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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内生激励难题是经济运行无效率的根源;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当代中国最重要、最艰巨的制度变迁过程;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体现投资者保护、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三个视角的统一和参与改制的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统一。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制度变迁;方案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9-0016-04
一、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内生激励难题与经济运行效率偏低
历史存在过的和现实中存在着的经济体系都可以抽象为某类生产函数,再引入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把社会福利看作最终产出,把生产效率看作中间变量,则在相同的技术变量下,以企业产权结构为核心的制度变量对经济体系的生产效率和社会福利起着决定性作用。请参道格拉斯.诺斯和杨小凯等。传统经济体系的低福利已经为大多数中国人所切身体会过短缺经济时代普遍实行的供给的票证制度和广大老百姓的极度贫困就是这种低福利的鲜明表现。,这种低福利的原因是经济运行的效率偏低,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内生激励难题则是经济运行无效率的根源。
国有制经济产生的主要历史条件是用非市场力量剥夺个人的生产资料,在法律上,传统国有企业中的资本属于国家,个人不能拥有生产资料,个人参与企业的前提条件是他是共同体的一员,而不是他是某种资源的所有者,因此,国有企业不能分解和追溯到具体的个人,在国有经济的庞大体系中,实际活动着的全部是形形色色的代表人,没有可以追溯的最终委托人。市场中的企业则是在个人拥有生产要素的产权的基础上订立的合约,无论企业的规模多么庞大,组织结构多么复杂,即使年现金流数百亿美元、员工数十万和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的大型跨国公司,其权利和责任都可以最终追溯到个人。所以没有最终追溯人是国有企业与市场里的企业相比在产权结构上天生的致命缺陷。
这种缺陷造成国有企业中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因为在法律上界定产权比在事实上界定产权花费的资源通常要小,所以在法律上界定产权比在事实上界定产权要容易,这导致产权界定中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一方面,即使法律把资源界定为私有,但由于执行成本即事实界定私有产权的成本比较高而无法保持私有产权全部的排他性,总有一部分资源滞留在公共领域[10]并最终被其他私人所事实占有。另一方面,即使法律把资源界定为公有,但由于事实界定公有产权的成本往往很高,私人绝不会在公有资源面前自动却步,他们会采取种种手段攫取公有财产——巴泽尔[10]称之为“福利攫取”,攫取具有掠夺的含义,意指这种获取福利的手段的不正当和所获得的福利的非法性。公共资源的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或分离意味着资源虽在法律上是公有的,但某些私人在事实上建立起了对资源的排他权,即通过控制和使用来获取收益的权利;尽管由于没有法律的保障,这些权利是短暂和不稳定的。用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的框架来分析国有企业就可以看出公有财产的法权和事实产权分离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说的实质,即某些私人成了国有企业资产的控制者、使用者和受益者即这些法定公共资源的事实所有者,而使用这些资源的成本却由全民分担。
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内生两个激励难题:(1)财务资本法权与事实产权分离引发的福利攫取行为导致的资源使用缺乏效率是国有企业的第一个激励难题。第一,由于攫取者使用资源的成本大部分转嫁给了其他人,对他来说,面临的是一个远比实际价格低的资源价格,他会浪费这种事实上很稀缺的资源;对其他被迫分担成本的人来说,他们的理性反应是减少对公有资源的投资,对公有资源使用上的浪费和投入上的不足导致资源短缺,这就是公有制经济是短缺经济的根源。第二,攫取者为了掩饰其行为的非法性,被迫采取非效率的方式使用资源,造成资源的进一步浪费,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国有企业管理者惊人的在职消费。第三,攫取是暗中掠夺,掠夺是公开攫取,如果一个社会中攫取行为实际上被纵容,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形成生产行为减少、掠夺成风的行为模式,公有制经济作为短缺经济的可能性就会变成现实。(2)人力资本法权与事实产权分离引发的低劳动生产率是国有企业的第二个激励难题。公有制国家的法律把人力资本也界定为公有,但是,虽然公有制经济否认个人的人力资本法权,但它改变不了个人的人力资本事实产权,因为人力资本是天然属于个人的资产(巴泽尔、张五常、罗森等),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使用过程实际上是专用性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过程,无论专用性知识的学习还是运用都离不开人的能动性,在个人的人力资本产权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的情况下,个人可以凭借其事实上的所有权——控制权来降低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增加别人利用其人力资本的难度。巴泽尔[10]表明,就算是奴隶也可以对奴隶主的命令予以抗拒;奴隶主尽管拥有奴隶的身体甚至可以剥夺奴隶的生命,但他在奴隶制的范畴内也并没有很好的办法控制奴隶的人力资本,因为人力资本只可激励不可压榨[6]。