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将制定权威商标品牌排行榜

来源 :中国质量万里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ke86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1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对相关商标、品牌排行榜进行规范,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截至9月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近1500万件,累计注册量、有效注册量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一。但盲目注册、商标休眠等现象也大量存在。
  有的大企业申请注册商标2000多件、3000多件,但实际使用的只有两三件,多则五六件;还有机构出于牟利目的,把好听、实用的商标注册下来,再找机会卖给企业。
其他文献
合肥,中国大型的家电生产基地。在这里,有一个家电企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在行业内尤其引人瞩目,被称为“奇迹”。她,就是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洋”),一股正悄然改变中国白电版图的“合肥力量”。  走上“高速路”  合肥三洋近些年的发展有目共睹,变化日新月异,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50%以上。公司真正踏上高速发展之路,是在2008年金友华主政之后。以金友华为首的管理团队确立后
期刊
有记者从首届“电子电气产品环境标准化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上获悉,我国将于近期修订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即将修订出台的办法,在适用对象上将原来的“电子信息产品”改为“电器电子产品”,扩大了相关产品领域;在目录管理名称上将原有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改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等。
期刊
据法制办网站消息,工信部日前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采用人工收集、在线自动收集、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出售、共享和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期刊
明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实施,新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将“重拳”指向排污企业。环保部将与新法相关的4项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排污者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仍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逐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的、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擅自恢复生产等行为将被责令停业、关闭。
期刊
11月1日起,《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新的法规规章开始施行。其中,餐馆“最低消费”将被禁止,违反规定最高将罚3万,“开瓶费”、“茶位费”等餐饮业“潜规则”将得到整治;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中设私人会所;国家信访局出台新规强化初信初访事项的督办责任,未履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机构将被追责;沿用15年的稿费标准将大幅提高,每千字提至
期刊
11月1日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对此,有消费者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进行规范,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期刊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11月8日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管理责任。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买到假冒伪劣化妆品,可向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网络方不能提供生产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方赔偿,但有权追偿。化妆品标识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医疗作用。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使得消费者
期刊
x前,全国质检系统首届“书香质检”阅读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以“强素质、树形象”为主题,得到了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为活动开展题写了寄语。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的寄语是“开卷有益,汇聚质检正能量。知行合一,共筑质量强国梦”、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的寄语是“阅读改变人生,书香飘进质检;繁荣质量文化,建设质量强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的寄语是“倡导全民阅读,传播质量文化”。
期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1月6日下午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清理整治网络视频有害信息专项行动。行动将重点围绕清理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谣言等视频有害信息,把握五大关键节点:在线存储服务类网盘、微盘;智能手机浏览器自带APP下载服务及手机APP应用商店;微博、博客、论坛、微信等互动环节分享的相关视频链接等。
期刊
11月1日表决通过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12种情形法院应受理。新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指使、胁迫、贿买证人作证或阻止证人作证,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等情形,法院将对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