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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基本方法之一,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实现过程也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做到实事求是应以“实践”为立足点,以“实事”为出发点,在“求是”的过程中坚持正确理论的指导和科学的思维方式。从实践来把握实事求是,坚持主体与客体相符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关键词:实事求是;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实事求是的内涵
“实事求是”一词早在班固《汉书》的《河间献王传》中出现,班固称赞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在这里,“实事求是”主要指一种严谨治学、务实求真的认知态度,还没有被赋予哲学的意蕴。对“实事求是”作出突破性贡献,使其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方法的是毛泽东。“实事求是”是毛泽东运用中国式话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表达,并且毛泽东对“实事求是”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1]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弘扬务实求真的精神,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可见,随着时代的推进,实事求是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并且一直为人们所重视。但是,在实践活动中违背实事求是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中的“实事求是”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看,实事求是的实现过程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做到实事求是必须以实践为立足点。实事求是在实践活动中的根本要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里的“实际”不仅仅指客体的实际或是主体的实际,而是主体与客体相符合的实际。如果仅从客体的实际出发,就会陷入旧唯物主义,导致对人来说无益甚至是有害的结果;如果仅从主体的实际出发,就会导致主观主义或唯意志论的错误。“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方法,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实践第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两方面相互联系的思想内容。[2]
1、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理解“实事”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来理解“实事求是”中的“实事”,“实事”是“实事求是”的出发点。要做到实事求是,首先得弄清这里的“实事”指的是什么。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这里的“实事”就不仅仅是指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如果仅从“客体”来理解“实事”,就会导致一切从客体出发,陷入马克思所批判的旧唯物主义。这里的“实事”不仅要考虑到客体的规律及状况,也要考虑到主体的条件和状况,从主客体的统一中去把握“实事”,也就是从实践来理解“实事”。
實事求是活动的实现过程也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这里的“实事”并不是脱离人的认识的客观存在,相反,“实事”的认识主体是人。“实事”是人们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对客观事物的规律形成的认识,反过来,人们实践活动过程中对于“实事”的掌握程度又制约着实事求是的实现。因此,“实事”是主客体实际情况的统一,对“实事”的理解不仅应考虑客观事物,也要考虑主体条件,做到從实践来把握“实事”。
2、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理解“求”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来理解“实事求是”中的“求”,它是“实事求是”实现的内在动力,是一个动态过程。毛泽东对“实事求是”解释时说道,“求”就是“去研究”,那么,应该站在怎样的立场上“去研究”呢?如果仅从主体方面来理解“求”,则会脱离客观实际,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唯心的,而不能达到我们最终所追求的“是”;如果仅从客体方面来理解“求”,则难以实现人们所追寻的目的,对人来说是无益甚至是有害的。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实事求是”的“求”,必须要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在“实事求是”的过程中既遵循客观事物规律,又结合主体自身实际,才能运用最优方式推进“实事求是”的实现,使得“实事求是”过程中“求”的最大推动力发挥出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坚持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实践以理论为指导,达到理论与实践、知与行具体的历史的统一。[3]从主体与客体、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中去把握“实事求是”,才有可能达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真善美的统一,做到“实事求是”。
3、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理解“是”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来理解“实事求是”中的“是”,它是“实事求是”活动所追寻的目的和归宿。“实事求是”的“是”是指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性。求“是”是在占有大量真实可靠的“实事”基础上进行的。求“是”的过程不是对“实事”的简单排列组合或是“蒸发”、“浓缩”。要从“实事”中求得“是”,需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和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正确的改造。若大量的感性材料没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则可能背离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滑入狭隘经验论的泥坑;若只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没有科学的思维方法,则可能不能做到全面客观的看待客观事物。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应该相信,我们可以求得其中的“是”。“是”贯穿于实事求是活动过程的始终,如果“实事求是”活动一开始并未包含“是”,那么,我们又怎么可能从中得到“是”呢?因此,正如“起点”是尚未展开的“终点”,“终点”是实现了的“起点”。当我们在一个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达到了“实事求是”的实现,求得了其中的“是”,掌握了客观事物的规律,并不意味着实践活动的完结。这里所求得的“是”同时又将作为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所掌握的“实事”,为下一个“实事求是”活动的实现奠定基础,成为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实现过程也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实事求是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意味着在这一次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做到了实事求是,在下一次实践活动中就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实现需要我们不断的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同样十分重视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方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必须坚持的科学方法。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重要基本方法之一,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坚持实事求是,我们一直在路上。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801页。