可以想像一下,现代生产所需要的复杂体力劳动、技术发明和经营管理等人力资本的产权怎么可能被一种制度所真正剥夺呢?人力资本法权和事实产权的冲突带给国有企业一种无法克服的内在紧张,其表现是工人们出工不出力,技术人员没有创新的冲动,管理者因循守旧,整个企业效率低下。为了调动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传统公有制经济的代表人很倚重企图改变个人效用函数的劝说法即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不断树立榜样,激发劳动者的革命热情和对党的政治忠诚,以诱使劳动者自觉自愿地把所谓的国家和集体的目标,实则是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的效用当作劳动者自己的效用。然而劝说法不是万能的,榜样的力量也不是无穷的,国有企业不得不在一个个既非圣灵亦非傻瓜的血肉之躯面前直面实实在在的激励难题。
总之,传统国有企业由于废除了个人的财务资本产权和否定了个人的人力资本法权,结果在经济组织的运行中只能采用政治组织的运行中采用的代表制,加剧了资源的法权与事实产权分离,导致福利攫取和劳动生产率低下的激励难题。这不仅造成财富的巨大浪费,成为令人触目惊心的国有企业管理者过度在职消费,和在国有企业老总中蔓延而无法遏制的“59岁”现象等国有企业很多无法根治的痼疾的病源;而且堵塞了人力资本的成长道路和财富的源泉,最终导致国有企业无法兑现其最初的福利承诺和大多数工人晚景凄凉以及很多迟暮的管理人员铤而走险。
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与制度变迁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和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主旋律,自农村改革取得初步成功之后,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中国改革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国内有两种基本思路。林毅夫、蔡昉和李周[1],刘芍佳、李骥[3]等为代表提出了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经济效率的主张。张维迎[4]和周其仁[5]等为代表提出了通过建立个人财产制度和明晰人力资本产权来改变企业产权结构,提高经济效率主张。虽然市场和产权改革的观点有相辅相成的一面,但在理论上产权改革的逻辑应该优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逻辑,因为只有确立产权才能形成长期有效竞争的基础,所以我们不能同意“企业的竞争机制与产权归属在长期的竞争均衡中是可以分离的”[3]这个超产权论的观点,因为很难想像一种只有压力机制而没有动力机制的长期均衡的存在。从企业改革的实践来看,虽然市场改革与产权改革是交替进行和相互促进的,但现在已经很清楚,改到最后,剩下的硬骨头都是产权问题。因此,只有把财务资本的法权和人力资本的法权这两个权力还给个人,才能解决国有企业的两个激励难题,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实实在在存在并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只可能是活生生的个人,而不可能是抽象的全民、国家和集体。
将权利还原给个人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实质上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制度变迁。实现现代化是数代中国人的梦想,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由之路,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是实现现代化最重要的条件。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私有财产公有化,这次制度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现代化,今天,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也是为了实现现代化。因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体制和制度创新,其意义远甚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也是最艰巨的体制创新,其难度也远甚于当年的公有制改造,公有制改造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就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却已经进行了20年,依然任重而道远。
按照诺斯的观点,制度变迁分为诱致型制度变迁和强制型制度变迁两种基本类型,诱致型制度变迁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渐进的、毋需政府推动的制度演变过程,强制型制度变迁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激进的、由社会公认的权威机构强制实施的制度演变过程,而在社会基本经济政治制度或体制的强制变迁过程中,这个权威机构只能是政府而不能是其他社会组织。国有企业改革既具有诱致型制度变迁的某些特征,又具有强制型制度变迁的某些特征,在这一制度演变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企业员工和各级政府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冲突。