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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了政绩机制与法治化的内涵;认为政绩短期化、指标单一化、领导主观化等人治化困境与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相悖离,只有将政绩机制重新摆回到法治化的轨道,才能确保政绩机制在新时期有效运转;提出了将政绩机制重新摆回法治化轨道的3条路径: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政绩内容,制定客观科学的指标体系;推行综合绩效导向的政绩体系,将忠诚与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实施上级考核与民众评价相结合的政绩考核方案,扭转政府唯上不唯民的不良风气。