[2]倪志安等著:《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4页。
[3]倪志安等著:《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7-278页。
关键词:实事求是;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实事求是的内涵
“实事求是”一词早在班固《汉书》的《河间献王传》中出现,班固称赞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在这里,“实事求是”主要指一种严谨治学、务实求真的认知态度,还没有被赋予哲学的意蕴。对“实事求是”作出突破性贡献,使其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方法的是毛泽东。“实事求是”是毛泽东运用中国式话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表达,并且毛泽东对“实事求是”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1]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弘扬务实求真的精神,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可见,随着时代的推进,实事求是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并且一直为人们所重视。但是,在实践活动中违背实事求是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中的“实事求是”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看,实事求是的实现过程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做到实事求是必须以实践为立足点。实事求是在实践活动中的根本要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里的“实际”不仅仅指客体的实际或是主体的实际,而是主体与客体相符合的实际。如果仅从客体的实际出发,就会陷入旧唯物主义,导致对人来说无益甚至是有害的结果;如果仅从主体的实际出发,就会导致主观主义或唯意志论的错误。“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方法,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实践第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两方面相互联系的思想内容。[2]
1、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理解“实事”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来理解“实事求是”中的“实事”,“实事”是“实事求是”的出发点。要做到实事求是,首先得弄清这里的“实事”指的是什么。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这里的“实事”就不仅仅是指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如果仅从“客体”来理解“实事”,就会导致一切从客体出发,陷入马克思所批判的旧唯物主义。这里的“实事”不仅要考虑到客体的规律及状况,也要考虑到主体的条件和状况,从主客体的统一中去把握“实事”,也就是从实践来理解“实事”。
實事求是活动的实现过程也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这里的“实事”并不是脱离人的认识的客观存在,相反,“实事”的认识主体是人。“实事”是人们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对客观事物的规律形成的认识,反过来,人们实践活动过程中对于“实事”的掌握程度又制约着实事求是的实现。因此,“实事”是主客体实际情况的统一,对“实事”的理解不仅应考虑客观事物,也要考虑主体条件,做到從实践来把握“实事”。
2、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理解“求”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来理解“实事求是”中的“求”,它是“实事求是”实现的内在动力,是一个动态过程。毛泽东对“实事求是”解释时说道,“求”就是“去研究”,那么,应该站在怎样的立场上“去研究”呢?如果仅从主体方面来理解“求”,则会脱离客观实际,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唯心的,而不能达到我们最终所追求的“是”;如果仅从客体方面来理解“求”,则难以实现人们所追寻的目的,对人来说是无益甚至是有害的。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实事求是”的“求”,必须要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在“实事求是”的过程中既遵循客观事物规律,又结合主体自身实际,才能运用最优方式推进“实事求是”的实现,使得“实事求是”过程中“求”的最大推动力发挥出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坚持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实践以理论为指导,达到理论与实践、知与行具体的历史的统一。[3]从主体与客体、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中去把握“实事求是”,才有可能达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真善美的统一,做到“实事求是”。
3、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理解“是”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来理解“实事求是”中的“是”,它是“实事求是”活动所追寻的目的和归宿。“实事求是”的“是”是指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性。求“是”是在占有大量真实可靠的“实事”基础上进行的。求“是”的过程不是对“实事”的简单排列组合或是“蒸发”、“浓缩”。要从“实事”中求得“是”,需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和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正确的改造。若大量的感性材料没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则可能背离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滑入狭隘经验论的泥坑;若只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没有科学的思维方法,则可能不能做到全面客观的看待客观事物。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应该相信,我们可以求得其中的“是”。“是”贯穿于实事求是活动过程的始终,如果“实事求是”活动一开始并未包含“是”,那么,我们又怎么可能从中得到“是”呢?因此,正如“起点”是尚未展开的“终点”,“终点”是实现了的“起点”。当我们在一个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达到了“实事求是”的实现,求得了其中的“是”,掌握了客观事物的规律,并不意味着实践活动的完结。这里所求得的“是”同时又将作为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所掌握的“实事”,为下一个“实事求是”活动的实现奠定基础,成为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理解“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实现过程也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实事求是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意味着在这一次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做到了实事求是,在下一次实践活动中就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实现需要我们不断的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同样十分重视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方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必须坚持的科学方法。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重要基本方法之一,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坚持实事求是,我们一直在路上。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801页。
[2]倪志安等著:《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4页。
[3]倪志安等著:《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7-2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