在企业改革的放权让利阶段,各方冲突很小,变革毋须太多强制;到了产权改革阶段,各方利益冲突明晰化,这表现在各方所主张的改制方案分歧上就是管理层主张实施管理层收购(MBO),员工最关心有关了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补偿和以后的就业去向方面的问题,政府最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制度变迁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按照布坎南的观点,制度变革是公共选择的结果,从长期来看并不需要政府主导,但从中国的实际来看,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是既有格局中的利益主体之一,有其特殊的利益,但是除了自身的利益外,政府还是全社会的政府,具有唯一性,在所有的利益主体中政府还必须代表、也是最能代表全社会共同利益的主体,所以目前政府在制度变迁和制度环境建设方面的责任义不容辞。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制度变革是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在各方改制方案的博弈中,最有发言权一方的方案将主导改革进程。这样,国有企业改制实际上就成为政府主导下各利害相关人参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该体现多个视角和多方利益的统一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多个利害相关人,其中主要涉及政府、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员工的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从外部参与企业改制的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这一强制型制度变迁过程中,虽然政府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最终改制方案不能由政府一家说了算,更不能武断决定,人为制造摩擦、增加制度变迁的成本、放大改制在弱势群体身上留下的伤痕,而应该由政府、企业管理层和员工三方协商确定,最终改制方案要体现投资者保护、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三个视角的统一,否则不仅方案难以通过,就算强制通过了,实施中也将隐患无穷。同时改制方案还必须获得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认可即必须在市场上通过,所以最终改制方案还要要体现市场认可视角。
没有体现投资者保护、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三个视角的统一,某一个甚至两个视角的缺失是导致既有改制方案的提出和实施出现巨大分歧和激烈冲突的根本原因。在政府主导改制并且政府十分强势的背景下,不应该只有一个声音,不应该忽略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这两个视角。为郎咸平所质疑的海尔、TCL等企业是国内经过激烈市场竞争后生存下来的优质资产,张瑞敏、李东生等创业企业家是其中的核心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了关键性作用,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对他们的人力资本进行补偿和激励对企业下一步的发展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把矛头指向海尔、TCL这类优质企业和张瑞敏、李东生等优秀企业家对中国企业的未来和中国企业家的成长贻害无穷。所以在MBO问题上慎重是必要的,但对其一概加以否定则是错误的,虽然国家已经叫停了MBO,但我们认为这是暂时的。MBO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平安保险上市方案和TCL改制方案都是大型国有企业成功实施MBO的范例,是对企业家人力资本进行补偿和激励的典型方案。这类方案的关键不在于让原经营者拿钱买企业的股份,而是在尊重和承认优秀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多年来物化在国有企业资产增量中的人力资本的基础上,在科学考量的基础上通过赠送一些股份的方式对他们的进行补偿,这类方案的实施将对企业家下一步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激励作用。反观长虹、九洲、双马和东材等案例,则可以看出企业家人力资本补偿和激励缺失是其中最大的硬伤,他们的不公平的做法将产生强烈的反向激励,将驱使真正有本事的经营者离开国企。所以我们相信只要坚持科学的考量标准和程序公正,作为一种基本的同时也比较成熟的方式,MBO在以后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仍将发挥积极作用。对企业员工的补偿也是改制中不能忽略的视角,改制企业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对了断职工原有身份进行补偿和实施社保并轨需要巨大的成本,这些成本只能由企业净资产支付。很多企业改制方案遭到职工抵制甚至引起职工闹事并造成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正是忽略员工补偿视角,过高估价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比例国有企业的资产不等于国有资产,在很多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实际上只占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主要由国家包括土地在内的原始投入、国家的追加投资等可量化的资产和国家对企业的政策支持、政府官员对企业的关心指导等难以量化的资产两部分构成;企业的另一部分资产甚至是大部分资产是企业内部人,主要是经营者人力资本的积累。,过低估价企业家和员工沉淀人力资本价值,对员工的补偿太少造成的。不过我们欣喜地看到刚拟好的破产法草案把企业破产时拖欠职工工资和补偿金列在规定的特定财产中优先受偿,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下一步改制方案的员工补偿视角。
