姚文元《评“三家村”》,1966年6期之后停刊。
1978年《英语学习》复刊,恰好赶上高考、“四化”和“向科学进军”的好日子,于是一下子成为全国最热门的刊物之一。再往后,人们学英语走向世界的劲头有增无减,从“牛糠”“许国璋英语”“托福”到“快速英语”“疯狂英语”“雅思”“新东方”,再到今天“双语宝宝”的新概念,大有举国若狂之势。在这样一波波热潮的冲击下,《英语学习》还是保持了不少读者,但面对如此众多的竞争对手,慢慢也就丧失其原有的中心位置,当然更开不出当年那样的“英美文学欣赏”栏目了。
《英语学习》创刊的年头,正是我们把国门关上的时候,不过并没有完全关严,还是有意无意留下了一些门缝,《英语学习》正是那门缝之一。想想那些先贤大师们为这本装帧粗陋的小刊物倾注的心血,想想他们戴着脚镣跳舞时的激情和无奈,想想我父亲那样的读者在掌握一种陌生而暧昧的语言中所隐含的渴望,我仿佛看到了既被默许又受阻遏的某种历史的线索。从当年断断续续的涓涓细流到今天泥沙俱下的全球化狂流,我应该感到宽慰吧,可为什么还是会有止不住的失落和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