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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权力行使者凭借公共权力获取经营性内幕信息或政策性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进行内幕信息交易从而牟取私利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然而,由于对政府官员利用尚未公开发布的政策性信息谋取利益的行为,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予以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内幕信息交易型腐败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性、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破坏性不易被察觉,其行为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而游走于腐败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