没有体现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改制方案不能最终获得市场认可的根本原因,因此不应该不加分析地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来伤害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感情,频添本已艰苦卓绝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因为资产流失不是教条式的财务分析,国有资产的质量与价值判断远比简单的财务分析对企业改制的成败重要。仅从简单的经营分析来看,很多国有企业实际价值就已经大大低于其账面价值,因为许多根本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大量的过期存货是不实资产,企业设备的技术折旧也会导致真实资产大幅度缩水。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落后的治理机制、低下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贫乏的人力资源极大地降低了其整体资质。这就是为什么战略投资者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缺乏兴趣、民营企业往往只看好企业某些特殊资产、中小投资者对国有企业上市的接受程度很低的根本原因。宝钢前一段时间的增资扩股受到了市场的强烈质疑,如果不是打了一个政策的擦边球,其方案是难以通过的。宝钢算得上最优秀的国有企业之一,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窥查市场对国有企业价值的判断。大多数国有企业如果没有好的投资者和好的经营方式介入,其真实存量资产还会以惊人的速度丧失,没有接盘企业的优质管理资产的注入,它们将很快变成资不抵债,这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所以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价值除去补偿经营者和员工必须的支付之外,剩余的部分就是市场愿意接受的价值和接盘企业愿意接受的价值,此外再无别的价值,如果一相情愿地坚持一个有价无市的价格和一再拖延时间,必将贻误改制的时机。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蔡昉,李周.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创造竞争环境[J].改革,1995,(3).
[2] 林毅夫,蔡昉,李周.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J].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3] 刘勺佳,李骥.超产权论与企业绩效[J].经济研究,1998,(8).
[4] 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5] 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
[6] 周其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J].经济研究,2000,(11).
[7] 杨炯,徐风华.国有企业的激励难题与产权改革[J].改革与战略,2004,(1).
[8] 罗启清.郎教授的偏差[N].中国经济时报,2004-09-15.
[9] 东方.谁“谋害”了这家国有企业[N].中国经济时报,2004-10-13.
[10] [美]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M].费方域, 段毅才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11] [美]诺斯.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2.
[12] [奥]杨小凯, 黄有光.专业化与经济组织——一种新兴古典微观经济学框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孟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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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内生激励难题是经济运行无效率的根源;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当代中国最重要、最艰巨的制度变迁过程;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体现投资者保护、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三个视角的统一和参与改制的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统一。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制度变迁;方案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9-0016-04
一、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内生激励难题与经济运行效率偏低
历史存在过的和现实中存在着的经济体系都可以抽象为某类生产函数,再引入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把社会福利看作最终产出,把生产效率看作中间变量,则在相同的技术变量下,以企业产权结构为核心的制度变量对经济体系的生产效率和社会福利起着决定性作用。请参道格拉斯.诺斯和杨小凯等。传统经济体系的低福利已经为大多数中国人所切身体会过短缺经济时代普遍实行的供给的票证制度和广大老百姓的极度贫困就是这种低福利的鲜明表现。,这种低福利的原因是经济运行的效率偏低,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内生激励难题则是经济运行无效率的根源。
