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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法发[2017]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交通运输部对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对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