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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新闻的精确度,把新闻中可以量度的要素报道得更精确,把新闻中可以突出特点或主题的细节报道得更具体,这就是新闻的细化处理。它包括时间、地点的细化,数据的适度精确,人物的身份介绍和特点描述以及事件进程中的细节描绘。细化处理在现今的新闻报道中随处可见,每一张报纸上或每晚的电视里都有经过细化处理的新闻。
那么,新闻的细化处理既然如此常见,它到底有什么作用呢?一条新闻的时间、地点、数据有必要抠得那么精细吗?对新闻事实中的细节有没有不厌其烦详加描述的必要呢?
细化处理的第一个作用是增强受众记忆深度。古人说起写文章的诀窍,有句话叫做"疏处可走马,密处不透风",就是说文章要详略得当,这样才可疏密有致,相得益彰。新闻中被细化处理的部分就是在平淡无奇的新闻基底上被强化突出的部分。如果整篇新闻都是程式化的事实表述,就很容易流于平淡。把新闻中的重要部分进行细化处理,加以突出,可以达到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增强受众记忆深度的目的。1997年7月1日凌晨香港回归祖国、主权移交的关键时刻,当英国国旗徐徐下降时,其他电视机构一律用全景镜头记录,而香港本港台却慢慢地把镜头推向肃立的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当镜头推成他半胸特写时,只见彭定康垂头丧气、满脸悲戚,形象地向观众传达了彭定康此时"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复杂心情。此时,彭定康的表情作为被突出的细节,从交接会场这个基底上突现出来,这种历史性镜头叫人久久难忘。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宽泛的视野、空泛的描述是无法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集中在某一局部或某个点,作具体、细致的描述,才会使新闻报道深深地印入人们的脑际。
细化处理的第二个作用是对新闻真实感的加强。以《北京青年报》上的两则事故新闻为例:
"昨天上午,本市铁二中学生宿舍工地,一名只有右眼的残疾民工从正在拆除的旧楼三层摔下。"(《一残疾民工坠楼身亡》,2000.1.17);
"昨天上午10时30分,朝阳区马圈长途车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车号为'京CZ2454'的212吉普车在人行道上撞伤两名70多岁的大妈。"(《两老太人行道上被撞伤》,2000.11.14)。
读者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后一条新闻比前一条精细度高,真实感强。前一条新闻只精确到日,后一条新闻精确到分,而且后一条新闻中关于肇事车辆的车号、型号的准确叙述,也大大增强了新闻的真实感。新闻的真实是记者感知的结果,而由记者把握的真实性并没有固定的量度单位,所以再现事实时空含量和实际的吻合,就成为衡量新闻真实性的一把标尺。新闻中的时空量度(时间、地点、数据)表述得越精细,就越容易检验它的真实与否。比如前面的《两老太人行道上被撞伤》,如果改成"昨天,北京的一个长途车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两个老太在人行道上被一辆吉普车撞伤",新闻要素也都齐全,但是不够精确,不易查验,比较模糊,真实性大受影响。
细化处理的第三个作用是强化新闻主题。对新闻进行细化处理的本质,就是"放大",新闻中被细化处理的部分 ,就是被记者拿着放大镜照给读者看的部分。这个部分当然不是无关紧要的,它或者是新闻真实的量度依据,或者是可以突出新闻事件、人物本质之所在的细节。前一种情况可以增强新闻的真实感,后一种情况可以揭示出事件和人物的本质,强化新闻主题。如1997年11月2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罚"要依法》节目中,记者在309国道采访乱罚款现象时,就使用了两个生动的现场语言细节来展示新闻主题:一个细节是当黎城交警刘代江信口将罚款由20元涨成40元时,一个司机对记者说:"算了,我给他们40元吧,再问就揍你了。"另一个细节是一个司机正在向记者反映乱罚款的情况时,发现有警车开来就说:"交警来了,我得走了。"这个新闻通过跟交警打交道的司机在采访过程中自然流露的语言细节,使个别交警乱罚款的恶劣形象呼之欲出,突出了应该依法罚款的新闻主题。