国有制经济产生的主要历史条件是用非市场力量剥夺个人的生产资料,在法律上,传统国有企业中的资本属于国家,个人不能拥有生产资料,个人参与企业的前提条件是他是共同体的一员,而不是他是某种资源的所有者,因此,国有企业不能分解和追溯到具体的个人,在国有经济的庞大体系中,实际活动着的全部是形形色色的代表人,没有可以追溯的最终委托人。市场中的企业则是在个人拥有生产要素的产权的基础上订立的合约,无论企业的规模多么庞大,组织结构多么复杂,即使年现金流数百亿美元、员工数十万和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的大型跨国公司,其权利和责任都可以最终追溯到个人。所以没有最终追溯人是国有企业与市场里的企业相比在产权结构上天生的致命缺陷。
这种缺陷造成国有企业中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因为在法律上界定产权比在事实上界定产权花费的资源通常要小,所以在法律上界定产权比在事实上界定产权要容易,这导致产权界定中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一方面,即使法律把资源界定为私有,但由于执行成本即事实界定私有产权的成本比较高而无法保持私有产权全部的排他性,总有一部分资源滞留在公共领域[10]并最终被其他私人所事实占有。另一方面,即使法律把资源界定为公有,但由于事实界定公有产权的成本往往很高,私人绝不会在公有资源面前自动却步,他们会采取种种手段攫取公有财产——巴泽尔[10]称之为“福利攫取”,攫取具有掠夺的含义,意指这种获取福利的手段的不正当和所获得的福利的非法性。公共资源的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或分离意味着资源虽在法律上是公有的,但某些私人在事实上建立起了对资源的排他权,即通过控制和使用来获取收益的权利;尽管由于没有法律的保障,这些权利是短暂和不稳定的。用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的框架来分析国有企业就可以看出公有财产的法权和事实产权分离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说的实质,即某些私人成了国有企业资产的控制者、使用者和受益者即这些法定公共资源的事实所有者,而使用这些资源的成本却由全民分担。
法权与事实产权不一致内生两个激励难题:(1)财务资本法权与事实产权分离引发的福利攫取行为导致的资源使用缺乏效率是国有企业的第一个激励难题。第一,由于攫取者使用资源的成本大部分转嫁给了其他人,对他来说,面临的是一个远比实际价格低的资源价格,他会浪费这种事实上很稀缺的资源;对其他被迫分担成本的人来说,他们的理性反应是减少对公有资源的投资,对公有资源使用上的浪费和投入上的不足导致资源短缺,这就是公有制经济是短缺经济的根源。第二,攫取者为了掩饰其行为的非法性,被迫采取非效率的方式使用资源,造成资源的进一步浪费,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国有企业管理者惊人的在职消费。第三,攫取是暗中掠夺,掠夺是公开攫取,如果一个社会中攫取行为实际上被纵容,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形成生产行为减少、掠夺成风的行为模式,公有制经济作为短缺经济的可能性就会变成现实。(2)人力资本法权与事实产权分离引发的低劳动生产率是国有企业的第二个激励难题。公有制国家的法律把人力资本也界定为公有,但是,虽然公有制经济否认个人的人力资本法权,但它改变不了个人的人力资本事实产权,因为人力资本是天然属于个人的资产(巴泽尔、张五常、罗森等),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使用过程实际上是专用性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过程,无论专用性知识的学习还是运用都离不开人的能动性,在个人的人力资本产权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的情况下,个人可以凭借其事实上的所有权——控制权来降低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增加别人利用其人力资本的难度。巴泽尔[10]表明,就算是奴隶也可以对奴隶主的命令予以抗拒;奴隶主尽管拥有奴隶的身体甚至可以剥夺奴隶的生命,但他在奴隶制的范畴内也并没有很好的办法控制奴隶的人力资本,因为人力资本只可激励不可压榨[6]。可以想像一下,现代生产所需要的复杂体力劳动、技术发明和经营管理等人力资本的产权怎么可能被一种制度所真正剥夺呢?人力资本法权和事实产权的冲突带给国有企业一种无法克服的内在紧张,其表现是工人们出工不出力,技术人员没有创新的冲动,管理者因循守旧,整个企业效率低下。为了调动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传统公有制经济的代表人很倚重企图改变个人效用函数的劝说法即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不断树立榜样,激发劳动者的革命热情和对党的政治忠诚,以诱使劳动者自觉自愿地把所谓的国家和集体的目标,实则是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的效用当作劳动者自己的效用。然而劝说法不是万能的,榜样的力量也不是无穷的,国有企业不得不在一个个既非圣灵亦非傻瓜的血肉之躯面前直面实实在在的激励难题。
总之,传统国有企业由于废除了个人的财务资本产权和否定了个人的人力资本法权,结果在经济组织的运行中只能采用政治组织的运行中采用的代表制,加剧了资源的法权与事实产权分离,导致福利攫取和劳动生产率低下的激励难题。这不仅造成财富的巨大浪费,成为令人触目惊心的国有企业管理者过度在职消费,和在国有企业老总中蔓延而无法遏制的“59岁”现象等国有企业很多无法根治的痼疾的病源;而且堵塞了人力资本的成长道路和财富的源泉,最终导致国有企业无法兑现其最初的福利承诺和大多数工人晚景凄凉以及很多迟暮的管理人员铤而走险。
