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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的呼声由来已久,这类组织挂靠在行政部门名下,依托行政权力扮演“红顶中介”角色,活得很滋润。近日,中央印发总体方案,对问题进行了破题。
它们为社会所诟病,不是因为没有存在的价值,而是存在权力越界问题,一些组织甚至都演绎成了部门权力变现的提款机和领导权力寻租的遮羞布,这事关政府减政放权,事关党风廉政建设。这次能否实现“去行政化”,社会公众拭目以待。
如若以为脱钩了,“红顶中介”们“去行政化”了,权力就被关进了笼子,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被堵上了,则未免太过乐观。脱钩只能表示在组织体系上彼此分开了,但不能肯定它们之间隐秘的利益输送关系就此断开。
“红顶中介”之所以愿意戴着“红顶子”,政府部门之所以愿意为这些“红顶中介”站台背书,关键是利益在中间作祟。狐假虎威的“红顶中介”借权敛财,没有权力撑腰,就没有人买它们的账;反之,权力要变现同样需要假借于载体,“红顶中介”粉墨登场也就见怪不怪了。
体制脱钩只能是治标,切断利益输送才是治本,才是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的关键。如何才能切断利益输送呢?
首先,体制脱钩要与政府职能转变同步推进。光是脱钩,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的土壤继续存在的话,则它们必然会换个马甲继续戴“红顶子”,权力在其中发挥作用的本质不会改变。调整政府职能核心是规范权力,该管的管好管到位,不该管的放给市场去做,从根本上遏制住权力寻租的冲动。
体制脱钩与政府职能转变如能同步推进,可以最大限度地为脱钩减少阻力和干扰。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例,注册资本金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办公司不再需要验证报告,一些代办公司便没了业务,出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不改行创业。这就是改革的力量!只要政府职能真的转变,减政放权真的到位,行业协会不再是政府部门的“三产”和“小金库”,权力自然就会退出这些组织。
其次,体制脱钩要与企业化改制同步落实。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如果能够独立生存,不再需要权力去扶持,则“去行政化”问题也就解决了。
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外乎三个结局,改制为企业,经商海沉浮获得市场,彻底与行政权力决裂;改制后不为市场所接受,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改制后继续承接政府服务外包职能。对于前两种结局,生存或消亡为市场所为,不再与政府部门有利益关联,只有第三种需要关注。对这类组织,必须厘清权责关系,不得再依附于权力之上,市场化必须要彻底,从根子上切断利益关联。
第三,对脱钩组织的后续监管要同步跟进。假脱钩、“二政府”、“小金库”、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层出不穷,脱钩后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当然不能,脱钩后更需要加大对这类组织的管理,脱钩后的权力寻租会更加隐性化。脱离了政府部门,其运行更加灵活自由,监管的难度必然会更大。
因此,要加大政府服务外包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就业、经商办企业等事项要深入调查,查清是否与行业协会商会存在关联。对“红顶商人”露头就打,让其无处藏身。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纪委)
它们为社会所诟病,不是因为没有存在的价值,而是存在权力越界问题,一些组织甚至都演绎成了部门权力变现的提款机和领导权力寻租的遮羞布,这事关政府减政放权,事关党风廉政建设。这次能否实现“去行政化”,社会公众拭目以待。
如若以为脱钩了,“红顶中介”们“去行政化”了,权力就被关进了笼子,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被堵上了,则未免太过乐观。脱钩只能表示在组织体系上彼此分开了,但不能肯定它们之间隐秘的利益输送关系就此断开。
“红顶中介”之所以愿意戴着“红顶子”,政府部门之所以愿意为这些“红顶中介”站台背书,关键是利益在中间作祟。狐假虎威的“红顶中介”借权敛财,没有权力撑腰,就没有人买它们的账;反之,权力要变现同样需要假借于载体,“红顶中介”粉墨登场也就见怪不怪了。
体制脱钩只能是治标,切断利益输送才是治本,才是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的关键。如何才能切断利益输送呢?
首先,体制脱钩要与政府职能转变同步推进。光是脱钩,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生存的土壤继续存在的话,则它们必然会换个马甲继续戴“红顶子”,权力在其中发挥作用的本质不会改变。调整政府职能核心是规范权力,该管的管好管到位,不该管的放给市场去做,从根本上遏制住权力寻租的冲动。
体制脱钩与政府职能转变如能同步推进,可以最大限度地为脱钩减少阻力和干扰。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例,注册资本金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办公司不再需要验证报告,一些代办公司便没了业务,出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不改行创业。这就是改革的力量!只要政府职能真的转变,减政放权真的到位,行业协会不再是政府部门的“三产”和“小金库”,权力自然就会退出这些组织。
其次,体制脱钩要与企业化改制同步落实。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如果能够独立生存,不再需要权力去扶持,则“去行政化”问题也就解决了。
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外乎三个结局,改制为企业,经商海沉浮获得市场,彻底与行政权力决裂;改制后不为市场所接受,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改制后继续承接政府服务外包职能。对于前两种结局,生存或消亡为市场所为,不再与政府部门有利益关联,只有第三种需要关注。对这类组织,必须厘清权责关系,不得再依附于权力之上,市场化必须要彻底,从根子上切断利益关联。
第三,对脱钩组织的后续监管要同步跟进。假脱钩、“二政府”、“小金库”、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层出不穷,脱钩后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当然不能,脱钩后更需要加大对这类组织的管理,脱钩后的权力寻租会更加隐性化。脱离了政府部门,其运行更加灵活自由,监管的难度必然会更大。
因此,要加大政府服务外包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就业、经商办企业等事项要深入调查,查清是否与行业协会商会存在关联。对“红顶商人”露头就打,让其无处藏身。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