虽然新闻的细化处理有这样多的好处,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就往往成了过犹不及,所以新闻也不是越细越好。实际工作中,因新闻的细化处理方法不当而引发的负作用也有不少,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三种:
首先是不能泄露机密或隐私。新闻的细化处理要求把新闻中可以量度的要素报道得更精确,把新闻中可以突出的特点或主题的细节报道得更具体,而当这些"要素"和"细节"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时候,就不能不含糊一些了。这时如果一味追求新闻的细化,就是违背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行为。比如,我们在报道军中人物时, 就不能按新闻的细化处理原则写出他所在部队的编号,而是要含混一点,用"某"字来代替。
其次是不能渲染消极事实来吸引读者,使新闻成为诲淫诲盗的产品。那些对抢劫凶杀案件不厌其详的报道,会引发想犯罪的人的模仿;那些把公安部门的侦破思路写得一清二楚的报道,其细节的真实很可能导致犯罪分子反侦破手段的提高。因此,在对新闻的细化处理过程中,还必须从新闻价值和舆论导向的角度来探讨:事件报道中应该如何细化,怎样细化?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就会出现有损新闻工作者声誉的新闻负作用。
此外,细节失真也是新闻细化处理中的常见问题。新闻的细化处理本来是为了凸显真实性,但是由于记者工作的马虎大意,对细节材料不加推敲、不加核查地采用,往往会造成局部细节失真破坏整体真实感的结果。以李向群事迹的报道为例:李向群是广州军区某集团军"塔山守备英雄团"的战士。采访时,如果不留心了解这支部队的历史,就有可能闹出笑话。因为在同一集团军,另有一个"塔山英雄团",只有在荣誉称号上有"守备"两字之差。而在社会上,"塔山英雄团"比"塔山守备英雄团"名气大,记者如果在采访时马虎一些,就有可能在李向群的"户籍"问题上张冠李戴。1999年2月22日晚,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李向群事迹的连续报道时,屏幕上出现的镜头是"塔山英雄团"的旗帜,而且镜头时间不短。事实上,"塔山英雄团"所在地在武汉市附近,与李向群的事迹一点都搭不上边。像这样的失误完全应该避免,想想看,当人们在新闻中提到的"塔山英雄团"根本查无李向群此人时,新闻的整体真实性就因为这一个细节的失误而造成了多大的损害?
那么,新闻的细化处理既然如此常见,它到底有什么作用呢?一条新闻的时间、地点、数据有必要抠得那么精细吗?对新闻事实中的细节有没有不厌其烦详加描述的必要呢?
细化处理的第一个作用是增强受众记忆深度。古人说起写文章的诀窍,有句话叫做"疏处可走马,密处不透风",就是说文章要详略得当,这样才可疏密有致,相得益彰。新闻中被细化处理的部分就是在平淡无奇的新闻基底上被强化突出的部分。如果整篇新闻都是程式化的事实表述,就很容易流于平淡。把新闻中的重要部分进行细化处理,加以突出,可以达到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增强受众记忆深度的目的。1997年7月1日凌晨香港回归祖国、主权移交的关键时刻,当英国国旗徐徐下降时,其他电视机构一律用全景镜头记录,而香港本港台却慢慢地把镜头推向肃立的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当镜头推成他半胸特写时,只见彭定康垂头丧气、满脸悲戚,形象地向观众传达了彭定康此时"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复杂心情。此时,彭定康的表情作为被突出的细节,从交接会场这个基底上突现出来,这种历史性镜头叫人久久难忘。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宽泛的视野、空泛的描述是无法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集中在某一局部或某个点,作具体、细致的描述,才会使新闻报道深深地印入人们的脑际。
细化处理的第二个作用是对新闻真实感的加强。以《北京青年报》上的两则事故新闻为例:
"昨天上午,本市铁二中学生宿舍工地,一名只有右眼的残疾民工从正在拆除的旧楼三层摔下。"(《一残疾民工坠楼身亡》,2000.1.17);
"昨天上午10时30分,朝阳区马圈长途车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车号为'京CZ2454'的212吉普车在人行道上撞伤两名70多岁的大妈。"(《两老太人行道上被撞伤》,2000.11.14)。