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与制度变迁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和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主旋律,自农村改革取得初步成功之后,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中国改革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国内有两种基本思路。林毅夫、蔡昉和李周[1],刘芍佳、李骥[3]等为代表提出了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经济效率的主张。张维迎[4]和周其仁[5]等为代表提出了通过建立个人财产制度和明晰人力资本产权来改变企业产权结构,提高经济效率主张。虽然市场和产权改革的观点有相辅相成的一面,但在理论上产权改革的逻辑应该优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逻辑,因为只有确立产权才能形成长期有效竞争的基础,所以我们不能同意“企业的竞争机制与产权归属在长期的竞争均衡中是可以分离的”[3]这个超产权论的观点,因为很难想像一种只有压力机制而没有动力机制的长期均衡的存在。从企业改革的实践来看,虽然市场改革与产权改革是交替进行和相互促进的,但现在已经很清楚,改到最后,剩下的硬骨头都是产权问题。因此,只有把财务资本的法权和人力资本的法权这两个权力还给个人,才能解决国有企业的两个激励难题,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实实在在存在并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只可能是活生生的个人,而不可能是抽象的全民、国家和集体。
将权利还原给个人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实质上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制度变迁。实现现代化是数代中国人的梦想,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由之路,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是实现现代化最重要的条件。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私有财产公有化,这次制度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现代化,今天,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也是为了实现现代化。因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体制和制度创新,其意义远甚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也是最艰巨的体制创新,其难度也远甚于当年的公有制改造,公有制改造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就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却已经进行了20年,依然任重而道远。
按照诺斯的观点,制度变迁分为诱致型制度变迁和强制型制度变迁两种基本类型,诱致型制度变迁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渐进的、毋需政府推动的制度演变过程,强制型制度变迁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激进的、由社会公认的权威机构强制实施的制度演变过程,而在社会基本经济政治制度或体制的强制变迁过程中,这个权威机构只能是政府而不能是其他社会组织。国有企业改革既具有诱致型制度变迁的某些特征,又具有强制型制度变迁的某些特征,在这一制度演变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企业员工和各级政府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冲突。在企业改革的放权让利阶段,各方冲突很小,变革毋须太多强制;到了产权改革阶段,各方利益冲突明晰化,这表现在各方所主张的改制方案分歧上就是管理层主张实施管理层收购(MBO),员工最关心有关了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补偿和以后的就业去向方面的问题,政府最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制度变迁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按照布坎南的观点,制度变革是公共选择的结果,从长期来看并不需要政府主导,但从中国的实际来看,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是既有格局中的利益主体之一,有其特殊的利益,但是除了自身的利益外,政府还是全社会的政府,具有唯一性,在所有的利益主体中政府还必须代表、也是最能代表全社会共同利益的主体,所以目前政府在制度变迁和制度环境建设方面的责任义不容辞。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制度变革是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在各方改制方案的博弈中,最有发言权一方的方案将主导改革进程。这样,国有企业改制实际上就成为政府主导下各利害相关人参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该体现多个视角和多方利益的统一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多个利害相关人,其中主要涉及政府、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员工的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从外部参与企业改制的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这一强制型制度变迁过程中,虽然政府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最终改制方案不能由政府一家说了算,更不能武断决定,人为制造摩擦、增加制度变迁的成本、放大改制在弱势群体身上留下的伤痕,而应该由政府、企业管理层和员工三方协商确定,最终改制方案要体现投资者保护、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三个视角的统一,否则不仅方案难以通过,就算强制通过了,实施中也将隐患无穷。同时改制方案还必须获得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认可即必须在市场上通过,所以最终改制方案还要要体现市场认可视角。
