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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落实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环节,亦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步。在实现乡村地区振兴发展的决胜期,农村生态保护法治建设面临着生态参与主体环保意识薄弱、法治体系建设不健全、环保执法控制力较弱等现实困境,在农村生态保护法律实施的各个阶段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完善农村生态保护立法、多元实施农村生态法律制度、加强农村生态法治监督能释放农村生态法治价值,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