读者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后一条新闻比前一条精细度高,真实感强。前一条新闻只精确到日,后一条新闻精确到分,而且后一条新闻中关于肇事车辆的车号、型号的准确叙述,也大大增强了新闻的真实感。新闻的真实是记者感知的结果,而由记者把握的真实性并没有固定的量度单位,所以再现事实时空含量和实际的吻合,就成为衡量新闻真实性的一把标尺。新闻中的时空量度(时间、地点、数据)表述得越精细,就越容易检验它的真实与否。比如前面的《两老太人行道上被撞伤》,如果改成"昨天,北京的一个长途车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两个老太在人行道上被一辆吉普车撞伤",新闻要素也都齐全,但是不够精确,不易查验,比较模糊,真实性大受影响。
细化处理的第三个作用是强化新闻主题。对新闻进行细化处理的本质,就是"放大",新闻中被细化处理的部分 ,就是被记者拿着放大镜照给读者看的部分。这个部分当然不是无关紧要的,它或者是新闻真实的量度依据,或者是可以突出新闻事件、人物本质之所在的细节。前一种情况可以增强新闻的真实感,后一种情况可以揭示出事件和人物的本质,强化新闻主题。如1997年11月2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罚"要依法》节目中,记者在309国道采访乱罚款现象时,就使用了两个生动的现场语言细节来展示新闻主题:一个细节是当黎城交警刘代江信口将罚款由20元涨成40元时,一个司机对记者说:"算了,我给他们40元吧,再问就揍你了。"另一个细节是一个司机正在向记者反映乱罚款的情况时,发现有警车开来就说:"交警来了,我得走了。"这个新闻通过跟交警打交道的司机在采访过程中自然流露的语言细节,使个别交警乱罚款的恶劣形象呼之欲出,突出了应该依法罚款的新闻主题。
虽然新闻的细化处理有这样多的好处,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就往往成了过犹不及,所以新闻也不是越细越好。实际工作中,因新闻的细化处理方法不当而引发的负作用也有不少,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三种:
首先是不能泄露机密或隐私。新闻的细化处理要求把新闻中可以量度的要素报道得更精确,把新闻中可以突出的特点或主题的细节报道得更具体,而当这些"要素"和"细节"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时候,就不能不含糊一些了。这时如果一味追求新闻的细化,就是违背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行为。比如,我们在报道军中人物时, 就不能按新闻的细化处理原则写出他所在部队的编号,而是要含混一点,用"某"字来代替。
其次是不能渲染消极事实来吸引读者,使新闻成为诲淫诲盗的产品。那些对抢劫凶杀案件不厌其详的报道,会引发想犯罪的人的模仿;那些把公安部门的侦破思路写得一清二楚的报道,其细节的真实很可能导致犯罪分子反侦破手段的提高。因此,在对新闻的细化处理过程中,还必须从新闻价值和舆论导向的角度来探讨:事件报道中应该如何细化,怎样细化?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就会出现有损新闻工作者声誉的新闻负作用。
此外,细节失真也是新闻细化处理中的常见问题。新闻的细化处理本来是为了凸显真实性,但是由于记者工作的马虎大意,对细节材料不加推敲、不加核查地采用,往往会造成局部细节失真破坏整体真实感的结果。以李向群事迹的报道为例:李向群是广州军区某集团军"塔山守备英雄团"的战士。采访时,如果不留心了解这支部队的历史,就有可能闹出笑话。因为在同一集团军,另有一个"塔山英雄团",只有在荣誉称号上有"守备"两字之差。而在社会上,"塔山英雄团"比"塔山守备英雄团"名气大,记者如果在采访时马虎一些,就有可能在李向群的"户籍"问题上张冠李戴。1999年2月22日晚,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李向群事迹的连续报道时,屏幕上出现的镜头是"塔山英雄团"的旗帜,而且镜头时间不短。事实上,"塔山英雄团"所在地在武汉市附近,与李向群的事迹一点都搭不上边。像这样的失误完全应该避免,想想看,当人们在新闻中提到的"塔山英雄团"根本查无李向群此人时,新闻的整体真实性就因为这一个细节的失误而造成了多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