没有体现投资者保护、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三个视角的统一,某一个甚至两个视角的缺失是导致既有改制方案的提出和实施出现巨大分歧和激烈冲突的根本原因。在政府主导改制并且政府十分强势的背景下,不应该只有一个声音,不应该忽略经营者激励和员工补偿这两个视角。为郎咸平所质疑的海尔、TCL等企业是国内经过激烈市场竞争后生存下来的优质资产,张瑞敏、李东生等创业企业家是其中的核心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了关键性作用,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对他们的人力资本进行补偿和激励对企业下一步的发展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把矛头指向海尔、TCL这类优质企业和张瑞敏、李东生等优秀企业家对中国企业的未来和中国企业家的成长贻害无穷。所以在MBO问题上慎重是必要的,但对其一概加以否定则是错误的,虽然国家已经叫停了MBO,但我们认为这是暂时的。MBO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平安保险上市方案和TCL改制方案都是大型国有企业成功实施MBO的范例,是对企业家人力资本进行补偿和激励的典型方案。这类方案的关键不在于让原经营者拿钱买企业的股份,而是在尊重和承认优秀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多年来物化在国有企业资产增量中的人力资本的基础上,在科学考量的基础上通过赠送一些股份的方式对他们的进行补偿,这类方案的实施将对企业家下一步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激励作用。反观长虹、九洲、双马和东材等案例,则可以看出企业家人力资本补偿和激励缺失是其中最大的硬伤,他们的不公平的做法将产生强烈的反向激励,将驱使真正有本事的经营者离开国企。所以我们相信只要坚持科学的考量标准和程序公正,作为一种基本的同时也比较成熟的方式,MBO在以后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仍将发挥积极作用。对企业员工的补偿也是改制中不能忽略的视角,改制企业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对了断职工原有身份进行补偿和实施社保并轨需要巨大的成本,这些成本只能由企业净资产支付。很多企业改制方案遭到职工抵制甚至引起职工闹事并造成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正是忽略员工补偿视角,过高估价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比例国有企业的资产不等于国有资产,在很多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实际上只占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主要由国家包括土地在内的原始投入、国家的追加投资等可量化的资产和国家对企业的政策支持、政府官员对企业的关心指导等难以量化的资产两部分构成;企业的另一部分资产甚至是大部分资产是企业内部人,主要是经营者人力资本的积累。,过低估价企业家和员工沉淀人力资本价值,对员工的补偿太少造成的。不过我们欣喜地看到刚拟好的破产法草案把企业破产时拖欠职工工资和补偿金列在规定的特定财产中优先受偿,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下一步改制方案的员工补偿视角。
没有体现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改制方案不能最终获得市场认可的根本原因,因此不应该不加分析地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来伤害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感情,频添本已艰苦卓绝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因为资产流失不是教条式的财务分析,国有资产的质量与价值判断远比简单的财务分析对企业改制的成败重要。仅从简单的经营分析来看,很多国有企业实际价值就已经大大低于其账面价值,因为许多根本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大量的过期存货是不实资产,企业设备的技术折旧也会导致真实资产大幅度缩水。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落后的治理机制、低下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贫乏的人力资源极大地降低了其整体资质。这就是为什么战略投资者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缺乏兴趣、民营企业往往只看好企业某些特殊资产、中小投资者对国有企业上市的接受程度很低的根本原因。宝钢前一段时间的增资扩股受到了市场的强烈质疑,如果不是打了一个政策的擦边球,其方案是难以通过的。宝钢算得上最优秀的国有企业之一,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窥查市场对国有企业价值的判断。大多数国有企业如果没有好的投资者和好的经营方式介入,其真实存量资产还会以惊人的速度丧失,没有接盘企业的优质管理资产的注入,它们将很快变成资不抵债,这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所以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价值除去补偿经营者和员工必须的支付之外,剩余的部分就是市场愿意接受的价值和接盘企业愿意接受的价值,此外再无别的价值,如果一相情愿地坚持一个有价无市的价格和一再拖延时间,必将贻误改制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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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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